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标准(治理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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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扬尘治理标准及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扬尘治理标准及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措施标准与管理制度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控制日益严峻,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对环境质量监控与管理,多家企业相继被处罚停工整顿。

我公司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规定,特此制定扬尘治理措施标准和管理制度,同时避免因此停工延误工期,造成经济损失。

一、施工大门与围挡制度管理1.设置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安排大门守卫(1-2名),大门口必须设置网络监控设备,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可放行,若经发现,出入车辆未冲洗或未冲洗干净,给予责任单位和车辆责任单位1000元处罚。

2.施工过程严禁拆除破坏围挡,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0元,若因施工需要必须上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拆除作业并及时恢复。

3.施工中,地库顶板浇筑后设置各标段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淋。

标段施工过程中施工道路两侧设置围挡。

4.工地大门及硬化地面时刻保持湿润干净、不起尘土,硬化路面保证至少每日两次清扫冲洗。

5.工地大门严进严出,做好疫情防控,进出登记,测温、检查健康码,询问清楚来访人员,电话接领或申报领导同意方可佩戴安全帽进入,不明身份人员必须申报。

各单位班组人员必须佩戴工牌,测温后进入工地,发现不佩戴工牌或来访人员不做登记500元一次处罚(忘记佩戴工牌,必须登记方可进入场地施工)。

二、扬尘设备使用与管理1.各标段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设备和使用设备,定期向甲方项目上报设备情况,若经发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无法使用或联网问题,甲方项目部给予相应处罚,若因此原因造成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停工整顿,将视情加大处罚。

2.设备启用,原则上喷淋设备根据现场天气及道路扬尘的情况启用设备,气温高于30℃时,上午8、10点下午14、16点各开启一次,每次不小于15分钟;并根据气温及湿度情况适当增加开启频率,各标段保证无扬尘,浇筑楼层混凝土时必须开启设备。

3.部分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水枪或项目自行布置供水管线,方便洒水降尘作业操作。

4.保证洒水车、雾炮灯设备正常使用,定期检查维修,设备检修记录计入台账。

建筑工地扬尘“61840”治理措施

建筑工地扬尘“61840”治理措施
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摄像监控设备,存储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工地出入口摄像设备应接入主管部门远程监控系统。 建 筑工地应 按要求安装 扬尘监测 设 备:5000㎡-10万 ㎡(含) ,安 装1组; 10万㎡-50 万㎡ (含),安装2组;50万㎡以上,安装3组; 扬尘监测数据应接入主管部门扬尘监测系统;
扬尘监测设备应做到安装位置合理,便于观察记录,数据准确有效。
12 封闭施工 13
围挡喷淋
建筑工地应在围挡内侧设置自动喷雾装置,提倡使用喷雾盘; 围挡喷雾装置能够正常开启。
14
围挡周边卫生 建筑工地围挡外侧1米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
15
道路及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包括出入基坑的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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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硬化区域不应存在明显浮土、积土。
17 硬化、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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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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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尘作业 垃圾清运 洒水降尘 渣土车管理
车辆冲洗
出入口保洁 视频监控
扬尘监测
砂浆拌合作业应采用密闭容器或封闭场所; 土石方开挖、路面铣刨、破碎等应采取洒水、喷雾、湿法作业等有效抑尘措施。 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时应先洒水湿润; 垃圾清运应采用密闭容器、装袋或专用垃圾通道。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两侧、基坑周边应设置喷淋喷雾装置,提倡安装塔吊及楼层喷雾装置; PM10>75μg/m³时,应全面启动喷淋喷雾设施。 运输车辆应封盖严密,不得超载; 土石方运输车辆在装车完成后应有专人对车体进行清扫。 工地出入口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自动感应冲洗设备,提倡安装隧道式全自动洗车机; 自动冲洗设备应沿出车方向设置,且保证车辆顺利通行; 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应设回水坡道和沉淀池; 车辆冲洗用水应经常更换,保持清洁,且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出场车辆应一车一冲,车体、轮胎上不得带泥、带土。 工地出入口应铺设毛毡等软质材料; 工地出入口及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应做到无带泥上路,全天候保洁。

《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有效减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都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治尘办[202x]7号文件要求和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待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施行封闭施工。

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或围挡,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并在大门外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

第五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并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二次以上沉淀池,(沉淀池上面应用安全硬质材料覆盖),铺设条形水蓖子,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第六条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堆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施工待建区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

在建区域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区域由建设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和场内主要道路应硬化。

路面应保持平整、不积水,并保持施工期间的路面完整。

第八条施工现场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地外临时通道应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第九条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

第十条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严禁高空抛洒。

第十一条运输沙石、土方、水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严禁撒漏。

第十二条施工场地内各材料应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设置围挡,并且堆码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有专人负责清扫,定期洒水,建渣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治理措施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治理措施方案

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调理》和《呼和浩特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呼和浩特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4、《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5、《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条例》三、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一)设置围档、围网防尘1、施工现场周围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设置不低于2米的密闭围档,确保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2、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设置整齐并保持清洁。

(二)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1、工程的进出口、场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

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2、在施工场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

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三)建筑垃圾、渣土处置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3、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4、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撒。

(四)预拌砂浆扬尘控制1、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2、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预拌砂浆作业3、施工现场采用搅拌砂浆时,设置封闭式砂浆搅拌棚,建立水泥库(五)其他扬尘控制措施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理路面遗洒的泥土,并是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及要求

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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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
工地进出口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施,监控外出车辆是否冲洗和带泥上路。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资料台帐要求
3
车辆冲洗
(1)明确专人负责冲冼保洁,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2)工地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沙井、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
(3)对沉沙井应定期清理污泥并规范处置。
4
预拌混凝土使用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5
烟尘排放控制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工地生活燃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清洁燃料。
6
易扬尘物质处置
(1)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2)建筑砂石、水泥、石子等易扬散物料都应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
7
高空垃圾处理
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垃圾的清运必须必须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运输或设置专用的垃圾处理系统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8
渣土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带有规范硬质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防治运输中“抛、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
9
施工湿法作业
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治理措施及达标要求
序号
控制措施
基本要求
1
全封闭施工
(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或硬质密闭围挡,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和泥浆流失(市政工程除外)。

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的污染和影响。

其中建筑工地扬尘是一大环保问题,进一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严重损害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地区制订了此次「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任务目标本次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各种手段,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具体目标如下:1、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2、加强垃圾清理和处理,减少垃圾堆放。

3、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4、广泛宣传和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三、重点任务1、加强建设工地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确保买入符合质量要求、污染较小、安全通行的砂、砾石等原材料,通过加水喷洒等方式减少扬尘。

2、加强工地作业管理要求工地人员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施工,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配备齐全的作业防护设备,做到垃圾及时清理,防止垃圾大量集中。

3、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成立环保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评价施工现场的空气和噪声污染等影响,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4、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工地扬尘管理的监督力度,对于违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预防措施1、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风险评估,进行分类管理。

2、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可行性、可管理性较高的扬尘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3、建设专门的垃圾清理站点,督促建筑施工的清理处理。

4、在建筑工地内配备高效的扬尘治理设备,如行车喷淋系统等。

五、宣传教育1、加强环保常识宣传和教育。

2、广泛宣传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和行动。

六、预期结果本次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成功,将对城市环境治理作出较为显著的贡献,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排放,大幅度提高空气质量,减少垃圾堆放,改善城市环境,为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标准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此外,近年来,PM2.5超标现象频发,扬尘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政府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本文将从治理标准、建设规范、监督机制等方面,阐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标准。

治理标准1.建立健全扬尘治理方案:建筑工地需按照扬尘排放情况编制治理方案,并加强执行和监督力度。

2.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检测:针对重点建筑工地,要开展一次环境监测,了解工地周边环境状况,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改进施工工艺:建筑工地需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减少扬尘污染。

4.要求合理覆盖:对于水泥、沙子等扬尘源,要求对其进行覆盖,减少扬尘的产生和影响。

同时要求加强对运输工具的管理,确保车辆车厢内部无扬尘物料。

5.确保道路通畅:建筑工地需要保证道路的通畅,及时清理沿途垃圾、积水等。

6.加强垃圾管理:建筑工地应有垃圾专人进行清理,定期整理和清理施工现场垃圾。

建设规范1.施工场地要设置足够警告标志,明确警示区域。

2.建设企业应向周边社区和单位告知施工计划,以便社区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抑尘屏障,保护周边环境。

4.加强管理,掌握施工过程,避免占用公共资源。

监督机制1.市、区级环境监测站向相关企业发放治理扬尘行动通知书。

2.对于未治理完好的企业,进行停工整改和罚款处罚。

3.沿途设有环保督察员值守,对不合规企业进行巡查和整改。

4.定期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本文从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建设规范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

建筑工地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污染源的重要来源。

只有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才能更好地减少扬尘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的影响。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
一、施工围挡整治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高度应不小于1.8米,且不得有破损、开裂、倾斜等情况。

围挡应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墙、木板、钢板等,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等易破损、易脱落的材料。

围挡底部应设置20厘米高的踢脚板,防止扬尘和泥浆外流。

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确保车辆干净进出。

二、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宽度不小于3.5米,并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建筑土方开挖后,应随挖随运,防止土方堆积,同时应做好场地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浸泡。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防止长时间堆积产生扬尘。

三、裸露地面处理
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应进行覆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覆盖材料应采用密目网或帆布等不易破损、易清理的材
料,并定期检查覆盖情况,确保覆盖严密。

裸露土地若不可避免,应进行覆盖、绿化或种植草皮等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

绿化植物应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品种,并定期进行养护和管理。

以上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三个方面的标准,旨在减少施工现场扬尘的产生,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在实施过程中,各施工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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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整治标准
一、整治标准
(一)施工围挡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

主干道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二)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等。

鼓励推广使用钢板、装配式可循环使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施工现场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覆盖、固化、洒水或其它防治扬尘措施。

(三)车辆冲洗设施整治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
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
施,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具备车辆自助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优先安装全喷淋的立体冲洗装置。

不具备车辆自助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必须采取高压水枪对车辆冲洗。

(四)材料、土方覆盖整治标准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大面积国有储备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进行绿化与覆盖,由通过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是否达标。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苫盖。

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苫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五)现场洒水降尘整治标准
1、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非冰冻期,每天必须至少进行4次清扫洒水作业;Ⅲ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5次/日);Ⅱ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6次/日);Ⅰ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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