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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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经协商打不成统一意见的时候,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认定责任等。

那么,▲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其实这在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明确的说明,为您解答。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对交警办案时间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第三十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的,须在地区(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

登报10日内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当事方预付。

其遗物应当妥善保管或者上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交通管理部门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三十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参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交有关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以后什么时候能理赔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以后什么时候能理赔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以后什么时候能理赔现在的机动车都会买保险,这是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按照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

那么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以后什么时候能理赔?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以后什么时候能理赔我国法律没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了什么时候理赔问题进行规定,但如果申请赔偿调解的,应该自收到认定书10日内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事故、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一)财产损失事故;(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事故鉴定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事故鉴定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事故鉴定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网友咨询】昨天和朋友聚会,因为开车就没有喝酒,结果路上回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一个醉汉,其实也没有伤到,但是醉汉到倒地不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问下律师,对于此类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需要事故鉴定吗?事故鉴定的处理时间是多久啊?一、首先,此类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因为在事故发生后,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但是自己的单方面说法在庭审中很难得到采信,因此,最好打电话报警,寻求交警的帮助。

二、其次,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区别以下不同的情况:1、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2、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4、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三、如果您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则适用下面的处理时限: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交通事故处理中,有需要的可能会扣押车辆进行调查,但是扣车是有时间期限的,期限到了就应该放行。

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中还有许多要注意时间期限的地方,本文为你介绍。

1、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2、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不调解能结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不调解能结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不调解能结案吗一般在发生后,都会有交警到现场来处理事故,然后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出具书对双方的行为进行判定。

有的朋友就很疑惑了,会问假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不能结案吗?交通事故出了责任认定书算结案了吗?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不调解能结案吗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

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办理,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

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二、交通事故出了责任认定书算结案了吗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还要告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没异议的,并且按责任认定的内容就行赔偿,由该案件视为结案。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出了事是多久时间以内报警有效

出了事是多久时间以内报警有效

出了事是多久时间以内报警有效在出了事之后很多⼈都会报警,但是,有些⼈在出了事当下是没有报警,认为并没有报警的必要。

等后来事态变得严重之后,才想要重新报警,⼜担⼼距离事情发⽣太久报警没有效,出了事多久时间以内报警有效?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出了事多久时间以内报警有效案情不⼀样,有效期不⼀样。

⽐如,是交通事故,⼀般要在事故发⽣后24⼩时内报告,过期交通警察部门不便处理;⼀般民事纠纷,3年的诉讼期;其他的刑事案件,要在追诉期内报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条“当事⼈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经核查⽆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告知当事⼈,并说明理由。

”我国《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警后警察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在接通电话之后,⼀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2、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3、赶到现场后,⼀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你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你签字;5、警察⼀般会留下你的联系⽅式,同时,你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个电话号码,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案件侦破后,警⽅会告知你结案。

出了事多久时间以内报警有效?出了事之后如果想要报警,建议最好是能够在规定的时间⾥⾯报警,太早或是太晚报警并不利。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吗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吗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会第一时间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交通事故理赔时间是有限制的。

如果是财产赔偿的话为两年,如果是人身赔偿的话则为五年。

接下来就跟随我一同来了解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吗?有限制。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2024年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2024年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2024 年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的勘验作出的技术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什么时间出?这里我给大家共享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便利大家学习了解。

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不同的情形,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基于不怜悯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详细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须要进行检验、鉴定 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 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为多久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假如对认定不服,应尽早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 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晰、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依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担当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 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须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确定,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须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困难、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探讨 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值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律师解答】: 1、不须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须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 3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 10 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以上内容由我整理供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感谢阅读!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缘由后,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1.行政救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上级公安交通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觉“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确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责任认定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据,向作出认定的公安交通部门提出改正看法;或者向其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投诉,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核实后,可以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2、司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 惩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因此,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有权确定是否采信。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须要什么条件?条件: 1、必需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予以受理的首要条件。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当事人不能既无事实依据,又无任何正值理由,主观地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值,由重新认定机关审查认定。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必需在法定的 15 日期限内申请。 4、重新认定的机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区(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重新认定机关为该地(市)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 5、重新认定只有一次。重新认定确定是对该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确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重新认 定。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申请重新认定的人为申请人,一般由下列人员提出: 1、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是给交通事故当事人定的,一般不是交通事故确当事人不能成为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办代理人。 依据法律划定获得代办代理权的人。 1) 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实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实力人,其法定代办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办代理无行为实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实力人确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但申请人还是当事人, 法定代办代理人是以代办代理身份泛起。 2) 事故当事人丢失了行为实力,其近支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支属享有,其近支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接着,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 3、托付代办代理人。当事人或法定代办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办代理是托付代办代理。托付代办代理人以托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 任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怎么办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50 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状况下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均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起诉后由法官依据双方对事实的陈述和供应的证据等综合状况进行推断,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在这种状况下只能诉讼至法院由法院依据实际状况判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安排问题。如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按过错原则分担;如均无过错,再依据《民法通则》第 4 条公允原则的规定,由双方担当公允责任。因机动车都投有交强险,假如损失数额较小,且理赔数额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受害人只要证明对方有过错就能有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不必证明侵权人责任大小。 但在有些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中,因种种缘由难以分清双方过错,双方当事人也无法举证证明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对这种案件如何进行处理呢?笔者认为,可以适用“优者危急负担”原则,综合分析车辆冲撞危急性的大小、危急回避实力的程度等因素,判决在速度、硬度及重量的方面存在更大危急性的机动车一方担当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优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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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根据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不同,分为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事故。

那么对于其中的一般交通事故而已,具体的处理时间是多久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

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

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

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

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

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

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希望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划分事故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各自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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