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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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三篇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三篇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三篇篇一: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XX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20XX〕100号)精神,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XX年的0.33吨标准煤下降到0.32吨标准煤以下,降低3%;重点行业主要产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总体达到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镇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XX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镇在20XX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400吨以内。

到20XX年,全镇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较完善的节能制度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为根本,以重点的领域、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

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奖惩政策措施,增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能减排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我镇“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推广(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办,其中节能降耗工作由经贸办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由环保分局负责。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2•【字号】晋政办发[2012]101号•【施行日期】201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2日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省”建设的重大契机,以全局循环、高端循环为基点,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一大批具有强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和重大工程应运而生,开启了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的转型跨越新篇章。

1.1进展与成效1.1.1重大项目投资效应凸显近年来,全省充分发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循环经济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资本金入股等方式,重点支持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化改造,先后建设了余热、余压回收,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煤层气综合利用及污水、矿井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等一批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山西特点的煤电材、煤电铝、煤焦化等循环经济模式。

截止2010年,67%的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确定的100个重大示范项目80%以上已经建成投产,带动全社会投资1400亿元。

1.1.2试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继2007年我省被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2010年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份,太原、晋城、长治、运城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市。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1•【字号】晋政办发[2013]25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日山西省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新兴能源产业是以新能源资源开发、传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主要内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状况。

我省风能、太阳能、煤层气资源丰富,黄河北干流水电资源尚待开发,据估测,风能资源≥200w/m2的技术可开发量在3000万千瓦以上;全省年日照数在2200-2900小时之间,年日照百分率为51.67%,有约三分之一的地区在2800小时以上,属于日照充足的地区,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总量约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资源量的1/3。

具备新兴能源产业发展的较好条件和市场空间。

2010年,我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6.33亿吨标煤。

其中,非化石能源生产总量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0.55%;新兴能源发电装机317万千瓦(其中,风电37.05万千瓦、水电182.1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6.6万千瓦、煤层气发电18.1万千瓦、焦炉高炉煤气及工业余热发电72.45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6.74%;煤层气(瓦斯气)抽采量达44亿立方米,占全国抽采总量的61%,煤层气利用率达40%,居全国首位。

自主研发煤基合成油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煤基合成油产能规模达31万吨。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1篇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标“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制定本方案。

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10%、10%、10%。

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 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转移。

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加强节能降耗1.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

2. 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加强节能监察,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

(三)推进污染减排1.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

2.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3. 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循环经济。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节能减排工作。

2. 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完善政策体系1. 完善节能减排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

2. 制定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价格、收费政策,激励社会节能减排。

(三)加强执法监管1. 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2. 加强节能减排监测、监察、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四)强化科技支撑1. 加大节能减排科研投入,推动关键技术攻关。

2. 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技术普及率。

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50条政策措施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国家发展改革

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50条政策措施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国家发展改革

答 :十 一 五 ” “ 时期 . 国家第 一次 将 能 源 消耗 强 度 降 低
和 主 要 污染 物 排放 总量 减 少作 为 国 民经 济 和社 会 发 展 的 约 束 性指 标 。五年 来 , 地 区 、 部 门认 真 贯 彻落 实 党 中 各 各 央、 国务 院 的决策 部署 , 节 能减 排 作 为调 整经 济 结构 、 把 转 变 经济 发展 方式 、推 动科 学 发展 的重要 抓 手和 突 破 口 . 取
答 : 方案 》 出 了 “ 《 提 十二 五 ” 能减 排 的 总体 要求 , 节 即 以邓小 平理 论 和“ 三个代 表 ” 要 思想 为指 导 . 入贯 彻落 重 深 实 科 学发 展 观 , 持 降 低能 源 消耗 强 度 、 坚 减少 主 要 污染 物 排 放 总量 、 理控 制 能 源消 费 总量 相 结 合 . 成 加 快转 变 合 形
21 0 0年 的 1 3 . 4吨标准 煤下 降 1 %. 2 0 0 6 比 0 5年 的 1 7 . 6吨 2
标 准煤 下 降 3 % : 十 二 五 ” 间 . 现 节 约 能 源 67亿 吨 2 “ 期 实 .
标准 煤 。在减 排 方 面 . 出 2 1 提 0 5年 。 国化 学 需 氧 量 和 二 全
问 :十 二 五 ” 能 减 排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 是 什 么 ? “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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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0条 政 策 措施 。就此 , 者采 访 了国 家发 展 改革 委 有 5 记 关 负 责人 。 问 : 谈 谈制 定《 案》 背景 。 请 方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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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导 文 明 、 约 、 色 、 碳 的生 产 方 式 、 费模 式 和 节 绿 低 消
生 活 习 惯

利 用社 区、 街道宣 传栏 、 黑板 报 等 载体 , 张贴 节 能减
排 、 碳生 活 的标 语 、 低 口号 、 宣传 画 、 幅 等 。 条 向社 区
居 民发 放 宣传 资 料 、 碳 科 普读 物 , 绍 和 宣传 日 低 介
全社 会倡 导 勤俭 节 约之 风 , 对 食 品浪 费 , 少 使 反 减
用 塑 料 购物 袋 , 少 一 次性 用 品使 用 , 制商 品 过 减 抵
度包装 引导广 大家庭 成 员从 自己做 起 、 家庭 做 从
充 分 发挥 青 少年 的积 极性 和 创 造 力 ,宣 传 绿 色 理
念, 引领 节约 风 尚 , 积极 参 与到节 能 减排 工作 中来 。 主要 活动包括 :
为 贯彻 落实 《 国务 院关 于 印发 “ 十二 五 ” 节能 减 活动 , 倡导 节约 粮食 、 适度 消 费理念 。 织社 区居 民 组 节 能减排 经验交 流 活动 , 指导 社 区居 民做 好垃 圾 分 类 回收 。 ( ) 三 深入 开展 家庭社 区节能减 排 宣传教 育 。 大
同制 定 了节能减 排 全 民行 动 方 案 , 织开 展家 庭社 组
力 宣传节 能减 排家 庭社 区行 动 , 对节 能 减排 先进 典
型 和先 进事 迹进行 广泛 宣传 。 织相关 专 家在示 范 组 城 市 、 范社 区开 展低 碳 家 庭 时 尚生 活 巡讲 , 针 示 有 对 性地进 行 辅导 、 示 和咨 询等 工作 。借助 现代 女 展 性 大讲 堂开 展低碳 生 活 的相 关讲 座 , 绍节 能环 保 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8•【字号】晋政发[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2〕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战略目标,把推进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实施了“三个发展”和“五个转型”等重大战略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66%,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降低17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降低13.93%,均超额完成分别降低22%、14%和13%的约束性指标。

成功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快增长的势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充分认识“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现转型跨越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要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资源需求必将保持刚性增长。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任务更加艰巨。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晋政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2〕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的产业革命、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围绕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结构,努力增加碳汇,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

要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一方面,“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经济总量翻番、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关键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必将保持刚性增长,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进一步增大。

另一方面,我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刚刚起步,机制体制尚不健全,开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形势十分严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下大决心、用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推动我省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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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要求,以转型跨越发展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能效和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基本路径,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工作重点,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与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资金投入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目标责任,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10年的2.24吨标准煤下降到1.877(2005年可比价)吨标准煤,累计下降16%,年均下降3.5%,实现节能量约4750万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7%,年均下降3.7%。

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45.8万吨、5.21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50.7万吨、5.93万吨分别削减9.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0.6%)、12.2%(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2.4%);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7.6万吨、106.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3.8万吨、124.1万吨分别削减11.3%、13.9%。

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9.91万吨、35.23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77.68万吨、39.14万吨分别削减10%。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三)科学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强化能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指标约束,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市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进一步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用电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跟踪监测,强化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统计,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和分析方法,实现监测数据共享。

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修订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

继续做好全省和各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建立地区目标与行业目标统筹评价体系,把地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总体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

各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各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省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市、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与评价,考核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市、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实行能评、环评的阶段性限批,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六)严格项目行业准入。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等项目建设前置性审批条件,严格信贷投放和审批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七)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继续依法淘汰“两高”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订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不断加大对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化工、电石、铁合金、造纸、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市、各责任企业,明确落后产能淘汰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人。

进一步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使用办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度。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市,暂停办理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坚决采取停电、停水、停气、停运、停贷,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

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对已淘汰企业的“后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企业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扩大和调整淘汰范围,为“十二五”期间转型项目置换出更多的发展空间。

(八)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资源型传统产业产业链向高、精、尖延伸,开发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端品牌产品并形成新业态和新模式。

到2015年,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达到75%以上。

推进传统产业兼并重组,优化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能效水平。

钢铁行业,以太钢集团、首钢长钢集团为主联合重组省内钢铁企业,使两个集团的生产规模达到4000万吨。

把太钢建成世界著名的不锈钢企业。

有色行业,要以中铝山西公司、鲁能晋北铝业、银光镁业为主,按照产业配套延伸、能源协作原则,进行重组和升级改造,提升产业装备水平。

焦化行业,在清理整顿、淘汰落后的基础上,支持规划的十大焦化工业园区建设,推动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和产权融合,加快山西由焦化大省向焦化强省转变。

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实际动态产能控制在1.2亿吨左右。

煤炭行业,以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为重点,构建集约化、信息化、安全高效的现代煤炭生产开发体系;着力推进煤炭产业循环发展和高端化利用,构建资源化、减量化、高效化、多元化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到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产量占到全省的80%,煤炭转化率达到40%,煤炭工业销售总收入达到1万亿以上,完成工业增加值4500亿元,煤炭企业非煤产业与煤炭产业销售收入比值超过1:1。

电力行业,大力发展坑口电厂,加快以特高压为主的电力外输通道建设,扩大晋电外送规模;鼓励煤电联营,集约化开发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坑口电厂,加大“上大压小”力度,逐步淘汰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在20万千瓦及以下的发电机组和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推进城市热电联产,优先采用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供热机组;大力发展煤矸石综合利用,鼓励非煤能源发电等。

(九)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和商贸流通等服务业,继续深化服务业“1+10”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实现低碳型产业结构节能减排。

到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加大接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推进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具有我省特点的煤层气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等“7+2”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到2015年,完成100个试点项目、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工程,培育50个左右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初步建成10个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到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7%~8%。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以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资源性产品深加工、新兴产业培育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节能环保型龙头企业,推广应用一批节能环保型产品,发展壮大一批节能环保型服务机构。

(十)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提高非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转换升级。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我省“四气”产业有机、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省“四气”供气总量达到150亿立方米,实现全省119个县(市、区)和交通干线、重点工业用户、重点旅游区“四气”全覆盖。

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兴能源。

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和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非粮生物燃料和生物固体成型燃料发展。

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店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开发总量占到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3%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5%左右。

四、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十一)强化工业企业节能。

在煤炭、冶金、焦化、建材、化工、电力等六大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继续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等节能改造工程。

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5%和2%,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能力100万千瓦以上。

(十二)抓好农业和农村节能。

积极推广“棚-猪-沼-作物”的生态循环和以沼气利用为核心的生态农业节能工程,围绕猪、鸡、牛、羊四大产业,推广以集中畜禽养殖大中型沼气工程、“一池三改”、“四位一体”和“联户沼气”的农村节能减排模式,形成养殖-沼气-种植循环农业链条。

因地制宜,利用各种秸秆、薪柴、树枝、玉米芯等农村生产废弃物,试点推广高效低排放户用生物质炉、高效“吊炕”等农村生物质能利用工程。

到2015年,新增沼气用户10万户,沼气使用率达到80%,沼渣沼液使用率达到90%以上;发展以农村沼气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工程模式100万亩。

发展高效低排放户用生物质炉10万户,发展高效“吊炕”2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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