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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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所的文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和旗局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本所的业务档案和上级文件材料等要严格按照不同类型、年度和受理档案的时间先后顺序分别立卷、登记、编号、归档管理。

三、案件承办人应当在结案后一个月内立卷,用线装订后移交,档案员应对移交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退给承办人重新整理。

四、档案员对接收的档案应进行登记,载明移交日期,卷宗名称,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

五、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在卷宗右上角加盖密封章。

密卷一般不得借阅或调阅,特殊情况时须经所长或者旗局批准,无论是借阅或者是调阅都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六、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措施。

不得私借或向他人泄露
档案内容,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七、凡超过5年短期的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旗局批准销毁。

八、档案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在所长的监督下,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所的工作内容繁重,需要进行大量的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而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1. 确保司法所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及时的使用。

2. 提高司法所档案管理的效率。

3. 保证司法所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司法所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责任1. 司法所所长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其实施。

2. 司法所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所长汇报工作情况。

五、档案的分类和整理1. 司法所档案分为行政档案和业务档案两类。

行政档案包括党建档案、行政管理档案和人事档案等,业务档案包括案件档案和法律文书等。

2. 司法所档案应按照时间、文件种类、单位和个人等进行分类,每个分类要有明确的编号和命名规则。

3. 档案应定期整理和清理,确保档案的秩序和完整性。

六、档案的保管和借阅1. 司法所档案应有专门的存放室,并配备适当的柜子、架子和保管设备。

2. 存放室应干燥、通风、防尘,并保持恒定的温度和湿度。

3. 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能借阅。

4. 档案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如有延期需向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七、档案的利用和查询1. 档案的利用应有明确的目的和权限,严禁私自利用档案。

2. 档案的查询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方式,查询申请需填写查询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查询。

八、档案的保密和销毁1. 司法所档案的保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严禁向外泄露档案信息。

2. 档案的销毁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方式,销毁前需进行密封和备案,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九、档案的保存时间1. 司法所档案的保存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根据不同档案的性质和重要级别确定保存时间。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室内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2、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只限于在档案室内阅读,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内容;
3、档案室要认真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防鼠、防高温等,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4、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杂物;
5、档案人员下班时要关闭各种电器的电源,档案室周围要灭绝火源现象,档案室内严禁吸烟;
6、档案管理人员调阅搬运档案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以减少档案机械磨损;
7、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
8、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严防发生任何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社区司法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司法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司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社区司法所负责社区司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社区司法所所长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范围:社区司法所各类业务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整理要求:(1)档案资料分类要科学合理,便于查阅和利用;(2)档案资料归档要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3)档案资料装订要规范,统一使用档案袋、档案盒,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2)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执行,确保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

2. 档案利用要求:(1)查阅档案需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件,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查阅;(2)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则,不得擅自复制、摘抄、翻印档案资料;(3)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带走档案资料。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合理性。

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社区司法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司法所档案室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室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室管理制度一、总则司法所档案室是司法所管理档案的部门,负责对司法所内各类档案进行管理、归档、借阅和销毁。

为了规范司法所档案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档案室设立一个主任和若干档案管理员,具体人数根据档案室的规模而定。

2. 主任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

3.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的具体操作工作,包括档案文件的整理、装订、分类和编目等。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的整理司法所档案室应根据司法所的业务特点,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

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日期、主题等进行分类,并进行归档处理。

2. 档案的归档档案室应按照统一的规范对档案进行归档处理,并做好档案的索引和标签工作。

对于机密档案,应加强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3. 档案的借阅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于需要借阅档案的人员,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主任审批后方可借阅。

借阅者在借阅后应当妥善保管档案,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当赔偿。

4. 档案的销毁档案室应定期对过期的档案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工作应当由主任和档案管理员共同参与,并做好销毁记录。

四、档案保管1. 档案室应配备适当的保管设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对于重要档案,应加强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保管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室的环境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对于陈旧的档案,应进行定期翻转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五、档案培训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员进行培训,包括档案管理知识、操作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符合司法所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

2. 档案室应定期开展档案管理知识的普及活动,提高全所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合作意识。

六、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街道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管理制度-精品

街道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管理制度-精品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收集范围:一是人员档案:建立的对象是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3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
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

二是工作档案:包括帮教组织网络档案、基地工作档案、排查治理档案、总结暨经验材料档案。

2、档案管理要求:对人员档案在建立文字文档的基础
上, 要建立电子文档,随时更新、备查。

档案登记事项要齐
全、准确、及时。

3、对业务档案和解除帮教的人员档案要及时清理,凡
超过期限,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销
毁,不得私自销毁。

4、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定期上交,根据工作方便而定, 但要采取防损、防潮、防盗、防火等必要措施,尽力档案查阅制度和保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

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

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

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

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

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司法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司法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反映司法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不得遗漏重要档案材料。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安全防范,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司法执法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司法行政文书、执法文书、诉讼文书、信访文书等。

(二)业务档案:包括案件档案、法律援助档案、社区矫正档案、人民调解档案等。

(三)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四)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电子邮件、网络信息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年度、案件性质等进行分类。

(二)归档材料应当完整、齐全,不得缺件、破损。

(三)归档材料应当立卷、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

(四)归档材料应当符合档案立卷标准,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司法执法档案的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要求。

(二)档案柜架应当安全、牢固,便于存放档案。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归还手续,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

第七条司法执法档案的利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档案利用应当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三)档案利用者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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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档案管理规定
一、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司法所统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司法所文件及业务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管理,认真做好统计档案的保管要作,所长应定期检查指导本所档案工作。

三、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自学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人透露涉密的或者个人隐私的档案内容,不得将档案材料在报纸,刊物上登载发表和搞其它非法活动。

四、归档的统计档案要收集齐全、完整、完好。

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形成档案材料来源的信息。

五、凡是反映司法所在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人员信息、声像材料等均属于立卷归档的范围,都要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六、档案整理立卷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区分保存价值,便鞋于保管和利用,做到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编目清楚、整齐美观,装订使用标准的档案用具。

七、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定,凡保密信息应与公开发布的信息实行物理隔离,确保档案安全,严防泄密。

八、所有档案必须存放在档案箱柜内。

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应按规定统一销毁。

九、档案箱柜要排列整齐,编制“档案存放指南”或“档案存放示意图”。

十、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档案室整洁。

档案箱柜、架要放置防虫药物,并每年更换一次,防止档案虫蛀霉变,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一、归档的统计档案要分类准确,档案盒式磁带统一用电脑打印或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

十二、司法所应在每年一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装订归档,接受上级检
查。

十三、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所工作岗位的,应按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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