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落户细则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上海市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经济和商业中心。
积分120分是指在上海市内的积分落户政策下,需要达到的最低积分要求。
在此,我将详细介绍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上海积分落户政策概述上海市通过积分落户政策来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可以通过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来申请积分落户。
每个积分项目都有相应的分值,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成就、语言能力、年龄等。
二、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为了积累足够的积分,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1.学历要求: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国外学位需要通过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2.工作经验:应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应与所申请的岗位相符,并在正规机构或企业中担任核心职位。
3.年龄要求:年龄在24至45岁之间,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
4.政策倾斜:对于毕业于国内外一流高校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才,政策会有一定的倾斜。
5.语言能力:英语达到CET-6水平或相当水平,成绩证明可以通过英语考试或认证材料获得。
6.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或曾参与科技创新项目。
7.综合素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无犯罪记录。
三、材料准备要细致为了申请上海积分落户,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等。
2.学历证书: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工作证明、推荐信、社保证明等,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
4.语言能力证明:提供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如CET-6成绩单或其他相关认证。
5.创新创业证明:提供科技创新项目证明、专利认证等。
6.综合素质证明:提供无犯罪证明、道德修养证明等。
7.其他附加证明文件:如曾经获得的奖励证书、学术成果证明等。
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

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实用版】目录1.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概述2.积分计算细则3.积分落户政策变化4.如何计算积分5.落户上海的建议正文一、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概述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是指在上海地区,应届毕业生申请落户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积分要求。
根据 2022 年最新的政策,应届生申办上海户口落户的积分需要达到 72 分,积分越高,落户上海的可能性越大。
二、积分计算细则积分计算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学历积分:本科生 60 分,硕士生 70 分,博士生 80 分。
2.学术成果积分: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3.社会实践积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4.荣誉称号积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5.其他积分: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水平考试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三、积分落户政策变化2022 年上海应届生积分落户政策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积分落户政策更加严格,积分要求提高到 72 分。
2.学历积分调整,本科生积分由原来的 50 分调整到 60 分,硕士生积分由原来的 60 分调整到 70 分。
3.增加了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等积分项目,更加全面地评价应届生的综合素质。
四、如何计算积分在计算积分时,需要根据上述积分计算细则,将各项积分相加。
可以参考以下计算方式:1.学历积分:本科生 60 分,硕士生 70 分,博士生 80 分。
2.学术成果积分: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3.社会实践积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4.荣誉称号积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5.其他积分: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水平考试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五、落户上海的建议对于想要落户上海的应届生,可以提前评估自己的积分情况,了解积分落户政策。
此外,可以通过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途径提高自己的积分,以增加落户上海的可能性。
2024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方法

2024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方法
1、总分100分,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20分,包括学历要求、就业情况,就业工作满1年可折抵30分;
(2)社会公民表现30分,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荣誉成就、参与公益活动等;
(3)兴趣特长25分,包括影视文学、艺术设计、体育竞技等;
(4)政治考察25分,包括政治面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2、资格审查要求:
(1)学历要求:应届大学毕业生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下学历且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就业情况:按照《上海市落户条例》的规定,应届大学毕业生要求至少受雇一年,受雇形式可以是劳务派遣、灵活就业、实习实训、独立创业等。
3、社会公民表现必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正规的社会实践以及自身拥有的优秀荣誉成就,如社会实践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慈善活动等形式体现;荣誉成就可以通过获得国家级、省级以及学校级的荣誉称号,参加国家级、省级以及学校级的竞赛等形式体现。
4、兴趣特长评分标准:
(1)影视文学:可以通过担任电影剧组成员。
上海居住证标准积分

上海居住证标准积分上海市居住证是指在上海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经审核后颁发的证件。
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到与上海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便利。
而要获得上海居住证,则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积分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年龄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无年龄上限。
2. 稳定就业,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且在上海市连续工作满3年。
3. 稳定住所,在上海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3年。
4. 个人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积分标准。
1. 就业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条件,不同人才类型对应不同的积分标准。
2. 学历条件,申请人的学历越高,对应的积分越高。
硕士及以上学历可获得额外积分。
3. 工作经验,申请人在上海市的工作年限越长,对应的积分越高。
4. 年龄条件,年龄越小,对应的积分越高。
5. 人才引进,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人才,可获得额外积分。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申请。
2. 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3. 积分评定,根据申请人的就业、学历、工作经验、年龄等情况进行积分评定。
4. 颁发居住证,符合标准积分要求的申请人将获得上海市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自己的积分情况,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再进行申请。
2. 申请人需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3. 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
总结,上海居住证标准积分是根据申请人的就业、学历、工作经验、年龄等情况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上海市居住证,享受到与上海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便利。
希望申请人能够按照要求提前了解条件,准备齐全材料,顺利获得上海居住证,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福利。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详细条文_细则_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详细条文_细则_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人综合积分评分标准:(一)年龄积分:按年龄段划分,每年2分,最高50岁,即100分。
(二)教育背景积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分,本科学历5分,大专学历3分,高中学历1分。
(三)工作经历积分:在上海市一家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2分。
(四)社保缴纳积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每年3分。
(五)纳税金额积分:每年纳税金额超过最低税收标准3倍的,每年2分。
(六)人才紧缺专业积分:从事上海市紧缺专业工作的,每年5分。
(七)创新创业积分:在上海市创业并进行注册登记的,每年5分。
(八)文化艺术积分:获得上海市文化艺术奖项,每项5分。
(九)社区服务积分: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的,每次1分,每年最多获得10分。
二、积分申报流程:(一)居住证积分由居住申报人自主申报,向居住证积分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6月,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积分管理机构将核发居住证并告知申报人获得的积分总数。
三、积分使用:(一)积分可用于购买上海市公有住房,按照积分排名选购。
(二)积分可用于子女入学,按照积分高低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三)积分可用于医疗服务,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享受上海市的医疗福利政策。
四、积分评定机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评定机构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定的机构,负责居住证积分的申报审核和积分的发放工作。
五、违规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其居住证,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二)积分管理机构有权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和抽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积分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总体来说,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为积极引导人才落户上海,根据个人的年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纳税金额、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积分的高低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保证积分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性。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沪人社规〔2017〕4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43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
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4.劳动(聘用)合同;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上海落户积分细则

上海落户积分细则
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的《上海市人才引进与发展促进办法》,上海市对于落户的申请者会根据一定的积分系统进行评定,下面是上海市落户积分细则的一般要求:
1. 学历背景
- 博士研究生:50分
- 硕士研究生:40分
- 本科及以上:30分
2. 工作经历
- 在上海外企中担任高管职位的核心团队成员:50分
- 具有正式在外籍企业担任高级职位(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40分 - 具有正式在外籍企业担任中级或初级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30分
3. 企业性质
- 属于上海市外籍企业的高薪企业:50分
- 其他外籍企业:40分
4. 人才类型
- 急需紧缺人才:50分
- 专业人才:40分
- 基本技能型:30分
5. 年龄
- 32岁及以下:50分
- 33-45岁:40分
- 46岁及以上:30分
6. 创新创业相关
- 申请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专利技术、核心知识产权或有效商业模式的:50分
- 申请人是境内外世界500强或华东地区制造业500强企业的高管职位成员:40分
7. 薪资收入
- 申请人月平均税前工资超过上海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倍及以上:50分
- 申请人月平均税前工资高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倍及以上:40分
- 申请人月平均税前工资高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1倍及以上:30分
此外,对于外籍人才还要求申请人需具备最少2年的有效工作签证/居留许可期。
根据申请人得分情况,上海市会评定是否给予落户资格。
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或变化,您可以参考上述信息,但最好还是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法规和细则信息。
上海120积分的标准

上海120积分的标准上海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普通人最主要通过年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社保及社保基数这四块内容来凑够120分。
一、积分方式:1、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2、社保:(1)、社保缴纳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80%,每缴纳一个自然年积3分;(2)、最近4年内累积36个月高于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积25分;(3)、最近4年内累积36个月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积50分;(4)、最近4年内累积36个月高于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积100分;(5)、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等于社会平均工资3倍,积120分。
3、学历:(1)、大专学历积50分;(2)、本科学历,有学历学位积90分;有学历腔纤颤证无学位证积60分;(3)、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竖中满足三地一致,也是积90分。
4、职称: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或者积中级职称积100分。
二、条件和要求:1、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积分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基金满7年,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被评定为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累计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7年,且按照规定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本市居住满7年。
3、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4、持有在本市办理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年限满7年,符合计划生育。
5、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连续就学满5年,可以作为积分依据,这些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和市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所以在申请前最好先查阅最新的文件。
三、加分指标:1、创业人才、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加120分。
2、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积30分(仅限全日制教育,与工作领域匹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积分落户细则
近日,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现有户籍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
上海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