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简版)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培训 樊浩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
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方案(3)

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方案(3)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方案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含义和对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三、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缓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四、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负责医技药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部(负责护士)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范文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CME)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医学科研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适应医学领域不断更新的知识和技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务人员。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在获得执业证书后,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来提高专业能力的过程。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掌握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应以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为目标,注重实践应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继续医学教育应以学分制为基础,医务人员应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才能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第七条医务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后,应申请重新考核,获得合格分数后方可继续执业。
第八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根据医学研究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情况不断调整,以确保教育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继续医学教育应由有资质的教育机构、专业协会、医疗机构等提供。
第二章学分管理第十条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相应学分后,应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的学分应按照不同学科和内容进行划分,每个学科和内容对应一定的学分。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学分结算,超过一定时间未结算的学分将被视为无效学分。
第十三条学分的获取途径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在线学习、培训班、研修等方式获得学分。
第十五条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等的主办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医务人员的学分获得情况。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获得学分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结题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第三章教育机构和教育内容管理第十七条继续医学教育的教育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教学能力,应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担任教师。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切实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我院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根据南昌市卫生局、南昌市人事局洪卫科教字[2007]1号关于转发《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技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医院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教育活动。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教、人事、医务科长任成员,下设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科教科统一负责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护理人员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由护理部承担,人事科协助晋升前的阶段性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他业务管理部们根据专业要求共同协助完成。
第五条成立院继续教育委员会,由院不同学科组专家成员组成。
委员会的职能是:1、研究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提出建议;2、研究和提出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对医院申报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及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初审;4、对医院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5、负责对卫生技术人员分学获得情况及个人晋升、续聘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在省、市继续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全院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本院的安排接受培训和考核。
重点学科医务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否则将调离重点科室岗位。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本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活动,保障其专业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为了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学习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确保医务人员持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学领域最新的科研成果、临床经验、医疗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标准1.参加专业学术会议,每次最多获取10个学分;2.参加医学培训课程,按课程时长授予相应学分,每学时1个学分;3.发表医学论文,根据被接收的情况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20个学分。
第四条学分的认定和管理1.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情况报告给单位或主管部门;2.主管部门应建立学分认定体系,对医务人员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与管理。
第五条教育管理办法的期限本教育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另行修改或废止之日止。
第六条其他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承办单位(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审核单位(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1.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申请表2.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定表3.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参与证书样本法律名词解释:1.继续医学教育:指医务人员通过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课程、发表论文等形式,不断提升自身医学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过程。
2.学分:在继续医学教育中,用于衡量医务人员参与学习和培训活动的单位,用于评估和认定其学术成果和能力水平的标准。
违约行为及认定:1.医务人员未及时报告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情况,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
2.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取得足够的学分,或未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将被视为违约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认定,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判定,一经认定为违约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PPT课件

04 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式
在线教育
优点
在线教育可以提供灵活的学习时间和地点, 方便医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学习。此外, 在线教育可以提供丰富的课程内容和学习资 源,有助于医生系统地学习医学知识。
缺点
在线教育缺乏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可能导 致学习效果不如传统课堂教育。此外,医生 需要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才能有效利 用在线教育平台。
医生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通常非常忙 碌,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参加继续医学 教育是一个难题。
发展方向:个性化教育、混合式学习等
个性化教育
未来的继续医学教育将更加注重个性化,根据不同专业 、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医生提供定制化的教育内容, 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混合式学习
结合线上和线下的学习方式,包括在线课程、研讨会、 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求,提高 学习效果。
障患者的权益。
推动医学发展
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医务工作者 可以将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和技 术应用到临床实践中,推动医学
的进步和发展。
继续医学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继续医学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最初的形式是医 生之间的研讨会和学术交流。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继续医 学教育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医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远程教育和电子学习
要点一
优点
远程教育和电子学习可以提供灵活的学习时间和地点,方 便医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学习。此外,这些方式可以提 供丰富的课程内容和学习资源,有助于医生系统地学习医 学知识。
要点二
缺点
远程教育和电子学习缺乏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可能导致 学习效果不如传统课堂教育。此外,医生需要具备一定的 信息技术能力,才能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和电子学习平台。
(最新)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医院的继教工作由中心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领导,科教科(为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制定继教计划等。
2、科教科负责中心继教项目统一规划、政策指导、组织申报、证书发放、验收项目落实情况等工作。
从提供服务入手,运用指定管理条例,信息交流,质量评价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3、科教科组织或协助业务科室,落实继教项目执行情况,要求各部门在项目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次继教培训的相关资料报到科教科进行存档、备案。
4、每年8月以科室为单位收取业务人员《学分登记手册》,对每名业务人员进行年度审核,统计得分,登记存档。
5、要求业务人员实事求是的填写《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手册》的内容,提供有效的一类、二类学分证明材料,经科教科审查后盖章生效。
凡弄虚作假,不能提供一类、二类学分证明材料的,本人填写学分与规定标准不符合的,科教科不予签字盖章,待本人修改符合标准后再给予盖章。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学分管理
个人活动 省内参加各类继教活动,均采用IC卡实时登记, 纸质学分证书不予认可;从“个人活动”途径 录入学分,审核不予通过 外省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凭会议通知(经单 位审核)、有效学分证书、会议发票(如有, 可为复印件)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录入 自学上限5分 个人活动材料留存5年备查
人社局
年度验证:专业课(>42学时)+公需课(>18学 时)总学时不低于72学时 周期验证:总学时达标即可,明年起取消 年度验证:关键词 卫技专业人员;达标;华医网 导入人社网;手工录入无效 周期验证:周期内每年均需达标
卫计委
二、年度验证与周期验证
三、项目申报
每年发文 定时申报 国家级CME项目及网上反馈系统 /national_project/ login.jsp 广东省CME项目申报系统 http://118.26.192.87/PUBLISH/admin/logi n.aspx 广州市卫计委科教业务管理系 /stmsres/
五、学分管理
继教项目 授分标准见相关文件 IC卡实时登记 授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 120% 单位版管理员于项目结束5个工作日内授予 学分,政府版管理员每月定期审核学分
五、学分管理
集体活动
单位审定并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学分类别:Ⅱ类学分 学分级别:单位自管)
六、常见问题
学分真伪
中华医学会 发布电子证书,可验真伪 中国医师协会 电子学分管理平台
其他学(协)会发放学分证书,请登录相 应网站查询。
欢 迎 提 问
谢 谢
六、常见问题
资格职称未及时更改
取得资格当年(达标标准变化的)添加职称记录为 **(新晋),次年再增加一条记录为*。(注: 华医网将完善此功能,2017年1月1日起,只需添 加一条新晋记录即可)
漏报年度验证(次年1月15日关网,3月15日 前完成年度验证) 周期验证年份与实际不符 学分证书为假 外单位调入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培训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樊浩 2016年7月29日
内容
继续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 年度验证与周期验证 项目申报 执行汇报 学分管理 常见问题 欢迎提问
一、继续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
两者区别 主管部门不同 内容不同 达标标准不同
二、年度验证与周期验证
省外调入人员调入当年之前继教达标证明由原单位 +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六、常见问题
学分真伪
省内参加各类继教活动,纸质证书无效 经咨询省卫计委科教处,确认以下杂志为经发 文认可其函授类(即属自学)继续医学教育学 分的杂志,此外均不认可:广东省内:《护理 学报》、《今日药学》、《现代临床护理》、 《华南预防医学》、《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 广东省外:《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医 学教育》
四、执行情况汇报
国家级和省级:两周内 市级:一个月内
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材料一般为:总 结汇报、项目日程、考试试题、学员通讯 录、教材讲义等 填写执行情况汇报,方可审核通过(政府 版)授予学分
五、学分管理
学分类别
继教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 育项目; 集体活动——本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 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 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病例讨论会、 大查房等; 个人活动——外省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科研立项、学术论文、进修、自学等;
主办单位项目(国家级、市级)举办两周 前发送办班通知、日程安排、项目开班申 请表等材料至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审核,通知华医网后台添加项目 省级项目填写举办前登记 主办单位登录科教管理平台,完善项目信 息,下载课程至学分机
项目录入流程
注意
各继教项目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 目编号、名称、举办天数、参加人数 和所授学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及 执行情况报告上的期限必须与申请期 限一致,不能随意缩短。实际授课内 容必须与所公布项目名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