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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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挂网采购讲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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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形成本单位挂网议价目录(该目录可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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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治区药械采购中心将议价品种导入报价 系统; 4.医疗卫生机构与生产商进行网上议价 人机对话是由议价主体结合企业报价、参考 价及临床使用量等信息,与生产企业就申报 药品的价格进行两轮远程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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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直接挂网议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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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规定时间段内, 议价主体确认价格 议价主体根据企业第一轮报价(即初始报价) 和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的参考价进行 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价格,拟入 围;如果议价主体认为企业所报价格不合理, 可重新给出一个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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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轮报价,议价主体确认价格 生产商根据议价主体重新给出的价格进行第 二轮报价,如报价不高于议价主体的价格则 拟入围,否则淘汰,议价程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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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直接挂网采购议价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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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省价格 安徽、山东、江西、吉林、海南5省最新招标入 围均价、最低价;
•直接挂 (三)相同药品(同通用名、剂型、规格) 其他入围价在在平台上及时公布,供医疗卫 生机构议价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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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议价结果应在市或县 (区)卫生计生网站或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 机构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议价主体可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 了解其他地区及单位的议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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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直接挂网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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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价格实行动态管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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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挂网流程图(新)

招投标挂网流程图(新)

投标工作流程一、招标前期工作1关注本区域招标信息网,查看增补要求,督促区域经理做好医院和招标办的增补工作,增补成功后做好记录。

如有地区性差异,无法增补或难度太大,必随时反馈予上级领导。

2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先收集历史中标情况,建立历史中标价数据库。

3制作商业单位信息档案,了解该地区商业回款情况、区域覆盖率、配送管理水平、商业信用度。

4随时与区域经理联系,了解本次招标基本概况,提前获取招标前的行业内部信息。

二、招标公告发布期至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期1下载采购公告后必须注意采购周期、标书发售及截止、报价、开标的时间。

2研读投标文件必须注意:投标资料的制作要求、评标的标准、评标议价方法、定标方法。

如果发现招标文件有不符合之处必在投标截止前15天向招标办提出澄清要求。

3认真核对投标授权表相关内容,及时与区域经理联系。

4 响应性文件、产品优势文件汇编、产品临床资料汇编。

详细内容结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来制作。

5投标资料的准备应在接收授权表后两天内准备,在投标资料截止前15天邮寄出。

6标书邮寄后第三天下午查询快递公司投递情况,联系收件人确认邮件到达情况并核对投标资料的完整性,向区域经理反馈相关内容,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7投标资料递交截止前三天与区域经理联系,确认标书已递交无误。

三、报价至中标结果公示期1指导报价阶段,必须先接收市场人员的报价申请单。

2通过区域历史中标价,结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市场人员反馈,再次分析汇报领导,报价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回传区域经理进行报价。

3开标记录公式后,收集及分析竞争厂家报价,预测价格评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督促区域经理做好招标公关工作,随时关注市场动态。

4收集汇总中标结果。

5产品如果落标,必须分析落标的原因,并且分析整个投标过程的操作,寻找补救机会,总结经验并汇报上级领导。

四、中标后期1获得产品已中标的内部信息时,督促区域经理做好医院勾标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签订采购合同。

挂网流程图一、药品限价竞价流程(准备、资审、确定限价阶段)1必须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研究,分析竞价、质量层次的划分、报价及竞价入围规则、采购和配送的要求。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附件1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一、挂网公开议价范围1.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不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仍按原办法进行申报。

二、受理机构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是受理生产企业申报药品基础信息、登记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工作机构。

三、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一)申报条件新申请进入本市挂网公开议价的药品按照“拾遗补缺、鼓励创新、实际需求”的原则,进行申报:1.流标药品:医保目录顺序号下无企业中标或挂网的品种,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价流程;2.已纳入临床紧缺药品目录的药品: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价流程;3.其他药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须在15省市中有10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方可进入议价流程;②由本市3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10家一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

所有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确认并完成首次采购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

(二)网上申报药品生产企业需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申报新申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

具体申报步骤如下:1.注册并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登记系统”,网址:/doc/e213358573.html,),上报基础信息、相关证照及十五省市采购价信息。

“十五省市采购价”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采购价。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 号)文件要求,现就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公告如下:一、参与主体(一)采购主体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

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二)供应主体包括在省内销售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境外注册(备案)人在境内的全权代理人等。

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挂网产品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归属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均可参加省平台挂网采购,报名程序及要求详见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办事指南/资料下载。

三、采购方式省平台医用耗材采购方式分为直接挂网采购、议价挂网采购和自主采购三种方式。

(一)直接挂网采购1.品种范围:(1)国家和广东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医用耗材。

(2)国家和省要求直接挂网的其他医用耗材。

2.挂网价格:国家和广东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和省要求直接挂网的其他医用耗材挂网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议价挂网采购1.品种范围:直接挂网采购范围外的医用耗材,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1)国家、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明确可挂网的非中选的医用耗材;(2)其他医用耗材。

2.挂网价格:(1)国家、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明确可挂网的非中选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药品采购工作,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 则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制度,统筹兼顾,放管结合,强化市场机制,保证药品的市场供应和临床需求。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府指导,逐步确立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款价挂钩,培育合理市场价格和良好购销秩序,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主要矛盾,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禁止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质量优先,性价比适宜。

坚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坚持统一规范、依法监管。

三、适用范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挂网采购。

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二章集中挂网分类采购的品种范围和目录一、品种范围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

二、目录管理(一)目录制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疾病谱、常见病和多发病临床用药需求,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医疗机构进行申报,并组织遴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后形成各类药品挂网采购目录。

常用低价药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定。

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物不再纳入其他采购目录。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鲁医保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支持医药产品研发和医药企业创新发展,保障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现就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凡采购必上网。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已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不得从网下等非规定渠道采购。

各地医保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将网采情况作为医保协议管理、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考核的重要工作指标,督促医疗机构提高网采率。

二、应急采购及时登记。

对于尚未挂网或网上供应不到位且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可线下联系生产经营企业临时采购,按《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规定及时、规范、如实进行网上登记。

三、加强网上订单管理。

医疗机构要准确在网上填写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品种、数量、价格、生产配送企业等相关信息,到货后24小时内在采购平台上签收确认。

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将进一步完善订单管理机制,对于长期拖延到货确认的医疗机构,将采取提醒告诫、限制新订单交易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各地医保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公开通报等措施。

四、支持新产品优先挂网。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1、2类新药和3、4类仿制药,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特别审批且纳入我省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以及新生物制品和生物类似药(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解释执行),无省级挂网价格信息的,由生产企业自愿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材料、自主报价,且承诺申报价格不高于其他省份挂网的最低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公示公布后及时挂网,供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使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渝医保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医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医疗机构,有关企业,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现将《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2月25日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4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一)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渝部队医疗机构);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视同生产企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渝部队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应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生产、经营企业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须通过平台挂网销售。

(三)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和药店通过平台采购,逐步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全部通过平台采购。

二、药品挂网价格规则(一)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价格。

按照国家和我市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通过平台挂网,医疗机构不再议价。

(二)议价采购药品挂网价格。

市医保部门组织议价采购的医保药品,议价成功的企业按照议价结果直接挂网,供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交易采购,执行周期内,医疗机构不得再次议价。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附件1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一、申报条件1.流标药品:本市医保药品目录顺序号下无企业中标或挂网的品种。

由本市3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级别以市卫健委公布的为准)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并由申请医疗机构在阳光平台上传《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

经申报公布后,由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议价,首次采购并确认验收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创新药、原研药、参比制剂及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参比制剂:经申报公布后进入议价流程。

3.同企业同通用名同规格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药品:可新增不同包装数量,经申报公布后进入议价流程。

4.其他药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在15省市中有10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②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在15省市中不足10个省市采购价的,经申报公布后进入议价流程,议价不高于本市同品种药品最低价。

二、网上申报药品生产企业需申报新申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

“十五省市采购价”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最低采购价(备案价除外)。

具体申报步骤如下:1.注册并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登记系统”,网址:/doc/9a6993367.html,),上报基础信息、相关证照等信息。

2.注册并登录“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挂网登记系统”,网址:/doc/9a6993367.html,),进入相应子模块(低价药,儿童用药,毒麻精放品种与疫苗类,其余“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按“全面议价新申请”模块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全面挂网公开议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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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

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

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

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

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

“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

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

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

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现行药品招标有四种主要形式:一是滚屏网上竞价投标;二是取消规格,按剂型招标;三是低价位普药采取挂网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四是对1-2家议标品种采取政府限价策略。

从本质上说,挂网采购属于网上竞价采购。

所谓药品“挂网采购”,主要是指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网上采购信息平台,在采购办制定的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高价者淘汰,低价者按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入围药品品种,再由生产企业通过信息平台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

药品“挂网采购”与以往药品招标采购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一是全省统一采购平台,各地不再分开招标。

二是以限价为主,议价为辅,价格是决定入围的最主要依据。

三是原则上只接受生产企业的报价,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之后再指定配送商送货。

三、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意义通过加强对药品购销环节的监督管理,以限价竞价的方式控制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流通运作成本,达到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设置限价和竞价的过程,科学制定药品的挂网限价,对不接受限价的药品不予进入医疗机构使用,有效地遏制虚高的药价,同时,设置一定的淘汰比例,进一步挤压掉虚高药价中的一些水分,使得医院购进药品的价格趋于合理;实时监控临床药品的使用情况,使医疗机构的用药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患者费用。

四、各地探索“挂网采购”新政(一)四川省2004年11月25日,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工作联合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挂网药品采购暂行办法》,2005年4月药品网上限价竞价招标制度由四川省首度实行。

四川省实施“挂网限价竞价”,也就是政府把统一采购的药品信息挂在互联网上,制定出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接受这个最高限价的企业入围,不接受这个最高限价的企业出局。

1、具体操作流程(1)根据挂网目录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按要求递交书面和网上资料,进行资格申报,经审核,资料合格的将在网上予以公示。

(2)企业可以根据网上公布的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3)经招标办确认后,当场签订“四川省挂网药品服务合同”,并交纳挂网药品每个品规200元的信息处理费,不被确认的药品则不被纳入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范围。

据介绍,现在有81%-91%的医院用药都采用了挂网采购的方式。

参加挂网采购的医疗机构,涉及四川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非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三级乙等及以上的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构全部招标及各市州全部跟标的医疗机构。

挂网药品分为两个质量层次。

一个分为单独定价药品、原研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颁布的结构专利药品四小类;另一个分为国产GMP药品与进口GMP药品两小类。

凡招过标的药品都以上次中标价为限,过去未参加过招标的,专利药以最高零售价7.5折的价格挂网,原研药和国内仿制GMP药均以最高限价6.5折挂网。

2、四川模式的优点(1)全省统一一次完成,企业不必应付各地市的数次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2)凡是药监部门批准生产经销的合法产品一次性挂网公开采购价格,节省了复杂的评审比较过程。

(3)建立了政府监管制度,医疗机构的上网采购行为直接与医疗机构的年终绩效考核相衔接,甚至影响到医保定点资格的评定。

(4)每年每一品规200元标准收取信息处理服务费,相对于集中招标采购的中介代理服务费较低。

(5)强制执行的折扣标准确实使药品价格有所下降。

3、存在的弊端或不足(1)医疗机构方面①作为采购主体,购入价和零售价是全省统一的,用量大的医疗机构和用量小的医疗机构都执行同一价格,回款好的医疗机构和回款不好的医疗机构也执行同一价格。

②强行折扣价和顺加作价势必降低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在目前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大部分医疗机构不能继续维持。

③由于没有呼叫中心,企业不可能及时响应医疗机构的订单,医疗机构必然用原来的电话、传真等传统操作办法。

但是为了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考核,网上订单也要下,这样医疗机构的重复操作负担加重。

(2)经营企业方面①挂网采购仅明确了药品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可以自行选择并随时更换配送企业,这样不利于规范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

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依然没有保障。

②回款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企业为了要回货款的成本没有减少。

(3)生产企业方面①国内生产企业被强制要求接受低于国外原研制药品报价的折扣,严重损害国内制药行业的利益。

②国外制药企业坚决抵制折扣要求,宁愿放弃四川市场也不降价。

③挂网不等于有销售量,依然需要企业通过既往的临床促销来完成销售,也必须通过经营企业取得回款。

(二)广东省广东省是第二个推行挂网采购模式的省份。

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具体做法与四川基本一致,但取消了仿制药品生产企业报价的最高限价,由生产商直接上网公开竞价,报价截止时按规定比例淘汰价格偏高的药品。

1、具体方案(1)药品的定价依据①限价。

对限价竞价目录中的品种,制定限价后,所有产品报价均要求低于或等于限价。

②竞价。

对目录品种进行竞价分类后,同一竞价组内有3个或以上厂家的,根据厂家数目不同确定不同竞价入围比例,报价结束后将报价由高到低排列,按比例选择一定数量价格低的品种入围。

③价格谈判。

在限价报价后,对纳入价格谈判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价格谈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现场参与监督。

④政府定价药品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医院购销差价率后作为限价,市场调节价药品则以上一年度本地区中标价格或其他地区的中标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

(2)采购时限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除急救药品、罕见病种药品可以临时申请挂网采购外,其它新品种每半年进行一次目录增补,但不得采购,只作为数据准备,以参加下一轮限价竞价。

广东省纠风办、卫生厅、药监局、物价局等部门将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控。

(3)与以往药品招标采购方式的区别①全省统一采购平台,各地不再分开招标。

②以限价为主,议价为辅,价格是决定入围的最主要依据。

③原则上只接受生产企业的报价,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之后再指定配送商送货。

2、引发商业模式激变(1)厂家直接报价和“二票制”采购办要求配送商最多不超过三级,一般只采取两级,也称“二票制”,即生产企业给一级配送商供货,开具供货发票,一级配送商再供货给医院,开具供货发票,根据发票流向监督药品价格流通加价。

对于边远地区,允许再加一道配送环节,即“三票”。

“二票制”的另一打击对象是那些依靠与医院人际关系生存,不具备医药销售资格的“营销自然人”,防止其通过商业公司进行“走票”的行为。

(2)抱团生存启动挂网报价程序,也就意味着商业公司的代理经销功能已被取消,他们所做的工作仅仅是配送。

完全打破了现有的流通秩序。

生产企业选择一级配送商的时候,将更多地考虑网络全、配送能力强的商业公司,而中小型商业公司在“二票制”的约束下,将可能没生意做。

《挂网方案》)出台后,作为应对之策,广东省内出现两个医药商业联合体。

一个是由18家医药商业企业组成的“广东省医药商业联盟”,一个是由10家医药商业公司组成的“广东医药流通联合体”。

从目前两个联盟的会员企业来看,恰恰正是分散位于各地的一些中小型商业公司。

目的是期望通过联盟的形式扩大网络和配送区域,争取一级配送商的地位。

虽然挂网要求原则上是生产企业报价,但是生产企业不可能有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来应对每个品种的挂网报价、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和收款,特别是一些中小型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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