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考试命题要求
命题工作基本要求

命题工作基本要求一、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课程标准,体现培养目标,确保试题质量,维护自考信誉。
二、命题工作质量标准为:考试标准的准确性;试题素材的公平性。
三、命题基本要求: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水平和质量要求相一致。
2、命题必须以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的要求编写试题,若教材中有陈旧过时的内容,应予提出并在命题中回避。
3、在突出重点章节的前提下,每套试题应覆盖到教材的各个章节。
编制试题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超纲;题意明确、文字通顺、表述准确严密;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绘制规范;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避免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
试题的答案应准确、全面、简洁、规范。
4、制定命题细目表,分配命题任务。
命题细目表相当于试卷蓝图,规定了一份试卷的考核内容、认知层次、难度、题型、题量等多项参数。
根据所需命制试题套数,设计相应的平等命题细目表。
同一门课程课程各种题型的分值比例也应保持相对稳定。
5、推荐题型有:选择题(单选、多选)、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分析、计算、创作、材料(案例)等。
不同的课程内容,不同的考核目的,对题型选择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所以试题类型的选择一定要结合课程特点,自行设计;题量应按每套试题小题数50个左右来安排;理工类及特殊课程可适当减少。
6、选择题:“单项选择题”要求有四个备选项(备选项的代码用A.B.C.D等大写字母表示),只有一个备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项选择题”要求有五个备选项(备选项的代码用A.B.C.D.E等大写字母表示),必须有二至五个备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各科均可采用,单选、多选题总数可达到20—30个,理工类及特殊课程可适当适当减少。
备选项原则上不要使用“以上都不对、以上都对、从未、可能、惟一、只有”等含有绝对肯定、绝对否定或模棱两可的词汇。
7、填空题:空格不宜太零散,每个小题的空格个数应该统一,每道题一般不超过2个。
8、简答题编制原则:一般用直接疑问句或陈述句提出,叙述简练,题意明确。
2023成人高考高等数学(二)考试大纲

2023成人高考高等数学(二)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我国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的重要途径。
高等数学(二)是成人高考理工类、经管类各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也是成人高考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二、考试目标1. 测试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2. 测试考生对数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常用数学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 测试考生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测试考生应具备的数学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一)函数、极限与连续1. 理解函数的概念,掌握函数的表示方法和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周期性和对称性。
2. 理解分段函数的概念,会求分段函数的函数值。
3. 理解函数的极限,掌握函数极限的运算方法和性质。
4. 理解函数连续性的概念,会判断函数的连续性和间断点类型。
5. 了解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有界性、最大值和最小值定理、介值定理)。
(二)一元函数微分学1. 理解导数的概念及几何意义,会求平面曲线的切线方程,理解导数的物理意义及几何意义。
2. 掌握导数的四则运算法则和复合函数的求导法则,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公式。
3. 了解微分的概念,会求函数的微分,了解微分在近似计算中的应用。
4. 理解罗尔定理、拉格朗日中值定理及它们的简单应用。
5. 掌握用导数判断函数的单调性及求函数的极值和最值的方法。
6. 了解曲率和曲率半径的概念,会求曲线的曲率和曲率半径。
(三)一元函数积分学1. 理解原函数和不定积分的概念,掌握不定积分的基本公式和积分方法。
2. 了解定积分的概念和几何意义,会求定积分,了解定积分的性质和基本公式。
3. 掌握不定积分和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和分部积分法。
4. 了解无穷区间上的反常积分,会求反常积分的值。
5. 掌握一元函数积分学的几何应用和物理应用。
(四)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1. 理解向量的概念,掌握向量的加法、数乘和向量的模运算,理解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和向量混合积的概念,并能正确计算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和向量混合积。
考试规范化要求

考试规范化要求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现将命题工作、施测工作、评卷工作等规范化做如下具体要求:一、命题工作规范化要求(本学期已要求10日前交试卷)命题工作是考试的中心环节,要保证考试质量,必须作好命题工作,使命题工作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考试是检查学生学科知识掌握情况、能力形成情况是否达到“合格”(大专毕业生)标准的重要途径。
因此,命题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慎重对待。
命题工作要把坚持质量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努力提高试卷的信度和效度,适当注意试题的难度和区分度,确保及格者达到大专生的合格标准。
编制的试题和组成的试卷,必紧扣教学大纲和教材,并能引导学生认真听课、全面掌握教材、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注重双基训练,特别是注意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学风。
(一)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出科学性错误;试题中涉及的内容不能与教材中的概念、定理、原理相违背;2、明确性原则:答题指导语要清楚,答题方向要明确,要让学生明确在问什么,该答什么,该怎么答;答案要明确合理,不能引起争议,如有若干答案应全部列出。
3、全面性原则:试题要全面反映考试的要求,制取的样题要具有代表性,各部分的分数比例要适当。
4、整体性原则:要从全局着眼,不以教师的好恶为转移;试题的排列应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先客观题后主观题。
5、独立性原则:各题之间,题目与答案之间,内容不能重复,不可相互暗示,后面的题目不能以前面题目的正确答案为依据。
6、合理性原则:注意评分标准的拟定要公正、客观、合理,主观题要写出要点分,保证做到得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
(二)基本要求1、标准要恰当:命题的标准应以教学大纲为准。
在现行教学大纲中,各学科各有明确要求,所以,命题的标准不能随意拔高或降低,应保证课上认真听讲、课下按时完成作业、扎扎实实学习了教材、掌握了大纲中规定的基本内容的同学达到及格水平。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教学工作暂行规程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教学工作暂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函授(业余)教育教学工作职责与任务,实现函授(业余)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函授(业余)教学质量,根据《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XX省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函授(业余)教育是学院的基本任务之一。
学院师资队伍、教学及生活设施、函授(业余)教育经费都应保证函授(业余)教育需要。
第三条教学是函授(业余)教育经常性的中心工作。
无特别重大原因,未经批准,教学时间不可占用。
第四条质量是函授(业余)教学工作的中心。
函授(业余)教学及其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这一目的来进行。
第五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函授(业余)教育管理,各教学单位应积极承担函授(业余)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六条教学计划是指导函授(业余)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和有关要求,结合函授(业余)学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第七条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要坚持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根据函授(业余)教育规律和特点,坚持按需施教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证基础课,突出主干课,加强实践环节,注重能力培养,以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第八条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制订教学计划。
第九条维护教学工作的严肃性和教学计划的权威性。
教学计划经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动。
如确需调整,应提前填写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报继续教育学院,经学院同意后,方可施行。
第三章教学大纲第十条教学大纲是依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编制的某一学科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
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应有规范的教学大纲。
第十一条函授(业余)课程教学大纲,应依据教学计划,突出成人教育特点。
关于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及试卷管理规定

关于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及试卷管理规定一、命题的基本原则1.所有课程的考试命题内容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大体分为四部分:(1)基本概念(约占40分)。
(2)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约占50分)。
(3)具有比较灵活和一定难度的综合性分析或计算题(约占10分)。
2.由于我校采取阶段测验,故考试课内容的覆盖率应占本学期所讲授内容的80%以上。
3.考试命题应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深度和广度适当,严禁出偏题、怪题,需要进行繁琐的数学推导题一般不出(数学课除外)。
4.命题可采用多种形式,防止单一的问答或计算,各门课可根据内容的不同,采用填空、判断、选择、画图、实际操作、问答、计算等多种试题形式。
根据课程性质,也可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5.命题要准确、易懂,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考试结果应符合正态分布。
6.一般情况下不给学生出复习提纲或指定复习题,应引导学生全面复习,掌握“三基”内容,加强综合性练习。
但学生基础差时可灵活掌握。
7.试卷须经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做题的时间控制在学生考试时间的l/2以内。
二、试卷管理规定1.期末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同时拟定A、B两套试卷,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录入磁盘上交教务科,组成试卷库。
(试题库内容可根据学生情况变化而修改。
)2.同一教学大纲、进度相同的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试卷。
但个别班基础差需另出题,须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务科长批准。
3.试卷由教研组长或专业教研部长审批,并按规定时间提前上交教务科,专业教研部长及教务科负责人均有权让老师对试题进行修改或重新命题。
4.试卷印出后由教务科登记封存,考前15分钟由监考教师到教务科领取。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具体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10.17•【文号】•【施行日期】1994.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评估基本内容和准则(1994年10月1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第一部分学校投入一、学校办学指导思想1.学校领导重视函授教育,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把函授教育作为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
有校级领导分管函授教育工作,校务会定期研究函授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函授教育工作中的问题。
2.函授教育的任务、规模、机构、编制、经费、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并有实施措施。
3.学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
二、教学管理服务机构、队伍和办学条件1.函授教育的教学管理服务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2.学校函授教育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成人教育规律和函授教育管理工作。
函授教育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接受过高层次的成人教育理论和管理方面的培训。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3.学校内各部门互相配合做好为函授生的服务工作,妥善解决函授生到校面授时的教室、图书资料、实验室、食、宿、医疗保健等问题。
三、办学规模、函件站布局和专业设置1.函授教育的办学规模应与学校对函授教育的实际投入和教学力量相适应。
同时,办学规模不得超过国家教委和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发展规模。
2.函授站的数量适宜、布局合理。
3.专业设置要符合学校优势和社会需要,适宜函授教学。
所开设专业按规定履行了专业备案手续。
四、师资队伍1.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2.函授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要求的业务条件。
考试命题要求

考试命题要求
以下是 6 条考试命题要求:
1. 命题得贴近实际啊!就像你要去爬山,那题目总不能是关于游泳的吧。
比如数学考试,出的题得和日常生活能联系起来呀,让大家知道学了数学真能派上用场呀!
2. 难度要适中呀!不能太难,让人感觉像攀登珠穆朗玛峰一样遥不可及,也不能太简单,那不是考了个寂寞?比如说英语考试,单词和语法的难度得设置得恰到好处,让大家努力一下就能做对。
3. 题目得有新意呀!总不能年年都出一样的吧,那多没意思。
就好比穿衣服,老是那几件款式谁愿意呀。
像语文考试,可以多一些新颖的阅读理解或者作文题目呢。
4. 区分度要明显呀!优秀的学生和普通的学生得能区分开,不然怎么知道谁学得好谁学得一般呢?这就好比跑步比赛,总得看出谁快谁慢吧!考试时的难题就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呀。
5. 题干表述要清晰呀!可别整得云里雾里的,让人都不知道题目想问啥。
就像指路一样,得明确清楚呀。
物理考试的题目可别让人读了半天还稀里糊涂的。
6. 要全面覆盖知识点呀!不能只考那么一点点,那大家其他学的不就白学了?这跟吃水果一样,得各种都来点才营养全面呀!考试命题就得把重要的知识点都考到才行。
我的观点结论:考试命题可太重要了,直接关系到对学生的评价和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一定要好好重视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10.26•【文号】国家教委令第22号•【施行日期】1992.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1992年10月26日国家教委令第2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组织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确保考试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水平和质量要求相一致。
第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应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考核应考者系统掌握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引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树立良好学风。
第四条命题必须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颁发试行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颁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依据。
第五条加强命题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管理,逐步实现命题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第六条命题应按照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进行,内容稳定、考试次数多、规模大的课程以建立题库为主的方式组织实施。
第七条命题与辅导相分离。
建立健全命题工作保密制度。
第八条命题经费列入有关教育行政事业部门的年度预算;业务部门委托考试的专业和课程,命题经费由业务部门承担。
第二章命题组织与管理第九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省际协作命题、省级命题三级命题体制。
凡全国统一命题的课程,省考委不得另行安排和自行命题考试。
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和省际协作命题试卷,省考委不得进行改动。
第十条命题工作应在全国考委或省考委领导下,由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人、课程主命题教师组成课程命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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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考试命题要求1.考试命题是考核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环节,试题内容应体现出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
2.命题要做到“题小、量大、面广、适度”,试题水平可稍低于普通教育同层次同专业的水平,通常基本题、较难题、难题的比例为6:3:1。
3.命题前教师要熟悉本门课程的教材、指导书、大纲、自学作业、教学进度表、复习提纲等,以免命题超大纲或考试过难过易。
命题应严格按照本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
4.每门课程要出A、B两套考题(毕业班的课程需出A、B、C三套考题),每套题要另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试题上注明每题分数),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5.试题印刷采用胶印,为了节省纸张应尽可能减少版面数:考题不留答案空间,答卷另附纸(制图、英语除外),考题要用碳素墨水书写。
6.出题教师由系指派,试题必须经助教试做,由系主任审批签字,把错误消灭在印刷之前。
函授考试组织工作管理细则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
为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现制订函授考试组织工作管理细则。
一.试题命题组织工作1.开学初负责教学的工作人员须提供本学期各专业统考课程、非统考课程的门数、名称及相应专业,对命题的具体要求及对试题规格提出书面要求,将该要求发至各个命题教师。
2.主持函授工作的负责同志召开相关系主任或责任教师会议,布置命题工作,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日期。
3.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要制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完成。
4.命题工作一经布置,负责考试工作者要按时检查、督促、使命题工作确实落实,并按时完成。
5.试题要字迹清楚、端正、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最后经命题教师签名,本系主任审核签名后,方可交给继续教育学院有关人员。
二.考试印刷工作1.负责学籍的工作人员要提供准确的各个站(教学部)、每个年级、每个专业、每门课程的在籍人数及参加补考的人数。
2.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根据每个专业、每门课程的在籍人数制订印刷。
3.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要对试题规格、质量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予以退回,确保考题质量。
4.印刷过程中,考试工作人员负责监印各门课程的试题,认真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三.试题的分发工作1.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根据各站(教学部)上报的考点、考场数,各考场各门课程参加考试人数制定试题分发表。
2.考试主管部门根据分发表组织人力分发试题。
分发时必须做到认真、准确无误,并做好保密工作,分发后经有关人员核实检查签名。
3.继续教育学院在考前一个半月寄出试卷。
四.考试组织工作1.考试前一个月,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站)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课程考生人数分配考场,借好教室,排好考试时间表,张贴考试课程安排表,并准备好每考场的学员编号、及其它考试用品。
2.考试前,考务组召集监考人员会议,学习“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和监考人员工作细则等,使监考人员各明其责。
3.组织监考人员熟悉考场,贴考场号、学员座位号,并检查考场电源。
4.准备好各课程考试用的草稿纸,并加盖公章。
5.考试过程中,考务组应随时掌握考场动态;准确了解各门课程、各个站(教学部)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者姓名、学号,并及时报给各函授站(教学部)和学籍管理人员。
五.考试评卷工作1.考试后,考务组立即组织有关系、教研室教师做好评卷、登分工作,教师取走考卷时必须签名。
2.教师评卷、登分须认真准确,登分后如数交给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教学部须组织人力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
3.负责学籍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各科考试成绩和补考生名单通知各凼授站。
4.负责教学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成绩统计分析,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函授考试考场规则一.凡闭卷考试时考生必须将携带的书籍、笔记和稿纸放置于讲台前,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简单计算器等。
如需借用需经监考人员同意。
二.考生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凭学生证对号入座。
并将学生证展开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三.考生不得随意移动课桌上的考号,发现移动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准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五.考生如遇考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用铅笔画图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定按试卷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卷,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七.考生除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好函授站(教学部)、学号和姓名外,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等候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资料、换卷等,对于舞弊者,不管任何情况,全卷判“O”分,取消参加正常重修考试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本科生取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函授考试监考守则一.监考人员应充分认识函授考试的严肃性,要认真做好监考工作,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标志,严格遵守考点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人员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入场,考前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教育,向考生宣读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教育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
四.监考人员分发试卷前,要认真检查考试科目、时间、专业是否相符,如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不宣读、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或文字模糊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如试题有“更正”,应以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规则》。
要仔细检查考生证件,以防假冒。
发现考生违犯规则或有舞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将情况如实地记入“考场记录”,并没收其小抄等证据材料,附在“考场记录”之后。
记入“考场记录”的内容要详细、准确、清楚。
对作弊情节严重者,须报考点负责人及时作出处理。
七.监考人员要维持好考场秩序,要认真做好考场统计和记录工作,除“考试检查”、“主考”人员可以入本考场检查外,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人员进入本考场。
考试结束后,要按考号顺序依次收齐试卷和草稿纸,并严格按规定对试卷进行检查、装订和密封。
八.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考生,但考试时不得和考生交谈。
对有病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劝其停考,并通知场外工作人员陪同治疗。
九.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场内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吸烟、谈笑、阅读书报,不准将试题传出考场,不准做任何其它妨碍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
十.监考人员不准监守自盗,不准袒护、支持、协同考生作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违犯者要按党纪、政纪给予惩处。
关于违犯考场规则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为了维护考场纪律,维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函授的声誉,对考试作弊者除进行必要的教育外,还要从严处理,具体规定如下:一.凡将书籍、笔记本及其他有关资料放在桌上或垫在考卷下,明显带有作弊动机者;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者;偷看或抄袭他人试卷;翻书或笔记;传递纸条;交头接耳;搞夹带;冒名顶替等行为均按作弊论。
二.凡考试(包括补考)作弊者该课程成绩记零分,并不得参加正常重修考试。
对确有悔改表现者,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函授站(教学部)审核,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毕业前可给予一次重考机会。
三.凡考试作弊学生均给予纪律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将处理结果记入学籍档案,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
四.学生在学习期间,考试作弊两次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五.学生作弊、监考教师应将作弊经过写成书面材料,连同物证材料送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研究处理。
六.凡出现学生作弊,任何人不得替作弊者说情,否则将说情者通知其所在单位;若是函授工作人员则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若是其他人员,建议其单位给予批评或处理。
继续教育学院对期末考试试卷分析的要求试卷分析是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的反馈信息。
开展试卷的分析工作,主要用以检测试卷命题能否真正达到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卷的抽样分析,检查试卷命题与课程要求是否相符,同时对试卷命题质量做出科学的鉴定和总结。
在对试题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检查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效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
任课教师在写试卷分析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覆盖面情况分析。
是否覆盖了所有的章节,与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的要求是否一致,有无超纲现象。
二.难易程度分析。
试题本身的难度、深度是否与教学大纲、教学要求相符,有无偏题、怪题等。
三.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分析。
对失分较多的题目,分析失分的原因;对失分较少的的题目,分析得分的原因。
四.建议1.教师在今后的命题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
2.教师在今后讲课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3.学生在今后该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怎样才能学好该门课程,怎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试卷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试卷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根据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在考试时要在试卷上写清自己的学号,考试结束交卷时要在试卷封面上签名,若没有签名的学生则视为旷考。
二.学生考试结束一周内,教师评完试卷及时将试卷与成绩单返到教务部,同时评卷教师要在试卷封皮签字。
三.学生考试试卷(含论文)由负责考务管理人员接收并保管。
在接收试卷时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试卷封皮上的实际考试人数、签名人数与成绩单上的考试人数是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现象查明原因及时报部主任。
四.学生成绩出现如下情况可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申请查阅试卷1.学生本人已参加考试,但成绩单上没有该生的成绩,可以提出申请,由教务部负责考务管理的管理人员查阅该生试卷核实,如确是教师漏登请评卷教师填写成绩;2.学生本人对评卷教师的评卷工作产生疑问时,可以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教务部同意、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及教务部部负责考务管理的管理人员共同进行试卷查阅,进行成绩的核实。
五.学生试卷返回一个月后封存到试卷库不再查阅。
六.在学生试卷管理中要做到分门别类,保存完整,不能遗失.七.学生试卷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一年,由具体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报部主任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处理。
八.负责检查教师评卷是否标准及分的准确性。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命题、评阅卷与登分管理规定一.命题:第一条:命题要以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检查学生对本课程基本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同时也有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