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融资授信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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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

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二) 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

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

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

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

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者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2。

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

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

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银发〔1999〕31号)(试行)第一条为在商业银行推行统一授信制度,在加强对信用风险控制与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在我国建立审慎高效的现代银行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统一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法人客户或地区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包括贷款、贸易融资(如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的本外币统一综合授信。

第三条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

银行对该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四条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要做到四个方面的统一:(一)授信主体的统一。

商业银行应确定一个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统一审核批准对客户的授信,不能由不同部门分别对同一或不同客户,不同部门分别对同一或不同信贷品种进行授信。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

商业银行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发放都应置于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限额以内,即要做到表内业务授信与表外业务授信统一,对表内的贷款业务、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贴现等业务和表外的信用证、保函、承兑等信用发放业务进行一揽子授信。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要做到本外币授信的统一,将对本币业务的授信和外币业务的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

商业银行授信的对象是法人,不允许商业银行在一个营业机构或系统内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授信。

第五条商业银行对每一个法人客户都应确定一个最高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公司客户、尤其是跨国集团公司客户,商业银行应确定一个对该集团客户的总体最高授信额度,银行全系统对该集团各个法人设定的最高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总体最高授信额度。

银行授信和融资安排

银行授信和融资安排

银行授信和融资安排合同书甲方:(银行名称)乙方:(贷款方/融资方)一、合同背景鉴于乙方(贷款方/融资方)需要资金用于其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甲方(银行名称)愿意向乙方提供授信和融资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二、授信额度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授信额度,金额为_________(大写金额),用于满足乙方的资金需求。

2. 授信额度可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双方需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

三、授信期限1. 授信期限为______(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 若乙方需要延长授信期限,需提前______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授信利率1. 授信期间,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具体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明确写明。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利率和乙方信用情况的变动,调整授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将在乙方还款日起生效。

五、还款安排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应付款项。

2. 乙方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具体还款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若乙方发生逾期还款的情况,乙方需按照应付款项计算利息的____%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额还清欠款。

六、抵押及担保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需担保物或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抵押物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担保。

具体担保物或抵押物的种类、价值、评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明确写明。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担保或抵押物,甲方有权取消或限制授信额度,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 双方一致同意,如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偿还相关款项。

八、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作关系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财务状况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及终止后仍然有效。

银行授信流程

银行授信流程

银行授信流程银行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信用支持,使客户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或资金担保。

银行授信流程是指客户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审核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资信情况,最终确定是否给予客户授信的一系列流程。

首先,客户向银行提交授信申请。

客户需要填写授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证明、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书等资料。

这些资料将作为银行初步审核的依据,客户需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可靠。

接着,银行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银行工作人员会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同时,银行也会对客户的资金需求、用途进行初步了解,以便后续的授信额度确定。

然后,银行会进行现场调查。

银行工作人员会前往客户所在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水平、市场地位等。

通过现场调查,银行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从而为后续的授信决策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接下来,银行会进行信用评级。

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和资信情况,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信用评级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后续的授信额度和利率确定。

最后,银行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现场调查结果、信用评级等综合信息,决定是否给予客户授信,并确定授信额度和授信条件。

如果银行决定给予客户授信,双方将签订授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即可获得银行提供的资金或资金担保支持。

总的来说,银行授信流程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客户配合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同时也需要银行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和评估。

只有双方合作顺畅,才能最终确定授信结果,实现双方的共赢。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二、框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本准则的宗旨、授信的定义、尽 职调查的定义、对商业银行建立健全保障办 理授信业务尽职的制度要求、对相关业务环 节尽职后的免责条款以及银监会的监督条等
第二章 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主要要求商业银行业务人员按照本行确定的 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所确定的目标市场寻求 客户,从授信客户的选择条件、档案的建立、授 信客户资料的收集、索取和补充,客户调查报告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第一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出台的背景
第二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指导思想
第三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出台的目的、 意义 第四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遵循的原则 第五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特点 第六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使用范围 第七部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主要内容 和框架
一、主要授信种类的风险提示
主要对兑票据承兑、贴现票据、开立信 用证、公司贷款、项目融资、关联企业授信、 担保授信七个授信种类的风险提示进行了详 细的说明。
二、客户基本信息提示
客户的基本信息应包括:营业执照和年 检证明、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近三年经审计的报 表、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 况、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 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合同或章程、 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 和签字样本、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等必要资料。
3.必须保证授信尽职调查的专业性。 指引要求从事授信尽职调查的人员应具 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等知识,并接 受相关培训,依诚信和公正原则开展工作。 调查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进行。必要 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 定的授信尽职调查工作。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授信管理,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行为,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结合本行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保理、拆借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本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本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2004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2004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2004年7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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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书面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分支
机构并要求落实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 (五)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追加担保或 行使担保权; ♦ (六)向所在地司法部门申请冻结问题授 信客户的账户以减少损失;采取保全措施 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究; ♦ (七)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谢谢! 谢谢!
是否落实了或能够落实切实有效的风险控 制措施;
授信分析与论证
♦ (四)授信预期综合效益分析,授信收益
是否能够有效覆盖该笔授信业务可能的风 险损失。
授信调查报告
♦ (一)采取的调查方式、认定真实的相关资料及
认定的依据、无法认定的原因; ♦ (二)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包括客户历史 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投资人及出资 金额、比率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者 素质,关联企业等情况; ♦ (三)客户信用情况,包括客户开户情况、在金 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在本行用信情况及 合作情况;
(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审议与审批→ (报备)→授信实施→授信后管理(问题 授信处理)→信用收回 ♦ 一般方法:实地调查、间接调查、分析论 证、专家咨询、民主决策等
授信受理资料
♦ (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保、河道管理、 电力安全等特殊许可证明; ♦ (二)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股权证明、 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 ♦ (三)有权部门颁发的贷款卡(证); ♦ (四)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授信受理资料
♦ (八)授信用途及还款来源证明,如年度
生产经营计划、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购 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 协议等; ♦ (九)根据需要,客户应提供不动产及其 他主要资产的权证、发票的复印件,价值 评估报告书; ♦ (十)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及单项业务 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
会)
3、授信审批 、
♦ 放款前必须全部落实的限制性条件: 放款前必须全部落实的限制性条件: ♦ (1)项目批准文件(或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供有权 )项目批准文件(
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 (2)环保批准文件; )环保批准文件; ♦ (3)土地批准文件; )土地批准文件; ♦ (4)其他按照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
授信调查方法
♦ 方法:以实地调查为主,采取实地调查与间接调 方法:以实地调查为主,
查相结合、 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 实地调查 :1、账务核查。 2、面谈制度。 3、实 地走访。 ♦ 间接调查 间接调查:1、查询银行信贷管理系统(CMS)、 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有关信贷档案 。2、 公信力的社会机构收集提供信息 。
授信分析与论证
♦ (二)安全性认定,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
足、稳定,客户是否符合银行的准入条件、 客户生产经营是否正常、客户信用风险是 否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是否存在过度授信 的现象、客户未来的现金流能否保证按期 偿还银行授信;是否落实了第二还款来源, 担保是否合法、足值、有效;
授信分析与论证
♦ (三)风险控制措施,针对各类授信风险,
授信实施
主要任务是依据审批意见落实限制性条件、 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办理抵、质押登记 手续,落实必要的保险手续,办理权证类 资料入库手续,核对印鉴与发放信用等
授信后管理
1、目标和任务是通过持续监测、检查、风险 分析等手段,及时识别、计量、提示并处 理授信风险,最终达到有效控制、化解或 降低授信风险的目的。 2、工作手段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信用 等级复测、贷款风险分类、风险预警及处 理、定期报告等
♦ (二)担保调查。 ♦ 1、保证担保的合法、有效性及担保能力。 ♦ 2、抵押担保的合法、足值、有效性。 ♦ (三)授信用途调查(认定合法性及合理
性)。 ♦ (四)授信综合效益分析。 ♦ 建立同业间客户信息沟通机制。
授信分析与论证
♦ (一)合规性认定,授信申请人及保证人主
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授信项目的各种合法 手续是否完备;授信申请用途是否合规、合 理;授信业务是否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各项 要求;
授信调查内容
♦ 内容应涵盖授信申请人、关联企业、担保
人的整体情况和具体授信业务情况 ♦ (一)授信查。 3、客户信用 状况及与银行合作关系调查。 4、非财务因 素调查。 5、财务因素调查分析。6、集团 性客户及关联企业 关注事项。
授信调查内容
房地产企业(项目) 房地产企业(项目)银行融资 授信工作指引
2007年版 年版
概念释义
♦ 授信工作,是指授信工作人员从事授信
业务受理、调查、评估、审查、审议、 审批、实施、授信后管理(问题授信 、 尽职评价 )等各项授信业务的活动。 ♦ 关系人回避原则
授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 先授信(评级),后用信原则 ♦ 一般程序:客户申请与受理→授信调查
问题授信 处理
♦ (一)及时确认实际用信余额; ♦ (二)重新审核所有授信文件,征求法律
和问题授信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 (三)对于没有实施的授信额度,依照约 定条件和规定予以终止。依法难以终止或 因终止将造成客户经营困难的,应对未实 施的授信实行额度专户管理,未经原审批 行批准,不得使用;
问题授信 处理
授信受理资料
♦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主管部门任命书
及必要的个人信息;书面授权委托书;预留客户 公章与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样本,授信 调查人员应现场督签; ♦ (六)按公司章程规定提供同意申请授信的股东 会或董事会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 件或证明; ♦ (七)近三年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 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经审计的报 表;
授信调查报告
♦ (四)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效益、行业状况及市
场分析,分析客户近年来的主要财务、经营指标 的连续性、合理性及可信性;行业及市场地位评 价; ♦ (五)对具体授信业务的分析评价,包括授信的 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授信的必要性 与可行性、用信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落实情况、 产品及市场评价等; ♦ (六)授信担保情况及担保能力分析;
授信调查报告
♦ (七)授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 ♦ (八)综合效益分析; ♦ (九)结论。是否同意,对授信种类、币 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及还款方式 和限制性条件或合同加列条款、管理要求 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授信 后台管理 1、授信审查(以风险审查为核心 、独立原则) 、授信审查( 2、授信审议(集体评议和论证 、银行贷审 、授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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