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中心有机化学培养方案

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中心有机化学培养方案

貴州大學精細化工研究中心070303 有机化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政治思想: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能力:具有宽广的化学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系统地掌握有机化学的专门知识、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有创新意识和应用意识。

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要通过国家6级水平考试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学位过关考试),具备熟练阅读外文专业文献和应用外文撰写论文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2~3年。

三、培养方式硕士课程学习与阅读专业文献相结合,导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厚扎根基与进行研究相结合。

第一学年,重点学习公共课、专业学位课及非学位课,同时按指导教师要求阅读专业文献。

第二学年,重点进行专业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同时修满培养环节学分。

第三学年,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论文答辩。

四、研究方向1、应用有机化学;2、天然有机化学;3、有机合成化学;4、生物有机化学;5、有机分析化学;五、课程设置(见附表)六、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硕士生一般在修满规定学分的基础上,应系统阅读本学科文献并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

所选题目可以是导师科研项目中的一部分,也可以由研究生结合科研任务提出。

研究生应根据教研室的安排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在一年级以后担任本科生一定学时的助教工作。

在论文撰写期间应每年参加至少一次的学术会议,以拓宽知识面和了解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热点。

硕士生学位论文完成后应由本人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教研室同意并报院、系学位委员会批准后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论文的内容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和系统的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对研究课题应有一定的独立见解。

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级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级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打印】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级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一、 培养目标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2.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交流和写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开拓创新能力;能灵活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独立开展科学研究;能胜任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应具备的工作。

二、 学习年限学制:3年。

三、 研究方向02 化学工艺04 材料化学工程03 应用化学01 化学工程四、培养方式培养方式包括全脱产、半脱产、不脱产三种方式(含联合培养、委托培养)。

培养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明礼貌教育;2、鼓励研究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劳动,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3、导师要从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精心制订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导师所在单位要为研究生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4、鼓励聘请外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合作培养;5、鼓励跨一级或二级学科的两位导师共同培养一位研究生;6、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教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和考试方式。

除了注意知识的系统性外,还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7、学生除了选修本专业课程中的人选课程外,还可根据导师要求或个人意愿,选修我校其他院(系)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8、凡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至少2门本科生必修的主干课程。

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记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9、教学实践是培养提高研究生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

内容可以是40学时左右的课程讲授或辅导、指导实习、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

要求在第四学期前完成,完成后由负责教师写出评语,通过者取得学分,不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五、 培养要求研究生入学后完成以下环节:1、入学教育2、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3、助教、助研、助管或社会实践(完成其中两项,必须完成助研+其它1项)4、参加20次学术活动5、公开做一次学术报告6、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及论文中期检查7、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

贵州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JM)培养方案

贵州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JM)培养方案

贵州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JM)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及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了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通过法律硕士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1、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主要为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课程设置(具体安排见附件)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任选课)和实践课。

1、必修课(28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公共外语(2学分),法律英语(2学分),法理学专题(2学分),宪法专题(2学分),民法学专题(3学分),刑法学专题(3学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2学分),经济法专题(2学分),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国际法专题(2学分),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2、选修课: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学院为学生开设选修课(至少选修10学分)。

3、实践必修课(16学分)(1)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2学分)(3)法律谈判(2学分)(4)法律实践(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法律实务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6学分)(5)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学分)四、学位论文(5学分)1. 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

研究生培养流程范文

研究生培养流程范文

研究生培养流程范文
第一阶段:报名和入学
1.考试报名:研究生入学需要参加统一的考试,例如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学校自设的入学考试,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和成绩:学生参加考试,并根据考试的成绩进行排名和评定。

3.报名材料提交: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需要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明、推荐信等。

4.面试环节:部分学校可能会进行面试环节,用于进一步了解学生的专业和研究兴趣等。

5.入学通知: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评定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阶段:学习和课程研究生开始正式的学业生涯,包括以下环节:
1.选课:研究生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研究兴趣,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

2.学习和考试:研究生需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学校的要求进行学习,学期结束时需要参加考试。

3.科研活动: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目标是进行科学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独立或团队研究工作。

4.学术交流:学生可以参加学术会议、论坛等活动,与其他学者交流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

5.学位申请:在学习期间结束前,学生需要提交学位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和毕业
1.论文撰写: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撰写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一、报名阶段作为一名本科毕业生,想要进一步深造并攻读硕士学位,首先需要了解并报考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报名阶段是整个流程的起点,学生需要根据各个高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报名材料,并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给招生办公室。

常见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等。

二、考试阶段报名成功后,学生将进入考试阶段。

大多数高校都会要求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称为“考研”)。

考研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科基础知识,包括语文、英语、数学等科目。

面试则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的考察,通常包括个人陈述、学术报告和答辩等环节。

三、录取阶段考试结束后,高校将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并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结果通常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公示或通知学生。

被录取的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确认录取,并完成相关的报到手续。

四、导师选择在确认录取后,学生需要尽快选择自己的导师。

导师是指指导学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对于学生的学术发展和研究方向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匹配,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

五、学习阶段一旦确定导师,学生将正式进入学习阶段。

学习阶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学生需要按照培养计划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并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实验实践。

在学习阶段,学生还需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和交流能力。

六、科研阶段硕士研究生不仅需要完成各门学科的课程学习,还需要进行科研工作。

科研阶段是学生提升科研能力和掌握研究方法的重要阶段。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将选择并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科研课题的设计、实施和论文撰写。

期间,学生还需参与学术讨论和研究团队的合作,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论文答辩学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后,需要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是评判学生是否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解决学术问题的重要环节。

贵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2010-10-26 (1)

贵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2010-10-26 (1)

贵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试行)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专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精神和贵州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内容和任务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向社会的延伸,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第二课堂,其主要内容和任务为:1、职业素养培养。

通过专业实践,了解和适应社会,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2、实践课程学习。

完成贵州大学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性课程学习和环节。

3、学位论文研究。

包括在实践中结合实践单位的生产实际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论文中期检查。

二、专业实践方式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等多种方式,根据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实践计划,在各级实践基地或各培养单位确定的实践单位通过在岗或顶岗实习、挂职锻炼等方式,承担或参与如实际问题调研、应用课题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案例编制与分析、实践观摩等实务工作。

三、专业实践管理1、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校、院(中心、部、所)和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导师、培养单位和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的管理为主体。

2、各培养单位负责制定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具体要求。

校级专业实践基地由指定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审核各培养单位提出的拟赴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名单,并负责向该实践基地统一派出研究生和组织专业实践考核。

各培养单位负责院级专业实践基地的管理。

3、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本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践基地(实践单位)领导和部分导师构成。

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或指定的专人负责本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日常工作。

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主要工作流程第一阶段:选题阶段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中,选题是重要的第一步。

在该阶段,导师会与学生讨论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和主题,并指导学生寻找适合的研究课题。

学生需要进行文献调研,了解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向的热点问题。

最终,学生与导师共同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并编写选题报告。

第二阶段:培养计划制定阶段在该阶段,学生与导师一起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包括学习计划和科研计划。

学习计划包括所需修读的课程及其具体安排,科研计划包括实验、数据收集和分析等的具体安排。

个人培养计划还应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和科研讨论的安排,以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

学生和导师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进展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阶段:研究论文撰写阶段在该阶段,学生需要根据培养计划展开具体的科研工作,并开始撰写研究论文。

学生需要进行实验和数据处理,进行文献综述,撰写论文的各个部分,并与导师进行定期的讨论和指导。

学生还需要参加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接受同行专家的评审和批评。

在研究论文撰写阶段,学生需要具备系统分析、文献综述、实验技术和统计分析等一系列科研能力。

第四阶段:答辩阶段在该阶段,学生需要完成论文的撰写和提交,并准备答辩。

学生需要提交论文初稿给导师和答辩委员会进行评审。

答辩委员会由导师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答辩时,学生需要对自己的研究内容、方法和结果进行详细的阐述,并回答委员会和导师的提问。

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和论文的质量综合评价,最终决定是否通过答辩。

除了以上的四个主要阶段外,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还包括学位评定和学位授予。

学位评定是对学生的整个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生在学习、科研和答辩等方面的表现,授予学位或不予学位。

学位授予是对学生的学位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为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总之,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主要工作流程经过四个阶段:选题阶段、培养计划制定阶段、研究论文撰写阶段和答辩阶段。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是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任务的具有特色的管理工作。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贵州大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贵州大学重视研究生激励机制。

建立了以奖学金和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学科成果转化。

通过设立各类奖项和补助金,为研究生提供资金和荣誉上的支持,引导他们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

其次,贵州大学注重研究生导师制度。

为每个研究生配备了一位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

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科研和学业发展,并在学术上给予他们充分的指导和支持。

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建立了亲密的师生关系,为研究生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此外,贵州大学开设了一系列的研究生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并帮助他们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还开设了一些学术讲座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座,丰富研究生的学术经验。

另外,贵州大学注重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研讨会等,为研究生搭建了学术交流的平台。

同时,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和竞赛等学术活动,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最后,贵州大学十分注重研究生生活服务。

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校园环境和生活条件,包括食宿、卫生、医疗等方面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同时,还开设了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增强他们的身心健康。

总之,贵州大学在研究生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从不同角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这些措施包括激励机制、导师制度、研究生课程、学术文化建设以及生活服务,共同构建了一个有利于研究生发展的良好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大学研究生基本培养流程及注意事项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工农类采取“1+2”培养模式,其中“1”为第一年的课程学习时间,“2”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

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采取“1.5+1.5”培养模式,其中1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1年半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

以研究生在校三年学习时间为基准,按时间先后顺序,研究生在各培养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如下:1、在下一年度研究生入学前,即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由各培养单位按专业培养方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结合各培养单位教师情况,申报下一学期研究生新生的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后的课程申报表制作下一学期课程表,并将课表分发到任课教师;注意:由于新生入学还没有制定培养计划,因此,第一学期课程排课时要求排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或本专业研究生均须学习的学位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

任课教师要求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政工师、高级实验师除外,但高级实验师可承担课程的实验部分),没有达到职称要求的(公共基础课外语、数学、政治可放宽到讲师),须向研究生院申请批准;严禁第一、二学期开设相同课程;2、每年9月左右,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领取课程表。

3、报到入学后,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要求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从专业培养方案中选取;由于专业的发展和研究方向的变化,可考虑1~2门超出培养方案课程以外(超出培养方案课程须打报告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加入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订首先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然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填报后提交,再由导师确认,最后由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确认提交,由研究生院审核。

注意:在审定培养计划时,必须有3位以上研究生选同一门课程才能开课(除非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未达到3人)。

4、第一学期为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在第一学期结束两周前,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填报该学期任课教师课酬、指导教师津贴和论文津贴等,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到校计财处为相关老师办理课酬及津贴发放手续。

注意:在计算课酬时,必须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酬计算,没有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一律不发课酬。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5、在第一学期结束三周前,各培养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申报下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在研究生院培养科公共基础课排定的课程表上,添排专业课,并将课程表分发给研究生和任课教师。

注意:排课时每门课程至少有3位研究生选课,研究生选择的课程必须是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6、第一学期最后两周为研究生课程考试周,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并参加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

7、在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任课教师及时将所任课程的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并打印签字后交给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公共基础课于一周内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对不按时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任课教师,培养单位有权扣留其课酬。

专业课程允许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提交成绩。

8、第二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9、第二学期开学四周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收齐上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报告单(任课教师从培养与管理系统打印并签字)存档。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10、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两周前,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填报该学期任课教师课酬、指导教师津贴和论文津贴,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到校计财处为相关老师办理课酬及津贴发放手续。

(若有跨单位开课者,课酬由主开课单位上报)。

注意:在计算课酬时,必须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酬计算,没有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一律不发课酬。

11、第二学期最后两周为研究生课程考试周,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并参加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

12、在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任课教师及时将所任课课程的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并打印签字后交给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公共基础课于一周内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对不按时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任课教师,培养单位有权扣留其课酬。

专业课程允许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提交成绩。

注意:要求理工农类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完成全部课程,否则研究生不能参加学校的奖学金评定。

13、第三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第三学期开学两周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收齐上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报告单(任课教师从培养与系统中打印并签字)存档。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14、第三学期开学后,理工农类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工作,重点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发表论文、参加科研工作、思想纪律等情况;要求研究生在培养与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内容,导师填写意见后提交,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教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同时,布置研究生公开做开题报告工作,一般要求在本学期期末之前完成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

要求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录入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导师填写意见后提交,研究生本人打印开题报告提交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开题答辩,教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开题。

开题报告一式二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培养科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人文社科类研究生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注意:要求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未完成者、或没有通过者、或不合格者,除特殊情况,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未完成课程学习者,不允许开题。

开题报告要求按专业集中统一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开题报告会要求至少有3位与该专业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加,并要求在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和签名。

15、从第三学期开始,研究生进入论文准备工作阶段,在此阶段中,可安排研究生进行三助工作,三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收取相关报告并进行审核登记,同时,要求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填写三助内容,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在培养与管理系统中确认完成该项工作的研究生 [此工作可贯穿在整个培养阶段,要求在毕业前完成即可]。

16、从第三学期开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组织研究生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及讲座并做好考勤工作[学术活动工作可贯穿在整个培养阶段,要求在毕业前完成即可]。

17、第四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另外,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活动月(5月)学术活动;对完成学术报告的研究生,教务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加以确认,并保存研究生学术报告相关资料。

18、第五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19、第五学期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并做好相关记录,研究生在研究生院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并填写,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教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加以确认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注意: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要求按专业集中统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要求至少有3位与该专业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和导师参加,并要求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上签署意见和签名。

20、在中期的时候,开展研究生学术活动月(12月)学术活动,组织研究生开展公开作学术报告活动,对完成学术报告的研究生,教务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加以确认,并保存研究生学术报告相关资料。

21、在此阶段,是研究生大量发表学术论文的时间,各培养单位经核实后收查发表论文复印件,并要求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填报,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加以确认。

22、第五学期内,各培养单位应把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统计表报给研究生院,并把中间环节(学术报告、三助、学术活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进行审核。

23、第六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组织研究生参加英语六级考试工作,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24、第六学期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从开学开始,即可安排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费用采取每人定额包干的做法,由各培养单位按毕业研究生人数领取相应款项,在全部研究生答辩完成后,凭相关票据报销。

注意:研究生进行答辩前,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管理系统中各项培养环节是否完成,是否已经确认,否则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无法通过,就不准进行论文答辩。

25、在研究生开始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各培养单位应对将要进行答辩的研究生作总体安排并报送研究生院,由培养单位统一收取答辩系列表,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领取答辩表决票组织研究生进行公开学位论文答辩。

注意:未经研究生院审批而进行的答辩,答辩一律无效,所产生的费用由导师自负。

答辩中如果发现答辩委员缺席的,立即制止答辩,并报研究生院,否则答辩无效。

论文答辩形式必须采用多媒体进行汇报,否则答辩无效;论文答辩前必须有两位评阅人(其中至少一位是校外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和导师的论文评阅意见,而且三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才允许进行答辩,否则,不允许进行论文答辩;注意表决票的保管,如有遗失,将追究责任;表决票不准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学位分委员会签章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答辩中出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研究生院;每人答辩时间不能少于40分钟,每天每个答辩组答辩人数不能超过8人。

25、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答辩完成后,收集下列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答辩系列表(一式两份);学位论文(博士五本,硕士四本);学位论文电子文本(由学院统一刻盘上报);贵州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管理科];贵州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26、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在研究生毕业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答辩成绩,培养单位学位分委员会从答辩成绩优秀的论文中按学校规定的当年毕业答辩人数的5%的比例报研究生院作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位办审批。

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按一年作为基准相关工作分布一月:1、编排下学期课程。

2、期末考试。

二月:放假1、报到、注册、开学上课准备。

2、收集一年级研究生上一学期研究生各课程成绩报告单,并进行成绩登录工作。

三月:1、研究生上学期课程成绩登录、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各学院登录课程成绩原始成绩单)。

2、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生个人成绩单,由教务员审核盖章后报给研究生院培养科。

3、准备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含下载答辩审核表、答辩情况表、培养环节评语表、学术活动登记表、评阅意见表、评分标准、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