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必须【--区工商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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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局审计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3. 局审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4.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5.事关全县审计工作和民生问题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须报请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6.涉及全局职工切身利益等其他重大事项;7.重大奖励与处分决定;8.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科级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推荐;2.局系统干部任免;3.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4.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等级确定,局后备干部的确定;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项目审计的安排;2.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的建议;2.上级补助资金计划安排;3.局机关2千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二、主要程序“三重一大”事项,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纪检监督、合法性审查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主要采取局党组会、局领导班子会等会议形式议定。

具体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议题。

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的股室、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由分管局领导协调意见一致,经局长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局长确认,进入决策程序。

局长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三重一大”事项。

(二)会前准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执政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指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规划、措施以及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举措;(三)司法行政长远发展规划及全局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四)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五)请报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六)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及废止;(七)重大执法事项、重大活动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安排、研究和处理;(八)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九)重要的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十)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一)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下列事项:(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二)局后备干部的确定;(三)局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下列事项:(一)本局重大专项建设项目;(二)年度预算外的基本建设、装修、信息化工程和其他一次标额2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三)本局国有资产重大变更和处置、重大项目立项、对外大额投资捐赠等;(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二)年度预算外的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的事项;(三)预算外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一次性1万元以上的开支;(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5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5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对于一些重大、重要事项的决策和决策过程中的监督,采取三重决策和一大监督的制度安排。

下面是一个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范文。

一、背景和目的我单位在决策过程中,为了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决策的民主、科学和法制原则,确保决策的公正、公开和公正。

二、组织架构1. 三重决策机构:由决策机关、专业委员会和监督机构组成。

- 决策机关:负责决策的主要机构,由决策领导和相关决策人员组成。

- 专业委员会:负责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 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 一大参与对象:包括决策的相关人员和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

三、决策程序1. 问题调研和分析:决策机关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题调研和分析,确定决策的目标和任务。

2. 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专业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在决策过程中进行专业评估和风险分析。

3. 决策讨论和决策方案:决策机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形成可行的决策方案。

4. 决策会议和表决:决策机关召开决策会议,对决策方案进行表决决策。

5. 结果公示和公开:决策结果在决策机构内部和对外公示,确保决策的透明和公正。

6. 监督和评估:监督机构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和问责1. 决策机关负责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进行自我评估和问责。

2. 监督机构负责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估,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利益相关方报告。

3. 利益相关方有权对决策过程和结果提出意见和诉求,监督机构要及时受理和处理。

五、效果和影响通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能够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利益相关方可以参与决策过程,提供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参与性。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乡党政班子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

(三)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

重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内容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内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内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一、“重大事项”包括的主要事项1.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2.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

(年度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基本通过年度工作会议以及职代会形式通过。

财务预算、决算严格按照市公司财务相关规定)4.企业改制重组、兼并、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5.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基本通过办公会、全体员工大会、全体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通过)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主要事项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在企业的实现形式;(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2.本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公司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县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基本通过办公会形式通过)3.后备干部的管理;(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后备干部的选评基本通过年度工作考评)4.涉及本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公司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县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基本通过办公会、全体员工大会等形式通过)5.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三、“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主要事项1.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基本都是市公司方面的工作,县公司没有相应的权限)2.应当向上级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是指在部门或单位中,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采用“三重一大”的原则。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三重:即三个层面的重复审核。

即决策需要经过多个层级的审核和讨论,确保多方意见的充分考虑和适当权衡,避免个别人意志对决策的片面性影响。

2. 一大:即核心事项必须经过主要领导的审批和决策。

这是为了在关键决策中确保高层领导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掌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 事项决策:即只有涉及到重大事项或关键事项的决策才会采用三重一大原则,对于一般事务的决策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简单的讨论和决策。

通过采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避免片面决策和个别权力滥用的情况发生。

同时,该制度也能够提高决策的效率和执行力,避免决策被过多层级的审核所拖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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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本制度经2012年3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党总支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3)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4)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5)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6)公司对外投资事项;(7)公司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8)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9)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0)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1)向上级党组织或董事会推荐的人选;(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3)向控股和参股公司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经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立场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努力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决定问题时,要经过充分讨论,提倡和充分发表不同意见。

在此基础上,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范围1、医院办院方向、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2、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3、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

4、基建工程项目及规划。

5、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三、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重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之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重要的认识任免、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改革举措,应当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为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关系医院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院务工作以及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有关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

3、决策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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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必须【**区工商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区工商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二)全单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五)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六)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
(七)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八)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采取党组会议或者主席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

第七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咨询论证。

有关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方可提请主席或书记决定是否上会;
(二)会前通报。

主席或党组书记决定上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党组成员;
(三)提前通知。

办公室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党组成员;
(四)充分讨论。

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因故未能到会的党组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
上表达;
(五)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六)作出决策。

对由单位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党组书记做出决定;
(七)形成纪要。

办公室负责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并独立编号。

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

第八条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主席或党组书记审定签发。

第九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本系统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党组成员。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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