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近效期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近效期药品的准确管理和及时处理,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机构运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近效期药品。
二、定义1. 近效期药品:指距离过期日期在30天以内的药品。
2. 近效期管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特殊监管和控制的一系列措施。
三、管理责任1. 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2. 药剂科长(或者药房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分类、标识、存储、处理等工作。
3. 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机构所有部门的医务人员、药品采购人员、护士等,负责严格执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四、近效期药品管理措施1. 分类标识1.1 所有近效期药品都需在包装上进行明确标注,标识清晰可见。
1.2 标识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过期日期、库存数量等信息。
1.3 近效期药品应单独存放,并与其他药品区分开来,以免混淆。
2. 存储要求2.1 近效期药品应妥善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药品库房或专用柜台中。
2.2 存放温度应符合药品包装上的要求,严禁将近效期药品放置在高温或阳光直射的地方。
2.3 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并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处理。
3. 使用原则3.1 近效期药品应尽量避免使用,优先使用长效期药品。
3.2 对于近效期药品的使用,应有专门的审批流程和使用记录,并及时反馈给药剂科。
3.3 近效期药品的使用要慎重,必须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4. 处理方法4.1 药剂科长应每天对近效期药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
4.2 近效期药品的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销毁、回收、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4.3 处理记录应详细记录销毁的药品名称、数量和日期,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印章。
5. 培训和宣传5.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近效期药品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5.2 各部门应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近效期药品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例(5篇)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例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例(2)1.引言近效期药品是指距离失效期不足一年的药品,对于医疗机构和药店来说,近效期药品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
合理的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有助于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浪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文将从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存储管理、销售管理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药品是医院治疗疾病和维护患者健康的重要工具,而药品的有效期则直接关系到其安全性和治疗效果。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1.确保药品有效期合规:严格控制药品的入库和出库时间,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2.避免药品过期浪费:加强药房库存管理,及时处理近效期和过期药品,避免资源浪费;3.提高药品管理效率:减少人为差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医院运营成本。
三、管理要求1.药品入库管理(1)严格核对药品有效期:药品入库时,必须仔细核对批号和有效期,确保其合规;(2)先进先出原则:在摆放药品时,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将近效期和过期药品摆放在容易取得的位置,以便及时处理;(3)定期复核:药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房,对过期和近效期药品进行清理并上报。
2.药品出库管理(1)按需取药:严禁一次性取药,患者需要的药物应根据具体情况开立医嘱并按需取用;(2)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出库时,应主动向患者宣传药品有效期的重要性,并引导患者合理使用和保存药品;(3)加强退药管理:对退回的药品应立即核实批号和有效期,如有疑问应请专人处理。
3.库存管理(1)及时盘点: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2)预警机制:建立药品库存预警机制,当库存量低于警戒线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进行采购;(3)定期清理:定期检查库存,将即将过期的药品上报并及时处理。
4.药品清理处理(1)专人处理:药品近效期或过期后,应派专人负责清理和处理工作;(2)按规定处理:过期药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重新投放或私下处理;(3)记录保存:清理处理的药品应填写处理记录并保存一定时期,以备查验。
四、管理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提高药品效期管理的意识和能力;2.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建立药品库存管理系统,便于实时掌握库存情况;3.强化监督管理:医院管理层应重视药品效期管理,加大对药房工作的监督力度,并定期对药品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4.强化宣传教育:医院应加大对患者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药品效期管理的重视程度和正确操作方法的掌握。
医院药品管理安全操作程序

医院药品管理安全操作程序一、药品采购1、制定采购计划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和药品市场供应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预算等信息。
2、选择供应商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商。
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签订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条款。
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4、采购验收药品到货后,由药剂科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二、药品储存1、库房设置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分为常温库、阴凉库和冷库。
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防虫、防鼠、防潮等设施。
2、分类存放药品应按照剂型、用途、药理作用等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高危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温湿度控制库房内应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记录温湿度。
常温库温度应控制在 10-3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 20℃,冷库温度应在 2-10℃。
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4、库存管理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对近效期药品进行预警管理,及时调整库存,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三、药品调配1、处方审核药师在接到处方后,应对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诊断、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用药禁忌等。
对不合理处方应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修改或重新开具。
2、药品调配审核合格的处方,由药师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药品调配。
调配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3、药品发放调配完成的药品,经核对无误后,发放给患者或护士。
发放时应向患者或护士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药品使用1、医嘱开具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合理开具药品医嘱。
近效期药品处置操作规程

近效期药品处置操作规程
一、目的
制定近效期药品处置操作规程,促进临床及时调换处理近效期药品、保证临床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病区药房、临床储备药品科室。
三、责任
1、药房负责人总责制、操作者对执行该操作规程负责;
2、质量管理小组落实该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执行情况;
3、近效期药品处置须严格按照该操作规程进行处置。
四、程序
4.1除临床必须但药房没有的药品或效期相同的药品,临床储存药品不得检查出近效期药品。
每月一次检查临床储存药品。
4.2药房更换新的效期药品,及时通知临床调换或领用,可电话通知或护士长微信群通知。
4.3临床3-6个月内的药品,及时到药房调换处理。
药房回收的近效期药品应检查药品性状、批号、效期,无误后方可上架。
按先进先出原则,摆放在最外面先用并摆上近效期警示牌。
4.4临床3个月内的药品,如果药房使用频率频繁的品种,可调换处理。
按第三条规定检查。
发放到病房使用时,应通知临床,告知效期,提醒先用。
4.5临床3个月内的药品,如果药房也是使用不频繁的,应科室领用
处理。
回收的近效期药品应当场处理报销,严禁流失,并及时药品销毁登记。
医院手术室药品使用操作规程

医院手术室药品使用操作规程为规范手术室药房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手术室药房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一、麻醉医师使用药箱操作规程1.麻醉医师凭指纹进入手术室药房,每人每次限领一个麻醉药箱,按箱内药品清单核对药品基数,在《麻醉药箱领用归还登记表》上签名。
药箱不得代领。
2,药箱使用方式为“一人一箱”,即麻醉医师从领取药箱至归还药箱期间,对药箱负责,箱内药品由领用医师一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3.使用药品后,麻醉医师准确、及时开具处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具专用处方,其他药品可以开具协定处方。
处方放入药箱中,供药学人员备查,同时将所有药品空安甄放入麻醉药箱底层空盘内归还。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中应当严格执行双人核对、签字制度。
注射剂单次用量不足一支剂量时,应当安排第二人监督,在监控下执行弃液处置,双方签名确认。
药品的实际使用量与余量应信息化,并通过信息系统供药师查询、核对。
4,麻醉医师结束工作后,整理药箱,清点药品数量及处方数量。
如果药品出现意外破损,填写破损数量及原因,保证药箱中剩余药品数量加上药品处方数量及损坏数量等于药箱中药品基数。
准确、完整地填写箱内药品清单,在《麻醉药箱领用归还登记表》上签名,药箱扎上“红色"扎带,归还到药箱归还区域。
5.当出现一个药箱无法满足一位麻醉医师当班期间药品使用情况时,允许医师在归还第一个药箱后按以上规定领用第二个药箱。
6,放置于冰箱中的药品,如顺苯磺酸阿曲库镇等,由医师根据每日需要,开具处方后直接从手术室药房领取,若未使用,也不予再次放入冰箱,由药师和麻醉师共同负责销毁。
7.麻醉师应在药学部留有签名样张,用于药师核对麻醉药箱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签名。
二、药师管理药箱操作规程1.药师每日定时检查已归还药箱,根据箱内药品清单核对药品余数,补充已用及损坏的药品基数。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2023年药店管理制度

X XX药店2023年药店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销售过程,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在库药品质量。
二、制定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范围:适应于本公司各门店药品的效期管理。
四、责任人:各门店质量管理员、养护员、营业员。
五、内容:
1.概念:本公司近效期药品是指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没有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为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公司计算机系统应具备对近效期药品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功能:
3.1凡是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品种计算机系统予以自动报警。
3.2凡是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品种,停止销售,并由质量管理员通知
质量管理部、同时下架集中存放,作退货或不合格品处理。
5.各门店应坚持“按需采购、勤进快销”的原则采购。
一般情况下,从医药公司购进药品,购进日期距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个别有效期较短只有1年的品种,不得少于6个月)。
特殊急需品种须经门店负责人、门店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采购。
6.凡过期失效的产品不得继续销售,应及时移至不合格品库(区),并严格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处理,杜绝过期失效品种售出。
7.应对近效期药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防止近效期药品的不安全销售和使用,以及因药品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和处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范,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药品的部门和人员,包括采购、仓储、发放、使用等环节。
三、管理要求1. 药品采购(1)采购人员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进行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避免过量采购和长期储存。
(2)采购药品时应注重选择药品有效期较长的产品。
(3)采购药品时,应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药品有效期证明文件,并将有效期信息登记在药品库存系统中。
2. 药品存储(1)药房和药品仓库应设定专门区域用于存放不同有效期的药品,以免混淆。
(2)药品库存人员应根据药品有效期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
(3)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储存,以保证药品质量。
3. 药品发放和使用(1)药房和医疗科室在发放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有效期进行选择和分发。
优先使用即将过期的药品。
(2)医疗科室在使用药品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期。
(3)医疗科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登记系统,及时更新药品的有效期信息。
四、过期药品处理1. 过期药品的核查(1)药品库存人员应定期对库房和药房进行药品有效期的核查。
(2)医疗科室应定期对自己的药品进行有效期的核查。
2. 过期药品处置(1)过期的药品应由专门人员进行集中收集和清点,并制定专门的处置方案。
(2)过期药品应尽量采取退货或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
退货时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与其协商处理方式。
(3)针对无法退货的过期药品,应按照药品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无害的销毁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过期药品销毁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保留相关凭证。
五、监督和考核1. 监督责任(1)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药品有效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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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效期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1.购进药品时,按照“按需进货、择优选择、勤(少)进快跑、减少库存”
的原则进行采购,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低于一年,药品有效期在1年(含)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
有效期在1.5年(含)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限的2/3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采购;尽量达成可以退、换货原则。
2.发货原则:1)应随时掌握库存及近效期情况,严格按照先进先出、近效
期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相关领导,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
2)负责人应对药房发货进行监管,对于未按照发货原则进行发货的,应予以否决并指正。
3.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药剂科养护人员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剂科主任负责对近
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5.药剂科养护员需将库存药品的效期随时在效期一览表内反映,并在每月
底将离失效期八个月的(若药品的有效期为1年,距离失效期还有半年的)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药房负责人及上级分管领导。
6.上级分管领导协调临床科室加强对近失效期药品的催销,但必须是有适
应症的前提下,且在有限期前时使用完毕的计量控制,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7.近效期药品过期失效后,养护员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停止使用并按月报财
务科,由财务部门核查核实后药剂科将其存放入不合格药品库,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及时报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