重点药物用药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1. 定义重点药物观察制度是针对医疗机构或个体医生对具有风险性、需要特殊操作或监测的特定药品,在应用过程中按要求对其应用效果进行临床观察、记录和分析的制度。
2. 目的•对于药品的初次应用或批准上市后的使用继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引导、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
•保障患者合理用药、质量风险可控。
3. 实施方案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方面:3.1 列表制度医疗机构在本地区开展重点药物使用分析,把重点观察的药品及其使用情况列入到本机构重点药物观察列表中,制定药品主管部门会同药学部门或药师会同药物治疗学科的临床医师一同制定实施计划。
3.2 监测制度对于重点药物进行系统、完整、准确、可靠的药物使用监测,包括特殊人群的使用情况。
药物的监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3.2.1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重点药物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发现并进行记录和上报。
对于不良反应,应该按照剂量、时间、严重程度、相对于治疗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2.2 用药持续性监测对于连续应用的药品,应该进行持续监测,以确保患者在使用该药物的过程中药物的效应和不良反应都在可接受且适合的水平内。
3.2.3 用药效果监测对于重点药物的效果进行监测,同时应该注意药品不良反应与药效之间的协调性。
监测过程中应该采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3.3 信息汇报制度应该定期汇编所采集的数据,通过建立信息数据中心、信息采集系统、智能分析系统等信息化网络平台的方式形成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强药物应用合理性和医生专业水平的管理。
4. 总结重点药物观察制度对于提高药品使用安全、保障患者合理用药、规范医院药物使用行为、促进临床用药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生应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重点药物观察工作,实行预防性医学和安全性管理,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Adverse Drug Reaction Monitoring System)是指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评估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而建立的一种监测体系。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和运行机制等相关内容。
一、背景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药物成为重要的医疗手段之一,为人们解决各种疾病带来了希望。
然而,药物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些不良反应。
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甚至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及时监测药物不良反应:通过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能够及时发现和记录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积累药物不良反应数据:通过收集和整理药物不良反应的数据,可以了解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为临床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3. 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及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有助于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减少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造成的伤害。
4. 引导合理用药:通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可以为医生、药师等提供药物选择和应用的指导,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三、内容重点药物观察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数据收集和整理:建立通报系统,及时收集和整理药物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包括不良反应的类型、严重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等。
2. 不良反应评价: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数据进行评估,包括评估不良反应的程度、可逆性、相关性等方面,以确定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3. 数据分析和报告:通过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药物的风险因素和应对策略,并向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发布相关报告。
4. 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向医生、药师和患者等相关人员传达药物不良反应的信息,提高警觉性和应对能力,促进信息共享和沟通。
四、运行机制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相关机构的配合:需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监管部门和药企等相关机构的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和推动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的运行。
用药后观察制度

用药后察看制度药物治疗是目前很多疾病治疗的紧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存在肯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用药后察看制度,适时检测并处理药物治疗可能显现的问题。
用药后察看制度是指在医生开具药物处方后,从患者服用药物开始,到治疗结束,经过医护人员多方面、全方位的察看,以确保药物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这种制度不仅能够对各种药物副作用进行适时监测,同时也可以提高患者的药物依从性,避开由于差错或疏忽而给治疗过程造成影响。
用药后察看的重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药品的配药和发药环节:当医生处方后,药房工作人员依据处方精准配药,确保药品制剂、数量、标签正确无误。
发药时,通过核对患者的身份、处方项目、药物的名称、剂量等信息确保患者领取正确的药品。
2. 药物的生成环节:药品制造企业应依据批准的药品生产工艺、工艺、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规范等要求生产药品并检验合格后成品出厂。
3. 药物的访视:医护人员要全程为患者进行药物治疗的访视,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用药后的反应情况。
4. 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医护人员对患者使用药物后的反应进行适时监测,若显现不良反应应适时报告,并依据需要实行相应措施。
5. 药物治疗效果的评估:治疗期间,医护人员需要适时记录药物治疗效果,收集有关数据,依据需要进行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用药后察看制度的实施会有肯定的挑战和困难,其关键点是对患者全程的操作和监测标准要求高,要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以便分析数据,并形成有效的管理措施。
同时,要培育专业的医师和护士队伍,精通药物治疗技术,并能够完成对药物治疗的全面监测和管理工作。
在用药后察看的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心态,随时准备应对不良反应和治疗方案的更改,同时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信任,为患者供给全面而贴切的药物治疗服务。
总之,用药后察看制度是药物治疗过程中的紧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用药后察看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要求,确保药物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从而为患者供给更加牢靠和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时发现和预防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关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涉及的药物主要是高风险药物、新上市药物、疗效争议药物、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或有特殊用药和使用规范试点药物等。
1.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水平。
重点观察药物可能存在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用药错误,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关患者死亡的发生。
2.识别和评估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新药上市前可以通过重点药物观察制度,对其进行跟踪观察,及时了解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选择合适的药物提供参考。
3.优化药物使用。
通过对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或有特殊用药和使用规范试点药物的观察,可以及时发现用药问题,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1.选择重点观察药物。
医院根据药物的特性、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等,确定需要进行观察的药物。
选择的重点观察药物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代表性,能够反映药物使用的基本情况。
2.建立药物观察数据库。
医院建立重点药物观察数据库,将药物使用和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存储。
3.确定观察指标和观察周期。
根据药物特性和不良反应等,明确需要观察的指标,如药物的使用率、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等。
同时,根据药物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观察周期,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观察和评估。
4.建立药物观察工作组。
医院设立专门的药物观察工作组,负责药物观察制度的具体实施和数据分析等。
药物观察工作组应由临床药师、药剂师、医师和统计人员等组成,确保药物观察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5.补充完善制度文件。
医院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明确药物观察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和承担者。
对于重点观察药物的使用和不良反应等,制定相应的监测和干预措施,及时纠正问题。
6.进行定期报告和讨论。
医院定期对重点观察药物的观察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向医务委员会、药事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用药及治疗观察制度

用药及治疗观察制度一、目的保证患者用药、治疗安全。
二、适用范围护士在用药、治疗时。
三、内容:1.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和不良反应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孕产妇、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密切观察。
2.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室仪器、护理操作技能及治疗后的观察记录。
3.按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至少每小时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外渗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4.做好患者的用药、治疗的指导。
使其了解药物、治疗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与正确配合。
5.出现给药错误时按应急预案处理。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患者药物使用、治疗及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7.加强药物与治疗反应的观察,经常巡视病房,了解和观察患者的用药和治疗反应,除按分级护理要求巡视外还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如使用特殊药物、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孕产妇、心肝肾功能不全等情况要增加巡视次数并加强沟通,注重了解患者感受。
8.加强重点药物观察:(1)重点药物包括: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抗菌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
(2)重点药使用前:①应掌握药物基本知识和不良反应等。
②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及用药史,必需时监测生命体征。
③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注意配伍禁忌。
④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3)重点药物使用中和使用后:①观察输液滴数、穿刺处是否有外渗等情况,按患者病情、年龄及药物性质合理调节滴数。
②告知患者及家属不得自行调节滴数,用药中如有不适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
③加强巡视,观察生命体征和用药反应,及时询问和听取患者主诉。
④必要时监测患者用药后相关指标,做好交接班。
9.发生药物与治疗的不良反应处理流程:(1)即停止药物的使用;(2)报告护士长,同时报告值班医生;(3)根据医嘱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应配合医生,立即抢救;(4)实施相应的护理措施;(5)记录护理记录单,做好抢救观察记录;(6)输液反应时,应将撤下的输液器形成密闭状态,并用无菌治疗巾包裹,标明时间,冷藏备检。
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制度

安全用药
你我共勉
护士—— 是药物治疗的执行者 是给药护理的实施者 是药物治疗达到安全、有效的保障者
科室备用(抢救)药品的临床用药护理注意事项
强心药: 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
药理作用:增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与传导。 临床应用: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室上速、心 房颤 动。 规格:0.4mg/支 用法用量;静注,0.4-0.6mg,用5%GS稀释后缓慢注 射。 给药护理:1、每次剂量注射时间应在5min以上,注 射速度过快,会引起全身小动脉和冠状动脉收缩 ; 2、应注意不要漏出血管,否则产生局部刺激 或组织坏死 ; 3、过量可有恶心、食欲不振、头痛、心动过 缓、黄视等。
科室备用贝林注射液 药理作用:能选择性刺激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 学感受器(N-受体),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 迷走神经中枢、血管运动中枢,使呼吸立即加 深加快,但为时甚短,仅几分钟。本品安全范 围大,不易引起惊厥。 临床应用:用于新生儿窒息及一氧化碳窒息、中 枢抑制剂(如阿片、巴比妥类)中毒等引起的呼 吸衰竭。规格:3mg/支 用法用量:静注,成人1次3mg,必要时每30分 钟可重复1次。 给药护理:静注时速度应缓慢
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制度
神经外科 余站花
1重点药物主要指心血管药物 、生物制剂、细 1 胞毒性药物、麻醉药物精神类药物等药物。 2各科室护士长就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确定科 内需重点观察的药物 3临床各科凡使用重点药物的患者,当班护士必 须对其用药后的情况进行严密观察 4在使用重点药物的观察中,护士应将观察到的 情况如实地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 5在重点药物使用中,凡出现不良反应,护士应立 即报告医师并同时按《药物不良处理流程》 进行处理
科室备用(抢救)药品的临床用药护理注意事项
中枢神经兴奋药
护士给药及用药后观察制度

护士给药及用药后观察制度第一篇:护士给药及用药后观察制度护士给药及用药后观察制度1.护士必须严格遵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晰后可给药。
2.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3.取,发,发药物时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制度。
4.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如要异常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师,必要是封存药物或液体,做好检验,抢救等相关工作,及时记录。
5.使用输液泵,注射泵或化疗药物时,应加强巡视,根据病情和医嘱调整树叶速度,确保用药安全。
6.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做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
7.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8.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篇:《护士给药制度》给药制度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
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医院药品临床观察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临床观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临床观察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品的临床观察、评价、反馈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医院应当成立药品临床观察管理组织,负责药品临床观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药品临床观察管理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临床观察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药品临床观察工作。
第五条药品临床观察小组成员由药学、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药品临床观察管理组织应当明确各成员的职责,确保药品临床观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药品临床观察内容与方法第七条药品临床观察内容包括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
第八条药品临床观察方法包括:(一)开展前瞻性研究,对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估;(二)进行回顾性研究,分析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三)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评估药品在临床应用中的合理性;(四)其他有助于了解药品临床应用情况的观察方法。
第四章药品临床观察程序与流程第九条药品临床观察程序分为药品临床观察计划制定、药品临床观察实施、药品临床观察数据收集与分析、药品临床观察报告撰写等阶段。
第十条药品临床观察流程:(一)药品临床观察小组根据药品的特性、临床应用情况等因素,制定药品临床观察计划;(二)药品临床观察计划经药品临床观察管理组织审核批准后,由药学、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三)药品临床观察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观察计划进行,确保观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四)药品临床观察结束后,对观察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撰写药品临床观察报告;(五)药品临床观察报告经药品临床观察管理组织审核后,提交给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第五章药品临床观察结果处理与反馈第十一条药品临床观察结果的处理与反馈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对观察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二)对药品的疗效、安全性、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进行评价,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三)将药品临床观察结果和评价意见反馈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四)将药品临床观察结果和评价意见纳入到医院药品使用管理中,为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和合理使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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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书写要求
• 1.要用钢笔填写,填写的内容和自己清晰、整洁。 • 2.使用规范的符号、代号和名称,不得使用通用的缩写、
简称和草体签名。 • 3.不良反应名称应填写不良反应中最主要的表现。不良反
应的表现,要求摘要描述,与可疑不良反应有关的临床症 状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 • 4.如有两种怀疑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可同时填上。
•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应加强巡视,建立巡视登记卡;使 用特殊用药如甘露醇、小儿钙剂、西地兰、化疗药物时, 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 要时必须逐级报告护士长、护理部、药剂科,确保用药安 全。
• 4.定时巡视病房,向患者做好用药宣教,根据病情和药物 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 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如发生药用 不良反应,及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
THANKS
• 5.做好病人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作用和不良反应, 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种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使用重点药物
↓
护士了解此类药物 用药后察要点
↓
正确配药
↓
三查七对
→ 配伍禁忌
注意药物特性(避光、现配等
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是指用药后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产生严重并发症或补液速度需严格控制的药 物
用药后观察制度
• 1.护士应熟悉掌握本病区重点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 2.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婴幼儿、儿童、老年 人、孕产妇、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密切 观察,如有过敏、中度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 配合抢救处理,做好记录,必要时封存实物协助检验工作。
不良反应报告
• 1.各临床科室主任、住院总医师、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不 良反应监测的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旦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指定专人(医生或护 士)填写药品不良反应,并将报告报送本院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报告员。
• 2.报告范围:药品引起的所以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和所有 不良事件。包括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其他可疑药品不良 反应和已载明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
(包括严重的、特别是致死的不良 反应),应以最快通讯方式将情 况报告临床药学研究室
《不良反应报告表》送至临床药学研究所
注意事项: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所报告的仅仅是“不良反应”的 “疑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在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前, 报告资料应予以保密。报告资料不能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 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使用药物
↓
密切观察用药后反应
↓
及时记录
→
局部反应 全身反应
→ 异常
↓
相应措施(对症处 理、报告医生、不 良反应等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良反应概念
• 1.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 用药目地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 2.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的药品不良反应。 • 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有下列情景之一者: • 导致死亡或威胁生命的; • 导致持续性的或明显的残疾或功能不全的; • 导致先天异常或分娩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