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在小学管理中,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决策原则1. 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 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
3. 规范程序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学校领导班子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1. 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等。
2. 重要干部任免。
包括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3. 重要项目安排。
包括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重大活动组织等。
4. 大额度资金使用。
包括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等。
三、决策程序1. 调研论证。
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
2. 协商酝酿。
学校领导班子对初步方案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
3. 会议决定。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协商结果进行审议,形成最终决策。
4. 组织实施。
按照决策结果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 监督评估。
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完善决策。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内容和要求。
3. 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对决策结果负责。
4. 提高决策水平。
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小学决策机制制度

小学决策机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决策机制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分析和决策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
学校决策应当遵循民主、科学、公开、依法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决策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三)教职工队伍建设;(四)财务收支预算和资产管理;(五)学校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学校决策机制应当保证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依法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决策程序第五条决策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调查研究。
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了解实际情况。
(二)拟定方案。
根据调查研究成果,拟定决策方案,明确目标、措施、责任主体等。
(三)征求意见。
将决策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校教职工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决策审批。
学校决策应当经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讨论通过,重要事项还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决策落地生根。
(六)跟踪反馈。
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措施,确保决策效果。
第六条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不同层面的作用,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氛围。
三、决策原则第七条依法决策。
学校决策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决策合法性。
第八条民主决策。
学校决策应当充分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保证民主参与。
第九条科学决策。
学校决策应当注重调查研究,充分收集信息,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分析,提高决策质量。
第十条公开透明。
学校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四、决策监督第十一条建立决策监督机制,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决策落到实处。
小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重一大制度概述“三重一大”是指学校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学校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学校“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四、决策程序1.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1)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2)征求教职工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决策。
(4)将决策结果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2. 重要干部任免程序(1)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提出干部任免建议。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任免决定。
(4)将任免决定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3. 重要项目安排程序(1)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预算。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项目安排决定。
(4)将项目安排决定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4. 大额度资金使用程序(1)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预算和效益。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资金使用决定。
(4)将资金使用决定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五、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 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2. 加强学校内部审计,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3. 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
小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小学校“三重一大”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合力,根据中央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而努力提高决策水平,为依法治教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其制度保证。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学校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3、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以及学校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4、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5、涉及学校重要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6、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7、涉及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8、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9、学校人事安排;10、学校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11、国内外重要教育合作和交流事项;12、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1、学校校级、中层干部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调整任免和使用;2、后备干部培养、推荐、选拔、使用;3、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主要包括:1、学校的校园规划;2、重要的基建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3、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情况;2、学校支出超过1万元額度的经费预算及其安排、使用。
3、未列入预算的,数额在3000元-5000元的支出。
4、其它应当由集体讨论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集体决策的程序、形式和结果(一)集体决策的程序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探讨

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探讨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中小学教育更是培养未来公民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公平,我国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政策。
其中,“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中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原则,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概述“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即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大决策集体决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大事集体协商的决策制度。
该制度强调集体智慧,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1. 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学校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例如,针对课程设置、教育质量、学生管理等重大问题,学校应组织教师、家长、学生等相关人员参与讨论。
2. 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学校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通过民主程序进行表决。
例如,学校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决策,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校务会议等进行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3.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学校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进行集体决策。
例如,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重大活动安排等,应组织相关人员集体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学校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应组织专门团队进行集体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例如,针对学生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重大问题,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体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5. 大事集体协商学校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应加强与家长、社区等各方的沟通与协商,共同推进学校发展。
例如,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开展重大活动时,应积极征求家长、社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
三、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优势1. 提高决策质量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和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小学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x'x小学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方案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落实县教体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精神,结合镇中心小学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羽泉完小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三重一大”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㈠重大决策1、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2、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学期)工作计划;3、校内机构设置;4、涉及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聘用(聘任)、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资福利分配、规章制度、安全稳定、表彰奖惩、招生计划、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等重要问题;5、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㈡重要干部任免学校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的任免。
㈢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成批或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的采购;3、对外合作项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4、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㈠关于重大决策坚持学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党政领导或校级领导班子成员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由校长通报工作计划、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提交教代会审议。
如遇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方案调整等学校重大决策,随时召开教代会。
㈡关于重要干部任免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办法》执行。
2024年小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二篇)

2024年小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为保证校领导及时知悉学校突发的各种紧急重大事件,及时指导学校对事件的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属各校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紧急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当前,我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因此,各校区、各部门必须以对党、对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二、需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1.爆炸、火灾、抢劫、盗窃等刑事、治安事件。
2.重要思想动态和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罢工、罢课等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
3.较大的生产和管理上的安全事故。
4.突发性的疫情、食物中毒、意外人身伤害等情况。
5.影响较大的教学事故。
6.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三、各校区要建立健全紧急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
各校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学校报告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并督促本校区、部门做好报告工作,确保报告及时准确。
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四、报告时限:凡是发生紧急重大事项,各校区、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书面将有关情况向学校报告,一般不得超过发生事件的当日。
但在紧急情况下,须在一小时内先行口头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五、报告程序:为减少环节,确保时效,紧急重大事件的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即可上报主管校区领导并同时报学校办公室。
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各校区、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可在向本部门负责同志报告的同时,直接报告校领导及学校办公室。
为保证紧急重大事项报告渠道畅通,各校区、各部门负责同志不得干预和限制有关人员及时如实地向学校报告,更不得压住不报。
六、各校区、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本(2篇)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本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一项关乎学校治理的重要机制,旨在确保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
本文将从决策的程序、参与主体和执行机制三个方面来探讨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范本。
一、决策的程序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程序主要包括议题确定、资料收集、意见征询、决策讨论和决策公示。
首先,学校决策应从确定议题入手,确保决策的目标明确和限定。
其次,决策程序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和数据,以便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支持。
接着,学校应该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以确保决策的广泛参与和多元化。
然后,在决策讨论时,学校应建立一个开放、透明的平台,促进各方面的交流和辩论,以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声音。
最后,在决策公示环节,学校应将决策结果公之于众,让广大群众了解决策的内容和依据,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参与主体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
首先,学生代表作为学校决策的重要参与主体,应当有权参与决策的全过程,包括议题确定、资料收集、意见征询、决策讨论和决策公示。
其次,教师代表同样具有重要的参与决策的地位,他们可以通过代表自身和同事的利益,参与到决策的制定过程中。
此外,家长代表也应当被纳入到学校决策的范围中,他们可以代表家长的声音和利益,参与到学校决策的制定中去。
最后,社会各界代表的参与也是学校决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可以代表社会的利益和意见,对学校的决策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执行机制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机制主要包括决策的执行责任人、执行的时间节点和执行的监督机制。
首先,决策的执行责任人应当明确,并承担起决策的履行责任,确保决策的顺利执行。
其次,决策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决策能按时落地。
决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也是决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用以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决策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为后续的决策提供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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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
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
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对意见分歧较大且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
由学校领导或校务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学校当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十三条:在行政会议集体决策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获得到会人数1/2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有必要在实施前及时向乡中心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负责人根据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人具体落实。
第十六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七条:行政会议做出决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要敢于负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定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或不妥
之处,应提请校务会复议。
并将复议结果在行政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
特殊情况下,学校领导有权做出符合学校利益的决定,但必须尽快向学校班子成员通报情况。
并适时在行政会上作说明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因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做出的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行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定的要形成会议纪要,需要乡中心领导掌握的要及时报送乡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在必要时,经行政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