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奖励制度第一篇:公司科技奖励制度公司科技奖励制度为全面落实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切实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员工创新热情和申报专利的积极性,制定本制度:1、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号后,给予发明人一次性奖金100元。
2、公司取得发明专利权后,给予发明人一次性奖金3000元(普通级)。
凡取得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发给发明人一次性奖金1000元。
3、对降低材料成本,节省工序时间效果明显的,可节约成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对属于新产品发明的专利:可取该新产品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
4、公司将职务发明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的,从转让或许可实施所得收益中提取5%—10%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
5、公司每年设立“发明创造奖”;发明创造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奖专利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000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500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300元奖励。
发明创造奖每年评定一次,同一专利不得重复参与评定。
一件专利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专利发明人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
6、公司每年评选“优秀专利工作者”1—2人,每位获奖者可获得不低于2000元奖励。
第二篇:公司奖励制度公司奖励制度1.公司每月底组织公司员工开月会,总结每月人员业绩情况。
(公司视当月公司业绩,选择最低消费标准)2.每月颁发优秀员工奖励。
3.每季度组织公司员工开季会,总结每月人员业绩情况。
(公司视当季度公司业绩,选择最低消费标准)4..每季度颁发优秀员工奖励。
具体奖项如下:1.)优秀物业顾问奖】连续三个月开买卖单,每月业绩达2万者(季度奖:奖金800元)2.)公司头炮奖】单月第一个开单者,业绩1万以上(月度奖:奖金200元)3.)最高业绩奖】单月业绩最高者,两万打底,每一万元奖1百。
(月度奖)4.)最高单数奖】五单奖励300元,租售不限,五单以上每单100元。
4-科技创新奖励制度-供参考

科技创新奖励制度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的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新设备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
6、对国内或从国外引进的新工艺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技术创新成果。
7、为降低经营成本,在管理方法和成本控制上制定可行措施的,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进行重大结构或生产工艺的调整和改进项目等技术创新。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单位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4000元奖励;给予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3000元奖励,外观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l000元奖励。
4、企业每年设立“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公司产品研发、设备工具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管理和营销模式革新、新市场开拓等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领域。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省内首创的;2、本行业先进的;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技术创新奖励制度

技术创新奖励制度一、目的: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合个人之智慧与经验,提升有利于煤矿企业,生产改善及节省资源,以达到降底成本,提高生产水平,增加矿井经济效益以及激励员工士气等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1、提案内容以及对本矿井生产、作业方式等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之改善方法。
(1)各种系统岗位操作方法、生产程序之改善。
(2)有关设备维护保养之改善。
(3)有关提高材料之使用效率或改用代替原物料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4)促进矿井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2、提高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均列为不适当之提案,不予受理)(1)对矿井不相关提案。
(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与曾被提起或被采用过之提案,其内容相同者。
(4)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抵触者。
3、提案(1)提案人或部门队组应填写“提案表”,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交办公室审核。
(2)矿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审查(1)审查组织。
由矿长担任审查组长,各副矿长担任成员。
(2)审查程序。
办公室接到提案后汇报矿长,由矿长召开专题会议审查,必要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说明。
5、处理(1)被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及队组实施。
(2)经实施采用的提案,各部门及队组应认真执行。
6、奖励(1)提案奖励:改善提案内“审查组”,采用者发给200-500元的提案奖金鼓励。
(2)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3个月)追踪考核,如确实有明显的效果,依审查组领导考核发放1000-2000元的奖金。
(3)科技创新“小发明”分别以200—500元的奖金进行激励员工。
(4)一般科技成果分别以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300、500、1000元。
(5)特殊发明成果奖,分别以一、二、三等奖来进行激励员工,奖金分别为1000、2000、3000元三个层次。
(6)以上三种发明,如果总公司在各矿推广利用认可一年后,对发明者进行奖励5000元。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全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全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公司科技创新管理是指通过科学的组织安排和创新管理方法,实现科技创新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高效性。
首先,公司需要建立科技创新战略,明确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其次,需要建立科技创新的组织机构,明确科技创新的主体责任和权力分配。
同时,建立科技创新的管理流程,包括前期调研、项目评审、研发实施、成果推广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科技创新的事后评估和改进机制,对科技创新进行总结和归纳,为后续的创新提供经验和借鉴。
其次,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制度是指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激发员工的科技创新热情和创新能力。
一方面,可以通过金钱奖励来鼓励员工的科技创新,如发放科技创新奖金、提供额外的奖励和福利待遇等。
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荣誉和声望来激励员工的科技创新,如评选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设立科技创新示范岗位等。
此外,还可以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员工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对于公司的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而言,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制度的透明和公正。
制定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时,需要公开透明,使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制度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同时,制度的执行需要公正,不能偏袒一些员工或部门,保证员工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激励机制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不同员工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贡献度不同,因此激励机制需要考虑到个体差异性,灵活调整。
可以根据不同阶段的创新项目和成果,设立不同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同时,可以综合考虑金钱奖励和非金钱奖励,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3.制度的激励效果评估。
制定科技创新管理和奖励制度后,需要及时评估制度的激励效果。
可以通过定期调研、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对制度的反馈和意见,及时优化和改进制度。
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知名公司的成熟经验,将原有的《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和《机械工艺、设备改进创新项目的奖励办法》合并、归纳、完善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公司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技术创新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奖励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人员,对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与表彰。
第三条奖励设立1、公司设立下列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创新专项奖。
2、XXXX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科技研发、先进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完成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团队和个人。
3、XXXX技术创新专项奖对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政府科技技术奖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专项奖励。
第四条科学技术进步奖XXXX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科技进步类和成果转化类,其中,科技进步类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级,成果转化类为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
(一)科技进步类(二)成果转化类评定标准补充说明第五条技术创新专项奖(一)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奖1、发明专利奖:3000元/件2、实用新型专利奖:1000元/件3、软件著作权奖:500元/件4、外观设计奖:300元/件(二)科学技术奖科研成果在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除获得上级的奖金外,公司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6万元二等奖 5万元三等奖4万元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 1万元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万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 2000元说明:该奖项的兑现均以证书上获奖人员名单以及申报工作组人员为准。
第六条附言(一)本办法自二O一八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XXXX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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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案者,要将设计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案改进报告;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章奖励标准第十条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 个月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随后,再按年新增利润一次性提成奖励;若达到集团《管理创新、技改研发奖励办法》入围条件的项目,再申报集团奖励。
第十二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 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 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 元。
第十三条专利产品实施后,从第一年新增利润中一次性再给予5%提成奖励;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
第十四条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第一年新增利润中一次性给予5%提成奖励.第十五条对本公司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10%作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
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公司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一)必须是已实施的;(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公司各分厂每年自行组织1-2 次部创新发明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九条每季度技术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条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公司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技术部门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一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20 日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提出验收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交《专利发明和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公司技术部,由公司技术部召集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
4、公司技术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⑴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
专业资料⑵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围。
⑶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⑷项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5、跟踪、推广。
评奖3-6 个月,由审核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反馈;对于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由审核小组拟定项目推广意见书,报公司批准后在适用围进行推广;对推广或执行不力的,将给予一定处罚。
第七章奖项的控制第二十三条项目经评审委员会审定认为不符合奖励条件者,应据实书面通知原申请人或部门。
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重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五条评奖后发现有错误并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将收回奖励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申请的项目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或完成者,项目所得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比例,经分管领导同第二十七条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评奖:⑴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责围所应作的日常工作。
⑵ 对由上级及相关部门提出过多次的生产或技术问题,后来改正或完成的。
⑶ 同一或类似项目已由本公司他人先行实施并完成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分厂和部门的项目奖金分配案随同项目评审资料一并报送公司技术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经审核获奖的,除了享受奖金外,将颁发获奖证书,并进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后提级的参考。
第三十条评审人员、项目完成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第三十一条获奖人员辞职离开公司后,不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后续各项奖励。
第八章奖励的支付和分配第三十二条专利的一次性奖金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由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经公司技术部会同应用部门核定,人力部会签,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第三十三条各类创新项目新增利润的提成奖励,每年第一季度,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申请,经公司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对上年的获奖项目核算后,人力部会签,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当年效益达到集团《管理创新、技改研发奖励办法》入围条件的项目,在按公司本奖励制度奖励的同时,由财务部门按照集团《管理创新、技改研发奖励办法》申报集团,经评审通过,由集团对发明人、设计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
第三十四条属多人或多部门协作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按贡献大小分配,具体分配案如下:1、案设计者:根据该项目完成验收时所反映出的原设计案的完善程度,案设计者可获得奖金总额的50%~60%;2、技术实施部门:根据对原案进行设计改进和完善程度,可获得奖金总额的20%~30%,由部门负责人分配;3、试制、调试的主要人员可获得奖金总额的10%~20%。
4、属于专利类的技术创新项目,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协作人员不参加分配;与创新项目无关的人员不能在奖金中分成。
第三十五条公司鼓励团队协做创新,对协作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实行团结协作奖。
第三十六条公司技术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应公正、实事地对各项目进行评奖,评奖结果应公示10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执行。
第九章合理化建议管理第三十七条为激发公司职工全员参与,关心公司生产,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各分厂、车间和职能部门要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建立合理化建议台账到基层岗位,定期收集、整理,并进行初审。
第三十八条每月25 日前各单位对初审合格的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技术部,技术部结合应用(使用)单位进一步进行审核,具备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经分厂副总审核同意,每项奖励建议人50 元-100 元。
第三十九条技术部督促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应用(使用)单位进行项目立项和团队协作创新。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法自2015年4月26日起开始实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实行过程中,将对不尽完善的地不断进行改进;有关这面的意见或建议,可提交公司技术部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合理可行的将被采纳、补充进本制度中。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之一,解释权归技术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
颁发日期: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附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第七十七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 个月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 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 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第七十八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附件一专利发明及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