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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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问责工作制度

单位问责工作制度

单位问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单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单位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问责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为准绳,分清责任,公正问责。

第三条单位问责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问责工作对象包括全体工作人员,问责内容包括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害群众利益等。

第五条单位问责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制、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问责工作制度,明确问责主体、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

第七条单位应当将问责工作制度纳入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问责工作进行总结,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问责工作。

二、问责主体和职责第九条单位问责工作主体包括单位领导、职能科室、监察机构等。

第十条单位领导对单位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职能科室负责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问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监察机构负责对单位问责工作进行监督,对问责不力或者滥用问责权的行为进行问责。

三、问责程序第十三条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执行、反馈等五个阶段。

第十四条启动阶段:对涉嫌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初步核实,认为需要问责的,启动问责程序。

第十五条调查阶段:对被问责对象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六条决定阶段:根据调查结果,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分清责任,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七条执行阶段:对问责决定进行执行,对被问责对象进行教育、调整、处理等。

第十八条反馈阶段:对问责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对被问责对象进行跟踪教育和管理。

四、问责方式第十九条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停职检查、调整职务、降级、撤职等。

第二十条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被问责对象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执行。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一、背景介绍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赢利的机构,更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是一种规范企业行为的管理制度,旨在促使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人权、保护环境、关注社会利益等。

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责任问责制度,可以引导企业做出负责任的决策和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责任问责制度的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是法治社会的一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法律法规宣导机制,对员工进行法律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企业的法律法规。

2.尊重人权企业应尊重并保障员工的人权,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人权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招聘歧视、胁迫劳动、侵犯劳动者权益等。

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护机制,设立员工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与意见。

3.关注社会利益企业应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可以通过捐助公益项目、参与社区建设、开展环保活动等方式,回馈社会和公众,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口碑。

4.保护环境企业应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企业可以通过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建立环保管理体系等方式,降低企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5.经济效益企业不仅要履行社会责任,还要追求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避免违规行为。

三、企业责任问责制度的意义1.规范企业行为2.保障员工权益3.提升企业品牌形象4.实现可持续发展四、建立和完善企业责任问责制度的途径1.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企业应制定相关的企业责任问责制度和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的范围和要求,确保责任的层级和科学性。

2.加强内外部沟通3.建立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责任的监督和检查。

可以设立独立的内部监察机构或委员会,对企业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提高员工意识企业应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企业问责制度内容

企业问责制度内容

企业问责制度内容
1. 企业问责得明确责任呀!就好比足球队,前锋负责进攻,后卫负责防守,要是球丢了,咱得能找到该负责的人不是?比如部门业绩没达标,那谁负责这个板块的工作,就得站出来承担责任,可不能稀里糊涂的呀!
2. 问责要公平公正嘛!不能偏袒谁呀!这就像法官判案一样,得依据事实和规定来。

要是有人犯了错却没被问责,那其他人能服气吗?就像有个员工老是上班偷懒,却没受到应有的处罚,这多不公平啊!
3. 问责得及时呀!拖延可不行啊!这就好像治病一样,早发现早治疗效果才好。

一旦出现问题,就得赶紧处理,不然小问题变成大麻烦了。

比如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得立刻找到原因并问责相关人员,不能等问题闹大了才行动呀!
4. 问责制度得严格执行!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呀!就像交通规则,大家都要遵守,不然路上不就乱套了嘛。

如果有人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那必须要按问责制度来处理,绝对不能手软啊!
5. 问责还得有反馈啊!不能问了就完事儿了呀!就像我们给别人提了建议,也想知道对方有没有改进呀。

比如给员工指出了工作中的失误并问责后,得看看他之后的表现有没有改进呀,这样问责才有意义嘛!
6. 问责制度得不断完善呀!时代在变,企业也在变。

就像手机系统得不断更新一样。

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问责制度,这样才
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呀!总之,企业问责制度很重要,关系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积极性,必须认真对待呀!。

单位责任问责制度范本

单位责任问责制度范本

单位责任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责任问责,是指对单位内部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损失或者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问责范围与对象第四条问责范围包括:(一)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二)泄露单位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造成单位损失的;(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四)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单位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损失或者后果的行为。

第五条问责对象为单位内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章问责方式与程序第六条问责方式包括:(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二)单位内部通报批评;(三)扣发工资、奖金;(四)留用察看;(五)调离岗位;(六)停职;(七)降职;(八)撤职;(九)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调查核实:对涉嫌问责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事实真相;(二)征求意见:听取被问责人及其所在部门的意见;(三)作出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本制度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四)执行问责: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按照问责方式执行;(五)整改与跟踪:对被问责人进行整改指导,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第四章问责原则第八条问责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责任与权利对等;(三)谁主管谁负责;(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领导机构。

第十一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追责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由公司追责问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全体职工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

二、追责问责范围和标准第五条追责问责范围包括:(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失误、任务未完成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行为。

第六条追责问责标准:(一)对一般性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行政处分;(二)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三)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收集:通过举报、检查、调查等方式收集追责问责线索;(二)线索核实: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核实,确有违规行为的,纳入追责问责范围;(三)调查取证: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四)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人和责任程度;(五)问责决定:根据责任认定,作出相应的问责决定;(六)问责执行:对问责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追责问责到位;(七)整改落实:对被问责对象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八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问责公正、透明。

四、申诉和复查第九条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追责问责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十条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复查期间,追责问责决定暂停执行。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不受地域、部门、岗位限制。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追责问责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追责问责工作。

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举报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问责情形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违反公司章程、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四)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的;(五)其他应当问责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一)主动认错、悔错,积极挽回损失的;(二)积极配合公司调查,有立功表现的;(三)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的情形。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二)故意隐瞒事实,逃避追责的;(三)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其他应当从重问责的情形。

三、问责程序第十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核实、问责决定、问责执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第十一条初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收集相关线索和材料,对问责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第十二条调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组成调查组,对初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三条问责决定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问责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问责执行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问责结果反馈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公司领导和被问责人。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或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不论其职位高低,均应公平公正地进行问责。

2. 权责一致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3.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在问责过程中,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也要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员工改正错误。

4. 实事求是原则:在问责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情况,避免主观臆断,确保问责的准确性。

第二章问责范围第五条以下行为属于问责范围:1. 工作失职: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造成不良后果。

2. 泄露公司秘密: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

3. 弄虚作假:在报告、统计、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

4. 违规操作: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

5.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

6.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如下:1. 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给上级或相关部门。

2.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层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

4. 问责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岗位追责问责制度内容范本

岗位追责问责制度内容范本

岗位追责问责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对员工在岗位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作为、违规行为等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条追责问责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岗位责任第四条各岗位员工应当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损害公司利益。

三、追责问责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员工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在追责问责过程中,如有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加重问责。

四、问责程序第十三条问责申请:当发现员工存在应追责问责的情况时,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问责申请。

第十四条问责调查:上级领导接到问责申请后,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事实。

第十五条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上级领导应做出问责决定,并将决定通知被问责员工。

第十六条问责执行:被问责员工应按照问责决定执行,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十七条问责记录:各级领导应将问责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员工考核、评价的依据。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范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的岗位追责问责制度,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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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问责制度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证8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公司问责制度公司本部员工和下属各子公司高管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促使其恪尽职守,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力,保证管理运行顺畅和规范,根据《888监察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问责制是指对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高管在其所管辖的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对象(一)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包括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正副职、员工等。

(二)子公司高管:包括所有由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助理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持股的公司并由集团公司选派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助理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参照本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并按规定报送出资人进行问责。

(四)其他集团公司认为需要问责的人员。

第四条问责范围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决策、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子公司高管的所有个人履职行为。

第五条问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监察组为问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问责程序启动、问责调查组织、责任追究提议、处罚执行及整改跟进等工作。

第六条问责原则(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问责对象一旦出现失职或无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集团公司、业务单元、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各部门或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二)权责一致原则问责对象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然伴随着与之对应的责任,对于只行使权力而逃避责任的行为,相关人员要依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三)全面问责和重点问责相结合原则在全面问责的基础上,把问责重点放在事关大局的重点工作内容上,放在企业重要战略目标的相关工作上。

(四)问责为方式,整改为目的的原则集团公司希望通过问责制对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高管在经营管理和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改进。

第二章问责规定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高管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职责,认真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执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或无作为行为,影响各工作进程,损害企业利益,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依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第八条问责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进行问责:(一)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工作推行不畅或影响集团公司整体工作部署的。

包括但不限于:1.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企业各项制度、规定中明确指明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指示、决策和交办事项的。

2.对上级或董事会决议拖沓不执行的,或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业务单元、子公司和本部部门整体进程拖慢的。

3.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企业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

4.年度内被集团公司给予告诫而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二)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公共利益或员工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包括但不限于:1.在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关企业利益、员工合法权益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诿塞责,未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的。

2.经营管理活动中,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3.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的。

4.违反集团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导致企业受到处罚或损害公司形象的。

(三)违反规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重大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出现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2.对于业务单元、子公司重大决策内容,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合理的方法进行讨论,决策和报批的。

3.重大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失误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随意安排使用资金、企业资产,造成资金浪费或资产流失的。

5.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制度使用资金、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

6.所做决策超出职责范围的。

7.违规采取重大行政措施,导致员工大规模投诉,或引发其他社会不良影响,损害集团形象的。

(四)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与上级政策相抵触,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员工合法权益的。

2.管理效率低下,工作态度生硬,工作质量差,员工反映强烈的。

3.管理不作为或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所管理的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失职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对于员工反映的事项和问题不予上报,扭曲事实的。

5.对职责范围内重大事件知情不报,或谎报,迟报的。

6.指使、授意他人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的。

7.对员工违法、违纪行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进行包庇、袒护或纵容的。

(五)在商务活动中损害集团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包括但不限于:1.在投资、融资、业务合作等商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规定执行,或不守诚信,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2.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不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或违规招标、采购、销售引进不符合企业条件者,导致工作秩序混乱、工作贻误、损害企业利益带来不良后果的。

3.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违规发放签证、评估报告;对应当及时审批或决策事项,因主观故意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出具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资金融通活动中违反集团公司相关政策制度规定的。

(六)在公开场合发表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论,或行为失于检点,有损高管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公司形象的。

(七)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高管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问责方式(一)口头警告:口头上进行批评警告,要求其写书面检查或公开承认错误并道歉。

同一事项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第四次进行书面警告。

(二)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六个月内不能升职和加薪,年度绩效考核减2分/次。

(三)记小过: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降低一个工资档次,一年内不能升职和加薪,年度绩效考核减5分/次。

(四)记大过: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降低一个工资职级(如已是最低职级,则降低五个工资档次;如已是最低档次,则直接按五个档次的工资差额进行降薪),一年内不得升职和加薪,年度绩效考核减20分/次。

一年内出现两次记大过的,直接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五)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等情况,给予劝其引咎辞职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六)追缴并赔偿损失:对于侵占、挪用、贿赂、贪污和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公司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处罚可与以上处罚类型并用。

(七)移送司法机关:若涉嫌犯罪的,公司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处罚可与以上处罚类型并用。

(八)其他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或公司制度规定的方式。

第十条问责启动程序集团公司监察组发现或根据下列情况发现集团公司员工和子公司高管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一)员工或其他组织向集团公司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诉、举报。

(二)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提出的问责建议。

(四)集团公司各部门或集团下属企业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工作考核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间出现重大差异,影响专项工作开展,导致工作延迟、资金浪费、项目搁置等。

2.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形象受损等的情形。

3.因个人工作业绩、效率等较差,上级对其的考核结果为较差或不合格的。

第十一条问责程序的批准和审议机构:(一)涉及集团公司高管的,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涉及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及子公司高管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审议。

(三)涉及集团公司其他员工的,报集团公司监察组组长批准,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议。

第十二条问责程序(一)集团公司监察组在发现或收到问责事项后,应按上述权限报相关机构批准启动问责程序。

(二)问责程序经批准启动后,如问责对象为集团公司高管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委派一名董事和监察组进行调查核实。

其他人员发生问责事项时,由集团公司监察组直接进行调查核实。

(三)监察组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审议机构提供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写明问责事项的具体事实,结论和处理建议。

(四)集团公司审议机构根据监察组的书面调查报告,做出问责决定,由监察组根据问责决定出具书面问监察决定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责任人。

(五)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应该在收到监察决定书起3个工作日内向监察组提出复审申请,由监察组组织进行复审,复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结果,集团公司审议机构可根据复审结果维持、修改或停止原监察决定。

对集团公司监察组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集团公司监事会申述。

(六)被问责人认为不存在本制度规定的问责情形或情节较轻微的,可向相关审议机构提出终止问责的建议。

(七)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诉的,则执行原申诉决定;责任人怠慢执行或不执行问责决定的,由监察组强制执行。

(八)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做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九)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十)问责调查记录、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及其它相关资料均由监察组负责存档管理,未经问责审议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集团公司问责审议机构根据调查报告决定不予追究责任的,监察组应将调查结论和决定书面告知被问责人和举报人;决定追究责任的,监察组应将调查结论和决定书面通知被问责人,告知复核、复查申请权,并负责实施责任追究。

(一)选择追究方式的原则按所追究责任的性质不同,追究方式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可以参考以下原则:1.按所犯情形的情节严重程度选择追究方式,对于重复再犯的,加重进行追究责任。

2.属经营管理决策失误的,决策人员或机构承担70%的责任;信息收集、决策建议人员或机构承担30%的责任。

3.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5.以上未明确的其它性质的责任,由集团公司问责审议机构决定。

(二)如果符合多条可问责事项,择重处理;如提出问责后一个月内整改不利,加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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