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涉检信访现状、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村信访举报突出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思考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督,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的农 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以及加强政府与农民的沟通与互动, 增强农民对政策的理解和信任。
研究展望与建议
研究展望
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农村信访举报的问题,深入研究 其原因和对策,为政府和基层干部提供更加科学、合理 、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农民 能够积极参与信访举报工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 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贡献力量。
年轻人参与度提高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 年轻人对家乡事务的参与度逐渐 提高,他们通过信访举报表达自 己的诉求和关注。
涉及领域广泛
农村信访举报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 泛,包括土地纠纷、村干部腐败、 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问题。
农村信访举报的成因分析
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实上存 在不到位、不公正等问题,导 致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
农村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问题
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一些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 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保障不足。
公共服务水平低
部分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低,如基础设 施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投入不足,影响 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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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思考与建议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及管理
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强化村民的民主参与,加强村级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农村 事务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导致村民对基层组织信任度不高。
管理混乱
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管理混乱现象,村干部存在违规操作、贪污腐败等问 题,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和权益。
农村信访调研报告(共5篇)

农村信访调研报告(共5篇)篇一:关于农村信访工作调研报告关于农村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为探寻信访发生原因,掌握处访有效措施,稳控信访未来走势,近期,我们以某镇的信访情况为依据,进行调查研究。
对全××*镇1-4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内容,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归纳处访经验,对当前农村信访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现象的新特点1-4月份,全镇到县走访数量为16件,到镇走访16件,先后有两人去省申诉,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两次。
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一)集访数量相对增加。
1-4月份,全镇共发生6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16.67%。
集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
如新南村七组村民,为了争得一份机动地单独供本组收益,先后组织两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确认一二审法院判决错误。
机构改革中落聘人员、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诉求,都是集访的高发人群。
(二)越级访更加突出。
全镇除到镇走访外,发生的去县访、进京去省访都是越级访,不经镇,不经县,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进等村民。
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预测和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
全镇发生的进京去省访都属无理访。
如刘湘君上访的“民师”待遇落实问题,经县市两级信访部门处理,形成结论,否定了他的错误认识,但他仍不死心,继续上访,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曾伤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访局复核意见为由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为对象去省走访。
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反复处理,形成定论,但他们就是不予认可,固执已见,突然地发起进京申诉,增加信访工作代价。
(四)民主访比较集中。
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说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
农村信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3)

农村信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一、问题描述在中国的农村地区,信访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
由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农村地区面临着许多问题。
以下将重点探讨农村信访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对策建议。
1. 资源短缺:农村地区资源匮乏,贫困程度较高。
由于缺乏投资和经济支持,农民们往往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
这导致了大量信访案件的产生。
2. 土地纠纷: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以及城市扩张等原因,土地纠纷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
不少转移人口涉足到城市之前是农民,在城市落户后回到农村提出了相应要求,引发了土地权益争议。
3. 劳动权益保护: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很多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工业区。
然而,在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工资拖欠、劳动合同不规范以及农民工社会保障等问题经常导致信访事件的发生。
4. 危害环境问题:由于农村的产业结构相对单一,许多农民转向非法和无序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环境恶化引起了许多居民的不满,在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时会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诉求。
二、问题原因分析1. 政策执行不到位:政府部门在农村信访问题上常常无法有效地执行政策。
监管不力、信息不畅通以及腐败等问题导致政策实施效果打折扣,加剧了信访问题的产生。
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短缺且滞后,限制了农村居民享受到公共服务和基本权益。
缺乏可靠的电力、交通和水源等基础设施使得进一步发展困难形成恶性循环。
3. 信息传递不畅:信息传递在农村地区受到限制。
由于农民教育水平的局限性、传媒的欠发达以及行政体系中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等因素,导致了农村居民缺乏必要的知识和信息,使得他们难以获得应有的权益。
4. 公众意识缺失:在农村地区,很多农民对法律、权益保护和信访渠道的认知度较低。
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弱化,使得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并通过合适渠道表达。
三、对策建议1. 改善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扶贫工作,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当前农村基层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村基层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张村乡纪委书记郭伟信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稳定和发展,是基层工作始终不能放松的一根弦。
信访是社会各种矛盾的客观集中反映,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信访问题伴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滋生,党委、政府对群众信访问题处理得好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而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命运,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
如何利用信访渠道把握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6月,我乡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农村信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乡基层信访工作现状张村乡地处沁水县城南部,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东邻阳城芹池镇,南接阳城次营镇,西连土沃乡乡,北靠龙港镇,距县18公里,全乡共8个行政村,总面积86平方公里。
全乡辖8个行政村,35个村民小组,55个自然庄,4529口人。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努力夯实信访基础工作,初步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但是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及历史原因,张村的信访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控制,但是没有杜绝,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其中比较突出的信访事件有:冯村村李玉雷多次到县、乡反映村主干问题的上访,胡家沟村民反映金田园企业占地问题的上访,冯村村村民反映煤矿占地补偿问题的上访,芦坡村村民反映救济款的发放问题的上访等。
二、当前农村信访突出问题的成因一是干群矛盾因素:个别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把自己和群众对立起来,忽视群众最基本的政治、经济权益,对敢于提出意见、建议的群众进行压制甚至是打击,都在很大程度上激化了矛盾;二是群众思想因素:一方面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不再敢怒而不敢言,不再任人摆布;另一方面部分群众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第三个原因是通过信访施加压力谋取个人利益。
有的群众曾经在上访中尝到甜头,认为政府怕群众上访,就会为上访群众开绿灯,因而刻意抓住一些事由,不断上访,给政府施加压力,试图给自己找到更多的好处(如我乡冯村村的煤矿占地补偿问题上访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试论农村信访稳定问题的特点和成因以及解决方法

试论农村信访稳定问题的特点和成因以及解决方法陈松岩当前,农村社会信访稳定工作与以往相比,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处理难度更大。
把握关键,找准矛盾切入点,全面深入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实质,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
才能正确解决和处理农村信访稳定问题,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安定,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就目前而言,农村信访稳定呈现出以下特点:1、现阶段矛盾当中,属于历史遗留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群众上访的问题相对比较集中,多数是由于自身利益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引发的。
2、利益之争是农村矛盾的核心内容。
在这些利益中,既有物质利益,又有民主权利,二者都是农民渴望和追求的。
涉众范围广泛,利益主体分散,思想观念多元共存,矛盾一旦激化,极易形成连锁反应。
3、赴京赴省访呈上升趋势,集体上访形势非常严峻,尤期是越级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有增无减,且规模大、涉及面广、滞留时间长、处理难度大。
4、大多数上访人员上访时,情绪激动,不听工作人员劝告,不到指定地点反映诉求,谈问题非要见一把手,采取非法缠访的手段,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5、上访群众存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人多力量大”的错误思想。
组织十几名、几十名甚至百名群众上访,借以壮大声势,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6、上访过程“磨”力十足。
有些“缠访户”抱着不听劝阻、不听解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度,往往在达不到要求时就激化为越级访,甚至闹访。
二、归纳起来,农村信访稳定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信访稳定的中心1、随着农业税的取消,群众种地不再纳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种地积极性,大多数在外务工人员也对土地的热情剧增,少数在外非农业人员因企业倒闭、企业改制等使他们处于温饱的边缘,中央惠农政策的出台、农业税和其他农业方面的税本减免、粮食直补、粮食价格上扬及粮食保护价等因素,这部分人开始想方设法地回老家要地、种地,再加上近年来土地承包刚刚完成,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政策,使土地人均很少、分配也不算平均,由此也会引发各类纠纷。
浅议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浅议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浅议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需要确立一种新的秩序,一些矛盾就通过信访这个社会问题的“晴雨表”表现出来。
如何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对于促进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五种情况1、农村土地征用引发的问题。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村民对征地补偿费有意见,认为补偿过低,不能弥补失地的损失,特别是镇区附近的村民,土地被征用后,失去了传统上赖以生存的条件,对以后的生活担忧。
二是在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上,一些户口仍在本村的外嫁女得不到,产生不满。
三是村民土地被征用后,对重新分配的土地有异议。
2、农村土地承包及村福利的问题。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外嫁女要求村保留她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其他村民一样的福利待遇。
二是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后,农民种地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原来不种地、少种地的农民要求按政策实行均田,原来种地较多的或在承包地里种了果树的农民不同意重新划分土地,以承包合同不到期为由抵制均田。
另外土地延包三十年不变,也使一些新迁到本村的、新出生的人口没有地,人地矛盾突出。
三是调整土地方案没有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多留机动地,甚至村干部以权谋私,自己多占地,占好地,村民不满。
3、村务、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村中大小事务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不经村民会议研究通过。
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经济不清,财务不公开,村民对村干部的个人收入、村中财务收支有疑问。
三是村干部办事不公,工作作风不正,故意为难村民,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报复和自己作对的村民。
4、宅基地纠纷问题。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镇、村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宅基地、审批建房时把关不严,对实际情况不了解,只是按程序批办手续,影响了相邻关系,引发矛盾。
二是对问题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当前涉检信访问题增多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当前涉检信访问题增多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近年来,涉检信访问题在我国逐渐增多,给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诸多原因相关,包括制度不完善、执法不公、监管不到位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原因分析1. 制度不完善涉检信访问题的增多与我国涉检领域的制度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
目前,我国的涉检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行政复议制度不健全、行政机关权力过大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很多执法行为的不透明和执法过程的不公正,从而使得涉检信访问题频发。
2. 执法不公与制度不完善相伴随的是执法不公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存在主观片面的判断,对不同个案的处理存在差异性。
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机会,他们可以利用不公正的执法行为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也就是俗称的“打白条”。
3. 监管不到位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也与监管不到位有关。
一些涉检领域的行业监管机构不能够或者不愿意履行职责,导致了执法行为的滥用和不公正。
监管不到位还表现为对投诉信访件的处理不力,对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从而影响了公众的信任。
二、解决对策为了解决涉检信访问题,我们应该从根本的制度改革和完善着手,同时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
1. 完善涉检制度首先,需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健全的复议机制。
对于检察院、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关系和职能,应该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不被滥用和不公正。
其次,应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并建立公正、透明的执法机制。
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意识和专业素养。
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结果的监督和评价,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涉检领域的监管力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对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和考核。
对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进行明确规定,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确保监管机构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信访问题都十分重视,尤其对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
尽管如此,当前农村信访形势仍十分严峻。
••••一、造成当前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一)村级财务管理没有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
有些村至今仍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集体财务的收与支没有明确的规定或管理办法。
有些村虽也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并没有落实,形同虚设。
致使有些村干部擅自挪用侵占公款、私设小金库、收支不下账或白条列支、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给村集体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二是有些支、村两委班子换届时不进行离职审计。
造成账目底子不清,借款去向不明,虽然干部一届接着一届干,债务却一年更比一年大,群众不满意。
三是加重了农民负担。
少数乡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借国家征收各种应征款项搭车加码乱摊派;有的甚至巧立名目,非法向群众征收各种款项,使农民负担实际超过国家规定的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政策界限,导致群众集体上访。
••••(二)部分村干部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
有的处事不公。
在政策和制度面前不能一碗水端平。
有的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村”,而是只顾打自己的小算盘,损公肥己,发家致富。
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进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上访。
••••(三)宗族、帮派势力的影响和蔓延。
一是有些村搞家族政治,村干部要在“门里”产生,权力不能外流,自己退休也要在本家族内找接班人,家族大的,人多势众,产生“一把手”;家族小的,只能产生一个“配角”,有的村哪个家族不产生角色也不行,实行“股份合作制”。
更有甚者,有些村干部依靠本家族的势力干扰上级布置或村里要开展的一些工作,只要不符合本家族利益,他们就千方百计阻碍,或寻衅滋事或上访。
二是宗派问题在一些村仍程度不同的存在。
三是有些村支书、村委主任之间不团结,拉帮结伙搞权力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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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涉检信访现状、特点、成因及对策作者:刘曦来源:《中国检察官》2014年第10期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基层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信访诱因不断增多,造成农村基层信访居高不下。
据统计,2012年以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反映涉农问题的来信来访115件(不包括重信、重访),占来信来访总量的75.7%,涉及行政村80多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27%以上。
在该院受理的115件涉农来信来访中,集体上访的32件,缠访缠诉的45件,分别占来信来访总量的30.4%和39.1%。
近日,我们深入部分乡镇农村,对近年来发生的涉农信访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据此提出预防对策。
一、现阶段涉农检察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一)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征地拆迁和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及惠农政策落实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增多而导致涉农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为例,每年受理的涉农信访案件逐年递增,其中,2012年受理30件,2013年受理48件,2014年上半年受理37件。
2014年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年,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所受理的37件中以举报村干部经济问题为主,经过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后,筛选出有侦查价值的几件线索进行初核,基本都发现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距离立案侦查的标准尚远,要么是村级账目管理混乱,无法对一些违规资金的去向进行判断;要么是村务不公开,未向群众解释清楚,一些不必要的小事引起群众的误解。
(二)集体访、越级访逐年上升许多信访苗头在上访之前属于个别问题,在当地乡镇政府、基层纪检部门反映提出诉求后,没有得到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就会采取联合集中方式形成集体信访。
目前群众对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存在不信任的心理或其它的原因,如果诉求在基层政府、组织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就会寄希望在检察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等。
另外,许多上访人员“信上不信下”,不信任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遇到问题直接越级上访,企图通过上级给地方施加压力,达到早日解决问题的目的,甚至有部分上访人认为人多力量大、影响大,可以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遂组织多人到上级部门缠访。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厥山村刘保文等人信访案,本已有县纪检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过程中,为引起领导重视,解决其诉求,刘保文等人组织多人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用打横幅、围堵大门等方式进行上访,给上级院的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也给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形象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三)信访内容多样,其中反映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居多既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涉检信访案件,也有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法院判决裁定,请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刑事、民事申诉;既有反映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控告举报、也有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表扬、献计献策等;既有正在诉讼程序中的案件,也有已经穷尽司法程序,当事人仍要讨“说法”的信访诉求;既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既有事实认定,也有法律适用。
涉农信访问题内容上呈现多样化,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举报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问题。
二是涉法涉诉问题,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法院裁定、判决、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的。
三是反映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外的问题等。
从这三类诉求来看,反映乡镇、村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占首位,占近三年来涉农信访问题总量的60%左右。
二、涉农检察信访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宣传讲解不到位,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不牢一是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村群众对政府决策和基层干部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而导致信访问题发生。
很多上访者到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后是听了相关解释后主动离去的,但基层政府、组织,在给群众宣传讲解法律、法规、政策的时候,其本身就没有能很好的掌握理解相关内容,导致宣传讲解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
二是依法行政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在行使职权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透明,群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落实。
不少基层干部贪图钱财,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从而导致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基层信访工作不牢固,由于基层专业信访工作人员较少,对基层信访工作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对群众的诉求相互推诿甚至置之不理,致使本应在乡镇、村一级解决的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拖成大问题。
(二)检察机关自身也存在问题基层检察院往往都存在工作任务繁重、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检察业务熟练、年轻力强的干警一般都配备到了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重要业务科室,控申部门要么配备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要么配备一些快要退休的老同志,而这些同志要么是检察业务不熟练,要么是工作积极性不高,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说理不够或者态度冷漠,使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产生怀疑或误解,也会导致涉农检察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法律体系不完善也是造成涉农信访问题发生的客观原因我国现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处在逐渐完善的过程,部分法律、法规之间,法律、法规与农村风俗习惯之间存在客观冲突,政府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在适用法律、法规时难于做到统一、客观,这种情况也是涉农信访问题发生的客观原因。
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出嫁女有关土地承包流转、期限等的规定和农村习俗就存在相当大的差异,由此导致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定、判决而到检察机关上访要求抗诉的案例就有不少。
(四)信访工作体制不完善信访责任界限混淆。
一些本应由司法机关解决的事情,变为行政直接干预,存在以信访代诉讼、以行政代司法解决的现象,留下了矛盾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得不到解决或不能及时解决,他们一旦上访,有关部门立刻特事特办,很快得到了解决,这就对群众产生一定的误导作用。
此外,对非正常信访打击力度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信访的不良风气。
三、当前涉农信访工作的对策(一)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调整控申部门人员结构法律或政策要依靠人来实施,执法者的执法理念素养、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律实施的效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检察机关要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增强自身的法律监督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颁布以后,控申部门的业务量明显增大,对控申干警的业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式下,各级检察院特别是基层院,要组织干警对新法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确保能够顺利有序的开展新业务。
同时,要将责任心强、对群众工作有经验的干警调整到控申部门,确保在接待群众来访时,热情冷静、不急不躁。
(二)建立处理涉农信访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处理好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涉农信访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预防、处置涉农信访问题联动机制,树立全院涉检信访、涉农信访“一盘棋”思想,把预防和处置涉检信访的责任分解到检察办案的各环节,业务部门在办案中要融入释法说理内容,促使全体办案人员将办案工作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的避免在检察环节出现涉农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贯彻落实“首办责任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
在处理涉农信访案件时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度,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加快办案进度,加快答复和回复速度,更加有利于做好息诉和罢访工作,既可解决群众诉求,又可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两项自侦职能,加大对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一是依法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认真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破坏改革发展、影响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农业、农民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案件。
依法查办危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职务犯罪,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和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严肃查办农村交通设施、水利工程、能源、电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
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矿山开发、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受贿行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项目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
依法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挪用犯罪,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贯彻施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要密切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在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中做到既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区别对待,做到坚持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
(四)加强和重视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一方面,通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以案说法、以案说理,警示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权,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
另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采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访知识,使群众明白怎样行使信访权利、到何处行使信访权利等问题,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五)建立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联动机制,延伸检察机关监督、服务触角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由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处理本村各项事务的自治组织,有些村民选举村干部是出于公心,选出好干部为村里办实事;有些村民选举村干部却是为了让其代表自己的声音,从中得到一定利益,这就导致了基层村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在处理村务的过程中,有人出于公心,有人出于私心,村务不公开、村账管理混乱也就成了常事,直接导致群众产生矛盾或误解,引发了信访苗头。
因此,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实现检力下沉,将检察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深入到群众身边和生产生活中,方便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也应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进行。
以该院为例,于2013年建立了《检察信访联络员制度》,在全县11个乡镇、2个产业集聚区设立检察信访联络站,聘任综治办主任(或信访办主任)担任联络站站长,从全县296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中选聘民调专干(或监委会主任)担任检察信访联络员,充分发挥基层信访骨干信访业务精通、维稳经验丰富、地缘熟人脉广、信息掌握及时的优势,互补检察机关控申信访工作人员少、经验不足、信息不灵等方面的短板。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切实化解了几起棘手的信访案件,并从中查办了两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处理涉农信访问题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好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