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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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劳动权益保障的基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这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的相关问题,以便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保证金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此类内容,那么这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2. 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这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3. 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4. 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显然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此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确认程序1. 劳动者主张当劳动者认为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主张。

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主张后一个月内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书面答复劳动者。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有异议,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决。

3. 人民法院诉讼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决定不服,或者用人单位不执行调解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被视为无效。

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给员工和用人单位带来了许多困扰。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概念、原因、法律后果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概念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这些条款或者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即使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如果合同中存在违法条款,这些条款仍然被视为无效。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原因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就属于无效条款。

例如,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那么这部分内容就属于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禁止员工结婚的条款,显然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这部分内容无效。

3. 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那么这部分内容也属于无效。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这显然是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因此这部分内容无效。

4. 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损害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泄露国家机密的条款,显然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这部分内容无效。

三、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1.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并不意味着整个劳动合同都无效。

除非无效条款是劳动合同的主要部分,否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2. 员工权益受保护即使劳动合同中存在部分无效条款,员工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侵犯员工权益。

3. 用人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的,那么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约束和保障的基础,对于雇主和劳动者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将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探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合同整体无效,即合同全部条款无效;另一种是合同局部无效,即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无效。

我们先来看看劳动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明确约定期限而超过两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除外。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形可以导致劳动合同整体无效,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等。

其次,让我们关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

例如,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待遇的条款明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规定员工必须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等。

对于这些无效条款的处理,司法解释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的某一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同时,法院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缔约意愿、性质、目的、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合理确定合同的内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主要有"不积极推定效力"和"不适用原则"两种。

所谓"不积极推定效力"是指对于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法院不进行积极推定其有效,同时要求雇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合法有效。

如果雇主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合法有效,法院将认定该条款无效。

而"不适用原则"则是指法院在处理劳动合同争议时,不适用无效条款。

关于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解释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雇佣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劳动双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作废或无效的情况。

本文将就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概念、原因、法律适用以及相关补救措施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解释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概念。

劳动合同作废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就存在某种违法情形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而从合同成立时起便失去法律效力的情况。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成立时的违法情形在后来得到确认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无效的情况。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原因。

1. 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能未满18周岁,或者是不能完全辨识自己行为能力而被法律认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样的合同是作废的。

此外,合同当事人也可能是以强力、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达成的合同,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2. 合同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规定,例如未按照法定劳动制度约定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资支付等,合同也将无效。

此外,合同中存在过于苛刻的约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条款,也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3. 合同形式违法: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劳动合同以非书面形式达成,将导致合同的无效。

但是,即使是口头合同,只要能够证明其存在,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在发生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情况时,应如何进行法律适用和补救。

1. 法律适用:鉴于劳动合同作废和无效的情况属于合同法范畴,一般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补救措施:对于劳动合同作废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报酬或者赔偿损失。

对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合同被认定后,两个当事人需要恢复到原有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劳动合同⽆效的情形及后果合同⽆效分为合同全部⽆效和部分⽆效两种情况,⽆论是全部⽆效,还是部分⽆效,⽆效的合同从订⽴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效⼒。

劳动合同同样如此。

我国劳动法律针对劳动合同的⽆效的情况规定了不尽相同的法律后果。

下⾯就让店铺⼩编带领⼤家⼀起来了解⼀下。

⼀、劳动合同⽆效的情形及后果1、劳动合同全部⽆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订⽴违背了当事⼈⼀⽅或双⽅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效的情况下,双⽅当事⼈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单位应⽀付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效,⽆论是哪⼀⽅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合法权益的除外。

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参考⽤⼈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平均⼯资确定。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资条款的,除⼯资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双⽅当事⼈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只要当事⼈约定的⼯资条款是双⽅真实意思的体现,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按照双⽅约定的条款确定。

(3)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效,给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果⽤⼈单位对劳动合同⽆效有过错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等,但是劳动合同因主体不适格⽽⽆效的除外。

如果劳动合同⽆效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单位则⽆须向劳动者提供各项福利待遇。

2、劳动合同部分⽆效劳动合同部分⽆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虽然被确认⽆效,但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

在部分⽆效的劳动合同中,⽆效条款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当事⼈仍有约束⼒。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与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与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与处理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因此,正确确认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除上述规定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1. 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2.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法定手续,以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以外的名义订立劳动合同的;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的;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1. 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当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2. 赔偿劳动者损失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一般为劳动者工资的 2 倍至 12 倍。

具体赔偿数额,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劳动者遭受的损失和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确定。

3. 返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应当返还劳动者已经领取的工资。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其目的是相互约束双方,确保劳动者享有应得的权利和利益,并为用人单位创造利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

这种情况往往给双方造成很多麻烦。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特别注意避免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出现。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无效1、超出法定时限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

如果超过三年,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非常形式威胁劳动者,强制要求其签订超期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2、违反法律、法规任何合同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3、无签订书面合同《劳动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在书面形式下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4、强制签订劳动合同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以非常形式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以威胁、恐吓、胁迫等非常手段强制劳动者签订,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5、双方协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保证双方平等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在不平等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请求撤销该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6、无法履行合同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用人单位无法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部分无效除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外,还存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虽然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是其中某些条款是无效的。

1、不合理的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必须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中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是指在一个合同中,某些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文将探讨合同中的有效和无效部分,并分析无效部分的影响。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中,各方约定了一系列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各方的权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中的无效部分可能是因为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存在一些不合适的条款。

当一个合同中的某个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时,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无效,而是只针对该无效条款。

其他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对于合同中的无效部分,法院通常会根据合同的附加条款或法律原则进行裁决。

法院可能会尝试解释无效条款,并根据合同的目的和各方的意愿,确定一种合理的解决办法。

无效条款被裁定后,可能会导致以下情况之一:1. 无效部分的裁定:法院可能会裁定无效部分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这意味着该无效条款将被忽略,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 补充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和各方的意愿,补充一些规定来替代无效部分。

这些补充规定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并取代无效条款。

3. 合同的解除:在极少数情况下,无效部分的裁定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这通常发生在无效条款对整个合同非常重要,没有其他方式可以替代的情况下。

无效条款对于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无效条款是保护一方的利益,那么该方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另一方面,如果无效条款对另一方不利,那么无效部分的裁定可能会对其有利。

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应该尽量避免包含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

为此,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保护各方的利益。

总之,在一个合同中,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是常见的情况。

当一个合同中的某个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时,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并寻求合适的解决办法。

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每个合同各方仍然有责任和义务遵守这些有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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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怎么认定何谓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
果的劳动合同。

其特征是:
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
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
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
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用某人为赌场保镖;
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

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虚伪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
认识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在以下情形下构成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
1、欺诈一方必须是故意。

即明知可能引起对方陷入错误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以达到
与之签约的目的。

如招工方在招工广告中对自身情况作不真实或夸大宣传,明知会引起应
招人员对其产生错误认识,仍这样去做即构成故意。

2、欺诈一方有欺诈行为。

如歪曲真实情况作不实陈述,对基本劳动条件等隐而不谈等。

3、受欺诈一方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

所谓错误,是指劳动者一方对劳动合
同对方当事人及有关重要情况的认识存在缺陷,如认为招工方福利待遇好、工资多、劳动
条件优越等等。

受威胁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威胁,是指以某种现实或将来的危害使他人陷入恐惧而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这种威胁表现为某种身体或精神强制,具有如下特征:
1、威胁人实施某种威胁行为。

即威胁人实施威胁行为必须是对受威胁人可能造成现实或将来的人身或精神危害,如以强力相威胁,或以揭露某人隐私为要挟等等。

2、威胁人是故意。

即明知会使他人产生恐惧而积极追求这种后果发生以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

如以杀害某企业负责人子女相威胁而迫使该负责人同意录用等行为。

3、受威胁人陷入恐惧系因他人威胁行为所致。

即他人签订劳动合同与受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如有的单位以不同意为他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等相要挟,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长期劳动合同。

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一方应具备的资格,否则,将导致合同的无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前,都应对其条件进行审查,避免与不具备条件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符合法定劳动年龄。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定劳动年龄是年满16周岁。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有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劳动,取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有部分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身体存在部分缺陷,不能完全参与劳动。

3、人身自由,能正常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即指劳动者没有因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逮捕或送劳动教养而失去行动自由。

4、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每一个劳动者一次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同时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
当事人在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活动中,有的用人单位如一些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无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及基本人权,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对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伤残医疗费用自理”等免责条款,这些条款均违反了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

但应注意的是,这类条款无效,如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准结婚”“不准怀孕”的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怀孕”的约定,明显违反了
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因为婚姻自由和生育权利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
人身权利。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
有共同的责任。


由此可见,公民只要达到法定结婚生育条件,就可以自主决定同何人在何时结婚或生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制。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
结婚”、“不得怀孕”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劳动法》第18条第1款的
规定,该条款属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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