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科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药理作用(2)---抗炎作用
Ø 对多种原因所致的炎症以及各种类型炎症的不 同阶段均有强大的抗炎作用 v 阻断受伤和炎症组织所释放的缓激肽的活化 v 抑制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胶原酶以及弹性 蛋白酶活性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药理作用(3)---抗休克作用
Ø 扩张痉挛收缩的血管 Ø 恢复微循环血流动力学, 改善休克状态 Ø 稳定溶酶体膜,减少心肌抑制因子的形成 Ø 提高机体对细菌内毒素的耐受力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谢 谢!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伴休克症状的消化系统疾病
Ø 急性重症胰腺炎: v 仅适用于伴休克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 v 地塞米松10-20mg/d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 使用2-3d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伴休克症状的消化系统疾病
Ø 急性出血坏死性肠炎: v 短期、大量、静脉使用激素可减轻危重患者的 中毒症状、抑制过敏反应,对纠正休克也有帮 助 v 一般应用不超过3-5d;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 200-300mg/d或地塞米松10-20mg/d或甲基泼尼 松龙40-60mg/d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激素的不良反应(1)
Ø 诱发或加重胃、十二指肠溃疡 Ø 诱发或加重感染 Ø 类固醇性糖尿病 Ø 蛋白质代谢紊乱 Ø 类皮质醇增多症 Ø 诱发精神症状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激素的不良反应(2)
Ø 眼部并发症 Ø 抑制生长和致畸作用 Ø 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Ø 激素停用综合征 Ø 电解质紊乱 Ø 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在消化疾病中的合理应用
其他消化系统疾病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一、引言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具有抗炎、免疫抑制和代谢调控等多种作用。
然而,由于其滥用可能导致一系列不良反应,因此,合理的应用和使用指南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南,帮助临床医生更好地使用这类药物。
二、糖皮质激素的分类和机制1. 分类:糖皮质激素主要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三类。
2. 机制:糖皮质激素通过与胞浆或核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影响基因转录和蛋白质合成,从而发挥其抗炎、免疫抑制和代谢调控等作用。
三、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南1. 炎症性疾病的治疗:- 皮肤炎症:短期使用低浓度糖皮质激素外用。
- 关节炎:短期使用中等剂量口服糖皮质激素。
- 呼吸道炎症:短期使用低浓度糖皮质激素吸入剂。
2. 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自身免疫性疾病: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特点,选择不同剂型和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 移植排斥反应:联合其他免疫抑制剂使用糖皮质激素。
3. 代谢调控:- 肾上腺功能减退症: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替代治疗。
- 糖尿病:糖皮质激素使用应谨慎,结合其他抗糖尿病药物进行治疗。
四、本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附有以下相关附件:1. 临床应用指南的表格附件,包含糖皮质激素的剂型、剂量和使用时机等信息。
2. 患者信息传达单,用于记录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情况和患者反应。
五、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物滥用:指对药物的过度使用或不合理使用,超过了其治疗或预防范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或药物依赖等问题。
2. 糖皮质激素受体:位于细胞内的受体,与糖皮质激素结合后转运至细胞核,影响基因转录和蛋白质合成。
3. 皮质醇:一种常用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和代谢调控等作用。
六、全文结束。
84全国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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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学实际上是一门研究机体内各 种腺体、组织和细胞所分泌的激素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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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础知识
一、糖皮质激素的定义 二、激素的分类 三、激素的生理作用 四、激素作用的协调 五、肾上腺及其激素 六、糖皮质激素的生理作用 七、盐皮质激素的生理作用
v 肾上腺皮质球状带 每天分泌约200微克左右的醛固酮
v 肾上腺皮质束状带 每天分泌约15~25毫克的皮质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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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学结构
v 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是21个碳原子的甾体,为环戊烷 多氢菲的衍生物
v 人类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代表产物为皮质醇,有称氢化可的 松(hydrocortisone)
v 临床上常用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是指糖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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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糖皮质激素的生理作用
v 生理状态下所分泌的糖皮质激素——主要 影响物质代谢过程。
v 超生理的量应用的糖皮质激素——抗炎、 抗过度免疫等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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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作用
1、对糖代谢作用 2、对蛋白代谢作用 3、对脂肪代谢作用 4、对水和电解质代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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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素的定义
激素是内分泌细胞释放的高效能的有机 化学物质经体内循环到身体其他的细胞或 器官起到兴奋或抑制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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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素的分类
1、按激素产生的器官分类 2、按化学性质分类 3、按部位分类 4、按功能分类 5、按作用环节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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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简介糖皮质激素(GCs)是一类具有广泛生物学活性的内源性激素,可通过模拟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作用来调节机体的免疫、炎症、代谢等多种生理功能。
本指南旨在提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准确使用建议,以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获得最佳疗效与安全性。
二、药理学2.1 作用机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通过与细胞胞质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进入细胞核,影响DNA转录和蛋白质合成等过程,从而发挥其生物学效应。
主要作用机制包括抑制炎症介质的合成和释放、抑制免疫细胞增殖和迁移、抑制组织纤维化等。
2.2 药代动力学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吸收迅速,在体内广泛分布,并与蛋白质结合。
它们经过肝脏代谢,并通过肾脏排泄。
不同剂型和给药途径对吸收和消除影响较大。
三、适应症3.1 炎症性疾病糖皮质激素可用于缓解炎症性疾病的症状,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2 免疫调节糖皮质激素可用于调节免疫系统功能,如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3.3 呼吸系统疾病糖皮质激素可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3.4 皮肤疾病糖皮质激素可用于治疗湿疹、银屑病等皮肤疾病。
四、用药注意事项4.1 剂量和给药途径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和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疾病类型进行个体化调整,遵循“最小有效剂量、最短疗程原则”。
4.2 用药时机与频次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医嘱,按时用药并注意规律性。
4.3 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不良反应,如水肿、高血压、骨质疏松等。
医务人员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身体状况,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4.4 注意长期使用问题糖皮质激素的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许多潜在的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等。
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反应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附件: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专家共识表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用药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糖皮质激素:一类内源性激素,具有免疫、抗炎、抗过敏等多种生物学活性。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是一类常用的内分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炎症、过敏、自身免疫和肿瘤等疾病。
然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医生的指示,因为滥用或错误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
因此,编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于合理使用这类药物十分重要。
1. 药理学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由肾上腺皮质合成的激素分泌在人体内的一种内分泌激素。
糖皮质激素可以结合到细胞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中,促进蛋白质合成和分解,降低炎症反应和免疫反应,延长细胞的生存期等。
此外,糖皮质激素还可以调节体内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质代谢等方面的生理过程。
2. 药物分类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两类。
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由肾上腺皮质产生,包括皮质醇、皮质酮、17-羟溶血酮等,其中皮质醇是最主要的一种。
外源性糖皮质激素是指通过口服、注射、吸入、局部涂抹等方式,从外部导入人体内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根据作用强度和持续时间不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又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
3. 适应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主要适应症包括:(1)炎症:各种类型的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病等。
(2)过敏反应:心血管、呼吸系统过敏反应等。
(3)自身免疫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4)肿瘤细胞增生:如淋巴瘤、大肠癌等。
4. 注意事项尽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上广泛使用且疗效显著,但仍有许多副作用需要注意,如:(1)免疫抑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抑制免疫系统功能,增加感染的风险。
(2)骨质疏松:糖皮质激素会影响钙盐代谢,容易导致骨质疏松。
(3)水肿、皮肤瘀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引起水肿、皮肤瘀斑等不良反应。
(4)增加血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增加血糖,导致糖尿病等代谢异常。
5. 临床应用指南(1)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需遵医嘱,按照剂量和时间等明确的指示进行。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Corticosteroid)是一类由肾上腺分泌的激素,也称为“激素的五指”。
它们在医学上被广泛应用于一系列炎症性、免疫性和过敏性疾病的治疗,如关节炎、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等。
然而,由于糖皮质激素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副作用,正确的应用原则对临床工作者和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适应症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应用范围广泛,但需权衡其益处与副作用。
常见的适应症包括: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以及某些癌症的化疗过程中。
二、使用剂型和途径糖皮质激素可通过多种途径给药,包括口服、局部涂抹、局部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选用剂型和途径需结合患者的病情、治疗目的和激素的特点加以考虑。
例如,表皮糖皮质激素是用于局部治疗的最常见剂型,常见的有药膏、乳液、喷雾和凝胶等。
三、剂量调整原则合理的剂量调整是糖皮质激素治疗中的关键环节。
剂量一般以最小有效剂量为原则,个体差异和疾病类型决定了每个患者所需剂量的不同。
临床医生需根据患者的情况和疗效进行剂量调整,既要控制疾病进展,又要尽量减少副作用。
四、疗程和停药原则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时间应尽量短,避免长期使用。
慢性疾病的治疗过程需要根据疾病的活动性和控制情况来评估疗程。
对于急性疾病,通常在症状缓解后逐渐减少剂量,最终停药。
五、副作用及预防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是临床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皮质抑制、易感染、骨质疏松、高血压和血糖异常等。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副作用,医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预防和支持治疗。
六、特殊人群的应用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特别注意。
孕妇要权衡母婴的风险与利益,避免过度使用。
对于儿童和老年患者,剂量和用药时间需要特别斟酌。
七、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糖皮质激素与许多其他药物存在相互作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药物可能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如非甾体抗炎药和抗凝药物。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引言本文档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关于糖皮质激素应用的详细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重要的内分泌药物,应用广泛,但其副作用也不可忽视。
正确的应用能有效减少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本指导原则将从适应症、剂量选择、给药途径、疗程时间、副作用预防等方面进行细化讲解。
2.适应症2.1 炎症性疾病:糖皮质激素在治疗炎症性疾病中具有良好的抗炎作用,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2.2 免疫系统疾病:糖皮质激素对于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能有效抑制免疫反应。
2.3 器官移植:糖皮质激素用于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治疗中,能有效降低排斥反应。
3.剂量选择3.1 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初始剂量,一般可从小剂量开始。
3.2 维持剂量: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疗效,逐渐调整维持剂量,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3.3 缓解剂量:在严重病情发作时,可暂时增加剂量以迅速缓解症状,并逐渐减少剂量到维持剂量。
4.给药途径4.1 口服给药: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途径,适用于大多数病情。
4.2 局部使用:对于皮肤炎症等局部病情,可使用外用剂或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减少全身副作用。
4.3 静脉注射:对于急性、重症炎症反应,可考虑静脉注射。
5.疗程时间5.1 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短期应用在数天至数周,用于控制急性病情或预防急性疾病发作。
5.2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长期应用在数月至数年,用于治疗慢性疾病或维持缓解状态。
6.副作用预防6.1 骨质疏松: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易导致骨质疏松,应注意补充钙、维生素D等。
6.2 免疫抑制:糖皮质激素应用会抑制免疫系统,易导致感染发生,应注意预防。
6.3 高血压:部分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后会出现高血压,应密切监测血压。
附件:本文档附带有相关的糖皮质激素疗程时间表和剂量调整表,供临床医生参考使用。
法律名词及注释:1.糖皮质激素:指一类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内分泌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抑制免疫反应等作用。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是一种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类固醇激素,具有调节机体代谢、免疫和应激等多种生理功能。
在临床医学中,糖皮质激素被广泛应用于多种疾病的治疗和缓解。
然而,由于其副作用和滥用情况,其临床应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南和原则。
本文将介绍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南,以帮助医生、药剂师和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血液系统疾病:如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等。
神经系统疾病:如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视神经炎等。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方法包括口服、静脉注射和局部应用。
具体使用方法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剂量: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剂量过大会导致副作用,剂量过小则可能无法达到治疗效果。
疗程:糖皮质激素的治疗疗程应视患者病情而定。
在达到治疗效果后,应逐渐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给药方式:口服、静脉注射和局部应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联合用药:在某些情况下,糖皮质激素可以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但联合用药时应谨慎,注意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
副作用: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包括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继发性糖尿病等。
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
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可能会导致病情反复,甚至出现危及生命的停药反应。
因此,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遵循医生的建议,逐步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禁忌症:糖皮质激素对于某些疾病是禁忌使用的,如活动性肺结核、胃溃疡等。
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前应排除这些禁忌症。
儿童和孕妇:儿童和孕妇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特别谨慎。
在必要情况下,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预防措施: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预防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压力过大,以降低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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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 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 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 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 15.0 ; (2)小剂量:<0.5 • 1• 1; (3)中等剂量:0.5 1.0 • 1• 1; (4)大剂量:大于1.0 • 1• 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 30.0 • 1• 1o3. 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 5 天。
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
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
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
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
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 如风湿热等。
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
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 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
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4. 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1. 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 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
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
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
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一、管理要求1.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 3 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简称“实施细则” )。
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 ,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
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
一、适用范围1. 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急性甲状腺炎、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过敏的治疗等。
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
2. 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此类疾病种类繁多,达200 余种,多与自身免疫有关,尤其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皆有自身免疫参与,常见的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病/ 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等。
糖皮质激素是最基本的治疗药物之一。
3. 呼吸系统疾病: 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放射性肺炎、结节病、特发性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
4. 血液系统疾病: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常需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治疗自身免疫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二是利用糖皮质激素溶解淋巴细胞的作用,将其作为联合化疗方案的组分之一,用于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的治疗。
5. 肾脏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多种肾小球肾炎和部分间质性肾炎等。
6. 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严重细菌性疾病如中毒型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症肺炎,若伴有休克、脑病或其他与感染有关的器质性损伤等,在有效抗感染的同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和器质性损伤;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7. 重症患者(休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但须结合病因治疗和抗休克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脑水肿等。
8. 异体器官移植:用于异体组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的预防及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及治疗。
9. 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种类众多,涉及多个专科,许多疾病如严重的荨麻疹等,需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
10. 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如急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脊髓损伤,急性脑损伤等。
11. 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12.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不良反应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1. 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萎、出血倾向等。
2. 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 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 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 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 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 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 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 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 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 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
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也可能出现全身不良反应。
三、注意事项(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 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2. 严重精神病史;3. 癫痫;4.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5. 新近胃肠吻合术后;6. 骨折;7. 创伤修复期;8. 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9. 严重高血压;10. 严重糖尿病;11. 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12. 活动性肺结核;13. 较严重的骨质疏松;14. 妊娠初期及产褥期;15. 寻常型银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