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的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没有从严处理不放过;
(3)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
行严重认真仔细的调查与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
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的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
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
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随意放过,直至找到事
故的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
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
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
须使事故责任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事故的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以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
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的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的发生的切合实际的预防措施,并督促
事故的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与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理。
四不放过的内容和原则

四不放过的内容和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其中,“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事故时,要彻底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根源;“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是指对于事故中的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是指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是指要通过事故调查处理,让所有相关人员都受到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原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通过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不放过”的原则淄博典存化工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1、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2对已列入事故隐患治理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廷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衔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公司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6、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处理安全事故时,不放过责任人、问题、根源和制度。
具体
来说,这意味着:
1. 不放过责任人: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不能纵容失职
失责行为,确保责任人承担责任。
2. 不放过问题:要深入调查安全事故的问题,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问题得到
解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不放过根源:要追溯安全事故的根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源头处解决问题,
避免事故反复发生。
4. 不放过制度:要对安全制度和管理机制进行检查和改进,加强对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健全、执行有力。
这些原则强调了安全责任的追究、事故问题的解决、问题根源的查找和制度的完善,
旨在通过全面整改和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在生产和生活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再次出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提出了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这一原则不仅是对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更是一种对生命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所谓“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首先,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每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系列的原因。
只有深入、全面地查清事故原因,才能真正找到问题的根源,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预防。
这就需要我们在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细节。
无论是人为的疏忽、设备的故障,还是管理的漏洞、环境的因素,都要一一查明。
比如,在某工厂的火灾事故中,不能仅仅将原因归结为电路老化,还要进一步探究是否存在日常维护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员工违规操作等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其次,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一旦确定了事故的责任人员,就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
对于那些因为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经济处罚。
只有让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让他们以及其他人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同时,对于那些在事故中表现出色、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的人员,也应该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树立正确的导向。
再次,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必须要落到实处。
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每一项措施都得到了认真的执行。
比如,如果是因为设备老化导致的事故,就应该及时更换设备,并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如果是因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就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高王俭‘永安火电厂,福建永安36601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揭示了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四不放过”就是尊重安全管理客观规律应遵循的准则。
在安全管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就是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防止悲剧重演,并将其贯穿到预防、处理的全过程。
1 事故处理要坚。
“四不放”原则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就是要“吃一堑、长一智”,让员工真正吸取教训。
1 . 1 查找事故原因能水落石出查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追查事故的目的,“四不放过”原则把“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放在最前面,可见其重要程度。
只有把事故原因探查清楚.才能真正的总结教训,吸取经验。
1 .2 处理事故责任者有切肤之痛处理事故责任者坚持重罚政策。
只有这样,才能警醒自己,警示他人。
要让事故责任者进行公开检讨、接受行政处罚,使事故责任者受到自我谴责,有切肤之痛。
同时,还要执行所在部门领导向上级“说清楚”制度,连带责任考核,决不含糊。
1 . 3 接受事故教训刻骨铭心只有接受事故教训,才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事故重复发生的症结在于没有认真吸取和牢记血的教训。
只有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如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让事故责任者在安全日活动中现身说教,分析事故根源;员工对照规程扩展讨论,吸取教训。
即使是一般事故责任者,在接受行政、经济处罚的同时,也要进行反思,重新学习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1 . 4 落实事故防范举一反三做出事故处理决定不是事故处理的结束,只有把急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工作做完事故处理才能完结。
落实事故防范要做到措施具体、有实效性;要能够举一反三。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与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 对违章行为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违章行为是事故的根源,遵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对违章行为同样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才能从根源上预防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2 . 1 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违章原因大致可以分为 3 类:不熟悉安全规程、不懂得规章制度而违章.懂得规章,图方便,抱侥幸心里而违章;情绪失控、心里失衡而违章。
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内容和理解

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内容和理解
一、“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内容
“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指一起事故发生后,要求统一指挥,结合职
能责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事故未结案前不断回顾,不放过
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有过错的官兵或单位,分析事故原因,从事故发
生后查找、发现、开展、处理到事故结案,“四不放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不放过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有过错的官兵或单位。
事故发生后,要结合职能责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去探查实际责任人,找出责任归属,绝不放过有关缓刑人员,妥善利用“九类人”之手段,坚
决打击渎职渎责权责不尽、失职失责权责默示等行为,贯彻“严肃责任,
实行责任”的原则,确保守纪律,维护军人公正权益。
2、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处理事故进展的活动。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
启动和完善应急预案,分析事故原因,从事故发生后查找、发现、开展、
处理到事故结案,确保安全和质量,坚决惩处危害安全隐患的行为,把握
准确方向,及时制定解决措施,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安全事故处理进展与
实施和完成情况。
3、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施救及事故处理的可能性。
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四不放过”原则是指:1、事故原因和性质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3、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主要内容:1、第一个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第二个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第三个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第四个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含义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
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
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
在调查处理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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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放过”原则和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
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
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
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
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
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
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
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
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
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
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
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没有采取任何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在对工伤事故进
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
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
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
的最终目的。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
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
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它生产活动中
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我们在事故应急管
理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关
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调查处理中发现事故给予严厉处罚,
确保事故结案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