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排的通知_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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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3.25•【文号】教学[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3.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4年3月25日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对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一)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研究生中期考核个人总结

研究生中期考核个人总结

研究生中期考核个人总结研究生中期考核个人总结1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身心素质等方面的自我总结: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走过硕士研究生生涯的一半路程,回首望去,有付出,有回报,有困惑,也有执着,这些生活与学习中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为我将来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思想品德方面,继续学习思想理论知识,并用理论影响实际。

一方面,学习先进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保持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另一方面,在实际行动中贯彻这种思想;同时,以身作则,争取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在课程学习方面,踏实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研一期间,我抓住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学习的机会,不断巩固基础知识、丰富专业知识。

同时,我还选修了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课程,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通过一年的课程学习,我受益匪浅,并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第__名的好成绩。

在科研能力方面,不断学习,争取在课题研究和毕业论文设计上有所成绩。

我经常借阅学校图书馆的期刊杂志,查阅网上电子期刊等,来深化和拓宽专业领域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配合好导师的课题研究,完成了____等项目。

当然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困难,通过导师的教导、师兄师姐们的帮助以及自己的努力,困难迎刃而解。

学术知识的探讨和学习对我的启发意义很大,激发了我对知识的渴望。

在身心素质方面,我一直坚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并保持善良的本性。

一方面,我坚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并利用闲余时间锻炼身体,使自己更加精力充沛的投入到学术研究中;并且积极参与各种集体活动,与周围的朋友融为一家人,丰富了我的研究生生活。

另一方面,我坚持诚实信用、与人为善的原则,对朋友坦诚相待,真心帮助周围的同学、朋友。

研究生期间,我有幸认识了许多学识渊博的师兄、师姐和同学,得益于这些良师益友的帮助,为我的学习和生活增添了光彩。

当然我知道自己还有许多不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个人修养,力争做一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开放招生科类1、哲学类;2、经济学类;3、法学类;4、教育学类;5、文学类;6、历史学类;7、理学类;8、工学类;9、农学类;10、医学类;11、军事学类;12、管理学类。

二、报名条件1、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符合就业技术职业结构的需要;3、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素养;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研究能力;5、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3、参加学术活动的证明材料;4、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5、参加学术研究的证明材料;6、三份有关专业课程的推荐信;7、依法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推荐材料,如有。

四、考核方式1、入学考试:根据申请者的材料,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2、面试:分三阶段,分别进行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及交流考核;3、体检: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体检次序及标准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费用入学费用包括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体检费及学习服务费等。

六、就业保障我校博士毕业生完成学业后,可以继续在我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也可以进入社会高等院校科研任务和企业管理任务,根据合同约定给予适当的就业保障政策。

七、相关手续1、报考人员须进行入学考试登记;2、征得报考人的书面同意,征求有关机关和单位的推荐意见;3、审核申报材料书面文件;4、体检并进行面试;5、审查考试成绩及调查结论,经批准录取;6、准予考生入学;7、签订学籍报到,办理就学手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9.22•【文号】教民厅[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经商财政部,现将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任务及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

2014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

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应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籍学生,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中予以倾斜。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资格审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报考考生的政审工作。

三、报名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按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要求进行。

关于2014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4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4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一篇:关于2014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2014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我校2014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在6月13日之前完成。

为了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此次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2、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3、论文评审通过;4、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交清。

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

《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封面及表二至表四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特此通知。

附件: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委员会意见录入填写说明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2014年4月22日第二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通知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通知各有关学院:根据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对2012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一、学位论文盲审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商管理硕士(MBA)实行论文盲审。

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暂不实行盲审。

2、盲审对象及比例:2009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随机抽取比例不低于10%、2010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答辩学位论文以及全部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组织校外盲审。

二、工作进程安排:日期工作内容提交答辩申请名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①4月26日前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学号+姓名)。

②4月26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申请统计表》电子版、纸制版(学院盖章)、《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电子版。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3年09月16日来源:教育部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_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_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各位考生: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文件的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王文科副组长:袁卫宁、李彦鹏成员:李佩成、钱会、关卫省、赵剑强、卢玉东、周维博、邓顺熙二、复试小组第一组:水利组复试学科专业: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第二组:地质组复试学科专业:地质工程和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第三组:土木组复试学科专业:、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第四组:环境组复试学科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交通环境与安全技术、环境地质三、复试具体要求按照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见附件1)执行。

四、复试资格学校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为:脱产考生(报考类别为自筹经费),外国语42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在职考生(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外国语42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国语35分,业务课55分,总分180分。

部分专业复试分数线需同时满足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查看研招办通知:/html/421.htm)。

复试名单见附件2.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时间内容地点5月12日报到雁塔校区第三教学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楼研究生办公室(北侧走廊)5月13日考生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时间5月12日现场通知)第一组:雁塔校区第三教学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三楼水资源系办公室第二组:雁塔校区第三教学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三楼学院会议室第三组:雁塔校区第三教学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三楼暖通办公室第四组:雁塔校区第三教学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三楼环境科学系办公室六、注意事项各位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除需要提供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第六条第3点要求的审核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个人情况简表5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05•【文号】学位办[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将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二、招生限额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试1. 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2,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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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2014年3月15、16日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5、16日(星期六、日)
二、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南二环路中段)
三、考试科目:
3月15日:上午8:30-11:30外国语,下午14:00-17:00业务课一
3月16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二
四、准考证领取: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13日下午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到教学主楼三楼研究生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号、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认证报告(陕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除外);
3.非学历教育硕士: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资格复审将在复试期间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五、其他
1.未按时寄(送)《报考登记表》等材料者不发放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校,考试成绩、复试工作安排将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文章来源:长安大学考研网(),更多长安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和资料请关注文彦考研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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