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常用法律案例
法律职业道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因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聘请了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丙作为代理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丙律师发现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与自己的大学同学关系密切,且丁在大学期间曾欠下丙律师一笔债务。
丙律师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面临着如何处理法律职业道德与个人关系之间的冲突。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丙律师是否应该继续代理乙公司?2. 如果丙律师继续代理乙公司,如何确保案件的公正性?三、案例分析1. 丙律师是否应该继续代理乙公司?根据《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接受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
在本案中,丙律师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存在同学关系和债务关系,这种关系可能对案件的公正性产生潜在影响。
因此,丙律师应该遵循法律职业道德,主动向甲公司说明情况,并请求解除代理关系。
2. 如果丙律师继续代理乙公司,如何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如果丙律师决定继续代理乙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案件的公正性:(1)保持中立立场。
丙律师在代理乙公司案件时,应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受个人情感和同学关系的影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乙公司提供专业、公正的法律服务。
(2)加强沟通。
丙律师应与甲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了解甲公司的诉求和证据,确保在诉讼过程中充分维护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密。
丙律师在代理乙公司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案件信息,避免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
(4)公正评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丙律师应公正评价乙公司的证据和主张,不得故意歪曲事实,误导法官。
四、案件处理结果在了解丙律师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的关系后,甲公司同意丙律师继续代理乙公司案件。
丙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乙公司提供了专业、公正的法律服务。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败诉,甲公司取得了胜诉。
五、案例启示1. 法律职业道德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律师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业道德_法律_案例(3篇)

一、引言职业道德与法律是职业行为中的两个重要准则,它们共同规范着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本文将以一个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职业道德与法律在职业行为中的相互作用,以及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年来在我国某城市开发了一项大型住宅项目。
项目由乙公司承建,乙公司是一家具有丰富建筑经验的建筑企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如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等。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给项目质量带来极大隐患。
于是,甲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三、案例分析1. 职业道德角度(1)乙公司违反了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服务人民。
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也违背了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2)甲公司秉持职业道德。
甲公司在发现乙公司违规行为后,及时采取措施,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职业道德。
2. 法律角度(1)乙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已构成违法行为。
(2)甲公司依法维权。
甲公司在发现乙公司违规行为后,依法向当地建筑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对乙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四、处理结果在甲公司的投诉下,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对乙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乙公司确实存在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对乙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施工等。
同时,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修复损坏的工程、赔偿业主损失等。
1. 职业道德与法律在职业行为中具有密切关系。
职业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职业道德的保障。
2. 在职业行为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切实维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职业道德伦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伦理是司法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它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以下是一起法官公正司法的伦理案例,旨在探讨法官在职业活动中如何坚守职业道德伦理,维护司法公正。
二、案例描述(一)基本案情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6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50万元房款,但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法官审理过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王某某发现以下情况:1.张某在签订合同前,曾向李某表示该房产为本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张某承认该房产系其父亲张某老生前所遗留,张某本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
2.张某在庭审中承认,其曾向李某隐瞒了该房产的实际产权情况,导致李某在签订合同前未能充分了解房产的真实情况。
3.张某在庭审中辩称,其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因为李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房款。
(三)法官处理结果1.法官王某某认为,张某在签订合同前故意隐瞒房产实际产权情况,构成欺诈行为,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李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
2.针对张某辩称李某未能支付剩余房款的问题,法官王某某认为,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表示该房产总价款为100万元,李某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50万元,张某无权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3.综上所述,法官王某某判决: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过户至李某名下;张某赔偿李某因合同撤销所造成的损失。
三、案例分析(一)法官王某某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法律职业道德伦理1.公正司法。
法官王某某在审理过程中,全面调查事实,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确保案件审理结果的公正性。
法律职业伦理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秉持公正司法、忠诚履职的职业理念。
然而,在一次涉及巨额财产的民事案件中,李某面临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验。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描述。
二、案件情况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某区居民张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张某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其实行房屋买卖,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房地产开发公司则辩称,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存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张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对案件结果十分关注。
李某作为承办法官,深知案件的重要性。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的代理律师与李某关系较好,多次邀请李某参加聚餐、旅游等活动,并提出请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给予关照。
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只要李某公正审理案件,公司将给予丰厚的物质回报。
三、法律职业伦理冲突面对张某代理律师的诱惑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律师的承诺,李某陷入了道德困境。
他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坚守法律职业伦理,公正审理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
然而,张某代理律师的关照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律师的物质回报,对李某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峻考验。
四、李某的选择在深思熟虑后,李某决定坚守法律职业伦理,公正审理案件。
他拒绝接受张某代理律师的宴请和旅游邀请,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律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同时,李某加强了对案件的调查研究,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五、案件审理结果经过李某公正、严谨的审理,法院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张某购房款及利息。
张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了公正无私。
六、案例启示李某在面对法律职业伦理考验时,坚守公正、忠诚的职业理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以下是该案例的启示:1.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任何违反法律职业伦理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
2. 法律职业人员应当保持中立,不受外界干扰,公正审理案件。
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职业道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法律职业道德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害人张某与嫌疑人李某系邻居,因邻里关系紧张,双方积怨已久。
一天,李某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导致张某重伤。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件处理过程1. 被害人报案案发后,被害人张某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2. 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李某进行讯问,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公安机关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3.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
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四、案例评析1. 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本案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体现了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1)公正司法。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各执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确保案件审理结果公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忠诚履职。
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忠诚于法律事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3)廉洁自律。
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2. 案例启示(1)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各执法机关应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执法公正。
法律职业伦理案例库(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员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关系到法律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为了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本文特建立法律职业伦理案例库,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为法律职业人员提供学习和借鉴。
二、案例一:律师违规代理案件【案例背景】某律师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时,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私自接受当事人的贿赂,并在庭审过程中误导法官,导致判决结果对当事人不利。
【案例分析】1. 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接受贿赂,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廉洁自律”原则,损害了律师职业的公信力。
2. 误导法官: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误导法官,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诚实守信”原则,损害了司法公正。
3. 对当事人不利:律师的违规行为导致判决结果对当事人不利,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1. 法律职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贿赂等违规行为。
2. 在庭审过程中,法律职业人员应保持诚实守信,不得误导法官。
3. 法律职业人员应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维护社会公正。
三、案例二:法官受贿枉法裁判【案例背景】某法官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接受当事人贿赂,故意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
【案例分析】1. 受贿枉法:法官接受贿赂,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廉洁自律”原则,损害了司法公正。
2. 故意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法官故意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公正司法”原则,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
3.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法官的受贿枉法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案例启示】1. 法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贿赂等违规行为。
2. 法官应公正司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
3. 加强对法官的监督,防止法官受贿枉法。
四、案例三:检察官滥用职权【案例背景】某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滥用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拘禁,并捏造证据,导致犯罪嫌疑人被错误定罪。
法律职业伦理备用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律师,接到一宗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婚后因性格不合,矛盾重重,原告起诉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向张律师透露,其有一项重要证据,即李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但原告担心此证据泄露后对李某及第三者造成不良影响,故希望张律师保密。
张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保密,并承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描述1. 张律师在接到原告王某的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认真分析证据,为原告制定诉讼策略。
在审理过程中,张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
2. 原告王某向张律师透露,其有一项重要证据,即李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证据。
原告担心此证据泄露后对李某及第三者造成不良影响,故希望张律师保密。
3. 张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保密,并承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张律师提醒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有保密义务,但保密义务并非绝对,如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及违法行为,律师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律师发现原告王某提供的证据确实存在,且李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
张律师在遵守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
5. 法庭审理后,认定李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判决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律师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为原告争取了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张律师在接到原告王某的委托后,认真了解案情,为原告制定诉讼策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体现了律师的职业素养。
2. 张律师在了解原告王某的保密要求后,表示愿意保密,并承诺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体现了律师的保密义务和职业道德。
3. 张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王某提供的证据确实存在,且李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
张律师在遵守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张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守职业道德,未泄露当事人隐私,体现了律师的职业操守。
法律职业道德正面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法治建设中,法律职业道德是司法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某法官在审理一起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公正司法,忠诚为民,为我国法治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一、案件背景某法官所在的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是当地村民,被告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李某声称,被告在征用其土地时,未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合理补偿,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二、法官审理过程1. 严谨审查证据某法官在受理案件后,首先对原告李某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
他认真分析了李某提供的土地使用证、土地征用协议、补偿协议等证据,发现李某提供的证据确实存在瑕疵。
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某法官决定亲自到现场进行调查。
2. 公正审理某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审理案件。
他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认真分析了案件事实。
在审理过程中,某法官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3. 严格审查被告抗辩被告在庭审中提出抗辩,声称在征用原告土地时,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了合理补偿。
某法官对此进行了严格审查,仔细分析了被告提供的证据。
经过审理,某法官认为被告的抗辩证据存在明显瑕疵,不足以证明其抗辩主张。
4. 公正判决经过审理,某法官认为原告李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某法官依法作出了判决,支持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三、法官的法律职业道德体现1. 忠诚为民某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忠诚为民。
他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司法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司法。
他对待当事人一视同仁,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为我国法治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3. 严谨作风某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谨审查证据,严格审查被告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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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育职业道德法律基础常用法律案例1、村民孙友养了一条狗,栓在大门内。
过路学生李勇淘气,拿石头和木棍逗打这狗,狗挣断绳子讲李咬伤。
问:孙有没有责任?李的医药费损失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1)民法通则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孙将家犬栓在门内,对家犬的管理是妥当的。
李被咬是李自己造成的,孙没有责任。
(3)李的医药费由他父母承担。
2、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
此劳动服务公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此劳动服务公司应从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3、某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生活。
一日,某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卖给某乙。
甲女儿知道后。
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
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两清,买卖已经成交为由,拒绝甲女儿的要求。
甲女儿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如何处理?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而自行实施的卖皮大衣的行为,系无效民事行为。
乙应当退还皮大衣,甲卖皮大衣所得的钱应退还乙。
4、某建筑公司施工队承包某机关的宿舍大楼,挖地时,挖到一个盛满银元的坛子。
有的工人认为交工,有人认为谁挖的,就归谁,于是私自分光。
后来有人检举。
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件?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这坛银元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应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对于擅自私分的,除了追缴私分的银元外,还应予以训诫。
5、王被判刑5年,现在正在监狱服刑。
他的两个哥哥探监,告诉王,现在父亲病故,母亲生命垂危,你现在不能赡养老母亲,父母的全部遗产已由他俩平分。
王不同意,要求也继承,一个哥哥说“你现在都做牢了,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请回答(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2)被判刑的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为什么?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只有符合以上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对于实施其他犯罪被判处刑罚甚至死刑的,都不应剥夺继承权。
王应与母亲两个哥哥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的继承遗产。
6.1 9 8 3 年4月,某自行车总厂委托一家印刷厂设计了金凤牌商标。
其文字、图形完全仿制上海自行车公司的凤凰牌商标;同时金凤牌又是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已经注册的商标。
该自行车总厂推出的这一商标,致使许多消费者发生误认和误购。
直至1983年7月2日,该自行车总厂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此金凤牌商标冒充已经注册的商标。
到1983年8月止,该自行车总厂总共组装了这种“金凤”牌自行车共计225000辆,并销售了其中205000辆,行销湖南、黑龙江等23个省、市。
该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凤凰牌、金凤牌自行车的商标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为此,上海自行车公司和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对该自行车总厂提出了指控。
请问 :应怎样处理?【参考答案】某自行车总厂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是商标侵权行为。
本案中,某自行车总厂未经上海自行车总厂和牡丹江自行车总厂的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自行车上使用“凤凰”,“金凤”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 被告人张某,系某工厂工人。
与妻子长期不和,遂产生了一个恶毒的计划,他假装关心妻子跑到保险公司为她投了意外伤害险 2 万元,但受益栏中填的是他本人,没多久,他诱骗妻子去郊游,在一个偏僻的水库里,他把妻子按在水中淹死,然后“悲痛”地到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后被公安人员识破。
请分析本案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怎样处罚?分析:本案被告人张某,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杀害妻子,手段残忍而狡猾,已同时构成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予以严惩。
8 .某村农民某甲在路过某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碎砖头向卧在门口的狗扔去。
狗被砸中立即跳起来向某甲扑去,某甲急忙跑开了,狗则咬伤了某甲旁边的过路人某丙。
某丙在狗扑过来紧急躲避时,将在路边卖西瓜的村民某丁的西瓜踩碎三个。
某丙被狗咬伤后治疗花去医药费150 元,某丙要求某乙付其医疗费,理由是某乙的狗咬伤了他。
某丁则要求某丙赔偿其踩坏的西瓜钱 16 元,某丙认为应由某乙赔偿,因为某乙的狗咬他才踩坏了西瓜。
问:( 1 )某丙的医药费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2 )某丁的西瓜钱应由谁来赔偿?为什么?( 3 )某丙躲避某乙狗咬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什么?分析:( 1 )某丙的医疗费应由某甲承担。
饲养的动物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致人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2 )某丁的西瓜钱应由某甲来赔。
某丙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某甲承担赔偿责任。
( 3 )某丙躲避狗咬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上的急迫危险,不得已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9、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
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
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
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
”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
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
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
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10、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
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
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
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1、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
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
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
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
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
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
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答:袁某有两次投毒的故意犯罪行为。
第一次,袁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投毒),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投毒量小)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第二次,袁某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因于心不忍,跑去找医生抢救,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
公交车上来一老人,好心司机劝乘客让座,车上的年轻人都不起身。
司机发火,熄火罢运,并扬言:今天没人让座就不开车!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谈谈如何看待1法律与道德的关系2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是人类道德的底线。
公交车上为老人让位是美好的道德行为,不让坐只是不道德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
司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罢运侵犯了乘客的权利,这是法律所禁止的。
法律义务是人们必须去做的事情,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可以做也可以不做12、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
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
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
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
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