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doc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4.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未按照规定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严肃有效。
第二章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安全生产证;6.行政拘留;7.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1.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后果较为轻微的;2.对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有较为明显情节和主观恶意的。
第七条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后果严重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拥有安全生产证的单位,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判定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证。
第十条如果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刑法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设备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罚款;3.吊销安全生产证;4.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可以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员工三违分类及处罚管理规定

重庆建合石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员工三违分类及处罚管理规定一、三违管理(一)三违分类与处罚“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按照性质、危害程度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
1. 严重三违:凡是触犯《安全生产特别处罚规定》(安全生产高压线)三十条和专业“十条”红线禁令的,按照天府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特别处罚规定(安全生产高压线)》(天矿司发〔2011〕4号)执行。
2. 一般三违:除严重三违以外的三违行为。
凡符合条款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三违”行为,按照上限处罚。
(二)三违帮教按照《安全管理工作手册》(二)第二十章“三违管理”,实行三违一对一追查和帮教管理,推行警醒教育、三违亮相、现身说法等多渠道三违帮教形式。
二、严重三违分类明目(一)安全生产特别处罚规定(安全生产高压线)1. 违章指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责任者2000元,造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二级(重大)及以上的非伤事故,给予责任者免职或企业直接解除与责任者的劳动合同:(1)未制定、未学习作业规程(措施)安排作业,或安排集体作业不明确安全责任人的;(2)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或安排无对应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3)新开工、停产复工工作未经安全验收安排作业的;(4)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有效组织整改或隐患未排除、销号(或假报整改)安排作业的;(5)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装备、设施指挥作业的;(6)技术严重违规的;(7)隐瞒安全事故的。
2. 违章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企业直接解除与责任者劳动合同:(8)故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破坏隔离、警戒设施擅自进入安全隔离、警戒区的;(9)因违章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事故或二级非伤及以上事故的;3. 违章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责任者1000元,造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二级(重大)及以上的非伤事故,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10)无有效资格证从事特种作业的;(11)违章施焊的;(12)检修机械、电气、运输设备不停电、不停机或违规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13)有坠落危险的作业,不制定、不执行防坠措施的;(14)酒后上岗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1、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井口值班人员不制止的,处罚50—100元/次•人2、酒后肇事,违者处罚200—2000元/人•次。
3、严禁擅自携带烟火入井,违者处罚500—1000元/人•次。
4、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含合格安全帽)、着装整齐、严禁穿化钎服、拖鞋入井,违者处罚50—100元/人•次。
5、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代岗,违者处罚100—200元/人•次,严禁串岗、离岗,违者处罚100—200元/次。
6、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矿、矿属各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其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文化、体育及其它活动,参加抗洪、抢险活动,故意不参加者处罚100—200元。
7、入井人员在入井前未到井口值班室报道考勤、考勤以后10分钟内无正当理由不入井、出井10分钟内无正当理由不到检身房销号的,处罚50—100元/人•次8、入井人员领取矿灯后如无正当理由10分钟内必须入井。
出井后如无正当理由10分钟内必须将矿灯交回矿灯充电房。
违者处罚50—100元/人•次。
9、严格禁止,坚决打击违抗命令、违抗管理人员安排的行为,按旷工一天处罚100—500元/人•次。
10、严格禁止上自由班、挂虚班、请人帮上班行为(在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找人贴班,但必须是谁入井就考谁的勤)违者一次处罚100—200元/人•次。
11、凡是没有参加班前会而又未经有关领导或值班管理人员同意入井的、或擅自单独一人入井进入工作面作业的,处罚100—200元/人•次。
12、严厉惩处参加班前会,接受了任务,考了勤,又无辜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违者处罚工人100元、班长200元、队长500元/人•次。
13、当班工作任务未完成、安全隐患未整改彻底、擅自出班的,处罚200—1000元/人•次。
如果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全部损失。
14、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明知是违章而又拒不改正、不接受教育的、明知是违章而又集体参加违反的,处罚200—2000元/人•次15、上班时间或者各种会议无故迟到的、早退、无故旷工(旷会)、擅自脱岗、在会议上或者上班睡觉的、开会响手机的、处罚50—500元/人•次。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3篇)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为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化。
为实现“确保安全生产、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将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____‰以内”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规定1.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含民工)要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在安全管理上,贯彻实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执行城建集团《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施工现场(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
3.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和部门,使每位施工人员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和职责。
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本单位(部室)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设备。
____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前,各项目必须进行危害辨识,以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要签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并上墙。
(4)项目经理部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盯岗,并且持证上岗,分包队要设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
(5)项目经理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7)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佩带、使用。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惩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局属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矿务局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三违"行为,往往由师传徒,由甲传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由于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 使违章者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
一、“三违”的定义:1、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二、“三违"产生的根源“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4篇)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处罚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以行政法规、规章定为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遵循法律、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责任主体、情节轻重等因素依法进行量刑。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七条安全生产处罚的原则是依法治安全、罚当其罪、从重从快。
第八条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越大,处罚的幅度越大,罚款的额度越高。
第九条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应当相匹配,责任主体与违法行为的责任程度应当相对应。
第十条对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应当从重从严。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相关记录。
第三章违法行为的分类与处罚第十二条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展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处以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整顿。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情节较轻的,处以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情节较轻的,处以千元以下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进行整顿。
(四)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情节较轻的,处以千元以下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规定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时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酒后在哪里工作,罚款100元/人次。
3、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处。
5、任何无安全带的高空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6、所有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100元/人次7、操作期间玩耍和嬉闹,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施工现场的每一场战斗,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未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 人次。
10、施工现场到处撒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宿舍内所有私人电线,罚款50元/处。
12、凡宿舍/内有使用长明灯、生火烧水,罚款50/处。
1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赌博或变相赌博,如扑克牌,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14、凡从高空(大于3m)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建筑垃圾等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15、凡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m范围内各种材料摆放或堆放混乱,罚款100元/处。
16、凡对于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按100元-500/次的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7、凡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门户保护和边缘保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100元/处。
私拆、损坏、移动防护设施及标志,罚款100元/人次。
18、凡脚手架大、小横杆、用于加固的物品(如电杆)损坏或用于其他目的,罚款200元/处。
19、凡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相关人员验收,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处。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一、安全管理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
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
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
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
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
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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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1 XXXX煤矿
安全生产
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2015年度
XXXX煤矿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为了确保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和安全的良好状况,根据公司《目标管理方案》切实加强煤矿的生产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经矿研究,制订《达州市金惠来煤业有限公司福善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安全管理处罚标准
1、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整改,并对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2、各专业每月组织排查一次重大隐患。
每月4日前,把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500元,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
3、公司主管领导要合理安排好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因矿长未经培训合格,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或资格证书逾期未及时更换,对公司主管领导罚款500元;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个人原因未考试合格者对个人罚款500元;无证不许上岗,补考费用由本人承担。
4、各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款每人200元。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签定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并经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否则,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区队正职、分管副职各罚
protecti ng fire contr ol facilities, fire pr evention, reports of fire
款500元。
6、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采煤、掘进工作面被停产整顿一次,对区队罚款2000元,对区队长罚款500元,对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罚款1000元。
9、井下确实需要进行电气焊,必须在主要进风巷进行作业,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对区队罚款1000元,并对施工区队正职、技术主管、施工责任人各罚款500元。
10、区队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作业规程、有关措施。
否则,按照无措施施工,对区长罚款500,对主管技术负责人罚款500元。
11、区队长必须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区队每个员工学习后必须签字,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对区队长、技术主管各罚款500元。
12、所有隐患必须按照“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到期未进行整改的,每超过一天对矿级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罚款500元/条。
二、采煤专业处罚标准
1、采煤工作面每班、区队每旬要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并建立质量标准化档案,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0元。
2、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经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为不合格品的,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单位正职罚款500元,副职罚款300元。
protecti ng fire contr ol facilities, fire pr evention, reports of fire
3、采煤工作面缺梁、缺柱(包括卸载柱、坏柱),每根对责任人、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50元。
4、采煤工作面支架迎山有连续3棚不合格,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班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5、采煤工作面空顶高度超过0.3m,面积超过1m2,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6、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采空区悬顶面积超2×5m2未采取措施的,对跟班区长、安全班长各罚款100元。
7、采工作面出现歪架、倒架、压死架,每架罚款100元,并对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8、采煤工作面违反规程提前回撤老塘侧梁柱,每根按价赔偿,并对跟班区长、安全班长各罚款200元。
9、采煤工作面出现丁字棚每处罚款100元。
10、采煤工作面支柱成直线,柱、排距偏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1、采煤工作面按“三条线”管理,不带支柱初撑力测定仪,一次对跟班区长、班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12、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每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3、泵站压力低于18Mpa,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乳化液配
比仪不正确使用,乳化液浓度不够,液压系统严重漏液,每项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4、采煤工作面支架不编号管理,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分管区长各罚款100元。
15、采煤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钻底超过0.2米,又不穿鞋,
protecti ng fire contr ol facilities, fire pr evention, reports of fire
对单位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人、班长各罚款200元。
16、采煤工作面单体柱不按规定全部承载或倒放、平放、不栓防倒链(绳),每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班长、管柱工各罚款100元。
17、采煤工作面注液枪严禁随地乱扔,必须挂到柱子手把上,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18、采煤工作面必须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备用梁柱,少一根对区队罚款300元;采煤工作面上、下尾巴落后一排,对跟班区长和班长各罚款100元;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口长、宽、高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一处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跟班区长和班长各罚款100元。
19、采煤工作面支架严禁超高,否则,对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π型钢梁使用不合格的,一棚罚款100元。
20、采煤工作面铺网、联网不符合要求,背顶差、吊兜者,
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1、采煤工作面放炮崩翻或崩歪的支架不及时修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2、采煤放顶平行作业,安全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区长各罚款200元。
采煤工作面一次爆破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对通风员、放炮员、班长、跟班区长各罚款100元。
工作面内刮板输送机头信号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500元,对机电维护工、开溜工各罚款200元。
23、液压泵必须有备用泵,并有双回路供电,否则,对机电区长罚款200元。
24、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内巷道高度低于1.6米,20米以外巷道低于1.8米,支架不完整或有空帮空顶,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班长、跟班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