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守则

合集下载

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

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

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一、介绍在我国政治体制中,“集体领导制度”要求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

然而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的决策都能顺利地通过集体讨论来实现,有一些重大事项决策需要单一机关、个人或少数人来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需要对重大事项决策制定专门的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要遵循法治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遵循公正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公正、公平、公开。

再次,要遵循独立原则,审查重大事项决策的机构和人员应当独立于决策主体之外。

最后,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遵循保密原则,确保审查过程的机密性。

三、重点实施的措施1. 多层级的审查机制为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需要建立多层级的审查机制。

具体来说,这个机制应包括单位内部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和上级部门审查。

这些审查层级将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避免因未考虑到某些因素而导致决策失误。

2. 法律顾问的参与除了内部审查和专家审查之外,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还应包括法律顾问的参与。

他们将为拟定的方案提供法律建议,指出法律上的漏洞,避免因缺乏法律支撑而导致决策违法。

3. 反馈机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后,还需要相应的反馈机制。

这个机制应该采用面向各方面的方式,包括面向决策主体、面向公众和面向直接受影响的人。

有了这个机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有效促进决策的合法性。

四、合法性审查制度带来的好处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实施,对于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它可以避免因个人恶意或决策错误带来的不良后果。

其次,它可以促进公共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它也可以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政府公信力。

五、合法性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虽然具有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局(分公司)重大事项合法性的审查工作,保障本单位制度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以本单位名义印发规范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等事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涉及本单位重要事务的内部文件,以及对外签订重大复杂合同。

第三条制度性文件法律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和审查前置”的原则。

对制度性文件的法律监督应坚持依法监督、书面监督,并实行签发过程、执行情况、执行结果全面监督原则。

合同监督工作实行“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部门依照市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承担相关审核职责。

第四条法规管理员负责对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制度性文件进行法律监督,对制度性文件起草部门提交的文本提出法律审核意见。

第五条法规管理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送审文本进行书面性法律监督。

第六条法规管理员对送审的制度性文件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 制定部门是否具备职责权限或领导授权; (二)是否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者上级文件的合法规定; (三)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七条法规管理员负责对拟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其中包括对合同内容合法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同形式的规范性、防控交易风险的实用性条款的完备性等的审核。

第八条制度性文件起草部门在送审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对法规管理员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应当及时予以修正或答复。

第九条经审核的制度性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将新修订的文件按要求再次提交法规管理员审查。

第十条制度性文件生效后,法规管理员对制度执行中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应要求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纠正。

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纠正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合同审核是合同签订的必经环节,合同未经法规审核,不得报请领导审批。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制度范本(2篇)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制度范本(2篇)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审核,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正性。

通过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决策程序,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师生的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

二、审核机构的设立1. 学校法律咨询委员会学校法律咨询委员会是学校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对学校内涉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审核。

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高级领导和专业法律顾问组成,其中专业法律顾问由学校从外部招聘。

2. 学校法律咨询委员会职责(1)负责对重大决策事项相关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等。

(2)对决策机构提出的具有重大法律影响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和建议。

(3)对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的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和预防。

三、审核程序1. 申请审核任何涉及到重大决策事项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学校法律咨询委员会申请审核。

申请材料应包括相关决策文件、法律论证材料等。

2. 审核范围法律咨询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并给予书面审核意见。

3.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包含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评估,以及对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建议的说明。

审核意见书由法律咨询委员会起草,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给决策机构。

四、参与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1. 参与决策机构决策机构应包括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员工代表,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多元性。

2. 决策程序(1)根据审核意见,决策机构应对决策事项进行进一步讨论和研究。

(2)决策机构应充分听取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并进行相应的决策调整。

(3)决策机构应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决策,并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布决策结果。

五、决策事项的执行和监督1. 决策事项的执行决策机构应根据决策结果,组织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决策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决策事项的监督学校内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办法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办法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涉及公众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决策。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是指依法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要求。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由具备独立法律地位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二)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态度和执业精神;(三)严守职业操守,保守重大行政决策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召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依据、程序合规性、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审查;(三)听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四)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的评估报告,并接受公众监督;(五)向行政决策的负责人提出审核结论和改进建议。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行政决策的自主权,遵守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不得干预或改变行政决策的内容。

第七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结果应当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

审核结果应当及时通报行政决策的负责人,并督促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结果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相关部门或机构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行政决策进行最终决策。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建设,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可以保证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的信任。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的机构或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确保其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XXX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涉及群众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行政机关、本级党委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三)需要报上级行政机关、本级党委或者本级人大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

(四)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五)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方案、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六)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七)制定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八)产业政策、区域布局的制定和调整。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采取。

(十)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十一)其他涉及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第二条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一)凡属上述规定的重大事项(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应于集体决策前20天报县政府批转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提起需要审查的重大事项,提出议题的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关于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2、与重大决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3、重大决策事项的施行方案;4、进行合法性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三条在研究经济工作、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县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

第四条乡政府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性的认识,把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提高决策科学性,降低决策失误率。

第五条乡政府要加强职能机构建设,配备较高素质人员,加强干部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参与合法性审查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民主、科学,根据《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指:(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规划;(三)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或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四)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

具体工作由相关业务处室和法规处共同承担。

第五条政府部门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运转规则》执行,一般不得以直呈件形式报送。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决策需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以及本单位合法性审查,并经本单位集体研究通过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策。

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初审时,应当重点审查决策事项主体权限、决策草案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等内容,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第七条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合法性审查原则上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一)决策草案;(二)起草说明,包括决策背景、主要内容、决策过程等;(三)与该决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制定依据;(四)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的相关材料以及未履行相关程序的说明;(五)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的合法性初审意见;(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材料;(七)与该决策有关的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可行性研究和意见建议收集采纳情况,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还应提交相关单位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一、制度背景行政决策是政府权力行使的核心环节,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

在我国,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但由于政府权力的集中和行政过程的不透明性,行政决策往往存在着不当干预、违背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等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成为势在必行之举。

二、目标1.保障公正合法:通过审查制度,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进行,避免不当干预和滥用职权。

2.提升行政效能:通过审查制度,强化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优化决策结果,提高行政效能。

3.保护权益:审查制度有助于检验决策是否合理、公正,避免政府滥用权力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三、要素1.审查标准:明确审查决策的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及道义准则。

2.审查程序:确立一套明确的审查程序,包括案件受理、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和决策审查等环节,确保审查的公正、透明和严格。

3.审查机构:设立专门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由独立的法官和合法专家组成,负责审查决策的合法性。

4.申诉和复议机制:建立行政决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申诉和复议机制,保障公民权益,加强对行政决策的问责。

四、实施方法1.规范决策程序:明确政府决策程序,如行政决策需要依法听取各方意见,并公布决策依据和过程。

2.加强决策调研和评估:在制定或实施重大决策时,开展广泛的调研和评估,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公开行政决策信息:及时公开行政决策的信息,提供决策依据和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4.设立专门机构: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由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公正性的专家组成,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5.建立申诉和复议机制:设立行政决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申诉和复议机制,为公民提供合法维权渠道。

综上所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建立是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决策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和建立申诉复议机制等手段,可以有效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滥用职权和侵害公民权益的问题发生,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社会信任度。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110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学校做出的重大开展规划、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规定。

一、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1、讨论决定教育教学各项政策,规定在全校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措施。

2、讨论决定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立的重大部署和检查落实。

3、讨论确定学校内部机构的成立、撤销、合并事项以及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

4、讨论确定教师聘用、任免、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方案。

5、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基建工程的方案。

6、研究决定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重大问题。

7、研究解决教职员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学校成立由教职工代表、学校领导、工会主席等组成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

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展审查,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

三、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一〕校务会议对学校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1. 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

2. 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 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进展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4. 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策。

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校长和党组织有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汇报。

5. 按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校务会提出方案,交教代会商议通过后执行。

6. 校长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视实施,工会组织教工积极参与。

7. 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校务会议决定后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法律咨询:校务会的重大决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须向司法所咨询决策的合法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决策结果的合法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均适用本制度。

(三)有关征求意见的材料。

应当举行听证的,还应提供听证材料;应当进行专家论证的,应提供专家论证材料;
(四)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五)进行合法性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承办单位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七条重大事项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包括:
(一)决策权限是否合法;
(二)决策程序是否合法;
(三)决策内容是否合法。

起3
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合法性审查意见是决策的重要依据,只供内部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外公开。

对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仍作出决策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在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应通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就该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