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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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流程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流程

欢迎共阅某市地税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行政决策的失误,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1 ?2 3、? 4 1 2、基建项目、重要物资、设备购置招(投)标;3、资产报废、处置;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年度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超过预算的重大开支;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的重大开支;3、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一)酝酿决策1、深入调研。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或者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或者公示。

?2、充分酝酿。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分管领导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

事31?2、?3对“?4?5?1、分工组织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决策。

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处置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处置结果。

关于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通知

关于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通知

关于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通知通知:关于公司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重大事项各位公司部门和经营班子成员: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发挥集体智慧,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决定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以下是相关事项通知:一、公司重大事项的范围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如设备购买和改造、广告投放、代加工、数额较大的采购等;4.经营班子成员认为属于重大事项的审批事项。

二、议事程序1.会前协调。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沟通,然后由会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般指总裁或总经理)决定议题提交会议。

2.准备材料。

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及相关责任人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3.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两个工作日以电子版形式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确实无法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4.充分讨论。

必须按照议事原则进行讨论,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做简要说明,其他成员要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表明态度。

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要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

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

人事任免等敏感问题,可以进行无记名表决。

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6.做出决策。

讨论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决议事项按表决意见,赞成票数以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形成决定。

7.形成会议纪要。

每次会议,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的会议纪要、票选记录或书面意见等资料确认有效,并须完整地归档留存,否则为无效决策。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关于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通知

关于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通知

关于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经营班子成员:为了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发挥集体智慧,降低经营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重大事项的相关范围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如设备购买和改造、广告投放、代加工、数额较大的采购等;4、经营过程中其它由经营班子成员认为属于重大事项的审批事项。

二、议事程序1、会前协调。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沟通,然后由会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般指总裁或总经理)决定议题提交会议。

2、准备材料。

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及相关责任人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3、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两个工作日以电子版形式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确实无法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4、充分讨论。

必须按照议事原则进行讨论,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做简要说明,其他成员要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表明态度。

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要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

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

人事任免等敏感问题,可以进行无记名表决。

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6、做出决策。

讨论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决议事项按表决意见,赞成票数以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形成决定。

7、形成会议纪要。

每次会议,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的会议纪要、票选记录或书面意见等资料确认有效,并须完整地归档留存,否则为无效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监督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办公室或相应机构没有建立领导班子“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监督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没有跟踪督察。

对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不够,有的下属单位领导权力集中,行使权力不够透明,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强。

上级党组织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五条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人员的智慧和参与度,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大额贷款、业务合作、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二条决策权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分级确定,如下:1. 董事会决策:涉及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变更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以投票形式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董事会投票结果执行。

2. 高级管理层决策:涉及公司业务发展、项目投资等事项,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高级管理层决策结果执行。

3. 部门决策:涉及部门内部的业务操作、人事任免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协商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决策文件执行。

第三条决策程序1. 事项提议:任何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人员,包括高级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等,均有权向相应决策权限的机构提出事项提议。

提议应包括事项的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等必要信息。

2. 决策准备:决策权限机构需组织相关人员对提议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研究,制定决策方案和实施计划。

涉及重大投资、贷款等事项,还需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

3. 决策讨论:决策准备工作完成后,决策权限机构召开讨论会议,就提议事项进行讨论和辩论。

会议应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

4. 决策投票:决策权限机构成员针对提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方式可以是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投票结果以多数意见为准。

5. 决策执行:决策权限机构根据投票结果制定决策文件,明确决策内容、责任人和执行计划,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6. 决策监督:决策权限机构应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召开监督会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条决策纪要和归档决策权限机构应对每次决策过程进行纪要记录,包括讨论内容、投票结果和决策理由等。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行为,正确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全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及本单位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本单位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三)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四)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五)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政策要求应落实的津贴、补贴的发放等。

(八)本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部机关重要文件及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代表组织部所作的重要报告、讲话的审定等。

10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10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落实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坚持集体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使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充分体现集体的作用。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范围: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2、学校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5、教职工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6、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8、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9、学校奖惩工作;10、人事安排;11、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大额经费支出;12、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三、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程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会议决定,以会议形式体现集体的意见,不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替代集体议事、会议决定。

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一)事先个人意见1.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看法,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 召开校代会,对领导成员提出的学校重大问题,全面听取大家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1. 召开学校会议,让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 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 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校长亲自参加,参会人员要达到半数以上。

学校重大事项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后,由校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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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村小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坚持集体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使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充分体现集体的作用。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范围:
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6、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
9、学校奖惩工作;
10、人事安排;
11、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大额经费支出;
12、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三、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程序: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会议决定,以会议形式体现集体的意见,不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替代集体议事、会议决定。

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事先个人意见
1.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看法,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 召开校代会,对领导成员提出的学校重大问题,全面听取大家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1. 召开学校会议,让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 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 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
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 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校长亲自参加,参会人员要达到半数以上。

学校重大事项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后,由校长负责。

2. 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校代会。

3. 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4. 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 凡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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