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共享汽车”会员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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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共享汽车”会员服务协议

首先,“XX共享汽车”欢迎并感谢您的仔细阅读和确认《“XX共享汽车”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本协议之约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武汉小河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及其旗下租车品牌:“XX共享汽车”所提供的汽车分时短租服务(以下称“服务”)亦或汽车分时短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官方域名为,以下称“平台”)、以规范在汽车分时短租过程中,对汽车租用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XX共享汽车”会员并接受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XX共享汽车”的平台和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XX共享汽车”微信公众号或本公司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三)您声明,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XX共享汽车”会员。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一.定义

1.“XX共享汽车”:是指武汉小河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创建的借助行业领先的车联网技术所实现的一种自助无钥匙分时租车模式。

2.“会员”:是指按照“XX共享汽车”的要求申请并通过平台审核的有效会员。会员关注“XX 共享汽车”微信公众号,并按平台要求注册成为“XX共享汽车”的租车会员,即可享受“XX共享汽车”为会员提供的汽车分时短租服务。

3.“车辆状态”:指“XX共享汽车”车辆外观、轮胎、市场价格、组件、配件、系统情况,汽车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情况。

二.注册会员

1.用户通过关注“XX共享汽车”微信公众号,进入“XX共享汽车”会员注册页面,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及手持身份证自拍照,提交注册会员申请。“XX共享汽车”会员资料审核通过,并且缴纳押金后,即可使用“XX共享汽车”的分时租车服务。

2.任何符合驾驶资格标准并且遵守本协议全部内容的自然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从用户完成注册之日起至平台会员有效期内,都必须能够满足下列条件:

2.1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持国内有效二代身份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执照(准驾车型为C1以上),且有实际驾驶经验。

2.2 在注册为会员的前2年内,没有酒后驾驶前科、或没有被暂停、或吊销其驾照的记录;没有有关危险驾驶和(或)无保险驾驶前科记录。

3.如果会员的驾照在任何时间被吊销、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会员必须立即通知“XX 共享汽车”, 且在此期间会员不得使用或预订任何“XX共享汽车”的车辆,否则由此产生后果/责任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4.会员身份为在校学生(全日制)或教师的,可通过上传个人职业证件,在“XX共享汽车”平台上申请减押金认证,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租车减交押金服务。

5.本平台采用实名注册制,即本平台要求所有会员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正确、有效的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后,应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合作的征信机构采集其个人信息。

6.当会员信息发生变更,会员应及时修改完善。当发现平台会员信息出现虚假或者错误的情况,本平台有权利要求会员进行更新、修改和撤除。由于提供不符合要求亦或不真实之信

息,因此导致相关人员任何损失的,由会员本人承担。

7.成功注册为会员后应自行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及手机号码,不得将其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如会员发现其用户名、密码及手机号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应当立即通知客服人员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遭受网络攻击,会员自己保管疏忽、转让出借、怠于通知等行为或其他非平台原因导致会员受到的损失,“XX共享汽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8.“XX共享汽车”承诺保护会员信息安全,未经会员明确同意,不将会员信息用于本服务目的之外的行为,不向本公司关联企业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出售、泄露、透露会员信息;此不包含特殊情况下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要求,此种情况下,“XX共享汽车”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会员。

三.保险理赔

1.会员在任何时间均小心谨慎地使用车辆。发生任何事故,无论所处环境或严重程度如何,会员必须立即报告“XX共享汽车”客服电话(4006-222-833),并在客服指导下报交警或保险处理。未能在1个自然天内向“XX共享汽车”报告事故且配合后续事故调查的,会员购买的保险失效,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由会员承担。

2.会员租车前须勾选购买车内人身意外险及车辆险,否则发生事故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由会员承担。

3.若会员在租车前已勾选购买车内人身意外险及车辆险,会员不得将车辆驾驶权转交他人,否则发生事故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由会员承担。

3.1 会员在用车期间发生事故且不存在责任,会员无需承担赔付。

3.2 会员在用车期间发生事故且存在责任:

导致车内人员受伤按实际产生费用赔付,并由保险公司核实确认,医疗费最高不超5万元/人,死亡伤残最高不超50万/人,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则由会员承担。

导致车辆受损,维修金额根据保险公司事故定损单或4S店修理清单确定,损失超过2000的,会员无需承担维修费用,但是需要承担车辆停运误工费,以150/天计算;损失不超过2000的,会员需承担维修费用的50%,但是不需承担车辆停运误工费。

会员在用车时发生碰撞导致轮胎单独损失的,费用由会员承担(自然磨损除外),按轮胎的重置费用定损。玻璃单独破碎损失由会员承担。

3.3 事故责任不清的,待交警厘定责任后进行保险赔付。

4.会员需记录事故详细情况,并全程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确认与理赔。若理赔材料不齐全,会员需先支付维修押金,并补齐理赔材料,等待保险公司理赔赔付。

5.会员用车期间,因会员任何交通违章和事故导致的相关责任,“XX共享汽车”可以参与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XX共享汽车”保留追索权。

6.“XX共享汽车”不就任何车辆的损毁、失窃、故障或任何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费用承担任何责任,“XX共享汽车”将采取合理措施协助平台会员处理损毁、盗窃或故障,但没有义务承担相关的费用或开支。

7.对保险责任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以及保险不能理赔的事故损失项目,由会员全额承担。

8.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或全车盗抢等情况时,会员必须承担事故前车价20%的绝对免赔。

四.租车及用车规则

1.会员进入平台“我要租车”页面后,选择租车网点,选择租用车辆,确定用车需求(包括用车时长、预计行驶里程)后,向平台提交租车订单。

2.提交订单后平台会预留15分钟取车时间,起过15分钟不取车,平台会自动取消该订单。3.成功提交订单后会员可到网点取得租用车辆,会员在使用前应对车辆状态进行检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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