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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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4篇)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4篇)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

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

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规划、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条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巡查和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并监督人民防空、建设(房屋)、安全生产、规划、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行政执法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巡视制度,定期清查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者地下空间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各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区县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优先满足社会公益性事业的需要,居住区内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优先满足居住区配套服务和社区服务的需要。

第十三条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并依法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明确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设备使用的范围。

地下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地下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地下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地下室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地下室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单位或团体内部的地下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所有使用地下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地下室出入管理1. 出入地下室的人员必须通过刷卡、指纹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验证方式确认身份,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通道出入。

2.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地下室,尤其是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进入电梯机房或其他机房。

3. 地下室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存在障碍物,应定期检查,并确保逃生通道的安全完好。

4. 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必须摆放在地下室出入口附近,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三、地下室秩序管理1. 地下室内禁止吸烟、打火机等易燃物品的带入和使用,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和防止火灾。

2. 地下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质,应保持走廊、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3. 地下室内的设备、设施和电气线路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4. 地下室内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使用。

四、火灾防控管理1. 地下室内应安装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火灾探测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地下室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栓,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检修,保证有效的灭火能力。

3. 地下室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如油料、液化气等,同时禁止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4. 地下室内应设置应急疏散标识和灯具,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五、安全宣传教育1. 公司、单位或团体必须定期进行地下室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地下室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3.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地下室安全规定的培训,确保其知悉相关安全措施。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地下室安全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职等。

地下室使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地下室使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地下室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下室的使用管理,保障住户生活环境和安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下室是指位于小区住宅楼下部地面以下的房间或空间,用于存放物品或其他特定用途。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地下室使用管理。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地下室使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户对地下室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小区管理规定以及本规定。

第六条住户需履行与地下室使用相关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清理、维修等。

第七条住户有权利享受地下室使用的权益,并对地下室的安全和秩序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地下室使用范围和用途第八条小区地下室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车库、储藏室等。

第九条地下室的使用用途应与物业管理方沟通,并经住户业主委员会审批同意。

第十条地下室的使用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一条住户在使用地下室时应遵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地下室的管理费用第十二条住户使用地下室应按照小区相关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第十三条地下室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巡查维护费、保洁费等。

第十四条地下室的管理费用由住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住户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并报物业管理方备案。

第十五条住户未按时缴纳地下室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方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地下室使用、停止供水等。

第四章地下室的使用规约第十六条住户在使用地下室时应保持地下室的清洁、整洁。

第十七条地下室内禁止饲养宠物、养殖农作物等活动。

第十八条住户不得在地下室内存放违禁品、危险品等物品。

第十九条地下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使用电器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住户对地下室的维修和装修应经过物业管理方及住户业主委员会的审批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住户离开地下室时应确保门窗关闭,电器设备及用品安全。

第二十二条地下室内如发现漏水、设备故障等问题,住户应及时向物业管理方报告。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在地下空间建设和利用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合理、公平,确保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

第三条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各类地下空间的安全防范和管理。

第二章相关主体责任第四条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和利用单位应当负有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和利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责任能够得到落实。

第六条地下空间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和监控,确保地下空间的建设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空间的监管,加强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利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发现并解决地下空间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要求第八条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和利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加以执行。

第九条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有关防火、防爆、通风、疏散、排水等基本安全要求,必要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设置。

第十条地下空间的进出口、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被占用,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第十一条地下空间的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和利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紧急处置第十三条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和利用单位应当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四条地下空间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伤员救治,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物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物业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保障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仓储、地下设备间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等。

2. 业主、住户应遵守本制度,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3. 地下空间的管理人员负责地下空间的安全巡查、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设施管理(1)地下空间内的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禁止擅自改动地下空间内的设备设施,如需改动,应报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

2. 消防安全管理(1)地下空间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2)禁止在地下空间内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3)地下空间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 安全巡查(1)地下空间的管理人员应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对地下空间内的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定期检查。

4. 应急处置(1)地下空间内发生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救援。

(2)地下空间内发生盗窃、损坏等违法行为,管理人员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违规处理1. 业主、住户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地下空间的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公司年月日。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地下空间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地下空间建设管理第四条地下空间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程序进行。

第五条地下空间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确保地下空间建设的安全。

第六条地下空间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地下空间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确保地下空间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三章地下空间使用管理第八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九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应当对地下空间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应当对进入地下空间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应当禁止下列行为:(一)非法占用地下空间;(二)擅自改变地下空间使用用途;(三)在地下空间内从事危害安全的活动;(四)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地下空间维修、改造等作业。

第四章地下空间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地下空间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对地下空间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地下空间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地下空间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设施档案,记录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

第十五条地下空间维护单位应当对地下空间进行防雷、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第五章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总结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区域内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大厦所辖区域内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经营类、餐厅、仓储或开展业务办公的单位或部门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保卫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申请使用地下空间的单位或部门,应当自公共地下空间投入使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公共地下空间使用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地下空间,使用者应当自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公共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人、管理者、使用人、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等情况发生变更,管理者应当自情况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七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设施的维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设施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第八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部门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与保卫处签订《使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整体安全。

第九条保卫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应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有权予以制止。

第十条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不得将公共地下空间租赁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公共地下空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存在危险建筑结构;(二)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照明设施,大型人员聚集场所具有备用照明设施;(三)设置通风系统;(四)配备防汛和防雨水倒灌设施;(五)按照规定设置或者配备机械防火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六)安全出口不得采用转门、吊门、防寒门帘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七)疏散通道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八)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规定;(九)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十)符合房产、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物业对地下室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对地下室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对地下室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区地下室的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安全和居民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地下室是指小区建筑物下部分结构,包括地下车库、地下储藏室、地下室房间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负责小区地下室管理工作,居民应遵守本规定并配合物业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地下室,包括小区内已存在的地下室和未来修建的地下室。

第五条地下室的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未经物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或转租地下室。

第二章地下室的使用权第六条地下室的使用权属于小区内对应楼栋的业主,由物业统一管理。

业主有权合理使用自己名下的地下室,但不得擅自改变地下室的用途和结构。

第七条业主在使用地下室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和消防法律法规,确保地下室的使用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八条业主应定期检查地下室的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及时修缮和更换老化设备。

第九条如业主发现地下室的违规使用行为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物业报告,物业将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条物业有权根据小区的整体利益,对地下室的使用权进行调整和调配,但应提前向业主进行合理通知。

第三章地下室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物业应建立健全地下室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地下室的日常管理和事物处理。

第十二条物业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用于地下室的巡查、清洁和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物业应定期对地下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地下室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物业应建立健全地下室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物业应对地下室的入口和通道进行监控,确保安全和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地下室的维护和装修第十六条业主应自行负责地下室的维护和装修,维护地下室的基本卫生和安全。

第十七条业主在装修地下室时,应提前向物业进行申报,并提交合格的装修方案。

第十八条业主在装修地下室时,应确保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使用环保材料,不得对地下室结构和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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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5565
后勤物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范本
In order to make the rules open, maintain the collective coordination,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the group, and realize the legal basis of management.
(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勤物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

使用指南:本规章制度文件适合在管理中,为使规则公开化,让所有人保持集体的协调,维护集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实现管理有法可依,内部运行有规则保障。

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后勤物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地下空间住宿人员的安全,凡在本地下空间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犯,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事故者将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负法律责任。

1.住宿人员不允许私自调换、转租床位、房间;当学校和社区物业管理部遇有特殊情况时,社区物业管理部有权对住宿人员的房间、床位调整或停止出租,住宿人员应无条服从。

违者后果自负;
2.住宿人员严禁在房间、走廊内用电器或煤火、煤油炉、酒精炉烧水、取暖、做饭;
3.住宿人员不允许私自拆改、挪用、毁损用电计量装置、安全用电装置;不允许私拉、私接电线、网线,不改动电路、不使用劣质电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违章电器);
4.不得拆动、移动、破坏房屋设施;
5.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杜绝一切赌博、偷窃、嫖娼卖淫等违法活动,违犯者将交校保卫处和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6.住宿人员凭住宿证出入,来访客人凭
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晚上11:00前必须离开;
7.住宿人员有责任维护社区的公共卫生和本房间的卫生。

不允许在公共区内晾晒衣物、堆放杂物(违者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垃圾倒在指定地点,禁止乱倒、焚烧垃圾;禁止在墙上乱涂乱画;禁止大生喧哗;工作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违反卫生管理规定者,根据情况处以20到100元罚款,直到取消入住资格;
8.爱护地下室及社区内的消防设施,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报警、疏散、灭火等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9.不在房内和走廊通道中堆放杂物,不
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剧毒及放射性元素的危险品;
10.不使用明火,不乱扔烟头,不卧床吸烟,不燃放烟花爆竹。

不张贴不健康图片,不拉床帷、墙帷;
11.妥善保管房间钥匙,不将钥匙借与他人或私自带他人进入。

不留宿非本楼人员,不留宿异性;
12.自觉维护楼内的治安秩序,服从社区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例行的入室安全检查。

养成离室关窗、关灯、断电、锁门的习惯,防止发生火灾;
13.不做其他有违社区安全的行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14.住宿人员应服从社区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和例行的入户安全检查,违反以上规定时应接受纠正和处罚。

并要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此处可填写公司名称/地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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