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药管理制度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3篇)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3篇)农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农药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农药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开展培训活动,提高职工施药技术水平,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第二条农场农技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第三条使用农药应当遵守《施药安全操作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第四条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和中草药材。
第五条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
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第六条农技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第七条不得使用高毒、残效期长的农药,绝对禁止使用普施特、豆草特、氟乐灵、磺酰脲类等农药,保证结构调整。
植保人员要对本农场农药的使用情况及时准确登记,做好农药使用档案,如发现由于上年使用禁用农药,对后作物造成药害的将追究该植保人员经济责任。
第八条田间喷药前要将使用农药的种类及名称报给植保人员,植保人员在喷药作业时要到现场检查农药使用情况,及时指导工人喷药,坚决杜绝农场禁止使用的农药。
第九条有机产品生产农药的使用必须在农场农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晒场、田间使用的各种肥、药包装物,不得随意乱丢,如出现随意扔药瓶、包装物,管理区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农药使用责任制,严防任何药害事故发生,水稻喷洒必须严格清洗药灌和喷药管,要多次用火碱或清洗剂清洗机械,要专人配药,农药的配制、喷洒方法正确、在农药用量上必须准确,防止任何错喷、重喷、漏喷、在地内加药等现象发生;喷药作业时要选好风向,注意避免农药漂移对临近作物的危害。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五篇)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经营安全事故隐患。
2、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经营的规定和要求,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好本单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消除并报告总公司,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4、搞好安全器材,消防设施,防护器材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加强职工管理和培训,提高职工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经营业务能力,保持仓库、经营场所清洁、整齐,争创文明经营管理单位。
6、员工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反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努力工作,热情待客,文明经商。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二)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管理农药经营活动的规定和要求。
其目的是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和合理经营。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农药经营者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或注册才能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且必须符合一定的资质要求和条件。
2. 产品质量管理:制定农药品质监管标准,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出售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农药产品,并进行质量跟踪和监督。
3. 销售和使用管理: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对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登记和追溯,确保农药的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同时,农药经营者还需要对购买者进行农药使用指导,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
4. 废弃物和包装物管理:规定农药经营者必须妥善处理农药包装物和废弃物,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5.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农药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符合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管理农药市场,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农药的有效使用和环境安全。
公司农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农药管理,确保农药产品安全、合规,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农药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运输、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农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持续改进,确保效果。
第二章农药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农药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生产计划,提出农药采购申请;(二)采购部门对农药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农药的资格;(三)签订农药采购合同,明确农药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标准等条款;(四)采购部门负责农药的采购工作。
第五条农药验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合格;(二)验收农药时,应对照采购合同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三)验收合格的农药,应立即入库储存;(四)验收不合格的农药,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记录不合格原因。
第三章农药储存与保管第六条农药储存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农药应按照品种、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杂;(二)农药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防潮、防晒、防高温、防火、防盗;(三)农药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四)农药储存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第七条农药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专人负责农药的保管工作,确保农药安全;(二)定期检查农药储存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农药出库时应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四)农药报废、过期应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农药使用与销售第八条农药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农药使用说明和推荐剂量使用;(二)不得随意改变农药使用方法和浓度;(三)合理使用农药,防止农药残留超标;(四)农药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接触农药。
第九条农药销售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售农药前,应确保农药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销售农药时,应向购买者提供农药使用说明书,告知农药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四)销售农药应如实记录销售信息,包括农药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购买者信息等。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安全使用,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农药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农药:指生产农产品或保护农作物、植物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2.农药使用人员:指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和使用农药的员工。
第二章农药使用管理流程第四条农药采购与储存1.农药采购由特地人员负责,采购前必需对供货商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正规合法的供货商。
2.农药的储存必需符合相关规定,储存库房应当干燥通风,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3.储存库房内应当定期检查农药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农药,做好记录。
第五条农药使用人员培训与备案1.农药使用人员必需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熟识农药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农药使用人员必需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并定期进行更新。
3.农药使用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证书复印件必需备案并存档,以备查。
第六条农药使用计划与申报1.农药使用人员在使用农药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使用计划,包含农药的种类、用量、使用时期等信息。
2.使用计划必需提前申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农药使用操作规范1.农药使用人员在使用农药前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含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农药使用人员必需依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的农药使用,严禁超量使用或转变使用方法。
3.使用农药时必需保持四周环境的乾净,防止农药溅泼和污染其他物品。
4.农药使用后,必需及时清理工作场合和工具,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理。
第八条农药使用事故处理1.农药使用人员在意外事故发生时,必需立刻停止工作,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
2.发生农药中毒的员工应立刻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监督与制度执行第九条农药使用监督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含农药的储存、使用方法、防护措施等。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预防农药使用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下属单位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活动的所有人员。
三、职责1. 公司农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农药使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 生产经营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正确使用农药。
四、制度内容1. 农药采购与储存(1)采购农药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农药质量。
(2)农药储存应按照农药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3)农药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农药受潮、变质。
2. 农药使用(1)农药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农药标签,了解农药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农药使用时,应按照推荐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避免过量使用。
(3)农药喷洒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眼镜等。
(4)农药喷洒后,应立即关闭门窗,避免农药挥发对人体造成伤害。
3. 农药废弃物处理(1)农药使用后的废弃物,如包装瓶、残留农药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农药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存放,并定期清理。
4. 农药安全教育与培训(1)公司定期对农药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农药安全知识、农药使用技术、事故应急处理等。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农药管理部门定期对农药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农药使用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农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农药规范管理制度

农药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农药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维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药规范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包括农药的储存、购买、使用、检测等全过程管理。
三、农药采购1. 农药采购应遵循政府有关规定,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不得私自购买或使用假冒伪劣农药。
2. 严格按照农药购买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并做好采购记录和台账。
3. 购买的农药必须附有合格证明,并检验合格。
4. 购买的农药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配和储存,避免过量购买而导致浪费和污染。
四、农药储存1. 农药储存应位于封闭、通风、干燥、避光、防潮的专用储存库房或柜子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消毒。
2. 农药储存库房内禁止存放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3. 农药储存库房内应贴有明显标识和警示标语,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或触碰。
4. 农药储存库房内应设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管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
五、农药使用1. 农药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按照规定测量和稀释,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方法进行使用。
2. 农药使用时,应根据风向、地形、气象等辨别喷洒区域,避免农药飘散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 农药使用时,使用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避免接触农药对身体造成伤害。
4. 农药使用后,应严格按照规定清洗喷洒设备,并对使用地点进行专门处理,避免农药残留。
六、农药废弃物处理1. 农药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并封存,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到环境中。
2. 农药废弃物应由专人进行处理,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农药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环境和人身安全。
七、农药检测1. 农药使用后的农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2. 农药使用后的土壤和水源等环境关键点应进行定期监测,避免农药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质量管理,保护农作物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药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使用和检验等环节的农药。
第三条农药质量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生产管理、流通管理、使用管理和检验管理等。
第四条农药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农药质量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法经营资质、生产设施符合要求、生产技术能力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农药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计划。
第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追溯能力。
第九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
第十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实施和维护农药生产记录,确保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三章流通管理第十一条农药流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法经营资质、经营场所符合要求、库房设施完善、仓储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农药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农药存储管理制度,进行货物质量检验和监控。
第十三条农药流通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追溯能力。
第十四条农药流通企业应对农药销售进行登记和备案,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农药流通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农药质量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农药流通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进口农药进行合规审核。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法经营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有效防护设施。
第十八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建立农药管理制度,明确农药使用的目的、方法、剂量和防护要求。
第十九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农药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农药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建立和维护农药使用记录,确保使用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一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建立废弃农药处理制度,做好废弃农药的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工作。
第二十二条农药使用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不超过相关农药残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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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目录一、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二、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制度三、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四、农药安全防护制度五、农药仓储管理制度六、农药岗位操作规程七、农药使用指导制度八、农药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九、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十、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十一、人员培训制度十二、限制使用农药使用制度一、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产品时,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1、查验供货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并索要保存复印件。
2、要求供货方提供拟购进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向中国出口的农药除外)”、“产品质量标准”的复印件;供货方为农药批发商时还应要求其提供相应资质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红章.3、认真查验所购进农药产品包装是否合格、产品标签是否和农业部备案的标签一致(可上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不得购进假劣、无标签、无“三证”、国家禁用农药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得的农药产品。
5、如怀疑产品质量、标签等有问题而又难以确定时,可向当地农药监管部门及时反映情况。
6、不得向无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购进农药, 经营者要对购进的农药产品负责。
7、对购进的农药产品查验结果要做详细记载。
二、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制度1、农药经营者对采购的农药产品要建立经营台帐。
经营台帐包括采购台长和销售台帐。
2、农药采购台帐应记录所购进农药名称、剂型和含量、商标、包装规格、数量、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地址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有无等。
3、进货查验人应将所购进农药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三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货凭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附在采购台帐里;同一产品多批次进货,每批次都要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进货查验人要对各批次签字确认。
4、农药销售台帐要记录农药销售日期、销售的农药名称、数量、规格、价格、购买人名称及联系方式,以及销售人员签名。
五、农药经营台帐如采用电子台帐系统可将相关文件、进货凭证等,拍照并保存在电脑系统,但同时保存纸质文件。
六、经营台帐应保存两年以上。
为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农药经营者应遵守如下管理规定: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者必须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农药。
3、农药经营、储存场所必须符合《xx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第十八条之规定。
4、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其规定。
5、农药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6、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7、农药产品要根据农药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以免影响农药质量。
8、经营者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风险农药;普通农药经营者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需定点经营的限制农药。
1、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2、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
3、堆放的农药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防止农药自燃、失效。
5、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6、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的人员,应使用防护器具。
7、农药配制、使用过程要做好防护,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农药,谨防农药及入眼睛、接触皮肤或吸入体内。
8、施用高剧毒农药的地块要树立警示标志,在农药持效期内禁止放牧和采摘,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进入。
五、农药仓储管理制度1、农药仓储场所应当与其它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
2、农药库房要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农药产品失效、变质或造成其它损失。
4、农药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农药产品要分类、分区域放置,易于辨识,方便出入库。
过期和失效农药要单独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6、搬运、堆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7、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六、农药岗位操作规程1、农药经营相关人员要身体健康,如发现不适宜接触农药的的情况,应及时换人。
2、不同岗位的人员,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完成农药销售及指导服务工作。
3、所有农药经营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不得抽烟。
4、农药进货查验、销售、管理等有关人员要能熟练掌握扫码枪等可追溯设备的使用,能够完成数据上传。
5、仓库保管人员进入长期不开门通风的库房,要做到先开门窗通风再进库。
6、搬运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
如有污染,及时清洗,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7、农药零售时(尤其是杀虫剂)不得用手直接接触;8、破损农药及包装物不得随意乱扔;农药包装物及时回收,并按规定堆放、处置。
七、农药使用指导制度1、农药经营者应熟练掌握当地主要农作物及其病虫草害的防治知识。
2、农药经营者应向购买者、使用者详细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用药。
3、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标签标注的内容,向购买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不得超范围、超用量推荐使用农药。
4、对不能确定的病虫害发生原因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到实地察看;自己不能确定用药的,应向农业技术部门咨询,不得随意误导购买人购买不适合的农药产品。
5、不得向购买者销售推荐国家和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
6、指导使用者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用药,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7、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应逐步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八、农药事故应急处置制度1、农药施药人员如发现中毒症状,应及时停止田间作业,脱掉污染衣服或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2、发生施药人员中毒后,应将中毒者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防止受热或受凉。
3、如中毒者出现停止呼吸现象,应立即对中毒者施以人工呼吸。
4、如发生农作物药害,应立即到农药购买点或向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寻求帮助,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必要时可寻求农业部门组织进行药害鉴定。
5、如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应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的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6、如发生人畜中毒或环境污染事件,农药经营者或使用者应当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九、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1、农药经营者负责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与临时储存。
2、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农药废弃物的回收档案,记录废弃物的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
3、农药废弃物的储存地,应当满足危险物储存标准及其规范的要求,应当具备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4、废弃物堆放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示,不得露天堆放。
5、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废弃物混合储存,应远离水源和热源。
6、农药废弃物的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的要求。
7、农药废物的处置应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处理费用,由农药经营者和生产者承担,费用可双方协商解决;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十、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1、对限制农药经营人员做好定期培训。
2、不向无资质单位购进限制使用农药。
3、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单独库房存放,专人保管。
4、门市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单独存放,并上锁。
5、经营人员熟知所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的中毒急救措施。
6、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时,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使用指导。
7、经营人员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农药。
8、认真负责,不向非使用对象销售限制使用农药。
9、实名销售、实现销售去向100%可追溯。
附:32种限制使用农药目录甲拌磷、甲基异硫磷,克百威、磷化铝、硫丹、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百草枯、2,4—滴丁酯、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丁硫克百威、丁酰肼、毒死蜱、氟苯虫酰胺、氟虫腈、乐果、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三唑磷、乙酰甲胺磷。
十一、人员培训制度1、培训目的:熟悉掌握各种农药(包括限制使用农药)的类别,分别掌握采购流程、销售流程、仓储流程、运输流程,掌握农药(包括限制使用农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规范操作方法和操作流程,严格按使用方法操作,杜绝因误操作而发生情况。
2、培训人员:公司管理、采购、销售、技术、仓储、新聘用人员。
3、培训时间:新聘用人员入职以后即进行培训,其他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新制度施行后即时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农药制度。
5、培训方法:邀请专家、专业人士或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等对公司员工进行专场讲座,并对员工的一些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6、培训要求:培训期间禁止请假,培训要做好记录,每次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再次培训与考核,直至合格。
确保每次培训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十二、限制使用农药使用制度1、使用人员掌握限制性农药的品种和适用范围,掌握国家对限制性农药管理规定与使用要求。
2、使用人员要具有独立使用限制性农药的能力,包括身体、精神等。
3、使用人员不得将限制性农药转借或转售他人。
4、使用人员要将限制使用农药(包括使用前和使用后未用完的)存放在安全区域,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误食、误用。
5、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使用限制使用农药,不允许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6、使用人员使用限制使用农药前要穿戴好护具,保证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使用,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7、使用人员在使用完限制使用农药后,要进行手部和其他部位的清洁工作,以防有农药残留身体上,造成伤害。
8、使用人员完成限制性农药使用后,将剩余包装物送回到有限制农药回收能力的单位存放,并按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xx公司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