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公司股东更换流程

公司股东更换流程一、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
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世分量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股份变更流程是什么一,通过公证,第二,通过工商变更。
公证是为了证实所有当事人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不要忽略其重要性;工商变更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变更的较终目的。
建议大型的股权变更还是要参考如下的文件流程手续,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纠纷和法律问题。
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1、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印工商信息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世分量证。
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世分量证,法定代表人身世分量证影印件。
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世分量证。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股东股权变更流程

股东股权变更流程股东股权变更是指公司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股份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过程。
股东股权变更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具有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股东股权变更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股东股权变更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协商议定,股东股权变更首先需要各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这包括变更的股权比例、价格、条件等。
在协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保证变更过程的公平和合法性。
二、签订协议,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各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增资协议。
协议中需要明确股权变更的相关内容,包括股权转让的价格、时间、条件、方式等,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审批登记,股东股权变更需要经过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上进行审议,并进行书面登记。
同时,还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确保股权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过户交割,股东股权变更完成审批登记后,需要进行股权过户和交割。
这包括股权转让的款项支付、股权过户手续办理等。
在过户交割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公告披露,股东股权变更完成后,需要及时进行公告披露。
这包括在公司网站、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向公司员工、合作伙伴和投资者进行通知,确保变更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其次,股东股权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合法合规,股东股权变更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合规。
二、协商一致,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各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保证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公平公正,股东股权变更需要保证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公正,避免出现不当的利益输送和侵害。
四、信息披露,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内外部各方对变更信息的了解和知情权。
总之,股东股权变更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各方共同遵守规定,保证变更过程的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股权是⼀种权利,作为⼀种权利,权利⼈是可以⾃由处分的。
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也可以赠与给他⼈。
转让股权以后,需要到⼯商局办理相应的变更⼿续。
那么,股权变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商局办证⼤厅窗⼝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商局办证⼤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份证复印件、⽼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信息(拿着银⾏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信息,则⽆需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并转让,转让⼈与被转让⼈签字)。
三、申报的具体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份证复印件(本⼈签字);3、新、⽼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然⼈股东签字,⾃然⼈以外的股东盖章);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签署,⾃然⼈签字,⾃然⼈以外的盖章);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然⼈股东签字,⾃然⼈以外的股东盖章);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签字;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然⼈的⾝份证明;8、《公司股东(发起⼈)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登记表》;10、视受让⽅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1、视出让⽅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2、涉及有公司法定代表⼈变更的还要由公司法定代表⼈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决议等);1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IC卡。
重庆股权变更理流程

重庆股权变更理流程一、股权变更前准备阶段1. 股东大会决议:在股权变更前,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对股权变更进行讨论和决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确保决议合法有效。
2. 股权转让协议: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变更决议后,原股东与新股东之间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价格、过户手续等相关内容,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失。
3. 股权评估: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需对公司进行评估,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
评估机构应具备资质和信誉保证,评估结果应公正、客观,符合市场价格。
4. 股权过户手续准备: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后,双方需准备相关手续文件,包括股权转让书、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明等。
确保能够顺利进行股权过户手续。
二、股权变更流程1. 股权变更登记申请: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向重庆市工商局递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申请书、股东名册、变更后股权结构等相关文件,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2. 股权变更审批:重庆市工商局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将会批准股权变更申请。
审批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
3. 股权过户手续办理:重庆市工商局审批通过后,公司需要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材料交给工商局进行股权过户登记,包括公司章程修正、股东决议书等。
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公司即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4. 公告公示:公司股权变更完成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政府网》和重庆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并通知公司全体股东进行知晓。
5. 公司变更登记:完成股权变更后,公司需要向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公司变更登记,以更新公司税务、财务信息。
6. 公司章程修订:完成股权变更后,公司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明确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后的权利义务,确保公司合法顺畅运营。
以上就是重庆股权变更的流程。
在进行股权变更时,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变更过程合法、顺利。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重庆股权变更的相关流程。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指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移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相关流程,以便公司内部人士了解并执行该过程。
一、股权转让的准备阶段在进行股权转让前,首先股东需要了解公司的章程规定,明确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包括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优先购买权等。
还应当清楚了解税务、法律等相关规定,以免因误操作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
在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以便确定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
二、协议签订阶段一旦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双方应当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股权转让的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手续、法律责任等。
协议签订应当确保合同内容清晰,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三、股权转让公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需要在公司内部向其他股东公告股权转让的意向,以便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告的形式可以采取内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四、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在公告之后,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司章程中的优先购买权规定,行使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
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了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条件出售股权。
五、股权过户手续一旦股权转让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并且其他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双方需要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具体包括提交相关文件至股权登记机构、支付过户手续费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股权过户后,买方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拥有相应的股权及权益。
六、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及时向市场和监管部门披露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包括股权转让的价格、双方股东变更等。
七、税务和法律事务处理股权转让涉及税务和法律事务,应当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处理相关税务申报、报税等手续,以及咨询专业律师对股权转让进行法律审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妥性。
八、流程总结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内部参与股权转让的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股权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公司股权变更工商变更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工商变更流程公司股权变更是指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份额的转让或者股东的新进入导致股权结构的变更。
股权变更工商变更是指通过向相关机构提交资料并完成审核手续,将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信息更新到工商部门的系统中。
以下是公司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阶段1.确认变更方案:公司股东之间要达成一致意见,明确股权变更的内容,包括变更的股东、股权份额、转让价格等。
2.编制变更协议:根据变更方案,双方或多方需要签署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准备相关文件:根据变更协议,准备相关的文件材料,包括变更通知书、股权转让书、公司章程等。
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1.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文件资料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
3.公示与反馈: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公示,将公司股权变更的信息发布在工商部门的网站或社会公告板上。
如果没有问题,工商部门会给予反馈并颁发新的证书,证明公司股权的变更情况。
4.打印股东名册:根据新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公司需要重新打印股东名册,确保股东信息的准确性。
三、更新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1.更新公司银行账户:根据新的股东情况,将公司银行账户的信息更新,以确保后续的资金管理的顺利进行。
2.更新税务登记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到税务部门,更新公司税务登记证,并进行相关税务的变更申报。
3.更新社保和公积金账户:根据新的股东情况,将公司的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的信息更新,保障员工的权益。
四、公告和备案1.公告变更信息:在本地居民政府或者工商部门的要求下,对公司股权变更的信息进行公告。
2.备案:按地方规定,将公司股权变更的信息备案到相关部门,以确保公司股权的变更合法有效,并防止出现纠纷。
总结:公司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的流程大致包括准备工作、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更新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公告和备案等多个环节。
其中,准备工作包括确认变更方案和编制变更协议,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公示与反馈和打印股东名册等步骤,更新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包括更新公司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和社保公积金账户等,最后还需进行公告和备案的工作。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股权变更是指公司股东因各种原因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变更或者新增。
股权变更的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以下是一般的股权变更办理流程:一、股东变更准备阶段:1.确定股权变更原因:包括股东间的协商一致、出资额变动、公司合并或分立、股东身份变更等。
2.编制并提交有关文件:包括变更协议、变更决议、人事变动报告等。
二、股东变更报批阶段:1.公司内部程序:股权变更决议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申请民政部门出具股权变更准予书,该书是办理后续变更手续的重要材料之一2.报批机关办理:将有关材料提交机关(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局等)进行审批。
三、国有企业股权变更流程:1.国资委审批程序: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管理及监督管理的规定,股权变更需要经过国资委审批。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程序:股权变更事项完成后,需要向所在地国资资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四、重要股东变更相关手续:1.受让方证明文件:除了出售方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外,受让方还需要提供其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2.规章制度修改:如果变更中涉及公司章程或控制权行使规定的修改,需要进行规章制度公告及备案。
3.高管及主要人员申报:若存在高管和主要人员的股东发生变更,须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申报。
五、股权变更完成:1.付款及过户手续:根据双方的约定,付款及股权过户手续完成。
2.办理公告程序:对于股权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在指定的报刊或官方网站上刊登公告。
3.股权变更登记和备案: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和备案,包括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获得变更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包括变更准备阶段、报批阶段、国有企业股权变更流程、重要股东变更相关手续和变更完成等多个步骤。
具体办理流程还需根据不同情况和法规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股权变更申请流程

股权变更申请流程一、申请前准备1.明确变更目的:股权变更是指股东之间转让或调整股权份额的行为,申请方需明确变更的目的、原因和影响。
2.了解法律法规:申请方应熟悉相关的公司法律法规,包括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程序和规定等。
3.核实公司章程:通过查阅公司章程,确认股权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4.协商一致:申请方与其他股东之间需要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向,并明确变更方式、股权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
二、申请材料准备1.变更申请书:申请方需书面提出股权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目的、变更的方式和具体事项等。
2.股权转让协议:申请方与受让方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股权份额、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3.公司章程:提交公司章程的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变更申请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身份证明:申请方和受让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5.公司证照: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股东会决议、财务报表等。
三、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方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2.审议决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3.公告公示: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需在指定媒体或平台上公告股权变更的事项,以便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知悉。
4.股权过户:经公示期满后,受让方需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格,并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5.备案登记:公司将股权变更的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并更新相关股东名册和公司证照。
6.通知相关方:公司需及时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税务机关、银行、供应商等,以确保股权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注意事项1.合法合规:申请方在股权变更过程中需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违反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
2.审慎选择受让方:申请方需审慎选择受让方,确保其资信状况和能力,以避免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变更失败或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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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流程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公司股权变更程序三申报的具体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
(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赠送:一份《国际商业合同》国际商业合同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第三条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按下列项条件支付: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1.FO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代表:买方: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