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共享协议

第一条特别约定

为保障共享租车服务的持续进行,凡注册申请成为“共享租车”会员的个人,在接受服务之前,无论事实上是否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只要在线注册并在“同意《共享租车会员协议》条款内容”点击□处操作打“√”,即视为完成会员协议网上签约,其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同意在使用共享租车服务过程中所产生事宜的处理按照本协议执行。使用共享租车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第二条定义

1、“共享租车”:指依据本协议向会员提供租车服务的运营机构。

2、“会员”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内的公民,身份证真实有效,年满21周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在同意本会员协议后,成功注册、完善信息通过审核并成功激活会员卡,被共享租车所承认的用户。会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当注册为会员的,共享租车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共享租车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3、“授权驾驶人”:指共享租车会员本人,在共享租车进行车辆预订,获得共享

租车批准驾驶预订车辆的会员本人。

4、“使用过程”:指从会员取车刷卡时间起,至会员将汽车归还至指定还车地点,

按共享租车要求将汽车停放妥当后完成还车确认,并关闭车辆所有耗电设备、熄火并拔下钥匙、完成驻车制动,关闭车门并进行刷卡锁车之后的时间止,这期间称之为使用过程。

5、“预计取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取车时间,只有在该时间的

前后15分钟内会员可使用会员卡刷卡打开车门正常取用车辆。

6、“预计还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还车时间,会员必须在该时

间之前将车辆归还至订单预订的停车网点车位。

7、“预定时间段”:指会员提交的订单中预先约定的“预计取车时间”至“预计

还车时间”期间的时间段。

8、“订单”:指会员向共享租车提交的车辆租用服务内容。

9、“共享汽车、汽车”:指共享租车可向会员提供使用的各类品牌和型号的汽车。

10、“汽车状态”:指共享租车提供服务的汽车相关的外观、内饰、组件、配件、

附件、引擎、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所有情况。

11、“付费、订单费用”:指会员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汽车使用时间租金、保

险费、里程费以及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12、“订单预估费用”:指在车辆预订时,系统根据订单内容依据本《协议》“第

六章付费、计费标准”按10公里/小时对行驶里程预估所进行的费用预测,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订单结算支付额度的依据。

13、“车辆检查”:指会员在车辆使用前与车辆使用后,对“汽车状态”的检查,

通过车载系统提交车辆检查的内容,代表会员本人的执行检查并认同的“汽车状态”结果。

14、“基本保险费”:指会员按照本《协议》“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向共享

租车支付的车辆保险费用。如车辆租赁期间出险,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损失,客户仅需承担1000元以内的车辆损失部分,不用承担其他损失。保险拒赔部分、车辆加速折旧赔偿及车辆误工赔偿由会员承担。

15、“加速折旧”:因车辆发生事故而造成的非正常车辆折旧,共享租车将按车辆

修复费用总额的15%收取车辆加速折旧费,该费用收取与保险赔付无关。

16、“积分”:是指会员在使用共享租车服务时,依据共享租车本《协议》“第七

章积分规则”所获得的积分奖励,可按照规则用于兑换时段费,但不可折现。

第三条协议的更改

共享租车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以共享租车官方网站公布的协议内容为准,无需另行单独通知会员。会员应在每次使用本服务之前查阅会员协议,若会员在本协议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认同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使用本服务。若会员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会员资质

会员在注册申请共享租车会员前,承诺满足以下条件,且承诺不具备以下条件的,或曾经具备但当前因故失去的,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真实有效,年龄年满21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真实有效,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认可的机动车驾驶

资质,准驾车型C1以上(含)。

3、前3年内没有酒后驾驶前科,吸毒驾驶前科或没有被暂停或吊销其驾照。

4、无犯罪记录、无在案民事诉讼案件及无在案商业利益冲突。

5、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以及即将开通服务的30个城市所在省份。

6、持有信用额度达到人民币壹万元有效信用卡且能够提供卡信息证明的会员可申

请后付费会员。

7、会员资质自通过会员审核日期起有效期1年。

8、共享租车有权建立会员信用评估体系,对于出现延迟结算、账单未结算、违章未处理及事故未处理等违反共享租车使用规则的情况,共享租车将视情暂停或终止会员资质,并有权将会员的行为形成征信报告,提供给包含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第三方个人征信评估查询机构,会员的个人征信将可能为此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帐户注册、会员申请与审核

1、会员申请人同意并授权共享租车以及共享租车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查询、核实其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信用卡信息、个人征信信息、全国违规记录、民事诉讼记录、商业利益冲突记录及工作情况等。

2、如果达到共享租车会员资质标准,可通过共享租车相关网络平台进行会员注册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成功,点击打勾订立并同意会员协议,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完成驾驶证及身份证正反面的上传,提交即进行会员申请。对于信息完整且标准的会员申请,共享租车将给予审核,共享租车不承诺审核完成日期。对于审核未通过的会员申请,共享租车有权不说明任何理由。

3、会员注册成功后使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共享租车会员帐户,注册帐户即为会员帐户。

4、会员须对帐户安全负全部责任,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共享租车会员帐户,会员对以其共享租车帐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会员有权根据共享租车规定的程序修改密码,如果会员发现或意识到会员帐户已经受到或可能受到安全威胁、被黑客攻击、被破解、被盗用或以其他方式被非法使用,会员必须立刻通知共享租车。

5、无论任何原因会员退会后,若需再次成为会员,则必须缴纳120元的工本及手续费。

第六条会员信息

1、会员保证向共享租车所提交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表述。会员保证共享租车可以通过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会员本人取得联系。在成为会员之前,会员申请人应按照共享租车会员审核要求,提供会员审核所需要的详尽准确的资料。

2、会员承诺将及时更新其帐户信息以维持信息的有效性。如果会员的驾驶证、身份证等在任何时间被吊销、暂扣、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必须立即通知共享租车,

并立即暂停使用共享租车服务。

3、如果会员提供的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情况,共享租车将取消会员资格

并随时结束提供服务。如果因驾照等相关证件被吊销、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共享租车,或未立即停止使用共享租车服务,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当事会员自行承担。

第七条会员卡

1、共享租车将给予上传信息的申请人分配会员卡,获取会员卡后,登录共享租车

官网等相关平台操作激活。共享租车对信息上传完善且通过审核的会员受理会员卡激活申请。

2、车辆预订前会员需确定按照共享租车要求完成了“押金”、“预存费”或满足

“后付费”要求。

3、车辆预订及使用须会员帐户与会员卡配合完成,会员承诺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

使用,以及仅限会员本人驾驶汽车。在任何情况下,通过会员本人的会员账户与会员卡所进行的车辆预订及使用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与费用均由会员本人全部承担。

4、会员卡需妥善保管,因会员卡丢失所造成的会员个人以及共享租车的损失由会

员个人承担。会员卡的丢失补办需要5个工作日。

第三章服务说明

第八条汽车状态

1、任何情况下,汽车的所有权、受益权及处置权均归共享租车所有。

2、会员同意按共享租车会员协议约定的规则取得、使用汽车并结算,在使用前及

使用后按照共享租车要求对汽车状态进行检查并报告任何损坏状况。

3、共享租车将按时对汽车进行维护、检修、保养与年检,但概不就汽车做出任何

保证,无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关于汽车适用性或良好性的保证。包括共享租车的任何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对汽车做出说明与评价,均不作为对汽车的保证。如果会员在驾驶过程中认为或确定汽车可能带来不安全,应立即停止使用汽车并联系共享租车。

4、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汽车状态。会员同意在双方约定的“预计还车时间”

前或在共享租车要求的情况下,将汽车以取得时的状态(自然磨损除外)归还至共享租车专用停车位。

第九条汽车使用

1、共享租车可提供于会员使用的车辆以共享租车互联网运营平台相关模块中所显

示的车辆为准。

2、共享租车不承诺随时保障会员的汽车预订与使用。会员同意共享租车随时无条

件撤销汽车使用服务,并不就此追究共享租车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使用规则

第十条车辆预定

1、会员卡激活后,才可进行预订。

2、订单预订前,会员需确认会员帐户中的押金及预存费余额满足共享租车要求,

持有并上传信用额度达到人民币壹万元有效信用卡相关信息的会员,可免交小于24小时且限额300元以内的押金。押金标准依据本《协议》“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执行。

3、预订时的订单预估费用作为当次订单的参考额度,非最终的订单费用结算额度,

订单的实际费用以使用结束后系统按照本《协议》“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计算的额度为准。

4、预订方式限网络及400电话方式。可访问共享租车网络运行平台,登录会员帐

户进行网络预订;也可拨打共享租车客服中心400电话进行预订,电话预订需正确回答客服问题以进行会员身份确认。

5、订单内容需包含所订车辆、取还车网点、时间、使用范围等。

6、会员预订车辆前需充分了解并认可本《协议》“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订

单一旦生成,即视为会员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共享租车计费标准。

7、如会员存在未结算账单(包含订单费用及事故后的加速折旧费等在内的所有应

向共享租车支付的费用)、违章未处理、当前订单未结束等情况,则无法继续预订使用车辆。

8、最长可提前7天以内进行车辆预订,单次预订时间段不能超过72小时,逢法定

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预订规则以共享租车实际政策为准。

9、每日可多次预订使用车辆,但每个订单的预订时间段不可重叠或交叉。

10、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取消订单,将按订单预估费用额度的10%扣减积分。如积分

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11、会员因特殊情况需修改订单内容,可在取车前与客服联系进行修改,一旦取车,即视为订单内容开始执行,将不可随意进行订单内容修改,包含预计还车时间、还车网点等内容均不可随意修改。

如订单取车后,会员执意要求修改订单内容,则会员承担因订单内容修改而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安全风险、停车费等一切问题、责任及费用。还车时间修改按照本协议“还车规则”执行,还车网点修改会员除支付正常订单费用外,需额外承担50元/次的违规还车费。

因修改订单内容而影响下一会员的订单使用,则该会员将被扣除200积分转入受影响会员的积分帐户,作为补偿。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12、驾龄不满一年的会员,仅限使用名爵MG3车型。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规则

1、成功预订车辆后,需到达预订的取车网点找到所预订的车辆,按照规则进行车辆使用。车辆行驶范围限烟台市(含县市区),一旦车辆驶离限定范围,系统将自动锁止车辆,车辆锁止后需共享租车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解锁,为此,会员需承担1000元/次的服务费,以及承担因此而产生的2元/公里的差旅费及相关过路过桥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安全、停车费等在内的所有问题、责任及费用。

2、会员应在预订取车时间前15分钟至预订取车时间后15分钟之内取车,如超过预订时间15分钟仍未取车,系统将自动取消订单,并按照订单预估费用额度的10%扣减积分。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3、会员找到预订车辆后,将会员卡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左前方的刷卡器上解锁车门,刷卡后需等待5-15秒,如车门仍未解锁,请与客服联系。一旦车门打开,即订单内容开始执行,不可随意终止订单内容执行,如会员执意终止订单内容执行,仅有操作还车一种方式,且会员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4、解锁车辆后,会员按车载终端提示进行车辆状态检查,检查结果无问题提交后,可启动车辆正常使用。会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状态且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会员该检查结果将作为车辆当前状态的认定依据。会员同意,如使用前未报告损坏,还车时发现损坏,则认定为在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坏,由该会员负责保险处理及加速折旧等相关费用的支付;如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会员未及时报告给共享租车,下一会员使用前上报了这一损坏,则由上一使用会员负责保险处理及加速折旧等相关费用的支付。如因检查结果不真实而导致的责任无法界定问题,由提交检查结果有误的会员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如检查结果有问题,可通过车载电话联系客服报告问题,留取问题位置照片并发送给共享租车,以备后期问题责任的查实。如会员选择继续使用当前车辆,则启动车辆出发;如会员选择拒绝使用当前车辆,则可通过重新预订以更换车辆,或直接操作还车终止使用,因车辆问题而导致的订单取消,会员不承担订单取消费用,但会员同意并认可共享租车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

5、会员必须保证是本人使用汽车,如发现非本人驾驶、使用汽车,会员将被扣减200分/次,并承担因非会员本人驾驶汽车所产生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6、汽车使用过程中(还车前)可反复使用会员卡进行车门的锁定和解锁,会员应保证车钥匙始终留在车内。

7、共享租车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在汽车使用过程中会员应节油驾驶。会员在用车过程中,汽油燃料需要补给时,可使用放置在驾驶席遮阳板上方的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为车辆加油,仅限加注93号汽油。该卡仅限用于本车加油,不得为任何其它车辆加油,听从共享租车合作加油站人员的管理。在油卡余额不充足时,可与共享租车客服人员联系,客服人员通过网络充值方式为加油卡充值。如遇网络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充值的情况,会员在与客服沟通获得认定后,可使用现金自行加油,但仅限在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且开具“共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户头的发票,将发票放在车辆手套盒内即可,所涉及的加油费用将充值到会员帐户余额。如因未到中石化、中石油加油,在其他加油站加油,因油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故障,因此而产生的车辆救援、维修等费用由会员全部承担。会员为车辆加油,将获得会员积分奖励,但如发现违规加油,经核实后,会员将为此承担本次加油金额的全额费用,并将被扣减50分/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临时停车或较长时间静止,超过10分钟,应将车辆置于熄火断电状态,防止燃料浪费和电瓶损耗。如会员违反本项规则,将被扣减200分/次。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8、在汽车熄火时应关闭灯光、收音机等耗电部件,如未关闭耗电部件导致汽车无法再次正常启动,共享租车将为汽车实行有偿紧急救援。会员将被扣减200分/次作为汽车抢救以及蓄电池损耗的修复补偿,如造成蓄电池无法继续使用,会员需根据不同车型承担500-1000元蓄电池更换费用。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9、会员应爱护汽车,如造成车内车载终端设备或其他设备硬件损坏,会员将承担因维修或更换损坏部件而产生的全额费用,并扣除100分/次。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10、请勿在酒后驾驶汽车,共享租车车辆内部安装有酒精探测告警系统,如发现酒后驾驶情况,会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并扣除200分/次。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11、请勿在车内吸烟,共享租车车辆内部安装有烟雾探测告警系统,如发现会员在车内吸烟,会员将被扣除100分/次。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12、请勿携带宠物上车,如会员投诉车内出现宠物排泄物或毛发,上一订单会员将被扣除100分/次。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13、车辆使用过程中会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会员使用汽车造成交通违章,共享租车

在收到交警或城管违章通知后,会马上进行汽车使用记录核查,在确认违章会员的情况下,将立即电话通知该会员。会员应在接到电话起7个工作日内配合前往相关机构处理。超过7个工作日未处理将被视为委托共享租车处理,会员仍需承担违章罚款,会员需支付100元/次的委托处理补偿。共享租车不接受涉及违章扣分处罚、吊销驾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委托处理,如会员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配合处理,会员应为此承担2000元-5000元/个违章的额外费用,共享租车将终止会员资质,且保留追究当事会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还车规则

1、车辆归还必须在订单预计还车时间前行驶至预订的还车网点,熄火拔下钥匙并放至钥匙存放指定位置,提交车辆检查,关闭所有用电器,拉好手刹车,确认所有车窗升至上止点,确认所有车门包括后备箱已关好,带好随身物品,刷卡锁闭车门。上述任何一项未达成要求,将可能出现还车失败而导致持续计费。

2、共享租车不接受将车辆归还至非共享租车停车网点的请求,如会员执意或因故无法将车辆归还到订单预订的还车网点,会员除支付正常订单费用外,需额外承担1000元/次(限烟台市区范围内)的车辆调度费,以及承担因此而产生的2元/公里的差旅费及相关过路过桥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安全、停车费等在内的所有问题、责任及费用。

3、请在订单预计还车时间内还车,延迟还车被视为严重违反共享租车会员协议行为。

如无法按时还车,请在订单预计还车时间之前的30分钟呼叫客服,申请延时还车。

如后续无订单,则允许延时还车,申请延时还车预存费及后付费会员均需先追加缴纳2000元押金,确认押金到账后可操作延迟,但每订单仅限一次延时还车,且最长延时不超过12小时,且需按共享租车计费标准承担延时还车费。

如该车辆后续有订单,则不允许申请延时。

若延时还车影响下一会员取车的,会员将被扣除200分/次,该积分将转入受影响会员的积分帐户,且需按照本《协议》“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加收费用。如积分余额不足,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到达订单预计还车时间仍未还车,系统将自动锁止车辆,一旦系统锁止车辆将无法启动,共享租车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解锁并取回车辆,因此而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路程费用、差旅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会员承担。

对于恶意不还车、不配合的情况,共享租车将视为风险产生,将立即远程控制车辆,并在第一时间报公安部门,采取包含但不限于通过警力处理方式在内的风险应对措施。

限于动用法律程序终止会员的使用,甚至取回汽车。会员有义务支付所有共享租车将汽车追回所发生的费用。

17、如果会员在使用权利终止后继续使用汽车,共享租车将通知公安机关汽车被盗

抢。

第十五条违反使用规则的扣减

1、违反使用规则的扣减标准以上述描述为准,对于扣减积分的违规情况,如积分

额度不足时,则会员需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支付差额部分。如会员未按要求支付,共享租车将暂停该会员资质,并有权追缴会员所应支付款项。

2、因违反本使用规则而被扣减的积分,将不再计入积分总额度,即对会员升级形

成一定影响。

3、本使用规则中所述的,对于在出现问题后,需会员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会员需

按照共享租车要求按时将费用缴纳至指定账户。未按时缴纳,将按涉及金额5%/天收取滞纳金。

第十六条替代车辆

1、会员使用过程中出现因汽车使用自然磨损而产生的故障,则会员应立即报告给

共享租车,共享租车可视情为会员提供替代汽车,此类情况会员无需承担替代汽车与故障汽车的交换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2、会员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包含因车辆损伤、需要送修等在内的原因导致

汽车无法继续使用,共享租车可直接收回事故汽车且拒绝向会员提供替代汽车。此类情况由会员承担事故汽车回收固定费用200元/次,及按实际发生的里程数0.88元/公里收取会员事故车辆收回过程中所产生的里程费。

3、共享租车不保证替代汽车与原使用汽车品牌、型号等汽车状态一致,任何情况

下的替换后汽车使用的费用仍需按照本《协议》“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执行。

4、共享租车不承担因替换汽车这一服务项目而产生问题的所有责任和索赔,会员

同意放弃所有针对共享租车的直接或间接的惩罚性和附带损害的索赔权利。

第五章事故与盗抢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流程

1、会员在使用汽车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交通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

向共享租车报告,并按照保险出险报案理赔流程进行操作,如需交警介入,则报警处理。

2、对于在使用汽车期间发生的任何与事故处理相关的事宜,包含交警方事故处理、

保险理赔以及与第三方协调解决等,会员必须全力配合共享租车、交警及保险公司的处理工作。

3、事故汽车的维修由共享租车指定维修机构完成。

第十八条事故责任及赔偿

1、出现事故未及时告知共享租车,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会员将被收取单次最高

1000元违约赔偿金(不包含损失赔偿),并暂停服务。

2、因会员未能及时向共享租车报告事故,或未全力配合事故处理工作,导致造成

损失的,会员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和费用。

3、对保险不能理赔的事故损失,涉及费用由会员全额承担,该事故损失涉及费用

额度依据包含维修机构维修清单在内的各种相关单据确定。

4、会员需承担维修费用额度的15%,作为车辆加速折旧补偿。对于维修费用额度

超过5000元的,同时会员需按日租时租金额度的50%承担车辆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导致车辆报废或严重贬值的,会员以事故前车价的20%承担车辆贬值损失。

5、如会员未经共享租车许可,擅自选择非共享租车合作维修机构进行维修,经核

实后视情节轻重会员将被收取单次最高2000元违约赔偿金(不包含损失赔偿),并暂停服务。

第十九条盗抢处理流程

1、会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汽车丢失或被盗抢,应第一时间第一个报告给共享租车。

2、会员必须全力配合共享租车、公安及保险公司等机构处理汽车的找回、协调和

理赔事宜。

第二十条盗抢赔偿

1、如汽车被盗抢后无法找回,且未获得保险理赔,则会员以丢失或被盗抢前车价

100%承担损失。

2、会员需按日租时租金额度的30%承担车辆盗抢找回及案件处理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付费、计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会员年费标准

按照240元/年收取会员年费。(共享租车活动期内注册会员可享受免会员年费,以共享租车公告为准。)

第二十二条日常租车收费标准

C、预存费扣费方式

预存费支付方式,在完成还车后,系统自动扣款并发短信通知扣款情况。

3、后付费结算

A、后付费使用限制

仅限持有有效银行信用卡的会员使用,限单次使用汽车24小时内且订单预估费用不超过300元的订单。超出限制的订单,需使用预存费方式支付。

B、后付费支付方式及要求

在汽车使用结束后的2小时内,会员完成向共享租车支付相关费用。如未在2小时内完成支付,共享租车将暂停会员资格且扣200积分,共享租车有权进行所欠费用以及涉及滞纳金的追缴。

C、后付费会员可选择使用预存费方式

后付费会员也可使用预存费方式结算,事先充值预存费用在共享租车会员帐户,在订单结束后系统从预存费账户中自动扣费。如预存费余额足以支付,则系统自动扣款,如预存费余额不足以支付,则通知会员进行网上支付,会员需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完成支付。

如未在2小时内完成支付,共享租车将暂停会员资格且扣200积分,共享租车有权进行所欠费用以及涉及滞纳金的追缴。

4、延迟支付

会员出现3次延迟支付将被取消会员资质。

5、共享租车将依据《共享租车会员协议》以及本计费标准计算会员应支付的费用。

对于违反使用规则扣减积分但积分额度不足时,将按1积分比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费用。

延迟支付造成的积分扣减,如积分余额不足时,扣为负数,在日后的使用中积分补足。对于会员未按时支付的情况,共享租车按照拖欠款额的5%/天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计费标准调整

共享租车有权调整计费标准,会员实际租车价格以租车当时官网或手机端执行的计费标准为准。

第七章积分规则

第二十六条积分构成

1、会员每消费1元即获取1个积分。

消费指实际租车费用,1元比1积分,奖励或赠送额度消费不予积分,违规扣减等其他费用不予计入积分。

2、按规定给车加油,每次奖励200积分(需会员告知客服,客服核实确认无误后,

给予积分。);完善会员信息奖励200积分。

第二十七条积分兑换、使用及扣减

1、每500分可兑换10元时段费,兑换的额度仅可用于抵扣时段费。

2、积分扣减依据本《协议》“第四章使用规则”执行。因违反本《协议》“第四

章使用规则”而被扣减的积分,将不再计入积分总额度。

?第八章远程处理和隐私保护

第二十八条远程监测与记录

1、汽车车载终端载有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系统及远程处理系统,可记录有关

汽车运行的资料。会员同意共享租车检索并使用车载远程处理装置所记录的所有资料。

2、会员同意共享租车实时监测车辆使用动态,对于违反本协议条款使用情况出现

后,共享租车有权通过远程控制汽车的方式停止会员使用。

第二十九条隐私保护

1、注册申请成为共享租车会员,同意共享租车通过第三方对其身份信息、驾照信

息、个人征信信息以及车辆使用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并保存,共享租车承诺上述信息仅用于会员与共享租车之间的协议履行和争议处理,承诺保护每位会员的隐私。

2、共享租车按隐私政策限制其员工及其它有关方使用会员的个人信息,防止非公

开个人资料遭到非授权散布。

3、会员同意与共享租车的交流被录音记录,录音可作为会员协议履行异议处理的

依据。

?第九章服务终止和账务结清

第三十条服务终止

1、共享租车可随时暂停向会员提供租车服务,并无理由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

2、会员可提前十个工作日通过向共享租车发出书面通知,无理由终止自己的会员

资格,如未及时发出通知,共享租车将视为会员继续使用服务,会员应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账务结清

1、会员资格终止后,会员仍负有支付所有相关车辆使用费用与处罚款的责任,包

括截至终止日前发生的或在终止日期后经共享租车发现的任何赔偿费和罚金,均应在接到共享租车账务结清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清,未结清的将按照拖欠款额的5%/天收取违约金。

2、在会员资格终止后,或会员提出退还押金申请后,共享租车将在确认会员无任

何未支付费用后,于30个工作日内向会员退还押金的余额,奖励部分、赠送部分等金额不予退还。

?第十章争议

第三十二条争议解决

在会员使用租车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和异议,都应遵照本协议执行。对于本协议未提及的情况,会员与共享租车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共享租车主要经营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通知

第三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共享租车平台和本公司所有的通知可通过包含共享租车网站公告、共享租车软件、电子邮件、其他系统通知、电话联系、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在内的任何一种方式进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共享租车平台和本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共享租车服务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变化,以及罢工、战争、恐怖活动、法律或者自然事件)导致共享租车平台或本公司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共享租车平台和本公司在受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所负的义务应予以免除,并且无需就共享租车平台或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XX共享汽车”会员服务协议

XX共享汽车”会员服务协议 首先,“XX共享汽车”欢迎并感谢您的仔细阅读和确认《“XX共享汽车”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本协议之约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武汉小河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及其旗下租车品牌:“XX共享汽车”所提供的汽车分时短租服务(以下称“服务”)亦或汽车分时短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官方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ff12124644.html,,以下称“平台”)、以规范在汽车分时短租过程中,对汽车租用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XX共享汽车”会员并接受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XX共享汽车”的平台和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XX共享汽车”微信公众号或本公司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三)您声明,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XX共享汽车”会员。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一.定义 1.“XX共享汽车”:是指武汉小河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创建的借助行业领先的车联网技术所实现的一种自助无钥匙分时租车模式。 2.“会员”:是指按照“XX共享汽车”的要求申请并通过平台审核的有效会员。会员关注“XX 共享汽车”微信公众号,并按平台要求注册成为“XX共享汽车”的租车会员,即可享受“XX共享汽车”为会员提供的汽车分时短租服务。 3.“车辆状态”:指“XX共享汽车”车辆外观、轮胎、市场价格、组件、配件、系统情况,汽车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情况。 二.注册会员 1.用户通过关注“XX共享汽车”微信公众号,进入“XX共享汽车”会员注册页面,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及手持身份证自拍照,提交注册会员申请。“XX共享汽车”会员资料审核通过,并且缴纳押金后,即可使用“XX共享汽车”的分时租车服务。 2.任何符合驾驶资格标准并且遵守本协议全部内容的自然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从用户完成注册之日起至平台会员有效期内,都必须能够满足下列条件: 2.1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持国内有效二代身份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执照(准驾车型为C1以上),且有实际驾驶经验。 2.2 在注册为会员的前2年内,没有酒后驾驶前科、或没有被暂停、或吊销其驾照的记录;没有有关危险驾驶和(或)无保险驾驶前科记录。 3.如果会员的驾照在任何时间被吊销、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会员必须立即通知“XX 共享汽车”, 且在此期间会员不得使用或预订任何“XX共享汽车”的车辆,否则由此产生后果/责任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4.会员身份为在校学生(全日制)或教师的,可通过上传个人职业证件,在“XX共享汽车”平台上申请减押金认证,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租车减交押金服务。 5.本平台采用实名注册制,即本平台要求所有会员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正确、有效的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后,应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合作的征信机构采集其个人信息。 6.当会员信息发生变更,会员应及时修改完善。当发现平台会员信息出现虚假或者错误的情况,本平台有权利要求会员进行更新、修改和撤除。由于提供不符合要求亦或不真实之信

汽车加盟合作协议书

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_______ 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 县(区)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并一次性为乙方提供装修补贴___ __元。 2、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3、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加盟费用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加盟费(或信誉保证金) 元。协议期满无续约意向者,乙方十天内商品清还甲方,甲方十天内无息退还加盟费给乙方。 第六条:收益分配 合作后“某3s汽车服务中心店”所有营业额%规甲方所有,_______%规乙方所有。

(完整版)汽车共享协议

?第一条特别约定 为保障共享租车服务的持续进行,凡注册申请成为“共享租车”会员的个人,在接受服务之前,无论事实上是否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只要在线注册并在“同意《共享租车会员协议》条款内容”点击□处操作打“√”,即视为完成会员协议网上签约,其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同意在使用共享租车服务过程中所产生事宜的处理按照本协议执行。使用共享租车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第二条定义 1、“共享租车”:指依据本协议向会员提供租车服务的运营机构。 2、“会员”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内的公民,身份证真实有效,年满21周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在同意本会员协议后,成功注册、完善信息通过审核并成功激活会员卡,被共享租车所承认的用户。会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当注册为会员的,共享租车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共享租车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3、“授权驾驶人”:指共享租车会员本人,在共享租车进行车辆预订,获得共享 租车批准驾驶预订车辆的会员本人。 4、“使用过程”:指从会员取车刷卡时间起,至会员将汽车归还至指定还车地点, 按共享租车要求将汽车停放妥当后完成还车确认,并关闭车辆所有耗电设备、熄火并拔下钥匙、完成驻车制动,关闭车门并进行刷卡锁车之后的时间止,这期间称之为使用过程。 5、“预计取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取车时间,只有在该时间的 前后15分钟内会员可使用会员卡刷卡打开车门正常取用车辆。 6、“预计还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还车时间,会员必须在该时 间之前将车辆归还至订单预订的停车网点车位。 7、“预定时间段”:指会员提交的订单中预先约定的“预计取车时间”至“预计 还车时间”期间的时间段。 8、“订单”:指会员向共享租车提交的车辆租用服务内容。 9、“共享汽车、汽车”:指共享租车可向会员提供使用的各类品牌和型号的汽车。 10、“汽车状态”:指共享租车提供服务的汽车相关的外观、内饰、组件、配件、 附件、引擎、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所有情况。 11、“付费、订单费用”:指会员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汽车使用时间租金、保 险费、里程费以及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汽车服务连锁加盟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所经营的“汽车服务联盟”品牌汽车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连锁加盟的涵义 1.本合同所涉及的连锁加盟涵义为: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为经营主体,在协议中规定的区域内开设“汽车服务联盟”加盟店 2.甲方授权乙方安装、使用甲方提供的门店管理系统平台 3.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甲方“汽车服务联盟”所涵盖的系列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外观清洁养护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车用产品销售 4.本合同中甲方授权乙方加盟的区域为:省市区 5.甲方保证乙方作为区域内唯一指定加盟商的权利,保证乙方在销售服务体系的统一性 6.甲方保证乙方可享受由甲方提供的所有专业服务,乙方在联盟体系中的各类行为须接受甲方的有效监督 二、合同期限与相关规定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期满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约权不再续约本合同 3.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合作关系自动终止。 4.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将关闭提供给乙方的门店管理系统平台及接口,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志的各类产品及相关材料,并将门面匣牌、店内宣传图文摘除,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若乙方将之予以销毁,则应向甲方提交相应的销毁证

明 5. 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因乙方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一概与甲方无关 三、“汽车联盟”标志及产品商标的使用 1.乙方在任何使用联盟标志中文名称“汽车联盟”前,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汽车联盟”产品品牌商标时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汽车联盟”标志及产品商标均应当遵守相关使用“汽车联盟”标志及产品商标之规定,不得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私自使用“汽车联盟”标志及产品商标,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连锁加盟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一个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的公共账户。 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元(¥)。 3.乙方应于甲方首次提供的产品及物料签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公共账户支付产品代扣费人民币元(¥)。 4.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经营保证金,是乙方用来保证其在合同许可范围内对甲方品牌、商标的正常使用、维护,保证其在联盟体系内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乙方不违背加盟合同规定经营情况以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会无息全额返还。 5.乙方应保证甲乙双方公共账户内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万元。代扣产品销售款后,如有空缺,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有延期,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投放合作协议

合同【xxxxx】号 共享电动汽车 联营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xx共享观光车联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的合作方式 本协议项如下,项目的合作以丙方提供互联网运营平台以及智能共享微车整体解决方案,乙方提供xxxx(智能微型电动汽

车)作为丙方智能共享微车整体解决方案的硬件配套,甲方提供车辆停放及运行场地、共享电动车充电电源、日常车辆清洁服务,利用丙方互联网运营平台开展联营,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的方式开展合作。 二、项目的合作范围 甲乙丙三方确定,合作开展的项目限于甲方提供的站点范围内, 站点地址: xxxx 投放车辆台数:20辆 三、“xxx项目”的合作分工 1、甲方的主要工作 1)提供项目运营所需的停车场所 2)提供项目运营所需的充电电源,数量与地点依合作运营规划确定; 3)负责向乙方及时申报车辆故障,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的维修; 4)甲方指派专人对站点进行管理,负责车辆每日充电,因甲方未能及时充电造成车辆无法运营,甲方不享受收益分配,乙方有权撤销站点;营运所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 5)负责车辆在现场的管理。 6)协助项目紧急事件处理。 2、乙方主要工作: - 2 -

1)投入用于“共享电动汽车”的畅行微车,投放车型如下: 预计投放时间: xxxx年4月 2)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更换; 3)负责项目紧急事件处理,承担项目运营责任。 4)负责车辆保险购买。 3、丙方的主要工作 丙方主要工作: 1)协助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评估,确定投放畅行微车的投放数量; 2)负责协助乙方选定站点位置设定电子围栏,确定停车站点;

汽车俱乐部加盟合同

汽车俱乐部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发挥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一、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给予乙方特许加盟店装修门头,并配于硬件物品支持,和员工的公装。 三、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2.享有甲方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3.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开展工作。 4.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5.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四、特许加盟甲方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甲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

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人民币元计费。 3.甲方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甲方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者分支机构的员工。 5.甲方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甲方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五、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2.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3.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4.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有关

共享汽车停车协议

车位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停车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第二条车位用途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第三条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固定停车位个(以下简称“车位”)。(生效时间具体按甲方实际使用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乙方车位的时间执行),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双方可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个车位总计元。2、支付方式:季度付,每季度总计租赁费为元。第五条停车场及车位管理停放租赁车位的车辆不得存放任何危险品,不得有人或生物长时间1、租赁期间内,乙方留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其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租赁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并遵守甲方已

充分告知并公示的关于停车场的相关规3、章管理制度使用车位,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4、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停车场执行异地还车与取车。如在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车辆在此停车场停放的数量超出本协议约定车位数量的,出场时应遵循甲方停车场临时停放收费标准缴费。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停车位的有效使用,不得因第三方主张权利等任何原因影响乙方使用租赁车位,否则乙方有权相应减少或不支付租赁费用,并要求甲方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车辆的停放以及进出停车场不得损害甲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7、甲方作为停车场管理者,对乙方车辆有管理义务。乙方离开车辆时应锁好防盗锁、锁好门窗,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否则车内物品丢失与甲方无关。第六条转租限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八条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壁纸加盟合作协议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7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壁纸加盟合作协议书通用范本

壁纸加盟合作协议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壁纸加盟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贵阳同彩壁纸 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已详细了解根据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经反映其真实的意思。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二)合同适用范围:

共享停车软件许可使用协议

共享停车软件许可使用协议 欢迎使用广州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开发的“共享停车”软件及服务!《“共享停车”软件许可使用协议》(下称“本协议”)是用户与本公司之间有关“共享停车”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的法律协议。 用户在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内容。用户的下载、安装、使用、注册、登录等行为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自愿遵守本协议。 一、【关于本软件】 1.1【本软件的服务内容】 1.1.1 本软件是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一款针对解决用户对于商业中心、小区物业、政府机构、医院周边等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停车难、停车位信息不对称的手机应用软件,即“共享停车”软件。作为车位业主的用户,可以通过该软件的网络平台发布闲置车位信息或车位闲置时间段信息,需要租用车位的用户可通过本软件网络平台查看车位空闲信息,并可以直接选择租用合适的闲置车位。此外,本软件还提供对租用车位的在线预约、在线支付、导航、地图等服务功能。 1.2.1 本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服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增强或强化目前本软件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和新产品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条款。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对网络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自行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公司不保证本软件及有关服务一定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不会被中断,对本软件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本软件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对于其他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以利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停车期间车辆出现的损失(包含强制险和商业险涵盖的情况),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2.4 本公司拥有对停车场收费的定价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修改停车场收费标准。 1.2.5 用户停车时长超出车位可停放时间,将对超时部分收取额外服务费。(详见【停车超时额外服务费说明】,点击查看详情) 二、【本软件的获取】 2.1 用户可以直接从本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获取本软件,也可以从得到本公司正式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 2.2 若用户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则本公司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由此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软件的更新】 3.1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本公司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软件更新服务(更新服务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3.2 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而对本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3.3 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软件可能无法使用。本公司不保证旧版本软件及相应的客户服务可继续使用,用户应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四、【用户权责】

停车场车共享汽车位租赁协议

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箱: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停车位基本情况 1.1 停车位地址:甲方将位于提供给乙方使用; 1.2 停车位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 停车位数量:共个停车位; 1.4 停车位用途:用于乙方开设欢程共享车分时租赁站点。 二、租金与支付 2.1 该7个停车位租金为元/月/车位(含税),每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自 年月日起开始计费,至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2.2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叁个月支付一次,即每次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2.3 签订合同后,乙方车辆正式入驻甲方停车场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届满前10日支付下期租金; 2.4 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3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上述费用的结算方式:转账汇款。甲方确认汇款信息如下,如有变动甲方须在乙方应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须保证对停车场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出租权,保证停车位所在场地符合公共设施的安全条件,若因甲方停车场场地存在安全隐患发生的用户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 3.2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协议期内对个停车位的正常使用,确保非乙方车辆不得占用; 3.3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协议期内客户正常进出车场进行取车、还车; 3.4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协议期内工作车、运营车免费进出车场进行巡查和维护; 3.5 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扣押乙方车辆; 3.6 甲方不得向乙方在协议期内工作人员及用户收取停车费; 3.7 甲方在夜间不对停车场提供照明设施,因照明不足造成的乙方损失与甲方无关; 3.8 若甲方将场地转让于第三人,受让人不得变更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有关入驻车辆在停车场造成的刮伤及丢失、车辆内人身、财产安全等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2 乙方不得将停车位进行转租、合租; 4.3 乙方在停车场使用期间须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4 乙方使用该场地及车位所实施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本场地从事违法活动、违反政府的管理规定、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其他经营户正常经营等; 4.5 乙方如需在所租车位上进行站点建设,建设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自行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站点建设完成后如有市政单位阻扰由甲方出面协调处理。若因甲方场地施工等导致乙方站点建设(道闸、专用停车位线、站牌等)受到破坏的,甲方需在场地施工结束后将乙方站点建设恢复原状,费用由甲方承担; 4.6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安排本租赁场地的车辆停放和人员进出,为车辆作清洁、保养等工作,但须保持场地内干净整洁,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5.1 双方均须遵守上述约定,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5.2 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或终止协议。若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向乙方返还乙方已缴纳未使用的租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5.3 若甲方无故单方终止协议或因甲方不具有停车场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出租权而导致终止本协议,须向乙方返还乙方已缴纳未使用的租金,并向乙方赔偿三个月租金即元作为违约金; 5.4 当出现 6.3条情况时,甲方须向乙方返还已支付未使用部分的租金,不支付违约金; 5.5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终止协议。若甲方终止协议,乙方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6 若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三个月租金即元作为违约金; 5.7 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自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当期应付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加盟合作协议书 (1)

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东凯旋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车VIP特约商户,并受甲方授权在车VIP展厅内以及车VIP网上经营自驾游汽车用品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授权乙方在车VIP展厅范围内经营自驾游汽车用品事宜。以及乙方在车VIP网上发 布用品信息,由甲方审核并提供技术支持。 2.甲方对本合作项目将行使财务收款权,即本合作项目的一切收款行为,均由甲方负 责。 3.每月的5号为项目的结款日,由甲方向乙方划付当月扣除加盟费后的营业款项给 予乙方。随即乙方向甲方开出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 4.合作期内,甲方开放网络平台给予乙方,作为对乙方的广告支持。促销期内的其他 形式广告,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5.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经营情况,结合甲方自身的促销活动,授权乙方在恰当的时期, 在车VIP展厅附近以甲方的名义发放宣传单张。由此涉及宣传单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确认乙方为本合作项目的唯一经营合作方。 7.本合作项目的装潢需要重大基建改动的,甲方报经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施工,并 承担工程所需的费用。 8.本合作项目的具体经营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可确保本合作项目正常运营的 支持,即提供必要的经营场地、关系协调、财务收款以及相应的网络广告等支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作期间,乙方在车VIP展厅及车VIP网范围内的一切对外经营活动,均需以甲方 的名义进行。并承诺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在广物汽贸场地之外的经营

活动。 2.合作期间,乙方承诺将本合作项目营业额的20%作为给予甲方的驻点费用,并保证 此费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月。本项目暂定每月结算,即当月结算上一日的费用,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交接。甲方有权根据每月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每月下旬期间,无须征得乙方同意而可以直接收取每月最低保底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给予甲方人民币1万元的押金以及1万元的加盟费用,加盟 费可冲减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的驻点费用作为甲方给予乙方营运支持,若该期间内驻点费用超过加盟费则按实际费用补差。 4.原则上,乙方可自定在车VIP网上所经营的汽车用品品种,但在车VIP展厅内所经 营的汽车用品品种需经甲方审核后方可经营,以及甲方保留引进新品的权利。 5.乙方在车VIP展厅内的经营活动,不能超出所划定的位置,更不能越区拉客,且销 售产品的市场报价亦不能低于广物汽贸内同类产品的市场零售价。在获得甲方同意授权后,乙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在车VIP展厅附近发放宣传单张。 6.乙方享有本合作项目的唯一经营权。乙方并承担合作项目所涉及到销售的配送、安 装等事宜。 7.乙方保证本合作项目经营的第13个月起,月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 者每月给予的加盟费不低于1万元/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作。 8.项目经营场地的装潢与设计等,由乙方负责,所涉及的费用,亦由乙方支付。 9.装潢设计应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涉及到重大基建工程改造的,由 甲方上报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施工。重大基建改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超出甲方授权外的经营活动。 三、经营协议期限 本合作项目合作期限一年,自2009年7 月1 日至2010年6 月30日止。合约期满后,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约。 四、其它条款:

会员服务协议共享汽车

会员服务协议 尊敬的用户,感谢您选择“共享汽车”。请您确认在成为“共享汽车”会员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开始使用“共享汽车”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所有约定。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共享汽车”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条款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您声明,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共享汽车”会员。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不具备上述条件,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1.定义 1.1. “共享汽车”:指“浙江XX全天候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汽车共享平台。 1.2.“移动客户端”:指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安装的“共享汽车”APP。 1.3.“用户”:指下载并安装“共享汽车””客户端的人员。 1.4.“会员”:指申请“共享汽车”服务并通过“共享汽车”身份认证审核的用户。 1.5.“车辆”:指“共享汽车”供会员租赁的新能源电动汽车。 1.6.“客服”:指“共享汽车”会员服务部门,用户可通过客服电话或移动客

户端联络。 1.7.“计费标准”:指租金、保证金、违约金等涉及钱款的项目,具体明细在移动客户端帮助中心公布,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帮助中心”:指“共享汽车”移动客户端和官方网站上关于租车规则、价格条款等客户所需信息的发布区域。 2.会员注册 2.1.注册资格。 2.1.1.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资格要求。 2.1.2.申请人的驾照有效,未被吊销、没收、失效或以其它方式作废。 2.1. 3.申请人需具备一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2.1.4.会员的驾照在任何时间被吊销、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会员必须立即通知“共享汽车”,且在此期间会员不得使用或预约任何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2.2.注册方式。 2.2.1.用户通过使用移动客户端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设置密码和车辆启动码。 2.2.2 用户注册时需上传本人真实、有效证件照,系统自动认证,如因上传证照不符、不清,造成的相关损失全部有用户自行承担,造成法律责任的全部有用户承担。 3.服务预约 3.1.会员可在用车前通过移动客户端,根据用车需要对车辆进行预约。

汽车共享协议

第一条特别约定 为保障共享租车服务的持续进行,凡注册申请成为“共享租车”会员的个人,在接受服务之前,无论事实上是否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只要在线注册并在“同意《共享租车会员协议》条款内容”点击□处操作打“√”,即视为完成会员协议网上签约,其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同意在使用共享租车服务过程中所产生事宜的处理按照本协议执行。使用共享租车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第二条定义 1、“共享租车”:指依据本协议向会员提供租车服务的运营机构。 2、“会员”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内的公民,身份证真实有效,年满21周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在同意本会员协议后,成功注册、完善信息通过审核并成功激活会员卡,被共享租车所承认的用户。会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当注册为会员的,共享租车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共享租车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3、“授权驾驶人”:指共享租车会员本人,在共享租车进行车辆预订,获得共享 租车批准驾驶预订车辆的会员本人。 4、“使用过程”:指从会员取车刷卡时间起,至会员将汽车归还至指定还车地点, 按共享租车要求将汽车停放妥当后完成还车确认,并关闭车辆所有耗电设备、熄火并拔下钥匙、完成驻车制动,关闭车门并进行刷卡锁车之后的时间止,这期间称之为使用过程。 5、“预计取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取车时间,只有在该时间的 前后15分钟内会员可使用会员卡刷卡打开车门正常取用车辆。 6、“预计还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还车时间,会员必须在该时 间之前将车辆归还至订单预订的停车网点车位。 7、“预定时间段”:指会员提交的订单中预先约定的“预计取车时间”至“预计 还车时间”期间的时间段。 8、“订单”:指会员向共享租车提交的车辆租用服务内容。 9、“共享汽车、汽车”:指共享租车可向会员提供使用的各类品牌和型号的汽车。 10、“汽车状态”:指共享租车提供服务的汽车相关的外观、内饰、组件、配件、 附件、引擎、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所有情况。 11、“付费、订单费用”:指会员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汽车使用时间租金、保 险费、里程费以及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汽车服务中心加盟合作协议书(模板)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汽车服务中心加盟合作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 县(区)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

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并一次性为乙方提供装修补贴___元。 2、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3、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

共享班车合作协议

共享班车三方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用车企业 出租方(乙方):汽车租赁公司 平台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三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丙三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定制出行、共享班车等领域开展合作。三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在各自业务范围及优势领域,依托丙方运营的“e乘巴士”平台合作推出共享班车业务,乙方负责共享班车业务的线下运输服务,丙方负责e乘巴士班车的网上撮合服务,包括e乘巴士在当地的市场推广、线上运营、用户购票、支付、退款及相关客户服务等。 二、付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丙方平台代为收取合作项目票款。 2、三方约定自项目上线日起,每自然月10号为结算周期。丙方将通过自身平台代收款项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如甲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丙方,否则发生转账错误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乘车期间甲方乘客有责任维持乘车秩序,爱护车辆设备,保持车辆清洁 2、甲方不得指使驾驶员违反规定操作行驶 3、甲方需根据乙方《乘客乘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引导乘客配合丙方工作 4、甲方人员不得携带贵重仪器、物品、易燃易爆及刺激性物品上车,不在车上抽烟。因甲方人员损坏丙方车辆设备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车辆专属标识、进出场段许可等 (2)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根据甲,丙双方沟通需求,提供设施完善、性能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作为甲方用车。保证车内外卫生,空调和暖气正常运转、性能良好 2、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服务教育,确保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直营店加盟合作协议书.doc

创维移动产品直营(xxx店) 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创维移动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乐业生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同方信息港B栋5楼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鉴于,甲方是中国著名国际品牌企业集团旗下之专业移动通信产品生产企业,在国际国内有着非常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甲方的移动通信产品已有近十年的发展历史,具有完整的产品系列和性价比优势。为了构建最扁平、最有效、最具竞争力的创维移动通信产品营销模式,甲方设计推出了零售商加盟厂家产品直销连锁店的营销模式。 鉴于,乙方是一家从事移动通信终端产品零售业务的零售商,致力于移动通信产品零售业务的发展,并愿意加盟甲方的直营店营销模式。 为了能够更快更好地扩展市场和顺利地共同发展和获利,并达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加盟甲方零售连锁经营体系。成为甲方在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地级、县级市)______________镇(街道、路)加盟的甲方直营店。为了使甲乙双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定出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和合法服务机构,保证依照本协议规定应向乙方提供规范的品牌直营店经营模式,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完整产品系列。 2.乙方保证其是在当地依法注册的零售商铺企业或在签订本协议后即将注册的商铺企业,具有对本行业及所经营服务范围有深入了解和良好认识的运营团队,具备本协议约定的

汽车连锁加盟合同协议书V

汽车连锁加盟合同协议 书V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X X X汽车服务连锁加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所经营的“XXX汽车服务联盟”品牌汽车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连锁加盟的涵义 1. 本合同所涉及的连锁加盟涵义为:甲方授权乙方,以乙 方为经营主体,在协议中规定的区域内开设“XXX汽车服务联盟”加盟店 2. 甲方授权乙方安装、使用甲方提供的XXX门店管理系统平台 3.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甲方“XXX汽车服务联盟”所涵盖的系列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外观清洁养护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车用产品销售

4. 本合同中甲方授权乙方加盟的区域为:省市 区 5. 甲方保证乙方作为区域内唯一指定加盟商的权利,保证 乙方在销售服务体系的统一性 6. 甲方保证乙方可享受由甲方提供的所有专业服务,乙方 在联盟体系中的各类行为须接受甲方的有效监督 二、合同期限与相关规定 1.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2. 在乙方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期满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约权不再续约本合同 3. 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合作关系自动终止。 4. 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将关闭提供给乙方的XXX门店管理系统平台及接口,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志的各类产品及相关材料,并将门面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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