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严守十个禁止整改措施
十个严禁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现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三、十个严禁内容1. 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2.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下级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3. 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4. 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5. 严禁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6. 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7. 严禁在工作中接受宴请,禁止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确因工作误餐,需在食堂就餐的,应安排简餐,不得提供烟酒;8. 严禁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违规接受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私营企业主支付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吃喝费用;9. 严禁在机关食堂、餐厅等内部接待场所变相搞违规吃喝聚餐;10. 严禁出入隐藏在住宅楼、农家院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 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对违规吃喝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清单;3. 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违规吃喝行为实行“零容忍”;4.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十个严禁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5.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2. 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3. 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4. 要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精选)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精选)第一篇: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精选)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以下简称“十个严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省作风办关于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指导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实行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制度。
各处室(单位)要把“十个严禁”、《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纪律规定,列入对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做到周有安排、月有学习教育活动;厅机关内网上建立“十个严禁”学习专栏,厅机关办公楼大屏幕要每天滚动播放“十个严禁”内容。
各处室(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反面典型警示、座谈讨论、随机教育等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强化落实“十个严禁”的高压线意识,做到“守住红线不越界”,保持警钟常鸣。
二、紧密联系各项工作,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度。
各处室(单位)要把落实“十个严禁”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及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做到同部署安排、同监督检查、同考核考评,确保-1-“十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全时空、不落项地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方方面面。
三、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成立专门监督检查小组,对“十个严禁”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加大对明令禁止的事项和集中治理过的问题的抽查检查力度,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进行通报,始终保持刹风整纪的强劲态势。
四、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群众意见征集反馈制度。
在河北建设网站公开干部作风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专人负责信息的处理与反馈;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有关信息,发现问题迅速作出回应和调查处理;建立群众意见征集反馈和倒查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对个别反映属实的严重问题,要立案查处,限期进行整改和解决,并及时进行反馈。
个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个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为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行为规范,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的禁令。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个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首先,存在的问题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禁令理解不深刻。
由于制度宣传力度不够或个人认识问题,一些干部对禁令的具体要求存在偏差,容易产生行为失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禁令的宣传培训,确保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对禁令有明确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有些干部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虽然禁令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得参与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但一些干部出于个人的利益考虑,仍然违规从事经商活动。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纪律教育,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第三,一些干部可能面临诱惑和考验。
个别干部在面对巨大的利益驱使时,难以抵挡种种诱惑,违反禁令的风险性逐渐增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内部控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察机制,将诱惑的机会最大限度地降低。
第四,监督力度不够也是问题之一。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监督的机制和措施并不完善,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行为失范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监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增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他们的违规行为。
第五,一些禁令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有些禁令目前还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给纪检监察干部的具体行为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禁令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和细化,明确细致的行为要求,提高禁令的可操作性。
第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禁令执行不力。
在一些个案的处理中,一些参与者存在违背禁令要求的行为。
这主要源于对法律的不了解或对个案处理要求的不认真执行。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禁令执行的重视度和责任感。
第七,禁令的违反行为存在一定的隐蔽性。
十个严禁五个不准五条禁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十个严禁五个不准五条禁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十个严禁五个不准是一份针对工作场所的具体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运作。
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就十个严禁五个不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分别进行探讨。
十个严禁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严禁携带大量现金,个人物品进入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进入公司,有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但是,规定中的“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却比较模糊,容易引起员工的误解,导致不必要的纷争。
整改措施:明确规定员工所携带的个人物品,以及对携带现金的详细规定,例如规定员工一天只能携带多少现金进入公司等。
2.严禁个人借贷、欠债:个人借贷、欠债是一件私人事情,如果因此影响到公司的工作,就不应该被容忍。
整改措施:在入职前对员工进行过背景调查,特别是针对个人借贷和欠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明确员工在借贷和欠债方面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3.严禁泄露商业机密、保密信息:公司的商业机密、保密信息是公司的宝贵财富,任何未经授权的泄露都会对公司产生巨大影响。
整改措施:加强员工保密意识的培养,明确公司保密制度,建立保密责任制,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
4.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无论处于何种状态都受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这是一项底线规定,员工一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会对公司产生极大的危害。
整改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制定公司内部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日常监管。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会对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设备造成损害,整个安全环境都会受到威胁。
整改措施:建立安全警示系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宣传,建立安全管理团队,对安全环境进行日常监管。
6.严禁饮酒:饮酒会影响工作效率,影响交际,甚至会对公共秩序产生不好的影响。
整改措施:严格规定公司员工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建立酒精测试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检测。
7.严禁吸烟:吸烟有害健康,同时也会在办公室造成环境污染,对不吸烟的员工造成影响,影响工作效率。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以下简称“十个严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省作风办关于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指导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实行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制度。
各处室(单位)要把“十个严禁”、《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纪律规定,列入对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做到周有安排、月有学习教育活动;厅机关内网上建立“十个严禁”学习专栏,厅机关办公楼大屏幕要每天滚动播放“十个严禁”内容。
各处室(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反面典型警示、座谈讨论、随机教育等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强化落实“十个严禁”的高压线意识,做到“守住红线不越界”,保持警钟常鸣。
二、紧密联系各项工作,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度。
各处室(单位)要把落实“十个严禁”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及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做到同部署安排、同监督检查、同考核考评,确保-1-“十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全时空、不落项地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方方面面。
三、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成立专门监督检查小组,对“十个严禁”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加大对明令禁止的事项和集中治理过的问题的抽查检查力度,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进行通报,始终保持刹风整纪的强劲态势。
四、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群众意见征集反馈制度。
在河北建设网站公开干部作风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专人负责信息的处理与反馈;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有关信息,发现问题迅速作出回应和调查处理;建立群众意见征集反馈和倒查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对个别反映属实的严重问题,要立案查处,限期进行整改和解决,并及时进行反馈。
十个严禁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十个严禁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一、严禁违规排放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企业严禁违规排放污染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和公众健康。
二、严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对于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严禁非法倾倒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运输,确保废物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三、严禁乱倒工业废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禁将工业废水乱倒排放,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确保不对水体造成污染。
四、严禁违规使用化学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禁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和储存,确保化学品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五、严禁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对于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严禁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采矿,并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和修复工作。
六、严禁违规建设项目在城乡建设过程中,严禁违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设计和审批程序进行施工,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
七、严禁非法砍伐森林对于森林资源开发企业,严禁非法砍伐森林,必须按照森林资源合理利用规定进行经营,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八、严禁违规开垦耕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严禁违规开垦耕地,必须按照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合理利用,确保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九、严禁违规捕捞水产品对于渔业生产企业,严禁违规捕捞水产品,必须按照渔业资源保护规定进行合理捕捞,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十、严禁非法采集野生动植物在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过程中,严禁非法采集野生动植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开发和利用,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以上十个严禁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个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个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个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 政治监督不够精准,日常监督意识薄弱。
2. 执纪审查能力不足,审查调查工作不够规范。
3. 监督执纪执法方式单一,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1.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通过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
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确保各项监督执纪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新型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注重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违纪违法干部认识到自身错误,重返社会。
4. 严格自我要求,树立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总之,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是关键。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十禁止及违规处理办法

十禁止及违规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从严治教,规范教职工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十禁止”规定的内容1、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禁止参与或组织在家庭以外租借房屋办有偿辅导班。
3、禁止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本和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
4、禁止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宴请、推销产品、报销有关费用,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已或亲友办私事。
5、禁止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适宜的转移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6、禁止在课堂上讲与政治大局不相宜的言论、讲对现实不满的牢骚话。
7、禁止不顾份内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秩序,个人经商、办企业和校外兼课。
8、禁止占用课堂时间打手机、接听电话、会客、带孩子等私事。
9、禁止酒后进课堂和课堂上吸烟。
10、禁止参与邪教组织和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二、对违犯“十禁止”规定的处理办法1、凡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被学生、学生家长举报,情况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向学生、学生家长赔礼道歉直至取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谅解;扣发奖金;师德考核为零分;个人考核为不合格;职称缓聘、待聘处理;行政处分。
2、教职工在家庭以外租借房屋,参与、组织举办有偿辅导班、补习班,一经举报,查实,严肃批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收取的费用退还学生家长,屡教不改的取消教师资格。
3、强制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和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资料的,一经举报,调查属实的,所收费用一律退还学生本人,所购资料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
教师谋取非法利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4、凡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宴请、推销产品、报销有关费用、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已或亲友办私事等的教职工,一经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索要的财物和报销有关费用退还给学生家长,宴请费用由参加的教职工负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师德考核不合格,职称缓聘。
5、教师要衣着得体,着装要体现教师职业特点,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课堂上不穿吊带衣服、超短裙、低领服、拖鞋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个严守十个禁止整改措施
篇一:十个严禁十个严格
一、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
(一)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1.生产矿井必须证照齐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杜绝证照和手续不齐煤矿企业非法组织生产。
2.建设和技改矿井必须持有“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
3.严禁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和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煤矿企业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
4.严禁违反规程和相关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严禁以非正规采煤方式组织作业
1.严禁以掘代采、巷采和残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2.严禁开采各种保安煤柱;
(三)严禁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组织作业
1.必须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
2.杜绝无风、微风、不符合规定串联通风作业;
3.必须保证通风构筑物完好可靠,严禁擅自起封密闭,起封密闭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组织起封;
4.严格按规定管理盲巷、采空区;
(四)严禁煤矿瓦斯治理不达标组织作业
1.必须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和安装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2.必须建立年度、季度、月度瓦斯灾害防治计划,建立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月向县级安监和行业部门上报瓦斯抽采和利用报表。
3.必须完善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资料,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进行管理;4.必须按规定配备数量足够的瓦检员,瓦斯检查严格做到时检、班检、日检,杜绝空班漏检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必须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可靠使用,并按规定安设监测监控探头,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
(五)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岗位人员每班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排查一次隐患,区科等生产辅助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煤矿每月要组织一次隐患排查;2.严格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必须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4.建立完善煤矿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在规定时限内未建立的,认定为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
(六)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1.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从业人
员未经培训下井作业;
2.严格执行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
3.必须做到班前会点名、矿灯(自救器)发放和出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4.必须对零散巡查、检修及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实行入井登记;
(七)严禁煤矿不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组织作业
1.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放炮地点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且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2.严格执行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和未安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掘进工作面实现地面放炮的规定,且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立井口附近地面20米
范围内或斜井口前方50米、两侧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3.严格执行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4.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的规定;
5.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的规定,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排水;
(八)严禁煤矿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组织作业1.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采(掘)”的防治水规定;
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开展防治水工作;
3.煤矿企业必须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
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必须做到探掘有设计、有记录、有成果分析;
(九)严禁煤矿不执行顶板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不同性能的技护材料,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备用支护材料,特殊支护齐全,上下出口畅通;
2.巷修作业必须有施工组织措施;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杜绝空顶作业;
4.必须按采、掘工作面支护的相关规定进行支护作业;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验收交接班制度;
(十)严禁煤矿不执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检查制度,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2.严格执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3.杜绝蹬车和使用皮带、刮板运输机等运输设备运送人员和物料;4.斜井必须按规定安设、使用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立井防坠罐装置。
二、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
(一)严格执行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措施强制推行可保必保、
应抽尽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严格执行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的规定,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抽采保护层的瓦斯,过地质构造带或揭煤必须按有突出危险性制定防突措施、揭煤设计,并严格执行;(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工程进度的规定,完善有关安全设施。
项目一期工程未完成前不准组织施工二、三期工程,二期工程未结束前不准组织施工三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