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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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电入网交资料通知

大电入网交资料通知

大电入网交资料通知
各发供电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设备加入电网的资料报送工作,根据《XXX省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现就有关资料报送等提出相关要求,望遵照执行。

待启动项目(属调通中心调度、或其发电出力归调通中心调度、或接入由调通中心调度的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线路)的资料,均应对应调通中心不同专业,分别整理成册,统一报送调通中心技术处。

纸质资料要求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电子资料按对应的业务专责意见进行提交。

除特别提示外(见附件II),所有资料均应在启动前30日提交齐备,否则,有可能造成工期后延。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下发<内蒙古电网并网风电场报送资料要求(试行)>的通知》(调[2008]34号)同时废止。

附件I:新设备加入电网资料报送目录附件
II:新设备加入电网资料报送清单附件III:资料报送签收联络单
XXX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 (2)1. 总则 (3)2. 适用范围 (3)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4)5. 各单位职责 (5)5.1调度机构职责 (5)5.2拟并网方职责 (5)6. 并(联)网调度管理 (5)6.1并(联)网条件 (5)6.2并(联)网程序 (6)6.3资料报送 (9)6.4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命名编号 (9)6.5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10)7. 统计考核 (10)8. 附则 (10)附件A 并网调度协议内容 (12)附件B 联网调度协议内容 (15)附件C 启动调试项目 (16)附件D 上报资料内容和时间 (21)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1.1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4.1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调规

调规

2.1.9中卫地调职责2.1.9.1接受宁夏区调的调度管理,执行宁夏区调发布的调度指令。

实施宁夏区调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1.9.2在宁夏区调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辖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负责调管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监视、操作及电网的故障处置。

2.1.9.3负责监控范围内设备的集中监视、远方操作及事故、异常缺陷的处理,并将各类监控信息数据及时上报区调。

2.1.9.4 负责编制和执行所辖电网的运行方式。

2.1.9.5负责编制所辖电网内设备检修计划,属宁夏区调许可设备的检修申请由地调统一归口向宁夏区调申请。

2.1.9.6 参与编制《宁夏电网限电序位方案》中相关内容。

2.1.9.7负责所辖电网自动化、新能源等专业技术的管理工作。

2.1.9.8参加所辖电网发展规划、设计和有关工程项目的审查,负责调管范围内新设备启动。

2.1.9.9负责本地区负荷预测工作。

2.1.9.10负责签订调管范围内的发电厂、用户的并网调度协议。

2.1.9.11负责对本级监控范围内电网运行设备的集中监控,并及时向宁夏区调汇报属区调调度管辖及许可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状态及异常、事故情况。

2.1.9.12负责中卫电网内调控运行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和上岗考试。

2.1.9.13根据宁夏区调的指令进行调峰,负责所辖电网的电压调- 73 -整工作。

2.1.9.14行使区调和本供电公司授予的其它职权。

2.1.11 中卫地调直调用户主要职责2.1.11.1 落实中卫地调专业管理要求。

2.1.11.2 按照中卫地调的调度指令进行直调用户发、输、变电设备的相关操作,并对一、二次设备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2.1.11.3 负责直调用户发、输、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装置的运行监视、维护及检修,及时汇报运行情况,配合中卫地调进行故障处置。

2.1.11.4 配合中卫地调进行自动化相关信息接入等工作。

2.1.11.5 按规定流程及要求向调控机构提出发、输、变电设备年度、月度、日前停电计划及检修申请。

电网调度运行人员考试:电网调度调控考试必看考点(题库版)

电网调度运行人员考试:电网调度调控考试必看考点(题库版)

电网调度运行人员考试:电网调度调控考试必看考点(题库版)1、单选热稳定是指电器通过短路电流时,电器的导体和绝缘部分不因短路电流的热效应使其温度超过它的O而造成损坏妨碍继续工作的性能。

A.长期工作时的最高允许温度B.长期(江南博哥)工作时的最高允许温升C.短路时的最高允许温度D.短路时的最高允许温升正确答案:C2、单选新建、改建、扩建的发、输、变电工程投入运行前,调度机构应适时编制O和有关技术要求,并协调组织实施。

A.新设备调试方案B.新设备启动并网调度方案C.新设备验收大纲D.新设备运行规定正确答案:B3、填空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交检修申请内容()、检修性质、主要项目、()、()、紧急恢复时间。

正确答案:停电范围;检修时间;综合出力4、单选使用刀闸可以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O的空载线路.A、2AB、5AC、IOA正确答案:B5、多选出现()情况时,应停用母线差动保护。

A.母线差动保护故障、异常B.直流电源消失、交流电流回路断线C.差回路的不平衡电流(电压)值超过允许值(由继保人员给出,运行人员每班交接班时检查)的30%D.线路、变压器所连接母线的位置信号指示灯不对应正确答案:A,B,C,D6、单选线路两侧的高频保护必须同时投、停,当线路任一侧开关断开时,高频保护OOA,可不停用B.停用C.一侧停用、一侧运行D.投信号正确答案:A7、单选变压器瓦斯保护动作原因是由于变压器OoA.内部故障B.套管故障C.电压过高D.一、二次侧之间电流互感器故障正确答案:A8、多选变压器重瓦斯动作跳闸处理OoA.外部检查B.取气检查分析C.二次回路上有无工作正确答案:A,B,C9、单选发电能力申报的周期是O oA每日B.每周C.每季度D.每年正确答案:A10、填空题调度员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调度室,如必须离开时,应经领导同意,由具有()的人员代替。

发电厂值长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

正确答案:值班资格11、单选电力系统在较大的干扰下,能从原来的运行状态过渡到新的运行状态的能力,称为O oA.初时稳定B.静态稳定C.暂态稳定D.小扰动稳定正确答案:C12、多选发现运行中的断路器严重漏油时,应如何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 OA.立即将重合闸停用B.可通过其他断路器串带方式将断路器退出运行C.可通过其他断路器旁路带路后隔离开关接环流将断路器退出运行D.立即将断路器拉开正确答案:B,C13、判断题省调值班调度员是山东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正确答案:对14、多选发电机进相运行时,主要应注意()问题。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的并网流程与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引导电源项目按照电力发展规划有序建设,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

经广泛征求意见,南方电网公司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7月29日以南方电网计[2009]79号文予以印发,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新建电厂并网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项目核准制有关要求,对原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编,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含改建、扩建电厂),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风力发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余文奇、梁宇1范围1.1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含改建、扩建电厂),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风力发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等,适用于本规定。

1.2所有并网电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的电源项目方可并网。

2总则2.1为规范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的并网行为,建立电厂与电网的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和建立电力市场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引导电源项目按照电力发展规划有序建设,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联网电网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接。

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及规范运营的机构。

电网企业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

发电企业并入电网运行(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

主网直供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的用户或通过电网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总结近年来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项目核准的有关要求,为实现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确保电厂接入系统工程与电厂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同步建成投产,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了修订,2007年4月4日以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文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二○○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2)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 (3)第四章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 (5)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厂可靠送出,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等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电网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各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

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跨区、跨省送电的新建水电站、火电厂项目;(二)流域梯级水电站群项目;(三)规划容量在24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四)新建核电站项目。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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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3 -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
1、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线路纵联保护通道加工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调试项目符合相关检验规程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正确,母差及失灵保护对每一个控制单元至少进行了1次整组传动试验。

3、电厂已按要求落实各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措要求。

4、机组的高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失磁和失步保护、快关保护、主要辅机设备低电压保护的整定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审核批准,其它有关保护的定值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5、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已完成通道对调试验,并已将通道测试数据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6、稳措装置及远切、远跳装置已完成整组传动试验、通道联调试验,并已将调试报告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7、电厂已核对互感器变比,其伏安特性满足规程要求。

8、电厂已完成故障信息处理系统与主站(或分站)的联调。

9、电厂已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已熟练掌握全部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方法。

10、电厂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施工图纸。

-5 -
1、设备配置
1.1新建电厂所用通信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与电网通信网协调一致,满足所接入系统的组网要求。

1.2 新建电厂通信机房至少要有一路可靠的交流电源输入,且站内连续停电时间小于12小时。

1.3 通信直流电源设备应选用性能好、运行可靠的设备;通信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按N+1原则配置,能可靠地自动投入,自动切换。

1.4备用蓄电池容量,应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

1.5通信机房的动力电源、设备电源、维护检修及仪表电源,必须由各分开关控制。

1.6 承载同一220KV及以上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业务的电厂通信站,应实现通信电源双重化配置。

1.7 已配置必要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工具。

1.8 无24小时值班的通信站应配置监控系统。

2、机房条件
2.1机房必须有良好的防雷接地设施,应满足部颁SDJ8-19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D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

2.2通信机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高温、防虫鼠等安全要求。

2.3通信机房温度、湿度应满足设备运行规定的环境条件要求,机房温度为10~30℃,湿度为30%~80%。

2.4 进、出机房的电缆沟和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进行堵塞。

3、运行管理
3.1电厂通信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已接入电力通信网。

3.2新建光缆线路已按图施工完成,并按要求对所有纤芯进行全程测试,测试资料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3.3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种不同路由的调度电话通道,并开通邮电长途电话。

3.4传输同一输电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信号或安全自动装置信号的两组通信设备,应分别接入两套不同的电源系统。

3.5同一条线路的两套主保护,应采用两条完全独立的传输通道。

3.6已按电网要求开通到电网调度机构和所属地调的调度自动化信息、电力调度数据网等通道。

3.7 电厂通信机房动力环境及通信设备运行状态应处于24小时有人监视状态。

无24小时值班的通信站,各通信设备主告警信息应接入电厂综合监视系统,纳入电厂电气运行统一监视与管理。

3.8 电厂已配备必要的通信专责人员,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3.9 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1、电厂远动设备或监控系统须符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等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省电力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

2、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条不同路由的远动传输通道。

3、远动信息已按电网要求配置,经过测试表明遥测精度、遥信可靠性达到设计要求并能正确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能正确接收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下发的遥控/遥调命令。

4、电厂AGC、AVC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的条件。

5、电能计量装置已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并通过由电厂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电厂的关口电度底码已记录。

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国家电监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电厂机房符合《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的要求,配备UPS,其容量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4小时以上。

8、电厂已配备必要的自动化专责人员,并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

9、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7 -
附录五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
一、发电机性能试验项目:
发电机短路试验;
发电机空载试验;
变压器冲击试验;
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PSS试验;
发电机进相运行试验;
发电机甩负荷试验;
二、二次系统(专业)试验项目:
(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的各组成部分(含开关)整组的电气
性能试验;
2. 故障录波装置的电气性能试验;
3. 继电保护整定试验;
4. 纵联保护双端联合试验;
5.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接入设备通讯调试;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
子站、主站联合调试;
6.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主站和子站间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站和子站间
联合调试;
7. 线路故障测距装置电气试验以及与对侧的通道联调。

(二)、调度自动化系统
1.厂站4.
2.9.1条 b)项中所列的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现场测试;
2.厂站远动通信通道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测试;
3.厂站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与调度联调试验;
4.厂站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准确性、可靠性、实时性试验;
5.发电厂、机组AGC控制系统现地试验及与EMS主站闭环联调试验;
6.厂站电能计量装置检验及电能量远方终端与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的联调试
验;
7.厂站相量测量装置(PMU)与电网实时动态监测主站系统联调试验;
8.主网直供用户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与电力负荷管理主站系统的联调试验;
9.厂站与AVC主站的联合调试。

(三)、电力系统通信
1.并网新建通信电路的设备调试(测试项目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
2.并网新建通信电路的系统调试(测试项目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
3.并网新建通信电源系统放电和告警试验;
4.并网所需各种通信业务通道的误码率测试和收发电平测试;
5.并网通信设备监控系统试验;
6.并网调度交换机调试和调度电话通话试验。

-9 -
附录六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
-11 -
-13 -
附录七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通信联系方式
注:江西省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由运行方式部牵头,如果有其他事宜请与江西省调运行方式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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