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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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主体验收自评报告

人防主体验收自评报告

人防主体验收自评报告一、总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我单位参与人防工作主体验收,自始至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认真按照验收指标进行自评。

经过全员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组织领导1.在参与人防工作主体验收过程中,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并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顺利进行。

2.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对人防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

并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解决,确保人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组织人防工作时,我单位始终坚持领导包干、责任到岗的原则,明确了人员分工和职责,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和奖励制度,保证了人防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基础设施建设1.我单位注意人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已建成的人防设施进行了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好可用。

2.我单位加强了人防设施的宣传,提高了员工的人防意识。

定期组织人防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人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人防设施的布局经过科学规划,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

对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了改善和强化,提高了人防设施的整体安全性。

四、管理体系建设1.我单位建立了健全的人防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明确了人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人防工作有序进行。

2.在人员配备方面,我单位注重培养和选拔专业人才,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素质。

对人防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在人防工作中,我单位重视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对人防设施和人员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宣传教育工作1.我单位注重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员工和居民群众普及人防知识,提高其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在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单位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举办宣传讲座、开展宣传展览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受到了广大员工和居民的欢迎。

3.我单位与社区、学校等单位合作,共同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鲁防发[2013]5号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鲁防发[2013]5号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鲁防发〔2013〕5号)各市、各大企业、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维护人防法制的统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完善防护设备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保留《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和〈人民防空工程大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修订《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

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废止《关于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完善防护设备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一)关于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完善防护设备的通知(鲁防办〔2000〕77号)(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鲁防办发〔2006〕9号)(三)关于进一步抓好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鲁防发〔2007〕29号)(四)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防发〔2007〕31号)(五)关于规范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管理的通知(鲁防发〔2008〕23号)二、保留《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和〈人民防空工程大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一)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和《人民防空工程大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的通知(鲁防办〔1994〕21号)(二)关于悬挂“重点国防设施”标识牌和“防空地下室”标识牌的通知(鲁防发〔2007〕11号)(三)关于实行制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防发〔2007〕12号)(四)关于启用新版《人防工程开工报告》的通知(鲁防工〔2008〕48号)(五)关于印发《山东省人防工程招商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10〕6号)(六)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11〕6号)三、对《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作如下修改(一)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鲁防办〔2000〕第45号)1. 修改后增加第二段:“本文中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以下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称防空地下室)。

2003年公选2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任职人选一览表

2003年公选2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任职人选一览表

公选2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任职人选一览表(编辑:李美仪)100名年轻干部今何在2003年,广东公选了100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80名男的,20名女的)到基层担任副县级职务,当时大多数是任县长助理。

现在,5年过去,这100名年轻干部发展得怎样呢?让我们来梳理一下。

马志明,1968年1月生,广东龙川人,原任惠州市大亚湾区宣教办副主任、大亚湾报社社长(正科级),现任新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方如江,1971年6月生,广东遂溪人,原任湛江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科长,现任湛江市赤坎区副区长。

方良波,1968年8月生,广东高州人,原任茂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现任电白县副县长。

毛永天,1970年5月生,广东化州人,原任佛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主任科员,现任佛山市顺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卫民,1967年11月生,河南人,原任珠海市旅游局管理科科长,现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良华,1973年6月生,湖南人,原任省法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正科级),现任共青团肇庆市委书记。

邓文高,1968年4月生,江西人,原任湛江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现任湛江市霞山区副区长。

冯殷林,1968年12月生,广东信宜人,原任信宜市合水镇委书记、人大主席,现任高州市副市长。

卢永青,1970年3月生,广东揭阳人,原任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科长,现任广州市番禺区经贸局副局长。

叶华梁,1968年4月生,广东湛江人,原任湛江市麻章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现任廉江市副市长。

叶培进,1968年10月生,广东电白人,原任茂名市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科级),现任化州市副市长。

全可文,1967年10月生,广东廉江人,原任湛江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局长,现任徐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水,1974年1月生,广东梅县人,原任嘉应学院团委副书记(正科级),现任五华县副县长。

刘东华,1971年2月生,湖北人,原任广东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恩平市副市长。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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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20分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信号类别:预先警报信号,“三长声”,响36秒,间隔停24秒,连续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连续短声”,响6秒,间隔停6秒,连续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一长声”,连续3分钟。

届时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市分公司以短信形式向手机用户同步群发防空警报信息。

希望各位市民互相告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惊慌或发生意外事故。

特此公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结束——。

探讨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概要

探讨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概要

探讨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概要发布时间:2021-05-14T11:05:47.74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2月4期作者:潘喜德[导读] 从人民防空体系开始介绍,让初学者对人防地下室有初步认识之后潘喜德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广东珠海摘要:从人民防空体系开始介绍,让初学者对人防地下室有初步认识之后,逐步展开人防地下室设计关键节点相关内容:1.建多大的人防工程才能满足政策要求,2.如何确定战时功能,3.哪个区域适合做人防地下室,4.地下室层高如何确定,5.如何进行人防口部设计。

关键词:人防工程;人防地下室;应建面积;地下室层高,口部设计引言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减轻战争空袭的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经济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地下室属于专项设计,我国大部分建筑院校并未开设人防工程相关课程,建筑设计师日常工作接触少、可参考资料不足,对人防地下室如何开展设计一筹莫展。

本文结合广东省、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设计经验,主要介绍甲类人防地下室(掘开式)设计概要,希望给初学者予以指导,为人防地下室设计师提供一些参考,因篇幅有限,无法展开深入论述,敬请谅解。

一、人民防空防护手段人民防空的主要防护手段可用“走”、“藏”、“消”概括。

走:组织人员、物资疏散到城市外面去;藏:组织留城人员、物资进入人民防空地下室掩蔽;消:组织人防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

城市中的重点目标和生命线工程一旦遭到空袭破坏,将会造成建筑物倒塌、断水、断电、交通堵塞,引起大面积火灾,给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

因此,战时把城市人口疏散出去,减少伤亡和混乱尤为重要;然而大部分居民战时尚需留在城市,所以应建设人防地下室,保证战时留城居民能进行快速掩蔽,减少空袭造成的伤亡;但空袭必定会造成伤亡和损失,通过组织人防防空专业队快速消除空袭后果,减少空袭二次危害。

二、人防工程应建面积规定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防空重要性,制定人防工程应建面积计算规则,人防工程设计第一步工作是根据建筑工程规划数据,计算人防工程应建面积。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茂府办函〔2015〕84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茂府办函〔2015〕84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茂府办函〔2015〕8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主任:陈克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主任:扶国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土华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升根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委员:杨华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柏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调研员黎忠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盘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义才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李春梅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忠义市财政局副局长张锋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汉清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吴征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曾伟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李锦芳市林业局副调研员邓锡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总工程师陈亚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蓝瑶市水务局副局长谈华照市农业局副局长董艳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何泽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吕金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李辉林市法制局副调研员XXX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冯照年市旅游局副局长谢春市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江华庆市粮食局副局长肖斌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陆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卫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赵阳茂名海事局副局长刘文海市总工会副调研员张辉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杨玉昆茂名供电局副局长胡刚市烟草专卖局副总经理符汉寿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陈凯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副总经理尹兆林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永强中石化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分管领导兼任。

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资质

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资质

序号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序号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企业名称 威海映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永鑫人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市欣工苑民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 202 工程管理所人防设备厂 长沙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防护设备厂 武汉市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厂 武汉铁盾民防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市国方人防设备制作安装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人防防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区农业机械研究院机械厂 广东中南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羊城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天科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防空工程构件厂 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安兴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岭南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馥豪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南通长兴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国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中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汕头市三益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人防设备厂 湛江市人防设备厂 成都特种门厂 四川绵阳国强特种门业有限公司 云南民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贵阳华宇人防设备厂 中国人民解放军 61517 部队试制工厂 乌鲁木齐民防特种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市天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徐州市淮海人防设备厂 重庆市南岸区阳天机械制造厂 重庆市华西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黄河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市金州区人防设备厂 南京国泰人防工程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江西省国泰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防设备厂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人防机电设备厂 宁夏万恒人防特种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唐山市瑞安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防器材厂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茂府办[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茂府办〔2012〕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处置、救援、救助能力的重要基础。

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8]4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市经信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21日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根据不同区域突发事件的特点,分区域分部门布局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包括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3类,涵盖了消防、医疗卫生、环境、生产安全、应急通信、交通运输、生活保障等方面。

为全面掌握我市各类应急物资资源,切实保障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特建立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构及成员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经信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联席会议由市府办(市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兽医局、市公路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茂名海事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盐务局、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武警茂名市支队、茂名东火车站、茂名火车站、中石化茂名石油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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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2008 版)茂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二○○八年七月编制说明编制目的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入编范围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截止2008年7月20日之前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数据项释义1、信息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3、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4、产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时间;5、公开类型:信息公开的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机关名称及编码机关名称:茂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编码: 0401目次1 机构职能 (4)1.1机构概况 (4)1.2机构领导 (5)1.3内设机构 (6)2 规章文件 (9)2.1规章 (9)2.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9)2.1.2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 (14)2.2规范性文件 (17)2.2.1茂名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 (17)3 规划计划 (24)3.1人防工程规划 (24)3.2其他 (24)4 业务工作 (24)4.1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4)4.1.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24)4.1.2 收费标准及依据 (24)4.1.3 其他 (25)4.2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25)4.2.1 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 (25)4.2.2 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25)4.2.3 其他 (26)5 统计数据 (27)5.1 人防工作统计数据 (27)6 其他 (27)6.1 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27)6.2 人事任免事项 (27)6.3 公务员招考 (27)6.3.1 公务员录用计划 (27)6.3.2 通知、公示、公告 (27)6.3.3 其他 (27)内容1、机构职能1.1机构概况茂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负责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事务的政府机构,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官山四路85号,联系电话0668-2911151。

行政职能:一、研究拟订本市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有关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茂名市城市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订防空防护和抢险抢修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结合本市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拟订地下空间建设防护原则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综合规划草案及控制性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四、制订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

五、拟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收集、掌握有关信息资料,建立人防辅助决策系统;负责人防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

六、监督、指导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即人防专业队伍),审核市级人防专业队伍组织机构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防空演习、演练。

七、负责制订人防警报、通信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九、监督管理人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负责本市人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茂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机构领导:党组书记、主任:李正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德科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木宏1.3内设机构行政科室:人事秘书科:负责拟定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的文秘、综合调研、督办、提案(议案)、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培训和综合协调;指导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监察、纪检、党群、计划生育、工会、老干部管理、宣传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

工程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检查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负责人防工程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防空地下室建设的规划、计划、管理和协调工作;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组织和参与大中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上报立项、质量检查督促和竣工验收工作;管理人防工程标准化工作;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科研、设计、施工和技术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及城市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指挥通信科: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和指挥所建设提出方案;负责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的制定、审核和监督落实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演练和人防专业队伍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抢险救灾有关工作的组织指挥,掌握下级人防部门抢险救灾情况;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值勤、维护、管理;协调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实施保障;负责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科学技术研究;指导人防通信站业务建设。

法规宣传科: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违反人防法律、法规案件;组织制订本系统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编制人防工作信息刊物;指导下级人防机关的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和法制工作。

计财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人民防空会计制度;负责人防系统的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人防财务计划、会计核算、统计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人防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实施人防财务监督;指导、监督检查下级人防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组织拟订机关财务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办法。

直属单位:人防通信站:负责我市人民防空通信与警报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人防监察站:负责我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与监督工作。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负责我市人防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等工作。

2、规章文件2.1.规章2.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人民防空机构的设置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求同级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法》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共同确定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应当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战时防护要求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五条重要经济目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共同确定,实行分等级防护。

重要经济目标,根据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人民防空工作机构,管理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时,应当按照人民防空的防护要求,将其防护设施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统一建设。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证制度,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出资、集资、合资或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建设和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税收、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七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人员参加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八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要求,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建设经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

新建民用建筑不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又无法再修建的,必须补缴易地建设费,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

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管理,专项用于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第十一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批时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

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须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进行补救。

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在平时可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由国家投资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严格管理。

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保障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和与其配套的进出道路、孔口、出入口、口部伪装房等设施的地面用地。

对已建工程应界定和确认其口部、进出口道路的用地范围。

在工程口部附近修建的其他建筑物应留出不少于倒塌半径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系统等应当根据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保障计划,制定传递防空警报信号的方案,保证战时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

建设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所需的线(电)路、频率,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战备要求给予保障。

第十六条根据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需设置通信、警报点的建筑物,应在其顶层无偿预留10平方米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间,并预留线路管孔、电源。

防空地下室应预留通信线路管孔和设备放置的位置。

第十七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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