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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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

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

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

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

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

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

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

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

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

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

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

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

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

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

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

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

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在农村,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对于保障自身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促进农村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村法律问题及其解答。

一、土地相关法律问题问:我家承包的土地可以私自流转给别人吗?答:不可以私自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并且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流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问:邻居在我家承包地边上建房,占了一点地,我该怎么办?答:这种情况您有权要求邻居停止侵权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

您可以先与邻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反映,请求他们出面调解。

如果调解无果,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政府要征收我家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答: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婚姻家庭相关法律问题问:我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答: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家庭暴力、重婚、赌博等恶习的证据。

问:结婚时给的彩礼,离婚时能要回来吗?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但是,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一般不予返还。

问:我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我能要求他赔偿吗?答: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问:别人借了我的钱,没有写借条,能要回来吗?答:没有借条也有可能要回来,但需要您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涉农法律知识问答

涉农法律知识问答
“ 县人大 常委会将继 续关注我 县卫技 人员招 录工作 ,
申请 跨 省 购 置 国 内捕 捞 渔 船 的 , 提 供 上 述 规 定 的 除 资料 外 , 应 当提 供 卖 方 所 在 省 级 渔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还
具 的 同 意转 移 船 网工 具 指 标 的 证 明 原件 。
主任蔡 和平说 。阌
人民政坛 3 5
———面
定 , 输 树 蔸 、 桩 等要 依 法 办理 木 材 运 输 证 。《 运 树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森 林 法 实施 奈 例 》 四十 四条 第 一 款规 定 : 无 第 “ 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的, 由县 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 林 业 主 管 部 门没 收 非 法运 输 的木 材 , 货 主 可 以 并 处 非 法 运 输 木 对
问 : 从 别 人 手 上 购 买 了 一艘 证 件 齐 全 的 渔船 , 把 我 能 这 艘 船 证 件 上 的 名 字 换 成 我 自 己 的名 字 吗? 办 什 么 手 要
续?
答 : 省 是 海 洋 大省 , 海 渔 民 购 买二 手 渔 船 是 常 我 沿
有 的 事 。 根 据 农 业 部 《 业捕 捞许 可 管 理 规 定 》 购 置 海 渔 ,
另 外 , 据 农 业 部 的 相 关 规 定 , 海 洋 渔 业 捕 捞 许 根 持
可证 ( 时证 ) 渔 船 是 不 能 买 卖过 户 的 。 临 的
运用 各种监 督手段 , 动政 府加 快招 录步伐 , 大成 果 , 推 扩
本组稿件 由省人大 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业务处提供) 为‘ 海西建设 , 漳浦先锋 ’ 出更 大贡献 。” 作 县人大 常委会 (
关部 门或 机 构 咨 询 。

农村婚姻家庭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婚姻家庭法律知识问答
丧 失了继承权 。 这两种情况 , 不论发生哪一种 , 有第二顺
非婚 生子女 , 不管 属于何种 形式而生 , 均适用 《 婚 姻法 》
的相关规定 。 综 上所述 , 非婚生子女 、 养子女 、 继子女均享有与婚
序继承人 的应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3 .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手续 解除关 系后 , 这种地位 才会丧失 , 除此 , 任何 个人 、
法人都 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 继承顺序 ,就 是继 承被继 承人遗产的先后次序 , 就 组织 、 继子女 , 《 婚姻法 》 第二十七条规 定 “ 继父 母与继 子 是在所 有的法定继 承人 中 ,按照血缘 和婚姻关 系的亲 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 育的继 子 疏 ,以及 经济生活 中相互依赖 程度划 出继承 的不同顺 女间 , 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 该条 序。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即第一顺 序继承和 女问的权 利和义务 , 适 用对 父母子女 第 二顺序继承 。以血缘 关系最近 的同一亲等 的人即父 的规定明确 了继父母子女 之间的关系 , 即继 子女取得 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 地 母、 子女 、 配偶为第一顺序 ; 血缘关 系较 第一顺 序稍远 的 关 系的规定 , 同一亲等 的人如 兄弟姐妹 、 祖父 母 、 外祖父 母为第二 顺 位 。 序。 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 承人放弃 关于“ 人工授 精所 生子女 ” 的法律地 位难 以确定 , 最 或丧 失了继承权 的 , 才能 由第二顺序继承 人继 承 。同一 高人 民法院《 关 于夫妻离婚后 , 人工授 精所生子 女的法 顺序 的继承人 , 不管有多 少 , 应 同时继承 , 不再有先后次 律地位如何确定》 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

乡村普法宣传知识问答

乡村普法宣传知识问答

乡村普法宣传知识问答
在乡村普法宣传知识问答中,通常会涉及到一些基本的法律常
识和法律条文。

例如,农民在土地流转、劳动合同、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等方面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因此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
一定的了解。

在问答环节中,可以针对这些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帮
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法律意识。

此外,在乡村普法宣传知识问答中,也可以涉及到一些具体的
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

通过讲解一些真实的案例,可以让农民更加
直观地理解法律的作用,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乡村普法宣传知识问答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宣传方式,可以帮助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遵纪守法,提高法律意识和法
治观念。

这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乡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农村乡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题库〔共110题〕一、单项选择题〔共60小题〕1、我国现行宪法是〔 C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A.1954年 B.1975年C.1982年 D.2004年2、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 C 〕。

A.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B.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C.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D.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3、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 C 〕。

A.3年B.4年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C 〕。

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民主集中制5、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B 〕。

B.单一制6、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D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各级审判机关C.各级检察机关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7、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D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D.县人民政府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 A 〕所有。

A.国家 B.集体C.开发者 D.私人9、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 B 〕。

A.基层政权组织 B.群众性自治组织C.基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群众性调解组织1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的〔 C 〕。

A.权利 B.义务C.权利和义务 D.职责1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其核心是〔 B 〕。

A.有法可依,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B.有法必依,法律面前没有任何特权C.执法必严,树立法律的极大权威D.违法必究,依法追究任何违法者的法律责任12、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是〔 B 〕。

A.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B.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C.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国家D.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制国家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C 〕领导责任。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在农村生活中,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些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土地承包相关问题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答: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但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继承。

问:土地流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首先,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

其次,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再次,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最后,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二、婚姻家庭相关问题问:农村彩礼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答: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农村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答: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农村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三、民间借贷相关问题问: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答:借条应当具备以下内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要大写和小写);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如果有约定);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借条应由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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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1、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

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

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

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对车辆及牌证做那些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5、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谁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不会就同一块土地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此类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进行了登记,则已经登记的承包方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几个承包合同均未依法登记,则生效在先的承包方优先于生效在后的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

关于合同是否生效的问
题,应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判断;(3)若根据前两项仍无法确定的,则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6、合同尚未到期,又被重新发包给第三人,两人都有合同,应由谁承包?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实行专业承包或者招标承包的承包方,在承包期满后对原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经营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的优先承包权是应该保护的。

7、农户在农转非后是否可以自主处理其原自留山或自留地上的果木?
答: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土地除了全民所有就是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禁止买卖的。

农村的土地,包括耕地、自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各种土地,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在承包土地之后,只是获得了土地使用权。

据此,如果农户已经农转非了,自留山、自留地土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然后再按照法定的程序将此类土地发包给他人经营。

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不意味着农户在地上投资的利益不受保护。

根据法律的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收益的权利,承包方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如果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发包方,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
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所以,如果农转非的农户在自留山、自留地等种植果木或者有其他的投资,其种植的果木就是其承包生产的收益,则农户当然可以对种植的果木进行处理,获得自己劳作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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