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企业使用盗版软件处罚最高额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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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盗版软件如何处罚

销售盗版软件如何处罚

销售盗版软件如何处罚现在的盗版物品在生活中可以看到很多。

这些都是严重的侵害了对方的智力成果的权利。

那么,销售盗版软件如何处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销售盗版软件如何处罚针对销售盗版软件的,会根据交易金额以及货存量来做出处罚。

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工商局的一般做法是罚款、没收假冒商品、吊销营业执照等。

如果数额很大或者情节很严重的话,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各软件销售单位一律不得销售盗版软件。

正在销售盗版软件的,应立即将盗版软件下架,封存后交当地版权管理部门统一销毁。

2、销售盗版软件的,有关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

对拒绝、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销售盗版软件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销售单位及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软件销售单位只能通过合法的软件开发者及其指定的代理商进货,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进货。

二、销售盗版属于侵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非法经营罪”处理,侵权并且违法。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卖盗版书”违法所得巨大的,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其中第四项就是“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也就是通常说的盗版书。

以上就是我对“销售盗版软件如何处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会根据交易金额以及货存量来做出处罚。

正版软件工作制度

正版软件工作制度

正版软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软件使用行为,提高软件正版化水平,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软件采购、使用、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抵制盗版软件,提倡使用正版软件。

二、软件采购和管理第五条单位采购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辅助设备,应当索取合法的发票、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确保所购软件为正版。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所购买的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归档,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第七条单位采购软件时,应当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正版软件采购合同,明确软件的正版性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软件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备份等管理制度,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三、软件使用和维护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软件使用行为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正版软件使用意识。

第十条单位应当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对于发现的盗版软件,应当及时清理、销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软件的稳定运行和安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软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软件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尊重软件知识产权,不得侵犯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复制、传播、销售软件。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积极参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法律责任和考核第十六条单位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行政处罚等。

商业使用盗版软件的知识产权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

商业使用盗版软件的知识产权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
方 式超出许可 范围传播、 销 售 和 使 用 的 行 际 损 失给 予 赔 偿 t 实 际 损失 难 以 计算 的 , 可
3 5 %的个人 电 脑运 行 盗 版 软件 。 而 随 着盗 版 数 额 还 应 当包 括 权 利 人 为 制 止 侵 权行 为 所 软 件 下 载 渠 道 的 日益 广 泛 和 盗 版 软件 在使 支付 的合 理 开 支 。权 利 人 的 实 际 损 失 或 者
摘 要: 在商业使 用盔版软件情况愈 演愈烈情况下, 该文对 于企业商业使用盗版软件的原因进行 分析, 对企业 面 对的知识产权 风险和应对 策略
进行探讨 , 引导企业在健康发展 道路 上积极防范因商业使 用盔版软件导致的知识产权风险 关键词 : 盗版软件 计算机软件 侵权 商业使 用
用上 的便 利 , 使 用盗 版 软件 的 情 况 已经 由个 侵 权 人 的 违 法 所 得 不 能 确 定 的 , 由人 民 法
Ⅸ 刑 法 》一 起 构 成 了我 国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人非 商业 使 用逐 渐 向企业 商 业使 用 扩 散 , 即 院 根 据 侵 权行 为 的情 节 , 判 决 给 予五十万 元 的 法 律 框 架 , 成 为 商 业 使 用盗 版 软 件 责 任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存 在 使 用 盗 版 软 件 进 行 商 以下 的 赔 偿 ” ( 3 ) 盗 版 软 件 本 身存 在 重 大 的 的 法 律依 据 。 业运 作和 技 术 研发 。 中图分类号 : T U 7 67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1 6 7 4 — 0 9 8 x ( 2 0 l 3 ) 0 5 ( c ) 一 0 0 0 2 - 0 2
2 0 1 1 年 美国 Ad o b e 公 司和 Aut o d e s k公

收到autocad法务函怎么办

收到autocad法务函怎么办

收到autocad法务函怎么办作者:网站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1-11-26 20:31:23点击:183属于:热点新闻autocad近期在华东区加强了对盗版的打击力度,很多单位都接到了autocad的法务函,要求正版化(购买autocad软件)。

那么接到这样的法务函应该怎么对待和处理呢?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掌握的知识,给企业提供一份建议和参考:首先,根据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就是说,一旦autocad给您单位发来了要求正版化的法务函之后,您只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掉原先安装的盗版autocad软件,就不需要承当任何的法律责任。

另外autocad给您单位发了要求正版化的法务函,表示autocad已经通过一定的渠道(比如当地的电脑公司、内部员工、官网信息等),了解到了您公司正在使用autocad的盗版软件以及使用的数量(一般在没有掌握企业实际的使用情况之前autocad是不会冒然发函的),autocad公司关注了您单位正在使用盗版,同时也给您单位发了法务函,如果您选择置之不理,那么autocad公司不一定就真的会打您的盗版(因为打盗版需要有版权局、工商局等联合来做,比较繁琐,autocad的真正目的还是希望企业能够购买使用正版软件),但是autocad 保留了进一步行动的权力,他们随时有可能联合版权局等过来查,而且现在一般都是联合微软公司一起,采取的方法是直接查封用户主机,然后看装了哪些软件,首先操作系统、然后word、excel、可能还有photoshop(也是autocad公司的)等其他价格昂贵的盗版,有一款算一款。

按照市场报价(不是购买的折扣价,是市场公开报价,一般都要大比例高于市场成交价)乘以一定的系数(肯定是大于1的)来进行处罚。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1. 微软诉大亚软件侵权案2006年3月,上海市版权局对大褬尗司的微软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询问,现场发现在大亚信息公司办公场所之内,发现总共9个品种共计130套的微软软件被侵权使用。

为此,微软公司将大褬尗司告上法庭,2009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微软与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大褬尗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微软公司享有的9种软件的侵害,并赔偿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万元。

本案成为我国首例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因为盗版软件诉讼而进行信息披露的案件,从而受到广泛关注。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一经审判,加强了我国上市公司及其它企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知,众多上市公司开始积极的开展企业内自检,积极联络软件合法提供商,着手消除著作权侵权隐患。

2.“珊瑚虫”引发侵权案近几年,“珊瑚虫”QQ在网上十分流行,“珊瑚虫”QQ对腾讯正版QQ进行了非法改动,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以获取巨额利益,严重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

2008年,腾迅以侵犯其软件著作权为由再次将“珊瑚虫”QQ原作者陈寿福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117.28万元予以追缴。

珊瑚虫QQ案件的审判结果,引起行业内极大热论。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极为关键。

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本案的最大启示。

而本案的审判结果,也成为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标杆,为其它同类型侵权案件提供了案例参考。

3.斯维尔公司软件遭天正公司侵权案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正工程软件公司天正建筑设计等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有了终审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做出终审判决:天正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软件复制品以及相关的使用手册、宣传册,从其网站上,删除与侵权软件相关的网页资料,并向斯维尔公司赔偿人民币60万元。

2008年企业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案件回顾

2008年企业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案件回顾

2008年企业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案件回顾自2007年12月以来,江苏省版权局、青岛市版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广州市萝岗区版权局、广东省版权局以及重庆市版权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对当地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相关案件做出司法裁决。

其中广东省版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广州市萝岗区版权局是首次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江苏省版权局的80万元处罚成为目前国内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开出的最高行政罚单,而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向微软、参数技术和Autodesk(欧特克)三家软件公司依法赔偿人民币共计110万余元一案,成为迄今我国最终用户非法使用盗版软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涉外案件中赔偿额最高的案例。

这一系列的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决涉及华东、华南、华北、华西四个地区的多个省市,涉及的产品包括奥多比公司的Photoshop系列软件、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Windows和办公软件Office 系列、奥腾(Altium)公司的Protel软件、参数科技(PTC)公司的Pro/E 软件、欧特克公司的AutoCAD软件以及西门子公司的UG NX等绘图和工程设计软件。

这些被处罚的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并使用著作权人的软件,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而这些行政处罚与司法裁决充分表明了各地政府在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进程中,在正面引导和积极教育当地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同时,也加强了执法力度,对继续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坚持教育和执法"两手抓"。

一年来,全国各地大力查处和打击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的典型案例有:- 2007年12 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苏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美而光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软件权利人欧特克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4,400元、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软件行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

软件行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

软件行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一、引言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是指针对软件行业,为保护软件著作权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于软件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能够鼓励创新、维护软件产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软件著作权的定义、申请和保护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软件著作权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程序以及具有创作性的计算机程序相关文档的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架构设计、界面设计、用户手册等,这些作品均属于软件著作权的范畴。

三、软件著作权的申请1. 条件要求软件著作权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软件必须满足原创性的要求,即具备独立、独创的创作成果;(2)软件必须具备实用性,能够实际应用于计算机系统。

2. 申请流程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软件的源代码等资料;(2)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至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处;(3)版权局进行审查,并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和技术审查;(4)审核通过后,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

四、软件著作权的保护1. 权利内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权利:(1)复制权:对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的权利;(2)发行权:将软件以实体载体或者网络等方式进行发行的权利;(3)修改权:对软件进行修改、改编或者其他衍生性创作的权利;(4)表演权:在公共场所或者通过通信网络等向公众表演的权利;(5)放映权:通过录像、放映等方式向公众放映的权利。

2. 保护期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作品创作完成后的50年。

五、软件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及处罚1. 盗用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盗用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将受到侵权的处罚,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等。

2. 软件侵权行为(1)复制他人软件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他人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2)向他人出售盗版软件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盗版软件以出售的方式进行交易;(3)篡改他人软件的行为:对他人软件进行未经授权的修改或者改编。

公司使用盗版软件收到律师函后的应对方法

公司使用盗版软件收到律师函后的应对方法

公司使用盗版软件收到律师函后的应对方法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确属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而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2010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可知,我国现行法律将未经合法授权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定性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作品的行为”,也就是说,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享有的复制权。

一般来说,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著作权人均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责任。

主要承担的方式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为通常的责任承担方式,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计算,通常来说,权利人会主张按正版软件市场价格乘以侵权软件数量来计算。

软件商是如何获得用户使用盗版软件信息的使用正版软件时,需要在线与软件商进行验证,盗版软件跳过了验证程序,但软件有“后门”,在上网时会自动和软件商进行通讯,软件商就能通过IP地址查询到注册IP地址的公司,软件商只需要进行简单的筛查,就能获知盗版软件、非授权软件使用者IP地址信息、公司信息、使用时间等信息,获得使用者名单。

软件商会在这批名单中再进一步筛查出能通过发出《律师函》就能迫使用户购买正版软件的有价值目标,找到有价值目标通过工商查询企业信息就能容易办到,而收集对方使用盗版、非授权软件的证据就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可以通过对方网站、宣传资料、产品介绍、进入办公区录音录、公证等方式去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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