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与政治文化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与政治文化中国古代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其官僚制度和政治文化一直是世界文明的研究重点。
在中国的数千年历史中,政治文化和官僚制度不断地演变,塑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和特点。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和政治文化。
一、官僚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官僚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上起源于商代,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和发展,最终形成明清两代的官僚制度。
官僚制度是一种集中政府权力、依靠选才上位的行政制度。
在官僚制度下,政府各级机构的领导人员都是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这种制度强调了政治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和公正性。
中国的官僚制度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官员之间的地位和职权都是严格划分的。
官员的职位通常是以品级来划分,从低到高分为九品、八品、七品、六品……一品。
每个品级中又细分为正、从、员、佐等不同级别。
中国的官僚制度也有独特的薪酬制度。
在明清两代,官员的薪水不是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而是通过发放米袋和衣物等实物来实现。
这种薪酬制度能够保证官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财政开支。
二、政治文化的内涵与时代特征政治文化是指一种由政治、文化、历史和思想等因素交织而成的文化现象。
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是一种兼具道德、礼仪和法律因素的文化,对后世的影响深远。
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强调了礼仪作为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正如《尚书》所言: "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 这种强调礼仪的思想在中国社会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治文化还体现在官员的道德和责任意识上。
官员在中国古代被视为公仆,必须时刻为百姓着想。
并且在官场上,道德水平和能力是选择官员的重要评价标准,这种评价标准保证了政府中的人才选拔高效和公正。
三、官僚制度和政治文化在中国史上的作用官僚制度和政治文化在中国的历史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和政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维护社会秩序和谐。
中国的官僚制度

中国的官僚制度中国的官僚制度是指一种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组成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它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吏制度。
中国的官僚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朝。
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后,他建立了严密的官僚体系,以维持他的统治。
这个体系由各级官员组成,官员们负责管理各个地区。
他们承担着政府的行政、司法和财政职能。
这个官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延续至今。
中国的官僚制度有其独特的特点。
首先,官员进入官僚体系通常需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和选拔。
这个选拔过程被称为科举制度,它确保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其次,中国的官僚制度严格规定了各级官员的权力与责任。
它们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来处理事务。
第三,中国的官僚制度具有非常强的等级制度。
官员们按照他们的职位和等级来决定他们的权力和待遇。
最重要的是,中国的官僚制度通常被认为是高度官僚主义的,决策过程通常是集中和不透明的,缺乏参与和监督。
然而,中国的官僚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官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由于权力集中,官员们可能滥用职权和贪污。
第二,中国的官僚制度不够开放和民主。
决策通常是由少数官员来做出的,缺乏广泛的社会参与。
第三,中国的官僚制度由于过度依赖政府机构,不够灵活和高效。
它们往往缺乏创新和适应快速变化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革官僚制度。
首先,政府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通过建立反腐败机构和加强监督制度来打击腐败。
其次,政府推动了行政管理的改革,加强了政府的服务意识,提高了行政效能。
第三,政府鼓励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以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后,政府推动了政府机构的简化和优化,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响应能力。
总之,中国的官僚制度是中国历史和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努力提高官僚制度的效能,增加公正和透明度。
相信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中国的官僚制度将不断改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中国古代的皇权与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的皇权与官僚制度中国历史悠久,经历了历代王朝的更替和制度的不断改变。
其中,皇权和官僚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
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皇权和官僚制度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
下面我们来分别探讨中国古代的皇权和官僚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皇权中国古代的皇权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代表。
皇帝是所有权力和决策的唯一来源。
所有国家的权力、资源和财富都是皇帝所有的,这使得皇权具有很高的威严和权威。
在皇权下,皇帝可以任免官员,颁布法令和政策,甚至可以掌握生杀予夺的权力。
皇权的实行依赖于清晰的等级制度和强大的集权体系。
等级制度分为九品中正制和三衙管制,九品中正制是由唐朝开始施行的制度,是基于功勋、学历、地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血缘关系等因素,分九个品级,从上到下依次为公、侯、伯、子、男、采、庶、亲、散。
三衙管制是由宋代开始施行的制度,以中央三军管制为基础,由内署、中书省和门下省共同管制。
这两个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
除了等级制度,皇权还需要强大的集权体系来维系。
唐代和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皇权最集中的时期,皇帝通过设立官僚和地方长官,建立起了庞大的行政机构。
明代皇权下降,但晚期又恢复了集权,建立了东厂和西厂等机构来监视百姓和官员。
清朝时期,乾隆帝通过康熙、雍正的官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皇权,使其达到顶峰。
二、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是皇权的关键,也是中国历史最为独特和复杂的部分之一。
官僚制度是一个由官员组成的系统,他们被分配到不同的职位,从而行使不同的责任和权力。
他们要服从中央政府的指令,管理各地的行政和司法事务,维护国家的稳定和正常运转。
官僚制度最早源于汉朝,随着时代变化和政治制度的演变,官僚制度也逐渐发展变化。
唐代官僚分五品,宋代官僚分九品,元代则取消了等级制度,采用了更为灵活的考试制度和选举机制,任官不再看重血统和家世,而更为注重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明清时期的官僚制度继承了元代的考试和选举制度,同时加强了等级制度的作用,制定了严格的官员晋升和廉政检查制度,以确保官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同时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质量。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官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考核的制度。
它起源于周朝,发展到隋唐时期达到了巅峰,并延续了千年之久,对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和独特的选拔机制。
官吏的等级分为九品中正制,按照品级高低来决定官位以及享受的待遇。
以宰相为首,下至县令,从高阶到低阶,每个品级下又分为正、副两个等级。
这种完备的等级制度赋予了官员清晰的地位和权力,也有助于对官员进行管理和调控。
选拔官员的机制主要有两种:举荐和科举。
早期的举荐制度是由地方官员推荐有才干和德行的人才入仕。
这种制度注重官员的个人素质和地方推荐,但也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贪污腐败。
唐朝开始实行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这在中国官僚制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科举制度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考试内容涉及经史子集,检验学问与才干,以及品行与品格。
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有机会进入官僚体系。
科举制度的实行大大提高了官员素质和政治稳定性,确保了政府的廉洁和政策的稳定。
官员除了参与政务和治理外,还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农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官员要派驻到地方履行差役、征收税收和管理司法等任务。
同时,他们还要承担教育和卫生等方面的责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官员的职责和义务被视为为国家和人民负责的一部分,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官僚制度的发展不仅是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文化和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僚制度的实行带来了政策的稳定性和经济的发展,确保了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安定。
它也孕育了中国古代士人文化,催生了儒家思想的盛行。
官僚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将对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之,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在政治、社会和文化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建立了严密的官员选拔和管理机制,也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虽然官僚制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和贪污腐败,但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它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官僚制度的定义、历史发展以及官员选拔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了解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
一、官僚制度的定义官僚制度是指一种以官吏为中心,在政府机构中实行等级制度的管理方式。
在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是国家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通过设立各级官职和规范官员的权责,实现国家权力的集中管理。
官僚制度追求职务晋升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效率性,同时也要求官员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
二、官僚制度的历史发展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夏朝时期,但真正完善和规范的官僚制度出现在周朝。
周朝制定了一整套官吏选拔、任用、管理和考核制度,为后来的官僚制度奠定了基础。
自秦汉时期开始,官僚制度进一步发展并得到了巩固。
汉朝时,设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实行中央集权;并在地方上设立郡县官员,确保对各地行政的有效控制。
隋唐时期,官僚制度进一步完善。
唐朝设立了诸司、州县等分级机构,官员选拔实行科举制度,推动了官僚制度的发展。
这一制度在宋朝、明朝等后来的朝代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三、官员选拔在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官员的选拔一直是一个关键环节。
官员的选拔主要通过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指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使其成为官僚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度始于隋唐,盛行于宋明清,对于官僚制度的规范和选拔官员的公正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
乡试主要选拔地方官员,会试选拔中央官员,殿试选拔朝廷高官。
科举制度的实行,使得世界上最早出现了一种规范、公正的官员选拔模式,也为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提供了稳定的人才来源。
四、官僚制度的特点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等级制度:官僚制度中存在明确的等级制度,不同的官职有不同的权力和义务,上级官员对下级官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 稳定性:官员职位一般为终身制,通过选拔和晋升来提升地位,相对稳定。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是指在统治者的掌握下,通过官吏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的制度。
它是中国古代政治和行政管理的核心制度,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在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最高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
皇帝掌握着统治者的特权,任免各级官员,制定政策和法律。
皇帝担任的角色是官僚制度的最高领导者,实际上是官僚政治的最高官员。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分为九品官人制和科举制两个部分。
九品官人制是指将公务员分为九个不同的等级,根据层级的高低来区分官员的地位和权力。
这种等级制度确保了官员的垂直升迁和晋升。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环。
科举制是通过对官员进行考试和选拔来选拔官员。
这些考试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
只有通过这些考试的官员才能获得官员的职位和地位。
科举制使得贤才得以发挥,提高了政府机构的效率和公正性。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还包括了社会地位和家族背景的因素。
一些权贵之家出身的人,凭借家族背景和财富等因素可以轻易地获得高级官职。
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相当普遍。
然而,科举制度的出现部分地打破了这种不公正的现象,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获得官员的职位。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
首先,由于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官僚制度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其次,九品官人制度和家族背景的因素使得官员的选拔不完全公正,很难保证所有官员都是真正的贤才。
此外,官僚制度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很难做到有效地统治和治理。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是一种集权的政治制度,为中国古代政府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了基础。
它的出现和运行让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地管理国家事务,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之处。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和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和科举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和科举制度是中国独特的行政管理和选拔人才的制度。
官僚制度起源于秦代,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成为中国历史上极具影响力的制度。
而科举制度则是中国古代社会选拔士人的主要途径,持续了超过一千年的时间,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官僚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官僚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秦代。
秦朝实行集权制度,由皇帝一人统治全国,并设立各级官职以管理国家事务。
随着历史的发展,官僚制度逐渐完善和巩固,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形成了严密的行政体系。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具有明确的等级制度和官员选拔机制。
官员分为九品官人和三品、二品、一品等高级官员,根据官员的等级,执行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而选拔官员主要通过举荐、考核、升迁等程序进行,选拔标准主要依据个人才能和道德品质。
官僚制度的演变与历代王朝的更替密切相关。
每当新的朝代建立,往往会对官僚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以符合新的统治需要。
例如,唐朝开创了科举制度,宋代则试行推举制度。
这些变革使官僚制度更加完善和科学,为中国历史上的强盛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与影响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选拔士人的主要制度,起源于隋朝,盛行于唐宋元明等朝代。
科举制度的最高级别是进士科举,合格者可以成为高级官员,享受荣华富贵。
科举制度有三个重要环节: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在各地选拔士人,会试是省级考试,殿试则由皇帝亲自主持。
科举制度的出现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科举制度使社会上层有机会通过努力跻身仕途,破除了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为社会流动和个人发展提供了渠道。
其次,科举制度突破了世袭制度,追求个人能力和才干的价值,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的治理效能。
此外,科举制度也为文化的繁荣和教育的普及做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中国古代文学、科技和文化的发展。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科举制度的实行使得文人士大夫的权威地位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导致其他阶层的社会地位下降,不利于社会的平衡和稳定。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中国古代是以封建制度为基础的,而官僚制度则是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僚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不仅对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还塑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殊面貌。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官僚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官僚制度在中国古代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但它的真正发展和成熟,则要追溯到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通过设立郡县等行政机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官僚系统。
这个系统在随后的汉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以中央官吏和地方官吏为核心的官僚阶层。
二、官僚制度的组成与职责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由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构成。
中央官僚系统主要由朝廷设置的各级官职组成,包括尚书、大夫、卿、令等,每个官职都有相应的职责范围。
地方官僚系统则由各地方政府设置的官职组成,包括郡守、县令、乡长等,这些官职负责管理和治理相应的行政区域。
官僚制度的职责主要包括政务、民生和军事等方面。
政务方面,官员需要参与朝廷的决策和实施,如制定法律法规、处理政务文件等。
民生方面,官员需要管理和发展各地的经济、教育、文化等事务,以保障人民的生活和福利。
军事方面,官员需要参与军队的组织、训练、指挥等活动,以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三、官僚制度的特点与影响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首先,官僚制度具有严密的等级结构,官职之间存在明确的层级关系,官员之间的晋升和选拔也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
其次,官僚制度注重官员的考核和奖惩,通过科举制度等选拔和评价官员的表现,以激励官员的进取和奉公守法。
最后,官僚制度有着强大的统治力量,通过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对全国各地的严密控制和管理。
官僚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维护了统一的政权和社会秩序,为中国古代的政治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它推动了政府的管理和发展,促进了社会各项事务的运行和改善。
再次,它促进了社会的流动与发展,通过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官僚系统,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培养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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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官僚制度官僚制是工业社会的一朵奇葩,它以其稳定、严格、精确、可靠的管理取代了早期人格化的行政模式,构成了传统行政模式的一大理论支柱。
但是当社会发展进入后工业时代时,官僚制内在的痼疾逐渐凸显出来,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一、官僚制及其价值“官僚制”一词由法文bureau和希腊文kratos复合而成,本意是指实施管理的社会行政机构。
与汉语中官僚主义不同,在管理学中,官僚制是一个中性词,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命令—服从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在韦伯的官僚制中,对合理性的追求是其核心所在,也是建构官僚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韦伯从权威的角度出发剖析古往今来人类社会的组织形态,把它们分为个人魅力型、传统型和法理型三种。
其中前两种只具备合法性而不具备合理性,只有法理型组织是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为的要求之上的,同时兼备了合法性与合理性。
韦伯的理性官僚制正是这样一种组织形式。
作为一种工业文明时代的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组织内部合理的分工,每个成员都有的明确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严格固定下来,并且只在本职范围内完成工作。
第二,组织内部划分为若干层级,实行层级节制,等级与权力一致,各职位按照权力等级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指挥统一的指挥链条。
第三,组织内部要根据合理合法的原则制定一整套稳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使各机构各成员各司其职,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四,在官僚制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应形成正式的文件下达,并且要记录在案,以便于上级对下级加强控制,明确下级机构及其成员的任务、要求和应履行的权责。
第五,实行非人格化的管理,官员间的从属关系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决定的,权力关系并不具有权力的个性特点,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完全排除了个人的情感纠葛。
第六,拥有极为完美的技术化程序和手段,在专家的指导下日常工作都会拥有技术性的支持,而且,组织目标及这些目标的确立过程也倾向于技术化和合理化。
第七,实行合理合法的人事制度,以契约的形式雇佣员工,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和人员本身所具备的资格条件任用,根据员工的资历和业绩进行奖惩和晋升;工作全职性的,与私人领域的活动分开。
虽然理性官僚制只是韦伯所设想的“理想类型”,是一种高度纯化的理论描述,在现实中很少有哪个组织能够完全具备上述特征,但官僚制的价值却不容否定。
首先,现代官僚制以其科学性适应了工业社会大机器生产的要求。
资本主义生产是理性的生产,它日益排斥着产业革命初期靠个人专制、裙带关系、暴力威胁、主观武断和感情用事等传统的管理方式,要求整个生产过程乃至整个社会都理性化、科学化,以最大限度的追求效率和利润。
这一过程随着第二次产业革命的深入和资本主义社会向垄断阶段过度而日益强化。
官僚制正是这个时代的要求。
它把大工业的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组织形式上,利用其层次系统的权威和功能的专门化,以其稳定、严格、精确、可靠的管理使大规模的复杂任务得以完成。
如果说泰罗的科学管理拉开了管理从经验走向科学的序幕,那么韦伯的官僚制则以一种理性科学的组织形式把科学管理固定下来。
因此,官僚制统治是工业文明时代的必然选择,20世纪官僚制成为一种普遍的组织机制渗入一切社会组织。
其次,官僚制以其非人格化的管理推动了现代社会行政模式的建立。
早期的行政是人格化的,“以个人关系为基础—忠诚于某个亲戚、保护人、领导人或政党—而不是忠诚于制度本身”。
在这种行政系统,公共组织往往偏离其公共性,把私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成为个人牟利的工具。
“政府实际上是一个私人企业,公民无从知道政府的真实立场”。
19世纪大部分时期内存在的政党分赃制既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而韦伯的官僚制则高扬理性主义的旗帜,以其“非人格的、理性的、具体的、成就取向的和普遍的”特性取代了以前“个人的、传统的、发散的、同类的和特殊的”官僚制,使公共行政重新恢复了其公共性。
理性官僚制成为民主政体的“奴役式外壳”,防止野蛮人复辟的工具。
连主张新公共管理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那时,这个词意味着组织方式的理性和效率,是极权主义统治滥用权力的替代物”。
理性官僚制和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一起构成了工业社会的传统行政模式的两大理论支柱,有力地推动了公共行政由传统到现代的过渡,成为保障民主政治的有力武器。
总之,韦伯的理性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和效率的工具,适应了工业社会大生产和行政管理复杂化的要求,同时又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否定了传统的家产式官僚制,使行政管理牢牢地建立在理性、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促进了政府由人转向法治、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历史性转变,拉开了现代行政管理的序幕。
因此,官僚制成了工业社会的世界性命运。
“在行政管理领域,要么采用官僚制度,要么外行作风,否则,别无选择。
”二、现代理性官僚制的特点要理解当前西方所进行的官僚制改革,就必须首先要了解现代理性官僚制的特点。
现代理性官僚制通常指以相对专业化的官僚为主体,所构成的政府和企事业的一系列制度和原则的总和;它实质上是一种官僚体系,是近代尤其是产业革命后发明与创造出来的主要用来指导政府和企事业活动的组织形式,也是迄今为止最有效、最流行和最成功的组织形式。
它意味着理性和效率,是极权主义统治滥用权力的取代物。
在现代政治制度里,由于官僚几乎包办了政治制度的输出,极大地影响着决策过程,起着大部分裁决和传达信息的功能作用,充当着利益表达者和聚合者的角色,所以,官僚制机构的作用不可或缺,人们不可能发明一种方法在没有官僚机构提供的组织、分工和专业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工作。
历史上抛弃和砸碎官僚制的革命均以失败而告终就是明证。
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曾经对理性官僚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总结,提出了系统化的理性官僚制理论,奠定了现代组织理论基础。
他所说的理性官僚制是建立在合法型统治理论的基础之上的。
他认为任何统治或权威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合法性做基础,历史上能被社会接受的合法统治大致有三种纯粹的类型,即合法型统治、传统型统治和魅力型统治。
传统型统治是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而合法型统治是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是合法受命进行统治的,这种统治服从有合法章程的、事务的、非个人的制度和由它所确定的上司。
传统型统治和魅力型统治都属于非理性的统治,不宜作为现代行政组织的基础。
而合法型统治属于理性的统治,因为它建立在下述法制观念基础之上的,即“通过协议的或强加的任何法都可能以理性为取向,即目的合乎理性或价值合乎理性为取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并制订成章程”,因此它可以作为现代官僚行政管理组织的基础, 同时后者也是合法型统治的最纯粹类型。
历史上任何制度的产生都需要特定的环境,理性官僚制的产生也概莫能外,它的产生至少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社会和经济前提:1,货币经济的发展;2,行政管理的范围和数量的扩大;3,行政管理强度的深化和现代交流手段(公共的陆路、水路、铁路、电报等等)的现代化;4,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交往要求行政管理具有尽可能快捷地、精确地、明晰地、持续地完成任务的纯技术上的优势;5,国家权力和行政管理运作手段的集中;6,现代群众民主的建立与人和物意义上的“法律平等”。
根据以上前提条件,理性官僚制的行政管理只能首先发生在西方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因为它们拥有发育良好的理性法律、货币经济、发达的通讯和运输手段、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行政手段的集中化,而象中国这样拥有悠久传统官僚制历史的国家,则由于缺乏这些条件难以成为理性官僚制的发源地和生长地。
事实上,现代资本主义与现代理性官僚制有着不解之缘,因为它首先在历史上创造了对持久稳定的、严肃紧张的和可预计性的官僚制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提供了官僚制以最合理形式赖以存在的最合理的经济基础,如货币资金和现代技术条件等等。
具体而言,理性官僚制的行政管理有着以下几个突出特点:1,法制化。
现代行政管理机构有其固定的权限范围,并且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行政事务在权限范围内按法规持续地运作;有明确划分责权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采取档案制度化进行管理。
2,科层化。
实行机关等级制和职务等级制原则,按权力自上而下排列成严格规定的等级层次结构体系,并按等级赋予相应的权力,各个层级的官员和机构都接受严格的监督;官员职务的升迁根据年资或政绩,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3,公私分开。
主张严格的公事公办,公私界限分明,公务活动领域与私人生活领域有明显区别,工作区域与生活区域分开;行政管理班子同行政管理物资和生产物资完全分开;任职人员对职位不能占为己有。
4,专业化。
主张技术专长,官员的选拔和任命注重知识和业务能力;注重专业培训;实行分工的原则,解决事务“不看人办事”,而是根据可以预计的规则,排除一切纯粹个人的、一切非理性的、不可预计的感觉因素。
5,职业化。
要求行政官员全身心地投入公务活动,职务就是“职业”,就任职务就要承担一种忠于职守的义务;采用固定的货币薪金支付报酬。
6,效果的可预见性。
理性官僚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特殊形式,其存在便于将总体法规应用于具体情况,从而增加了行动的可预见性,“对于官僚体制来说,…可预见的规则‟,具有真正决定性的意义。
”因此,理性官僚制这一组织形式的行政管理是属于目的合理性的管理行为,体现了科学精神、法制精神与理性精神,抛弃了经验管理过程中的人治因素,避免了任性专断和感情用事,带来了理性与效率,“精确、迅速、明确、精通档案、持续性、保密、统一性、严格的服从、减少摩擦、节约物资费用和人力,在由训练有素的具体官员进行严格官僚体制的、特别是集权体制的行政管理时……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所以韦伯盛赞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是“实施统治形式上最合理的形式” ,各个领域里(国家、教会、军队、政党、经济企业、利益集团、协会、基金会等等)现代团体形式的发展,一般都与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的发展和不断增强有关。
正因为如此,它适应了随现代化浪潮而来的现代政府、企业和一切大型社会组织管理复杂化的需要,并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完备的理性法律和适应社会变化的崭新伦理原则一起,推动着近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三、官僚制的弊病官僚制是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它较好地适应了人类社会从农业文明过渡到工业文明所提出的要求,包括行政体系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官僚制化是工业文明时代的必然选择。
但这并不是说官僚制完美无缺,实际上在官僚制的内部存在着不可祛除的痼疾。
当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时代走向后工业文明时代时,这些痼疾不可避免地日渐显露,成为困扰公共行政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