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2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保密、专业的原则。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与公司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应注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七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总监领导,并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岗位。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董事会任命,并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中享有独立地位。
第九条内部审计岗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接受公司提供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核公司财务、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三)发现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存在的风险。
(四)对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审计,评估本次合作的风险。
(五)接受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制定审计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并进行符合审计要求的分析。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内部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六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一)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并制定审计计划。
(二)收集、整理、分析审计证据。
(三)编制审计报告,记录审计结论和意见。
(四)报送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标准,收集、整理和分析审计证据。
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审计人员、内部管理人员及涉及审计业务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原则,以服务国家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促进事业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二)对内部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审计;(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四)协助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五)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七条内部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一)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二)收集审计证据,包括财务报表、业务资料、会议记录等;(三)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发现潜在问题;(四)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五)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第四章审计纪律第九条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本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公正、客观、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影响。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审计纪律的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益和质量,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1. 内部审计的任务是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发现并防范企业风险。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3.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审计任务。
4.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改善建议。
三、内部审计程序1. 预审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被审计对象进行沟通,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并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
2. 审计准备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并准备审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3. 实地审计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对被审计对象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审计。
4. 审计分析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评估风险程度,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5. 编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报送给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并随时向管理层提供必要的补充信息。
四、内部审计原则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对象,并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
2. 审计证据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做出判断,并保证审计过程的公正和客观。
3. 机密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并严格控制审计报告的分发范围。
五、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1.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审计工作。
2.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3.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保持与行业发展的同步。
六、内部审计工作绩效评估1. 内部审计工作绩效评估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估指标进行。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审计工作应保证秘密性,严禁泄露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权限和程序,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注重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自评和外评,不断改进和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本单位应设立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时间,制定审计方案。
第九条审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层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发现的情况,以及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意见,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应经过内部审查和批准后,提交给本单位领导层。
第十四条本单位领导层应认真研究审计报告,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具体的改进和整改计划。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和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审计工作的评估和改进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审计工作的自评,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的评估,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培训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4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规范。
该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流程管理、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
二、职责分工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业务活动的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
三、流程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流程管理,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核程序的设计、工作底稿的保存等。
同时,还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报告编制、审核、审批和发布的流程。
四、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控制措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要求等。
五、评估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估、管理效率评估、持续改进和创新等。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旨在保障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内部审计信息。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为了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流程,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审计和咨询,提供合理的保障和增强公司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独立于被审计活动,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专业标准以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领导层应该给予内部审计工作充分的支持和重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内部审计的组织和人员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简单版(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简单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____审计法》、《____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1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审小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内审小组应当在本单位____、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2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八条内审小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除____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九条单位应当保障内审小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条内审小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单位予以表彰。
3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第十二条内审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五)对本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六)对本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七)对本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4(八)对本单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九)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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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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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1 总则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5内部审计人员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7附则附件:审计文书格式1 总则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治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工作治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照,客观、公平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判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截了当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3 审计机构的职权3.1 内部审计机构的要紧职责:3.1.1检查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内部操纵制度(包括内部治理操纵制度和内部会计操纵制度)的执行情形,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判。
3.1.2对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公司优化治理出谋划策。
3.1.3对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形进行审计监督。
3.1.4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拟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在颁布后负责组织实施。
3.1.5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体会,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3.1.6建立审计档案制度。
3.1.7向集团督察委员会、督委会主席和总督察提交审计打算和审计报告,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3.2 内部审计机构的要紧权限:3.2.1有权要求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打算、资金打算、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3.2.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会计帐目、凭证、帐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治理情形,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3.2.3有权参加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治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有权参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3.2.4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觉的咨询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3.2.5有权提出禁止、纠正违反集团公司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
对被审计单位严峻缺失白费的现象,有权提出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治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3.2.6对阻止、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帐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3.2.7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2.8 对审计中发觉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截了当向董事会报告。
4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4.1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4.1.1 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内部操纵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形。
4.1.2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经营目标、财务收支打算、预算、决算编制的合理性、效益性及其执行情形,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1.3基建工程、产品开发、工艺调整等重大经济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4.1.4专项工程和大、中修理项目的打算、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4.1.5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对外采购、销售、承(发)包工程等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含报废)的合理性、合法性。
4.1.6 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成员企业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财经制度的情形。
4.1.7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企业经理班子)的任期经济责任。
5 内部审计人员5.1 审计人员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要具有审计、财务会计和企业治理方面的丰富体会和知识。
集团公司依照进展的规模、审计的范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5.2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平、廉洁奉公、保守隐秘;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隐秘。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5.3 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打算、财务、技术、人事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组成审计组。
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5.4 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
对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处分。
5.5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在确定审计方案前提出声明并予以回避。
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 审计人职员作成绩显著、对集团奉献突出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峻失职渎职、泄露公司重要经济隐秘的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和给公司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
6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6.1编制审计项目打算依照集团的经营要求和具体情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和分季度审计工作打算,报经集团督委会总督察批准后执行。
6.2 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被批准后,审计室提早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自审计之日起,一样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专门情形审计时刻可适当延长。
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要求作好各项预备工作,积极配合,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3 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依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形,可采取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抽查审计与全面审计、专项、专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记录,收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治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形,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明白得与配合。
6.4 归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查证工作终止后,要对审计记录、证明材料、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复核并提请被审计单位签认审计工作底稿,预备撰写审计报告所需的有关资料和附件。
6.5撰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依照审计结果,依据审计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被审事项作出客观公平的评判。
审计报告要做到要紧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相关、充分、合法,评判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
审计报告报送集团督委会总督察审定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
如报告经确认确有不实之处,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经集团督委会总督察审批后,审计室据以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报经集团督委会主席批复后,正式下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并于收到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执行结果反馈集团督委会审计室。
6.6 审计处理、处罚建议6.6.1对被审计成员企业或部门违反国家、集团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室应当依照审计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请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
6.6.2审计建议处理的方式有:6.6.2.1责令限期上缴被查处的违纪收入、资金(包括隐瞒、截留的收入,私设的“小金库”等);6.6.2.2责令限期退还非法所得;6.6.2.3责令冲转或调整有关会计帐目;6.6.2.4依法采取得其他纠正措施。
6.6.3 审计建议处罚的种类有:6.6.3.1警告、通报批判;6.6.3.2罚款(指对有严峻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缴纳一定数量的款项);6.6.3.3 没收违法所得;6.6.3.4 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
6.7 被审计单位的申诉6.7.1被审计单位在收到经集团督委会主席批复后的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后如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6.7.2 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
集团公司董事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
6.8 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审计工作终止后,审计室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形进行后续检查。
6.9资料归档项目审计终止后,审计组应按照审计档案治理的规定,搞好审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7 附则7.1 本制度由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负责讲明。
7.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原《新奥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治理制度》(制度编号XA/ZD0505A-2000)同时废止。
附审计文书标准表格:(一)审计业务专用发文稿纸(二)审计工作方案×审字[20××]第号审计组负责人:起草人:年月日(三)审计实施打算被审计单位:年月日审计室负责人:审计组长:编制人:(四)被审计单位差不多情形表年月日审计组长:填表人:(五)审计查账记录被审计单位:咨询题类不:单位:元审计组长:审计员:复核:审计日期:年月日(六)实物核查记录被审计单位:单位:元年月日实物负责人:清点:复核:审计组长:审计员:(七)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部门:×审字[20××]第号年月日(八)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表:我室对你单位的审计已差不多终止。
现将审计报告意见稿送阅,请按照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治理制度》(试行)和相关审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收到审计报告七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及时送回,逾期则视为同意。
盖章年月日收件人签章:收件时刻:年月日附:被审计单位意见:(可另附页)被审计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