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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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有关规定,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做到明确职责,层层把关,严格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与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电梯、室内天车、汽车起重机、龙门吊、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承揽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含受压部件修理)、清洗等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岗位责任制,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及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气瓶和老、旧气瓶、更不允许液化石油气瓶替代焊割气体气瓶。

焊割气体气瓶必须按国家GB7144的规定在瓶体上标明瓶内介质名称。

气瓶检验一律送气瓶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特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第七条领导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

2、要定期组织召开特种设备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实各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查出的隐患要具体安排责任人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矿安全办公会,对于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5、办公室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等规定,对所有矿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实施安全监察,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职责。

6、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检查记录档案,及时安排专人对全矿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对于一般问题必须盯在现场处理,现场难以处理的问题进行“三定”,并跟踪整改结果,对于使用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组由领导研究解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具体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的)生产(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气瓶充装)、监管等单位,以及承揽同煤集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维护保养等施工单位。

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含具有“煤安”标志和矿山专用防爆要求在地面厂房安装属井下系统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等不适用本规定,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种设备选购、生产、监检第四条特种设备选型、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所选设备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及节能环保性能。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并将告知书以及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报备到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第六条施工单位履行告知程序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施工前应组织做以下检查:(一)特种设备安装、移装: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施工材料、元件配件、与特种设备相关建筑物、附属设施和安全距离、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要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使用和作业,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分:(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特种设备的管理责任,包括设备所有人、使用单位、经营单位等。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检验、维修、保养等规定。

(3)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制定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等。

(5)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部分:(1)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与认证:设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认证机制,确保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包括作业流程、安全规范等方面的知识。

(3) 特种作业标准与规范:制定特种作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4)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作业前的准备、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5) 特种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特种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等。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涵盖了安全责任分工、制度规范、培训教育等方面,旨在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这个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指的是具有高热、高压、高危、高毒、高放射性等危险性的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需要具备特殊技术和经验才能从事的工作岗位,如锅炉操作人员、电梯维修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购置:工厂购置特种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国家定点厂家产品。

2、安装: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3、特种设备严格按使用说明管理。

4、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

5、特种设备有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活好用。

6、特种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国家规定机关考试,领取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来禁喝酒当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7、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有关设备要做好预防试验仪表要定期样对铅封。

安技部门每月组织专家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书,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应停用整改,经安技设备部门验收后启封使用。

8、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做到按期复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1.设备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工作,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负责选矿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以提高设备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根本目的。

特种设备(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起重设备、锅炉等特种设备(器具)。

第三条特种设备(器具)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标准。

第四条公司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领导对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第六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公司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条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对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应当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三章特种设备(器具)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台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器具)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考核,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特种设备的安全培训,了解特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规范。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器具)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器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制度,并及时报告事故。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器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应急预案,应对设备事故。

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特种设备的使用和运营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营,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责任分工1. 管理层: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并成立安全管理部门。

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并获得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能,严格按照维修程序进行维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报告上级。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验收(1)所有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 设备运行(1)特种设备的运行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负荷使用。

(2)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检修。

3. 设备维护(1)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定期进行。

(2)设备维护计划应提前制定,明确维护内容和时间。

(3)维护工作要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4. 安全检查(1)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润滑情况、电气系统是否正常等。

5. 事故报告(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紧急措施。

(2)承担责任单位应进行详细调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6. 人员培训(1)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2)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更新操作知识和安全意识。

7. 设备处置(1)特种设备到期或不再使用时,应进行合理的处置。

(2)处置前要进行设备的安全性评估,确保不会造成安全隐患。

四、总结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责任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1)第一章总则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1. 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特种设备管理员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特种设备台账、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管理、安全教育等。

3.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是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维保人员5. 安全员安全员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等。

6. 其他岗位人员其他岗位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① 每台特种设备都应当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记录。

② 每台特种设备每天应当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③ 修缮、维护、设备更换等工作应当在特种设备停用期间进行。

④ 特种设备改造、加固应当经安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 安全教育和培训①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② 特种设备管理员应当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③ 配备专职安全员,定期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理解和认识。

3.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求① 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② 履行定期检查、定期检验等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③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和教育。

4.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① 对于特种设备事故,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领导。

② 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措施进行整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1参考考试题库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1参考考试题库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1参考考试题库一、法规知识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它包括:(C)A、当班运行记录B、安全防护措施C、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D、保养维护资料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B)负责。

A、产品质量B、能效指标C、节能投入D、保险投入3、电梯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承担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达到国家(B)标准的要求。

A、一般性B、强制性C、非强制性D、指导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A)、检测人员和(B)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A、安全管理人员B、作业人员C、销售人员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A、B)的检验、检测服务。

A、安全B、可靠C、单位需要6、《中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A)和(C)。

A、安全责任制度B、岗位安全管理制度C、节能责任制度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大内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C)应当至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A、使用证书B、登记证号C、登记标志D、登记机关名称8、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具备(B、C)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关的人员条件。

A、普通操作工人B、技术工人C、专业技术人员D、财会人员9、特种设备在(A、B、C)情况下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A、存在严重事故隐患B、无改造维修价值C、超过规定使用年限D、无专人管理10、在电梯发生事故时,按抢险救援预案应组织(B、C、D)工作,并立即报所在地区、县质监局。

A、疏散人员B、排险C、抢救D、保护事故现场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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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安装、改造、维修要由两名以上
(包括两名)持证安装人员作业,不能
以“指导”、“带领”的方式作业。
(条例39条)
d、电梯的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
改造、维修资质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
进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4、使用 a、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 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发使用证)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
(压力≥0.1MPa且压力×容积≥2.5MpL)
一类:0.1-1.6Mpa为低压容器 二类:1.6-10Mpa为中压容器
三类:10-100Mpa为高压容器 移动式: (汽车槽罐车、铁路槽罐车) 气瓶类:工作压力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
等于1.0MpaL (氧气瓶、氮气瓶、氢气 瓶、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
二、国家从四个方面管理特种设备 1、设计: a、压力容器(1种)的设计要有国 家局许可,取得设计许可证,以个人 名义不能从事设计工作。设计单位要 有资质,图纸文件不需批准。条例第 373号令的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b、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5种)的设计文件,应 经国家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批准。 设计单位不需要资质,但设计图纸、文 件要经过批准。条例(第373号令)的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b、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
提出申请。 锅炉 2年《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 4-6年《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 未定 上述承压类设备下次检验日期都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电梯 1年(13号令39条) 起重机械 2年(13号令42条),吊运融熔金属的起重 机1年(《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质检办特[2007]375号)) 游乐设施 1年(13号令58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c、98年机构改革时,原准备将厂内 机动车合并到公安交警负责,公安部交 管局2003年8月7日复函认为在质监局管 理比较合适。国务院412号令《国务院决 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施行), 确定又到质监部门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客运索道 国家3年,省局1年(13号特令种设5备0安全条管理、(1) 51条)
C、七种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 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除压力管道) 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操作证、管理人员证有效 期2年(90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知的程序
1、安装、改造、维修
a.安装、改造、大修前由施工单位到地市
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开工告知。(大修:指通
过拆卸或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维
修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
指标不变更。改造:指改变原特种设备的受力
结构,致使其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
业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b、安装、改造、维修完工后,由施工 单位自己检验合格,再向政府认可的检验检 测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收到申请后,检验机 构十日内安排检验工作,完成检验后,必须 在十日内出具验收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 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无需现场 安装的特种设备,可以免于验收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2020/11/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指涉及生命安全、危 险性较大的设备)
1、锅炉
蒸汽锅炉 (容积≥30L,承压) 承压热水锅炉(出口水压≥0.1MPa
额定功率≥0.1MW ) 有机热载体锅炉
与燃料无关: 烧煤、烧油、烧气、电加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c、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 设备的事故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d、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时: ⑴、原产权单位到原注册登记机 构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将办理注销手续 后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历次检 验报告、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及其有关 牌照和证书移交给该设备的接收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⑵、异地重新安装时,新单位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客运架空索道 6、客运索道 客运拖拉索道
客运缆车 旋转类
7、大型游乐设施 沿轨道或地面运行类 (运行
线速度≥2m/秒或距地面高度2m)
具有特定娱乐功能类 注:以上七种在2003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373号 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8、厂内机动车: a、厂矿、码头、货场、生产作业 区、施工现场内公安交警部门不挂牌照 的机动车辆。 b、监察范围国家局正在征求意见, 推土机、铲车、挖掘机、汽车、翻斗车 等肯定属于特种设备 。
(http:///)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b、生产厂家制造的每台特种设备,当 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有制造监督检验证 书(俗称监检证)。目前已完善的有起重 机械、锅炉、压力容器3种,其它5种由于 种种原因还没有,个别的有。条例(第373号 令)第十五条。新乡的起重机上新乡特检所 网站()查真伪。
f、注销:特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 或报废后,使用单位应当向原注册机构 注销,厂内车还要交回牌照。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1/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郑州的上省特检院查真伪 (http://222.88.1.30/index.jsp)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3、安装、改造、维修:安装、改造、 维修是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继续、直接影 响到设备的安全运行。
a、无证安装属违法(条例第十四条) b、安装、改造、维修要办理开工告知。 (条例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持原有注册表、检验报告、合格证,
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告知,申请重新
验收检验,重新办理注册手续。(产
权单位不变,异地重新安装时也要如
此办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⑶、不需异地安装的,仅需重新注 册登记。
e、报停:特种设备停止使用时, 经检验单位和监察机构批准后,可以办 理报停手续,报停后,不对其进行定期 检验。重新使用要申请定期检验。
医用氧舱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工业管道 (市局负责)
公用管道 (跨省国家
局负责、省
Hale Waihona Puke 3、压力管道:内由省局负 责其余由
长输管道 市局负责)
(压力≥0.1MPa、直径≥25mm)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4、电梯
垂直提升(客货)电梯(直梯) 扶梯 自动人行道
5、起重机械
升降机 起重量≥0.5T
起重机械 起重量≥1T、 提升高度≥2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c、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 在30日内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发放使用证。
d、关于“两个工地”的起重机械等 ⑴建筑法(第91号国家主席令98.3.1起施行) 规定:从事房屋建筑活动和城市道路施工、市 政线路及管道铺设的市政工程,由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⑵373号条例第3条,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 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2、使用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安全技 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 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 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b、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 械、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大型游乐 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 当经地市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
2、制造:
a、8种特种设备制造都需要国家局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 证生产为违法。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 在许可证上注明。许可证上列有制造某种特种 设备型号/参数的范围明细表,超范围生产(速 度、起重量、压力……)也是违法。条例(第 373号令)第十四条。许可证真假可以国家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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