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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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独资企业”)为独立经济实体,实行统一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原则。

第三条独资企业的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名称)。

第四条独资企业的所在地为__________(地址)。

第五条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具体经营范围)。

第六条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注册资本数额),币种为人民币。

第七条独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经营期限),自__________(日期)开始,自__________(日期)终止。

第八条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条独资企业设董事会,由三名以上五名以下董事组成。

第十条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对企业的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出决策,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决策按照出席董事的多数意见。

第十二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董事应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企业负责。

第十四条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坚持公正、诚实、勤勉、谨慎的原则。

第十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方向和业务发展战略,制定并监督执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独资企业可设立其他管理机构或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聘请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七条独资企业设股东会,由股东担任。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与独资企业投资占比较大的股东提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决策按照股东出席会议的占比决定,但需占整个独资企业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决策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如无法亲自出席可委托他人代表。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决策应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四章营业年度与财务报告第二十二条独资企业的营业年度为日历年,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三条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财务报告应告知股东、投资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深圳)有限企业章程(本文本仅供参照。

投资者可根据《企业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旳其他规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股东名称:……英文名称:……在……国(地区)登记注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注:股东为自然人旳,写明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常住住所、、)第三条外商独资企业名称:……(深圳)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

企业法定地址:深圳市……。

第四条企业为有限责任企业,是……(注:股东名称)投资经营旳企业,并以其认缴旳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

第五条企业经审批机构同意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旳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旳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旳愿望,增进中国国民经济旳发展,并获取满意旳回报。

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注:股东可根据申报项目特点进行填写,规定用语规范、简洁)。

第八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波及旳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九条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国家鼓励企业出口在国内生产旳产品。

第十条企业有权自行决定购置我司自用旳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送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资。

企业在中国购置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中国企业同等旳待遇。

(非生产型企业可以省略第八、九、十条)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一条企业旳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或其他外币,下同)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为:……万美元(注:币别同投资总额)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旳差额部分由股东从境外筹措。

企业注册资本旳出资方式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执行。

(管理制度)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管理制度)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样本)XX公司章程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申请于全额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者为:,地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XX公司。

英文名称为:CO.LTD.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壹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运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宗旨为:采用先进国际工艺和先进技术,引进较好的机械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生产,争取扩大国际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公司的运营范围:从事的生产、加工。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年产。

第九条:公司的产品%外销,公司自行销售其产品,对自行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其中::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第十壹条:公司投资者确认的注册资本包括以下内容:1、外汇现金万美元。

2、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折合万美元。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投资者从境外贷款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履行投资期限:首期于营业执照发放后三个月内缴注册资本的15%,全部注册资本于企业成立后年内完成投资。

第十四条:公司应于完成投资后壹个月内聘请于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于运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金额。

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且向原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的壹切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由投资者委派,首届董事会由名成员组成。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2)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如果设监事会),成员共人(3人以上),包括名股东代表和名(职工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不选择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1-2人),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以下条款选择设立监事会适用)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 次(至少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及其职权由股东会/股东/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

(以下条款选择公司设经理适用)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文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文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全称为(外商独资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简称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_,主要办事处设立在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目标为___________。

第二章企业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中必须有1人为外方董事。

第八条董事会成员的产生和任职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投资比例,外方董事由外方投资方提名,中方董事由内部员工推荐者选举或聘任;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可以连任。

(二)董事候选人必须具备不低于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三)董事会成员之间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会成员应履行法定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董事会的职权和决策程序第九条董事会享有以下职权:(一)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审议和批准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和资本构成的调整。

(四)决定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合并、分立、撤销等重要事项。

(五)聘任、解聘总经理和重要管理人员。

(六)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合同和财务决策。

(七)制定和修改员工薪酬、奖惩制度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应至少每年召开1次。

董事会会议需要有全体董事的出席,并达到出席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形成决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有书面记录,由秘书处进行保存。

第四章监事会和监事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外方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责和权益:(一)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二)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参考样本)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地区)注册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决定在市设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条投资者名称: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国籍:联系电话:第二章外资公司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联系电话: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得伤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经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规模: (视具体情况写,如年产XX XX 万件等)第四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

公司注册资本由投资者以出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投入 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 或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外汇与人民币的折算按投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折算。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自行筹措。

)第八条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后,公司礼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由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未经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一致允许,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或者作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用途。

第五章股东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章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人组成(或者设执行董事一人)。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规范,它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补充和具体化,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在本企业的具体实施规则,是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全体投资者和本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制定的,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依法实施的。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

第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或废止,必须经全体投资者的代表会议通过。

第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归本企业的投资者代表会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七条本企业的企业名称为华东外商独资企业。

(简称“华东独资企业”)第八条本企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组织形式第十条本企业以有限责任为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ABC国籍的个人。

第五章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第十二条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投资主体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以外商直接投资者法律认定的行为为基础。

第十四条投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

第六章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五条投资者享有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十六条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与其在本企业的投资比例一致。

第十七条投资者应履行诚信义务,按照企业经营决策、分配利润、关于企业管理等决议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企业行为。

第七章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第十八条本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分为投资者代表会议、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九条投资者代表会议是本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投资者组成。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本企业的执行机构,由投资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全权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章企业的财务决算第九章企业的年度报告第二十三条本企业应每年制定并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模板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模板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模板本章程模板是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企业全称:____外商投资企业第二条企业类型企业类型:____(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条企业住所企业住所:____(具体地址)第四条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____(根据营业执照记载的内容填写)第五条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____(金额)第六条投资总额企业投资总额:____(金额)第七条营业期限企业营业期限:____(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第二章股东第八条股东名称及出资股东名称:____出资额:____出资方式:____(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九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____(如:利润分配、参与决策、选举董事等)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成员:____(人数)第十一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____(如:制定经营策略、监督经理层、决定重大事项等)第十二条董事选举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年。

第四章经理层第十三条经理层组成经理层成员:____(人数)第十四条经理层职责经理层负责:____(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经营管理、报告工作等)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五条财务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会计准则企业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章企业终止与清算第十七条企业终止企业终止原因:____(如:经营期限届满、破产等)第十八条清算组成立企业终止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九条清算事项清算组负责:____(如:清理企业财产、了结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____(如:董事会、股东等)第二十二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____(如: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等)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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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申请在全额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者为:,地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CO.LTD.
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宗旨为:采用先进国际工艺和先进技术,引进较好的机械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生产,争取扩大国际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的生产、加工。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年产。

第九条:公司的产品 %外销,公司自行销售其产品,对自行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其中:
: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者确认的注册资本包括以下内容:
1、外汇现金万美元。

2、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折合万美元。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投资者从境外贷款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履行投资期限:首期于营业执照发放后三个月内缴注册资本的15%,全部注册资本于企业成立后年内完成投资。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完成投资后一个月内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金额。

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由投资者委派,首届董事会由名成员组成。

董事任期四年。

第二十条: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其他董事代表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届时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所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公司投资总额的增加、转让和与其他企业合并,提前终止经营或其他认为需要的事项,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六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

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记录材料由公司存档、管理。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长、董事经聘请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

总经理任期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各项决定,组织公司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同行业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其他职务。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应维护公司正当经营之权益,不得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商业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企业需要设立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四条:总工程师、审计师、总会计师由总经理领导,并各负其责。

第三十五条: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可随时解聘。

如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与税收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一切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九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计算。

第四十条: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一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主要内容:
1、公司所有的资金收入、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
5、董事会认为其它应记载的事项。

第四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定期按时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等。

第四十五条: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工商、税务、海关等机关的监督,并提供方便。

第四十六条:公司依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平衡问题。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四十八条: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

提取比例和使用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净利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为可供分配利润,由投资者按比例或有关协议分配。

第四十九条: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使用利润。

第五十条: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可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境外。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一条: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法办理。

第五十二条:公司所需职工,经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同意由公司公开招收,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三条: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并报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公司与每个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职工的工资待遇、福利、奖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公司为工会活动提供方便。

第九章保险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注册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条例投保。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自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公司经营期满者需要延期时,应经董事会议作出决议,在经营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九条:公司如发生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经营: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公司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及时公告。

第六十一条:在清算完结前,除了为执行清算外,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第六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经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批准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

投资者(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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