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年1、的劳;动合同履12行的一般原则
增加倍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倾斜保护。
1、全面贯彻落10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劳动合同法》讲义
2、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
倾斜保护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而社 会法的重要属性就是要调整社会关系,使 之实现平衡;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位,需要倾斜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义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⑤(新增)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单位内工会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 集体协商的问题,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①(新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1种) ⑤(新增)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 同。 (3)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劳动法合同法知识讲义

劳动法合同法知识讲义一、劳动法基本概念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平衡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素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需要明确表示希望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法定的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合法的目的和原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但在以下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根据国家规定不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特殊工种或特殊情况。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劳动合同都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1. 劳动合同的履行义务劳动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义务。
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支付劳动报酬,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劳动者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2.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约定劳动者享有终身聘用的劳动合同。
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变更内容可以涉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要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构成劳动合同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pptx

劳动合同法具有以下特点:(1)以劳动合同关系为调整对象 ;(2)以实现劳动过程的全面规范、维护劳动者权益为目标 ;(3)具有灵活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特点。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
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通过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 》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法核心内容 • 劳动合同法实施与应用 •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 劳动合同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 附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01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2
劳动法调整的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
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权益、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
03
务、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 于年终奖、带薪年假、免费体检等。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劳动者各种福利待遇, 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03
劳动合同法实施与应用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
。
案例三
企业以虚假理由与员工解除劳 动合同,分析其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一)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大增加,使得劳动合同的签订成为劳动关系的基础,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许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进行讲义课件培训。
一、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讲义课件详细介绍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形式、签订、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二、合同内容合同内容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在讲义课件中,会详细介绍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三、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是指劳动合同的构成方式和表现形式。
在讲义课件中,会详细介绍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电子合同等不同形式的合同有哪些特点和适用范围。
四、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
在讲义课件中,会详细介绍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的规定。
五、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变化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讲义课件中,会详细介绍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用人单位在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的规定。
六、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在讲义课件中,会详细介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总之,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知识培训的有效途径。
了解劳动合同法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等 。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书面通知、协商、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与赔偿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法定变更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劳 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用 人单位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
内容。
0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根据合 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
的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 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
安全卫生保障权
口头形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口 头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 力。
电子形式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 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劳动合 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
、工作岗位等。
单方面变更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 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劳
劳动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劳 动法》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再到后续的修订和完 善。
详细描述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 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当 时的劳动合同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和管理。第二阶段是 1994年《劳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 内容和管理程序,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该法对劳动 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劳动者的权益 保障水平。第四阶段是近年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和 完善,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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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容概要:
(一) 适用范围 (二) 规章制度 (三) 劳动合同订立 (四) 无效劳动合同 (五) 工资支付 (六) 劳动合同变更 (七)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八) 经济补偿金标准 (九) 法律责任 (十) 劳务派遣
一、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 这部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地位
▪ 《劳动法》是《劳动合同法》的上位法,它 是根本大法《宪法》下平行于《民法》的基本大法 之一。
注:《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在适用范围及合 同必备条款有所扩大及增删。
▪ 《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下位地方 法规,凡条款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 《劳动合同法》条文为准。
2、个人劳动合同(简称“劳动合同”)(第七条起 ,第六十八~七十二
条) . (1)全日制工劳动合同(书面订
立)
. (2)非全日制工劳动合同(可以
口头订立)
▪ 定义:非全日制工是指以小时
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 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劳动合同签订
▪ 工会或职工有权提出意见修改不适当的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要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七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
(一)劳动合同类别
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
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十六条)。
.
1、集体劳动合同(简称“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五十六条)
▪ 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2. 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或破产等情形。
五、经济补偿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解除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1. 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发生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
2. 劳动争议的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争议的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讲义旨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以便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解读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是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双方当事人?⏹第一稿:“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
”⏹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界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a) 劳动关系兼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征b)劳动关系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性质认定劳动关系主要考虑两个标准:⏹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
⏹此外,还可以考虑的标准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案例:赵某是一个从事乡镇间运输的个体经营者,自2003年2月开始雇佣张某为售票员兼沿途拉客服务,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赵某没有营业执照。
同年7月,张某在下车拉客过程中不慎被另一车撞死,张某家属即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部门认为不是工伤,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合同法》解析讲义共90页
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2019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19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19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19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上)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04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05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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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是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双方当事人?⏹第一稿:“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
”⏹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界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a) 劳动关系兼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征b)劳动关系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性质认定劳动关系主要考虑两个标准:⏹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
⏹此外,还可以考虑的标准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案例:赵某是一个从事乡镇间运输的个体经营者,自2003年2月开始雇佣张某为售票员兼沿途拉客服务,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赵某没有营业执照。
同年7月,张某在下车拉客过程中不慎被另一车撞死,张某家属即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部门认为不是工伤,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赵某虽从事个体运输,但未办理营业执照,不是劳动法所认可的用人单位,且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他们之间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故驳回张某的起诉。
特殊劳动用工关系的认定⏹1.非法用工主体与劳动者建立的关系认定⏹2.退休人员的用工关系认定⏹3.实习生的用工关系的性质认定⏹4、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管与公司是否为劳动关系3、劳动规章制度⏹如何看待规章制度的效力。
⏹案例1:某实业公司的《员工手册》有一条规定,女性员工在年满25岁之前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是不超过3年的,女性员工在该期限内结婚或者生育均应当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享受休假,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缺勤将被视作矿工,属严重违纪。
⏹案例2:某公司规定女性员工上班期间只能穿职业套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发布)⏹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何看待企业实行末尾淘汰制?4、劳动关系的建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劳动者刻意隐瞒,是否构成欺诈?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会导致合同无效还是合同解除?案例⏹一家大酒店招聘酒店迎宾员,在招聘广告上注明招聘条件为:“女性,本市城镇户口,18岁~25岁,身高170厘米以上,视力1.0以上,中专以上学历,有三星级以上酒店从业经验者优先。
”于某参加应聘,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登记有经过测试和验证的基本情况:“女,21岁,本市户口,中专学历,在读大专,身高170厘米,视力双眼1.5(实际上,她平常带隐性眼镜,裸眼视力0.2),曾在某三星级酒店工作6个月。
”随后,酒店录用于某,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酒店和于某等人签订军训与培训合同,约定对新录用员工进行为期1个半月的军训和上岗前业务培训,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培训费用由酒店全部承担;受训员工保证培训结束后至少为酒店服务3年,否则要全额退还酒店培训费用,并另外再支付违约金6千元~3万元。
于某签订培训合同后参加酒店统一组织的军训,被安排在高低床上铺。
⏹在军训中由于晚上紧急集合,于某因未带眼镜从上铺摔下,住院前后酒店支付医疗费用8万余元。
于某出院后要求酒店为其依法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酒店认为,于某负伤的根本原因是自己是近视眼,根本不符合酒店规定和公布的录用条件,酒店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但酒店出于人道,另外再支付1万元补偿,双方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同意申报工伤。
第二天,酒店决定解除与于某的劳动合同,理由是于某视力实际只有0.2,身高也没有超过170厘米,根本不符合酒店在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一款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的形式——口头抑或书面⏹《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成立。
⏹《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6、劳动合同的期限⏹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如果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双方续签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履行期间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必要条款和补充条款⏹必要条款为法律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补充条款为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试用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9、服务期和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双方可否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第25条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但是否可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若双方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与法定标准不同,该约定是否有效?8、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