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政策支持流程
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流程实施细则

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流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国家发展需要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征用工作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而集体土地征用作为其中的一种形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为了规范集体土地征用工作,制定并贯彻执行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流程实施细则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流程实施细则。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集体土地征用工作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律及相关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流程实施细则的各个环节。
三、前期准备工作1. 项目研究与调查在征用集体土地前,应进行充分的项目研究与调查,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用地需求、对土地使用单位的影响等。
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初步评估,为后续手续办理提供依据。
2. 征地方案制定根据项目需求和调查结果,制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应包括被征地的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措施、移民安置等具体内容。
征地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征地手续办理1. 征地通知书发放征地部门根据征地方案,向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益人发放征地通知书。
征地通知书应明确被征地单位的征用范围和补偿方式,通知被征地单位按要求办理征地手续。
2. 土地评估为了确保土地补偿的合理性,征地部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土地评估工作,评估土地的市场价值和补偿标准。
评估结果将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3. 征地协议签订被征地单位与征地部门在土地补偿标准、移民安置等方面进行协商,并签订征地协议。
征地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1. 征地补偿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征地部门将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偿、发放土地补偿股份等,具体方式由征地协议确定。
征地补偿应按时支付,确保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
2. 移民安置在征地过程中,需要对受征地农民进行安置。
征地部门应做好移民安置方案,并及时实施。
移民安置应提供合适的住房、就业机会、社会福利等,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品质不降低。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介绍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可以由个人、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依法取得。
本文将介绍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流程步骤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规划、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包括确定土地利用总体格局、土地利用强度控制、土地利用结构组织等内容。
2.评估土地资源–对土地资源进行评估,确定土地的开发利用价值和可行性。
–包括土地自然条件评估、土地经济价值评估等。
3.准备用地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的需求,准备用地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用地申请书、土地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协议等。
4.提交用地申请–将准备好的用地申请材料提交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不同地区和用地性质的要求,可能需要通过网上申报或书面提交。
5.审核用地申请材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包括对用地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可能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6.核发土地批准文件–审核通过的用地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土地批准文件。
–批准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等。
7.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申请人携带土地批准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包括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等。
8.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申请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和时间,由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
9.领取土地证书–在办理完土地登记手续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申请人可以到土地登记机关领取土地证书。
–土地证书是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凭证,证明申请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10.使用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可以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使用土地时,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约定的限制和要求。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者的流程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者的流程简介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者手续是指个人或组织申请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程序。
本文将介绍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者的流程,并提供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流程步骤1.落户–将个人或组织的户籍迁移到所需地区。
–准备好相关的户籍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前往当地公安局申请落户手续。
2.寻找土地–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该地区的土地使用情况。
–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可供使用的土地范围。
–查看土地租赁或使用合同的可行性及相关限制。
3.准备申请材料–填写《集体土地使用申请表》,并加盖所在乡(镇)村委会的公章。
–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等。
–提供具体的土地使用计划和说明,包括土地用途、规划、预期收益等。
4.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要求,支付相关的申请费用。
–接受部门的初步审查和意见,如有需要,提供补充材料。
5.审批和公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会组织专家对土地使用申请进行评审。
–相关部门将会对申请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意见和质疑。
–公示期结束后,审核机构将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决定。
6.签订合同–如申请获得批准,与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合同中包括土地使用条件、期限、费用等具体内容。
–双方签字盖章后,每一方保留合同副本作为备份。
7.缴纳土地使用费–根据合同规定,按照约定期限和金额缴纳土地使用费。
–将使用费用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保存好相关支付凭证。
8.取得土地使用证书–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向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领取土地使用证书后,即可开始进行相应的土地使用活动。
注意事项•提交申请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准确。
•根据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需要提供附加的材料,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在申请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进申请进展。
•在公示期间,密切关注公示信息,并准备好应对意见和质疑。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依法程序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集体成员享有权益的土地进行征收并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过程。
下面将介绍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流程。
1. 征收需求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对征收土地的需求进行调研和筹备工作。
这包括确定土地征收的目的、范围和规模,制定征收计划以及明确征收的公共利益。
政府部门需要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和相关数据的收集,以确定土地是否需要进行征收。
2. 征收方案制定阶段:在这个阶段,政府部门制定征收方案,包括征收的范围、征收的土地数量和补偿标准等内容。
征收方案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的意见,并依法办理听证手续。
3. 征地手续审批阶段:征收方案制定后,需提交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将对征收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征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进行程序审查。
4. 征地通知发布阶段:征地通知是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决定进行公告,通知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并说明补偿和安置政策。
征地通知应当明确征地的目的、范围、征收土地的数量和征收补偿方式等内容。
征地通知要在集体所有土地中张贴发布,并及时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
5. 征收补偿协商阶段:征地通知发布后,相关部门将与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进行补偿协商。
双方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征收方案的约定,进行合理的补偿协商,包括土地补偿、土地流转费、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偿等。
6. 征收决定阶段:在补偿协商达成一致后,政府部门将制定征收决定,并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
征收决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依法予以公告。
7. 征地实施阶段:在征收决定公告后,政府部门将组织征地实施工作。
这包括征收土地的测量、界定和评估,以及征收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征地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过程的公正、公平。
8. 补偿支付和安置阶段:征地实施完成后,政府部门将按照征收决定和补偿协商达成的约定,支付征地补偿款项,并安排合理的土地安置政策。
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详解

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详解英文回答:The process of obtaining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 can vary depending on the specific region and local regulations. However, I can provide a general overview of the steps involved in the process.1. Application: The first step is to submit an application for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 to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 or l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This application typically includes information about thepurpose of land use, the duration of use, and any planned development or construction.2. Documentation: Along with the application, you will need to provide various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land use plan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s, and proof of ownership or lease agreements, depending on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your region.3. Review and Approval: Once the application and supporting documents are submitted,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 will review the proposal and assess its feasibility. They may also conduct site visits or consultations with stakeholders. If the proposal meets all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s and is deemed acceptable, the government will grant the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4. Signing the Agreement: After the approval, you will need to sign an agree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or l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This agreement will outline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land use rights, including the duration, restrictions, and any fees or taxes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the land.5. Payment of Fees: Depending on the local regulations, you may be required to pay certain fees or taxes for the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 These fees can include land use fees, administrative fees, or taxes on land use.6. Registration: Once the agreement is signed and thefees are paid, it is important to register the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 with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This registration ensures that your rights are legally recognized and protected.7. Compliance and Renewal: After obtaining the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 it is important to comply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utlined in the agreement. You may also need to renew the rights periodically, depending on the duration specified in the agreement.Overall, the process of obtaining collective land use rights involves submitting an application, providing supporting documents, undergoing review and approval, signing an agreement, paying fees, registering the rights, and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中文回答: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因具体地区和当地法规而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In the end, what you believe can become what you believ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想要在农村购买土地首先就得征得集体的同意才能够被授予使用的权利,就集体内部的成员来说就算使用自己的土地首先也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受理得到审批,但第一次接触这些审批流程的人肯定不会有很多的了解,下面一起来看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1、符合条件的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选址勘察3、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4、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6、旗(县)国土资源局审核7、乡镇土地资源所工作人员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8、符合验收,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二) 集体土地办证应提交的材料①新建房屋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申请3、村委会证明4、建设用地审批表②原地翻建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③旧证换新证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3、村委会证明。
一、临时用地管理简介(一)临时用地的概念临时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察完毕按规定交回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
(二)申报材料1、临时用地审批表2、临时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原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村民同意花名表,临时使用土地合同5、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6、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临时用地的手续(城市规划区内的)7、旗、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三)临时用地审查的主要内容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的内容1、是否符合临时用地使用条件2、是否有村民签字3、是否签订了临时用地使用合同4、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是否有规划部门规划许可5、用地范围是否明确6、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期满后恢复种植的措施是否可行二、临时用地审批程序(一)临时用地单位提出临时用地申请(二)经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城市规划区内的)(三)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就临时用地的补偿和使用后土地恢复等事项达成协议,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四)乡镇国土资源所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初审(五)旗县国土资源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六)临时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临时是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七)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八)临时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土地。
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流程

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流程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并通过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项工作。
下面是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的流程。
一、储备土地选址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对全县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
选择土地时要综合考虑土地的规模、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资源等因素,确保储备的土地能够满足城镇化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土地征用根据征地政策,政府会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协议,明确土地征用的范围、征用补偿标准、移民安置和土地流转等问题。
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并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到农村集体土地开发中,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土地流转和管理政府通过土地流转市场的方式,将征用的土地流转给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农民合作社等进行开发,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
同时,政府还会加强对储备土地的管理,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监督机构,确保土地使用合法、规范和科学。
四、规划设计和建设在土地开发之前,需要制定合理的城乡规划和设计方案,根据土地资源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布局和功能划分,确保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
然后,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
这些建设工作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并且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农民合作参与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土地开发和产业项目的经营管理。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天然村等农民组织,通过股份制、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到土地开发中,共享发展成果。
六、监督评估和效益分配在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效果的评估。
同时,要适时进行效益分配,将部分收益用于农民福利、公共事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以上就是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储备开发的流程。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集体和农民经济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所占有的土地实施征用的一种行政和法律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或者农村发展需要,通过对土地进行合理安排和开发利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
下面将介绍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流程。
一、立项和规划集体土地征收的第一步是立项和规划。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集体土地征收的需求进行调研和评估,确定征收的目的、范围和计划等。
同时,还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并根据规划和需求确定需要征收的土地面积和范围。
二、征收协议谈判在确定了征收范围和计划后,政府部门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征收协议的谈判。
谈判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诉求,并进行合理的协商。
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征收协议,明确征收方式、征收标准、补偿方式和金额等具体内容。
三、公开公告和听证征收协议达成后,政府会进行公开公告,公告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和相关政策法规,通知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听证和提出异议。
听证会主要是为了让相关方面充分表达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四、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听证会后,政府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对征收进行决定,并公告征收决定的结果。
同时,要制定明确的征收补偿政策和方案,确保给予征收对象合理的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五、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征收决定公告后,政府根据补偿政策和方案进行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补偿和安置工作。
具体包括对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经济补偿,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要提供就业机会和安置措施,帮助征收对象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营。
六、征收用地和开发利用完成土地征收和补偿后,政府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可以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农村旅游等方面。
七、监督和评估征收程序结束后,政府需要加强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及时了解和解决征收和补偿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征收目标的实现和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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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土地管理法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出台后,一直未作修改。
农村房屋流转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限制。
法律规定农村居民有权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因此,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虽有自主产权却无法流转。
成都市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因此,该办法规定需先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才能办理房产转移后,产权人才有房屋所有权;二是房地产管理法规主要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但不包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成都市将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居工程小区房屋纳入城市房屋产权管理,但在集体土地未征收为国有前,房屋所有权证仍然为集体性质,不允许上市交易。
集体土地怎样征收为国有?-----由县级以上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后,再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议或其他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单位。
或者采用特事特办--集体土地经过拥有者和需求者间协商后,土地部门直接就划拨了,面积大的由土地部门自己向上级土地部门运作。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主要由两个环节完成:一是批准征收,二是组织实施征收。
第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第二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
市、县人民政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和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等事项公之于众。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权属证书和产权证明等前来办理相关的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农民集体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并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备案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征地的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落实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同时,应当督促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成都新政:鼓励社会资金开发集体建设用地鼓励社会资金开发集体建设用地成都市规定,投资者可以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申报并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
投资者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得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成都还鼓励社会资金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实施整治项目的投资者,可依法按程序,经批准后,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就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可按照规划用于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商业和工业。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同用途的国有的土地一致。
而为维护投资者的土地和房屋权益,区(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为投资者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使用者在依法登记取得使用权之后,可按规定对使用权进行再次流转。
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投资者将被允许参与建设用地指标交易。
根据相关政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到农交所参与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
取得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以在农交所再次公开转让。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成都市还明确了建设用地指标的回购办法———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之后,或者是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由市政府按照当年建设用地指标的最低保护价对土地进行回购。
最低保护价由市政府每年1月1日确定并公布。
2010年为15万元/亩。
条件成熟可采取“一段式”供地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一般场镇改造用地的指导意见》,则对场镇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处置进行了明确。
对于集体土地的处置,成都市规定,一是对场镇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将镇域范围内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节约的用地集中到该区域按场镇规划使用;二是对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之间插花的宗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集中建设用地,因成片拆迁改造土地整合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而对于国有土地的处置,一是一般场镇拆迁改造的经营性用地,可以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和审定的方案,采取带规划建设方案出让的方式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是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房走、房屋产权转移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原则,可以在收购单位完成对旧场镇范围的房屋产权收购之后,为其办理土地并宗及变更手续;三是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一级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一段式”供地的方式。
即由区(市)县政府采用将场镇改造业主的确定与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捆绑,以挂牌方式确定改造业主。
农村产权可抵押政府基金防风险金融机构从农村抽血,政府支农资金,社会投资“杯水车薪”不见效果的难题在成都也有了一套解决方案。
为促进金融机构对成都试验区的支持,四川省银监局印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县域内银行业机构要用三年时间实现当年新增存款的70%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目前各类金融机构为城乡统筹开发了不少新的金融产品:一是可发放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二是对个人购买场镇商品房的,可以提供按揭贷款;三是已经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并经批准还处于修建中的村镇房屋,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四是可以发放村镇房屋抵押贷款。
另外,农村产权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房屋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质押、抵押融资。
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权抵押贷款,市县两级分别设立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用于收购、资产处置和损益结算,以防范金融风险。
173个推介项目中,包括农业产业化项目78个,投资总额159.08亿元;场镇改造项目36个,投资总额190.35亿元;土地整理项目50个,投资金额168.6亿元。
在这些项目中,土地综合整治12个,总投资106.93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25个,投资额71.74亿元;一般场镇改造项目4个,投资额31.28亿元;交通水利项目3个,投资额8.91亿元。
534.68亿元 173个建设项目抛绣球在成都市新农村建设投资说明会上,成都市向企业家一举推出173个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达534.68亿元。
173个推介项目中,包括农业产业化项目78个,投资总额159.08亿元;场镇改造项目36个,投资总额190.35亿元;土地整理项目50个,投资金额168.6亿元。
在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包括郫县德源镇农业总部经济建设项目、龙泉驿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生物中心等农业园区项目9个;青白江优质早熟梨综合开发项目、金堂县资水河沿线万亩原生态有机蔬菜产业带项目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个;龙泉驿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中心项目、青白江区农产品物流加工区农业精深加工项目等农产品加工项目18个;青白江“世外桃园”山野休闲旅游度假区、龙泉驿区四川名优特农产品贸易中心项目等其他农业产业化项目30个。
场镇改造项目中,主要涉及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风貌改造、景观营造、新建特色街区等项目。
有双流公兴场镇改造项目、温江区公平街道旧城改造项目、崇州羊马养生小镇打造项目等10个投资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
土地整理项目中,主要涉及对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配套完善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
将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商贸、旅游等产业开发。
开发方式主要是合作或独资开发。
其中包括龙泉驿印象天府项目,双流县黄龙溪镇嘉禾村土地综合治理,蒲江县“水岸农庄”乡村旅游等投资超过5亿的项目9个。
《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试点,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试点,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工作需要,现就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勘测定界、权属清理、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步骤,分区域、按计划进行。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一)确权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是确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依据,各区(市)县要严格遵照执行。
(二)确权要求各区(市)县要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度,统筹安排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确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程序、要件、技术要求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5号)规定执行。
(三)登记发证规定1、集体土地所有权公示、登记、发证原则上以二次调查成果为准,其中公示、发证均只明确权属总面积,不记载耕地、建设用地等分类面积,登记记载权属总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2、同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拥有多宗土地的,可以合并登记,发放一本《集体土地所有证》,并在《土地登记卡》上注明各宗地地籍号。
(四)时间安排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力争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确定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其中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是指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组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人原则上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