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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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机构中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病历格式规范病历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各项内容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线,以便于阅读和查找。

2. 书写工具和规范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者蓝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者红色字迹。

字迹应工整、清晰,避免浮现涂改和含糊现象。

书写时应注意字体的大小和间距,保证整齐有序。

3. 语言表达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者难以理解的词语。

应采用标准化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俚语。

4. 病历内容准确性病历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夸大或者隐瞒病情。

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内容,确保与患者的实际情况一致。

5. 签名和盖章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后应及时签名,并在病历上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签名应清晰可辨,盖章应完整无缺。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保密管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原则,不得将患者的病历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3. 病历查阅管理医务人员在查阅病历时应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授权。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确保病历的合法使用。

4.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门诊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门诊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4.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病历信息系统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十、病历的审查与评估
1.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查与评估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审查内容包括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诊断的准确性、治疗的合理性等方面。
3.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4.审查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病历管理能力应作为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纳入职称评定体系。
4.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病历管理方面表现优异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病历的总结与反馈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书写和管理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将总结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指导其改进病历书写和管理方法。
3.总结和反馈过程应注重实效,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通过病历总结与反馈,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病历管理水平。
二十一、病历的监督与评价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监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评估病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3.监督与评价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
4.对病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3.病历统计与分析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制定和科研教学的依据。
4.提高病历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医疗服务改进提供参考。
十八、病历的应急处置与风险评估
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病历管理。
2.定期进行病历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既往史:患者既往重要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5)家族史:患者家族中是否有类似疾病患者,以及其他重要家族病史。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殊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和医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病历的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 基本信息病历的开头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医生的诊疗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在填写时要确保正确无误。

2. 主诉主诉是患者自述的疾病症状和主要问题,医生应具体记录患者的主诉内容,注意客观描述,避免主观臆断。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目前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经过等详细信息。

医生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体格检查结果等,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应充分了解患者的既往史,并将其详细记录下来,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服务。

5. 辅助检查医生在进行各种辅助检查时,应将检查项目、结果和相关建议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这对于患者的进一步治疗和诊断有着重要影响。

6. 诊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的诊断,并将诊断结果清晰明了地记录在病历中。

诊断的准确性对于患者的治疗计划和预后有着重要影响。

7. 治疗方案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将治疗方案具体细致地记录在病历中,以便于患者和其他医生的查阅。

8. 医嘱医生对于患者的药物治疗、护理要求等应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并将医嘱内容写清楚,以免产生误解或者遗漏。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登记医院应建立病历登记制度,负责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和住院号,并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病历归档医院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并根据患者的住院号和时间等标识,将病历整理归类。

归档后的病历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可靠。

3. 病历查阅医院应制定明确的病历查阅制度,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4. 病历修订医生在发现病历有错误或者遗漏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并签上姓名、日期和修改原因,确保修订的准确性和责任追溯。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相关措施。

1.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1 患者基本信息的书写在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并进行及时沟通。

1.2 主诉和现病史的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下来。

主诉是患者最主要的症状和不适,医务人员根据主诉可以初步推断可能的疾病。

现病史包括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变化、治疗经过等内容,对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1.3 既往史和家族史的完整记录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及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内容。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病情。

1.4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对于每一项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都需要记录检查的具体项目、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数据对于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

1.5 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明确描述在诊断部分,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信息,提出合理的诊断。

在治疗方案部分,应描述给予患者的具体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

1.6 医生签名和日期的书写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并保证其清晰可辨。

签名是对医生对病历内容真实性的确认,也是对治疗过程和决策的负责。

2. 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的审核与指导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务人员,负责对病历书写进行审核和指导。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书写能力,及时纠正病历书写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提高整体书写质量。

2.2 病历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管和存档制度。

病历应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和损坏,同时确保机构内部的病历查询和调阅的便捷性。

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病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诊断、治疗、研究和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病历的书写质量,确保其信息准确、完整、可读以及便于管理和查询,我们制定了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书写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三、病历书写规范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者涂改液。

2. 病历纸张:病历纸张必须是医院统一印制的,并且必须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医嘱等核心内容。

病历纸张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折痕、涂改或是污损。

3. 书写要求:a. 病历必须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书写格式,不得使用缩写或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b. 每一项记录必须清晰可辨,字迹工整,不得出现潦草、模糊或笔误的情况。

c.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书写,尽可能详细地记录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诊断和治疗过程。

d. 病历中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避免使用手写的中文数字。

e. 病历中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或隐私,如患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敏感信息。

四、病历书写质量评估与监控1. 质量评估:医院将定期抽查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以评估其质量。

评估项目包括书写规范性、信息准确性、诊断和治疗方案的一致性等。

2. 监控措施:a. 医院设立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

b. 病历质控小组将有权对病历书写不符合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纠正。

c. 定期举办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书写水平。

d. 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监测系统,通过电子病历等方式对病历进行实时监控。

五、病历查询和保管1. 病历查询:医务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的姓名、住院号、就诊日期等信息,在医院内部系统进行病历查询。

查询结果应准确、快捷,并能提供打印或复印病历的功能。

临床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临床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临床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 前言临床病历是医院医疗活动中紧要的记录和沟通工具,对于供应质量高、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全都性和完整性,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临床病历书写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2. 基本原则2.1 准确性:临床病历应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和效果。

2.2 时效性:病历应及时书写,及时更新和修正,确保及时记录最新的医疗信息。

2.3 规范性:病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语言清楚、简洁、易懂。

2.4 保密性:病历应严格保密,只限授权医务人员查看,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3.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3.1 病历纸质格式3.1.1 病历纸质格式应统一,包含病历封面、首页、病程记录和其他附页等。

3.1.2 病历封面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住院号、科室名称和医师姓名。

3.1.3 首页应包含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和初步诊断等。

3.1.4 病程记录应依照时间次序进行,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动、诊断和治疗等。

3.1.5 其他附页包含病理、试验室检查报告、影像学检查等相关资料。

3.2 电子病历格式3.2.1 电子病历应满足国家和医院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包含数据格式、数据安全和电子签名等。

3.2.2 电子病历的书写应方便快捷,操作简单明白,能够减少录入失误。

3.2.3 电子病历应供应完善的数据检索、统计和分析功能,便于医学研究和质控工作。

3.3 病历内容规范要求3.3.1 主诉应具体、准确,包含患者的重要症状、发病时间和原因等。

3.3.2 现病史应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动过程,包含疼痛部位、感觉异常、体温变动等。

3.3.3 既往史应涵盖患者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过敏史等。

3.3.4 家族史应包含患者直系亲属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相关信息。

3.3.5 个人史应记录患者的生活习惯、饮食偏好、吸烟酗酒等。

3.3.6 体格检查应认真记录患者的生理和病理转变,包含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神经系统检查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规范,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便于阅读和理解。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规整性和整洁性,避免出现潦草、涂改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

1.2 语言表达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应注意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俚语或者不规范的缩写。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1.3 时间记录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就诊时间和医疗操作时间。

对于每次就诊,应记录就诊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

对于医疗操作,应记录操作日期、时间和操作者的姓名。

这样可以帮助医生和医院进行时间管理和工作量评估。

二、病历书写的内容规范2.1 患者基本信息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对于医生和医院进行患者管理和后续随访具有重要意义。

2.2 病史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应准确反映患者的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患者的手术史、疾病史和药物过敏史等信息,个人史和家族史应记录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

2.3 诊断和治疗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诊断应基于患者的症状和体征,遵循医学诊断的规范和流程。

治疗方案应详细记录医生的治疗意见和药物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

三、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3.1 病历书写责任制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责任制,明确医生和护士的病历书写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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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按照2010版要求书写)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
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我省《病历书写规范》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至少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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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
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由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各医院的临床科室应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可以根据患者的要求对病历进行封存,封存病历应有医患双方签字,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八、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擅自借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历要办理借阅手续。

九、本院医师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十、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保密法》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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