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站是指由社会组织、公益机构或政府部门
设立的志愿者服务组织,旨在为社会提供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志愿者服
务的基本原则,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包括志
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和退出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志
愿者服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道德规范等内容。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建立志愿者管理档案,记录志愿者
的基本信息、服务记录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活动,保
障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志愿者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志愿者服务的认识和支持。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站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志愿者服务站应当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总则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
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第一条志愿者服务站的宗旨。
志愿者服务站是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倡志愿者精神,倡导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和支持的组织。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站的组织架构。
志愿者服务站设有站长、副站长和志愿者队长,由志愿者自行选举产生,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和志愿者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站的服务内容。
志愿者服务站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务劳动、环保宣传、慈善活动、文化交流等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参与。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站的志愿者招募。
志愿者服务站将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志愿者,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和身份,欢迎所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加入。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站的志愿者管理。
志愿者服务站将建立志愿者档案,对志愿者的参与情况、表现和贡献进行记录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站的活动安排。
志愿者服务站将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务劳动、环保宣传、慈善募捐、文化交流等公益活动,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并积极配合。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站的纪律要求。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服务站的规章制度,服从站长和队长的管理和指挥,严禁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站的退出机制。
志愿者可以随时向志愿者服务站提出退出申请,志愿者服务站将做好志愿者的离职手续,并对其在服务期间的贡献给予肯定和感谢。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站的奖惩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将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站的解释权。
志愿者服务站的规章制度由站长和副站长共同负责解释,对志愿者服务站的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具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志愿者服务站的规章制度,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志愿者服务站的良好形象和发展。
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

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志愿服务工作,提升乡村文明风貌,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村志愿者站点管理以及乡村志愿者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乡村志愿者站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工作。
第四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定期评估志愿服务工作的效果。
第七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引导更多人参与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乡村志愿者站点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乡村志愿者站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和表现等。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志愿服务工作的效果,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志愿者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遵守乡村志愿者站点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自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损坏乡村公共设施和财产。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对他人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和伤害。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服务中知悉的他人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志愿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于违反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的志愿者,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管理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并发放相关证书和奖金。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引导和管理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是志愿者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志愿服务规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爱心公益服务站规章制度

爱心公益服务站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爱心公益服务站的管理,保障服务对象和志愿者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服务站宗旨爱心公益服务站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社会服务组织,旨在帮助有需要的人群,传递爱心和温暖。
三、服务对象1. 服务对象必须是有需要帮助的人群,如困难群体、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
2. 不得歧视任何服务对象,一视同仁。
3. 服务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身份和需求。
四、志愿者申请和管理1. 志愿者需填写志愿者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
2. 志愿者需接受培训,了解服务站的规章制度和服务对象的需求。
3. 志愿者需遵守服务站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五、志愿者权利和义务1. 志愿者有权参与各项志愿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
2. 志愿者需遵守服务站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 志愿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站的声誉。
4. 志愿者应当保守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六、服务站管理1. 服务站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志愿者活动。
2. 服务站需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3. 服务站需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及时跟进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反馈。
七、服务质量评估1. 服务站需定期对志愿者和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质量。
2. 服务站需建立投诉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服务质量问题。
3. 服务站需定期公布服务数据和服务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
2. 对违反规定的志愿者进行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维护服务站的正常秩序。
九、其他1. 本规章制度由服务站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任何组织或个人必须遵守并落实。
以上就是爱心公益服务站的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努力,让我们的服务更加有温度,让更多人受益。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服务站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奉献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服务站所有志愿者、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注册1. 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志愿者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志愿服务经历等资料。
3. 本服务站将对志愿者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志愿者方可正式注册。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服务站的规章制度。
2. 志愿者应积极参加本服务站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志愿服务能力。
3. 志愿者应主动接受本服务站的监督和考核,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 志愿者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提前向本服务站请假。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六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社区服务:关爱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2. 环保活动: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环保宣传等。
3. 教育活动:支教、辅导、文化传承等。
4. 其他活动: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安排1. 本服务站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3. 志愿服务活动前,本服务站将组织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1. 志愿者应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2.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 志愿者应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奖励1. 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本服务站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志愿者,本服务站将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
第十条处罚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正常进行的志愿者,本服务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暂停志愿服务等处罚。
高中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四篇)

高中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1. 志愿者服务站是一个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志愿者组织,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项志愿服务。
2.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具备正当身份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年龄限制为高中生。
3.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4.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诽谤、恶意损害他人利益行为。
5.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保护志愿者服务站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浪费或破坏志愿者服务站的财物。
6.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保守志愿者服务站的内部信息,不得泄露志愿者服务站的机密。
7.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积极宣传并遵守志愿者服务站的理念和宗旨,不得进行与志愿者服务站相违背的言行。
8.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能。
9.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遵守服务安全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10.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遵守上级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服从组织安排。
11.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当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2.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要保持良好的形象,穿着整洁得体,严禁穿戴与志愿者服务站形象不符的服饰。
13.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尊重社区居民的权益和隐私,不得擅自进入居民私人领地。
14.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相关的法律法规。
15. 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将服务工作作为一种责任和荣誉,不得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
以上为高中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志愿者服务站的成员应遵守以上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罚。
高中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二)志愿者服务站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旨在为社会提供帮助和服务。
为了保证志愿者服务站的正常运作,需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志愿者的行为,以下是高中志愿者服务站的规章制度范例:一、入站准则1. 志愿者应具备高中学生身份,具备一定的服务意愿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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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条例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
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
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