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金融机构筹建设立审批程序

金融机构筹建设立审批程序金融机构是指经营货币和金融业务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而这些金融机构的筹建和设立都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
一、筹备阶段在进行金融机构的筹建工作之前,需要明确其经营范围、业务模式、资本金和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并制定一份详细的经营计划书。
此外,还需考虑到注册地、组织形式、专业技术支持、审计、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要考虑相关法律、监管法规等方面的限制和规定。
在确定好以上基本要素后,在进行下一步筹建工作之前,一般需要先进行一定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工作,以确保其筹建和设立后能更好地适应市场情况,以及保证风险得到控制。
二、申请设立在筹备工作完成后,需要向相应的监管机构提交设立申请,并提供筹备阶段的相关材料和业务计划书等。
监管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监管机构是否认为该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实力和信誉来运营金融业务;2. 金融机构是否符合相关监管法规和规定;3. 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合规程序是否健全。
三、审批过程在提交申请后,监管机构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
一般来说,审核和审批是一个结合的过程,包括查阅资质、面谈、调查、审计等环节。
批准金融机构设立所需时间在不同监管机构可能会不同,一般情况下,时间在3-6个月左右。
如有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改进,则时间会相应增加。
在通过审批后,监管机构会颁发证书,金融机构才能正式运作。
四、报备和备案在经过完后的审批后,金融机构还需向其他相关监管部门提交注册登记或备案材料。
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备案的程序和部门也有所区别。
如果是新增的金融机构,还需要进行开业前的准备和检测工作,以免因各种原因导致发展受阻。
总的来说,金融机构筹建和设立的审批程序是一个长且复杂的过程,也是非常严格的。
但是这些规定和程序能够有效地保护金融市场的平稳和稳定,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推动金融市场更加规范化、稳定化、透明化的发展。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一、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一)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规格)。
(二)封面1、标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申报材料”字样;2、拟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类型(限定性或非限定性)、申请人(即管理人,下同)、托管人名称;3、正式报送申报材料的日期;4、申请人、托管人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申报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2-26-2、3-58-10……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一份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报批(报备)期间内容有修改的,除最初正式申报的原件留存证监会外,批准(备案)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两份申报材料最终稿原件及电子版(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标明为最终稿,电子版为软盘或光盘方式)。
二、申报材料目录与内容(一)申请书1、申请人对现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规模、组织架构、业务的合规性、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等)的说明及对不规范业务(如有)的清理规范计划。
2、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包括计划的名称、类型、存续期间、目标规模(总份额)、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组合比例、推广对象及最低参与金额、计划的托管人和推广机构、商业前景分析、风险分析等。
3、说明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设立、管理、托管、推广拟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获得内部授权批准,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的业务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批准、授权或其他证明文件。
4、申请人承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内容一致。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参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主要内容》制作,应当清晰地说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设计、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安排、风险揭示、资产管理事务的报告和有关信息查询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委托人作出委托决定的全部事项,以充分保护委托人利益,方便委托人作出委托决定。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常见问题解答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常见问题解答一、证券分支机构设立、收购和撤销备案事项1.问:证券分支机构设立、收购和撤销许可转备案依据是什么?答:根据《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其中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收购和撤销事项由许可转备案管理。
2.问: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境内分支机构备案有什么要求?答: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完成工商设立(或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并抄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备案情况说明,包括营业场所基本情况、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含从业经历)、制度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及授权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文件;(3)分支机构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4)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合规总监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要求的意见(对照分支机构设立要求,对公司符合要求的情况逐一发表意见)。
证券公司收购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1)收购分支机构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收购协议;(3)最近3年合规运行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说明;(4)收购分支机构客户处理、员工安置、系统衔接等方面的说明;(5)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公告证明。
3.问:证券公司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备案有什么要求?答:证券公司应当妥善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并自完成上述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并抄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备案情况说明;(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3)关于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情况的说明(至少包括:撤销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业务范围、客户数量、主要财务数据等;现有客户、员工安置情况;分支机构业务了结情况;如对客户和员工安置、业务了结中出现诉讼、纠纷或者风险,说明处置情况、是否存在遗留问题);(4)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公告证明;(5)合规总监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要求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3.17•【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14号•【施行日期】1999.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2号――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发布日期:2008年10月30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日)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7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经营风险,落实《证券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公司的报批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为了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清理整顿证券经营机构,加强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证券公司的设立证券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其变更、终止事项及业务活动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督管理。
(一)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的分类是一个逐步实施的过程,原则是成熟一家,审批一家;成熟一批,审批一批。
在分类过程中,证券公司从事承销、自营业务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是:经纪类证券公司:1.符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3.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6.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业务资料报送系统;7.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撤销分支机构审批流程

一、行政许可事项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撤销分支机构审批。
二、审批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
三、审批条件《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5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二)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三)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四)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五)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审批期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16条: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五、审批程序(一)证券公司将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材料报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同时抄送分支机构拟设地证监局。
(二)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对设立申请出具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拟设地证监局。
(三)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证券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颁发或者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颁发《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六、申请材料目录[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一)申请表及申请报告;(二)公司关于设立(收购)分支机构的内部决策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上述事项决策权限规定的说明;(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情况的说明,内容至少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相关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四)新增分支机构后的风控指标测算表;(五)公司最近2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内容至少包括:最近2年是否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是否存在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六)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内容至少包括:公司交易、清算、核算、监控等信息系统集中管理情况,最近1年信息系统运行是否安全稳定,是否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七)公司现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的说明,内容至少包括:分支机构布局、客户数量、经营情况、合规管理情况等;(八)公司对拟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九)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开户流程

证券公司开户流程证券公司开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第一步,是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证券公司开户的详细流程。
第一步,选择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开户之前首先需要选择一家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证券公司。
可以通过亲朋好友的推荐,或者通过网络搜索、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证券公司。
第二步,准备开户所需材料。
在选择好证券公司后,投资者需要准备好开户所需的各项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联系方式等。
此外,部分证券公司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如工作证明、资产证明等。
第三步,前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投资者携带好所需的开户材料,前往选择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在证券公司,投资者需要填写相关的开户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此外,部分证券公司还会要求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测试,以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四步,签署相关协议。
在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后,投资者需要与证券公司签署相关的协议,包括《证券交易合同》、《风险揭示书》等。
投资者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协议的内容,确保自己对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和风险有清晰的认识。
第五步,完成资金入账。
开户成功后,投资者需要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以便进行证券交易。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
第六步,选择交易方式。
在完成资金入账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柜台交易等。
第七步,开始证券交易。
最后,投资者可以开始进行证券交易,包括股票交易、基金交易、债券交易等。
在进行交易时,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谨慎操作,以保障投资安全。
以上就是证券公司开户的详细流程。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证券公司开户的相关流程,顺利完成开户手续,进入证券市场,实现自己的投资理财目标。
企业如何开立证券账户流程

企业如何开立证券账户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考虑投资证券市场来增加财富的增值。
而要进行证券投资,首先需要开立证券账户。
下面将介绍企业如何开立证券账户的流程。
一、选择证券公司企业在开立证券账户之前,首先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证券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选择证券公司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的信誉度、服务质量、交易手续费等。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咨询其他企业的经验或者进行实地考察来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
二、准备相关材料在选择好证券公司之后,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以便进行证券账户的开立。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同时,还需要填写开户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企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前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企业可以携带这些材料前往选择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企业需要与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完成相关的开户申请步骤。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会提供开户申请表格,企业需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四、签署相关协议开立证券账户需要签署相关的协议,这些协议包括证券交易协议、风险揭示书等。
在签署协议之前,企业需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了解相关的风险和义务。
如果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与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寻求法律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五、缴纳资金在开立证券账户时,企业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资金作为证券交易的资本。
具体的缴纳金额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和证券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缴纳资金的方式一般有转账、支票或现金等多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资金缴纳。
六、完成开户手续当企业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证券公司将对企业的开户申请进行审核。
一般来说,审核时间不会太长,通常在几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
一旦审核通过,证券公司将会向企业提供一个开户账号和密码,企业就可以正式开始进行证券投资交易了。
证券公司报备类事项指引

证券公司类报备指引目录:一、证券公司治理类1、证券公司股东情况报备2、证券公司设立非经营性机构报备3、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4、证券公司变更公司形式5、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变更次级债务合同(含展期)、偿还次级债务二、证券公司人员类1、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报备2、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离职报备3、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缺位报备4、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年检三、证券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类1、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情况报备2、证券公司风控指标变动异常情况报备3、证券公司合规报告4、证券公司年报报备四、其他1、反洗钱情况报备2、信息安全事故报备3、重大、突发事项报备一、公司治理(一)证券公司股东情况报备1、法规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522号)《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2、报备主体证券公司3、报备内容(1)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①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②质押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③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④变更名称;⑤发生合并、分立;⑥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⑦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⑧其他可能导致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发生转移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运作的。
上市证券公司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不适用上述规定。
(2)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并要求有关股东在1个月内纠正。
(二)证券公司设立非经营性机构报备1、法规依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2、报备主体证券公司3、报备内容证券公司设立代表处、办事处等从事联络、市场调查或者信息技术维护等非经营性活动的机构,应当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该机构所在地证监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非经营性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职责、负责人姓名、工作人员人数、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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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筹建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筹建方案;
4、;
5、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背景材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及发起人近一年度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拟筹建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7、发起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8、(草案);
9、筹建负责人名单及其简历;
10、法律意见书;
11、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12、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的开业所需材料
1、开业申请报告和筹建情况报告;
2、或者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6、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7、股东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8、《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的自然人情况申报表》及上述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国外长期居留权证明、学历证书等复印件、本人签署的申请前三年无因违规经营而受到重大处罚情形确认书;
9、律师对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10%及以上股权自然人的个人诚信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10、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证券业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及资格证书;
11、拟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申报材料;
12、营业场所及设备、信息系统、业务资料电脑报送系统的说明材料;
13、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14、证券后的业务计划书;
15、模拟净资本计算表和模拟资产负债表;
16、近期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柜台个人债务的专项审计报告;
17、法律意见书;
18、公司开业过程中如更换律师事务所的,须作出专门说明;
1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