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样件和试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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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装管理制度发文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发文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发文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着装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保持公司内外形象的一致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包括办公室人员、生产工人等。

三、工装要求1. 培训期间,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司内发放相应工装,员工需按要求穿着工装上班。

2. 公司规定的工装包括工作服、鞋子等,具体细节要求由公司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3. 员工需保持工装整洁干净,不得穿着破旧或脏污衣物上班。

4. 在任何时候,员工均需穿着公司规定的工装上班,禁止穿着私人服装。

5. 禁止员工穿着拖鞋、短裤、露脐装、露胸装等不符合工作环境规范的服装上班。

6. 工装应与员工职务相匹配,不得出现职务不相符的情况。

7. 在工作期间,员工需随时保持工装整齐,因工作变脏时,须立即更换干净的工装。

8. 对于违反着装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四、着装管理1. 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着装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督促整改。

2. 对于长期不遵守着装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相应处罚。

3. 员工应配合公司的着装检查,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不穿工装上班,应提前告知公司领导。

4. 公司将对员工遵守着装规定情况进行评定,作为员工考核的一部分。

五、着装奖惩制度1. 针对着装规定得到认真遵守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2. 针对多次违反着装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着装表现,对员工进行轮岗、晋升等方面的考虑。

4. 公司领导对于着装规定的遵守情况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员工全面遵守。

六、其他1. 公司将根据产线的特殊情况,对于一线员工的着装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公司将不定期开展员工着装相关培训,增强员工对于着装规定的认知。

3. 公司将根据着装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形象得到有效维护。

本着装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试装管理办法

试装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试装管理办法文件编号:JN.ZJ/QW 10-11编制: 审核: 批准:受控状态:发放号:2014年3月5日发布 2014年3月5日实施1 目的为规范公司产品试装流程,明确各部门在产品试装时的分工和职责,确保产品试装能够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流程。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质量改进件、设计变更件和B点零部件的试装。

3 职责3.1研究院3.1.1负责OTS(off tooling samples工程样件)认可和P/B/D(试制/工装/批产)通知的发放。

3.1.2 参与试装,签署试装意见。

3.2采购中心3.2.1 负责试装的申请。

3.2.2 负责试装到件的督促和跟踪。

3.2.3 负责试装不合格库存件的处理。

3.2.4 负责试装零部件的入库、标识、保管及发送到试装现场。

3.3质量工艺部3.3.2 负责试装零部件的检验,并参与试装,跟踪试装过程,记录试装车辆VIN,签署试装意见。

3.4生产部3.4.1 负责组织试装、评审,并出试装报告。

3.5 生产车间3.5.1 负责试装工艺、工装的准备。

3.5.2 实施试装,签署试装意见。

3.5.3 负责试装不合格在制品的处理。

3.6 质量部3.6.1负责给出试装零部件试装结论4 内容4.1试装原则4.1.1产品试装原则上不在出口车上进行。

4.1.2试装后判定不合格的零部件,原则上作拆下更换处理,具体按质量部在《试装报告》中签署的试装不合格在制品处理结论处置。

4.1.3 在试装过程中,如果遇到成品不可接受的状况,可以随时终止试装,是否终止由质量部确定。

4.1.4 试装由生产部组织、安排,需研究院、采购中心、质量部、质量工艺部和相关车间共同参与,如相关人员未到场,可终止试装。

4.1.5 试装评审由生产部组织,参与部门均需到场,并在《试装报告》中签署意见,质量部负责人签署试装结论,试装结论可为继续试装或批量切换。

4.1.6 如试装不合格,质量部在《试装报告》中签署对试装不合格在制品的处理意见,试装不合格库存件由采购中心退回供方。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文案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文案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文案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着装,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员工专业素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三、工装要求1. 公司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工装着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过于潮流的服装。

2. 公司工装包括上衣、裤子、外套、鞋子等,颜色和款式由公司统一规定。

3. 公司员工可根据季节和工作场合选用适合的工装,但必须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

4. 禁止员工擅自更改或私自订制公司工装。

五、工装管理1. 公司将统一制定员工工装发放制度,每年定期发放工装。

2. 员工应保持工装干净整洁,定期更换破损的工装。

3. 员工因故无法按时更换工装的,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说明情况。

4. 谨防员工因私心更换工装,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着装礼仪1. 员工应保持仪表端庄,不得穿着过于庸俗或不得体的服装。

2. 禁止员工穿着拖鞋、拖鞋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服装。

3. 员工在工作场合应注意着装得体,不得影响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

4. 员工在外出办公时,应根据约定的着装要求进行着装。

七、违规处理1. 员工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提醒或者纪律处分。

2. 对于多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若员工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公司形象受损,公司将要求员工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员工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提出。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敬请员工遵守。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工装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工装的使用、领用、归还等相关事项,确保工装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并维护公司形象。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办公场所以及工作现场的工装管理。

二、工装的类别与管理1. 工装类别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和形象要求,工装主要分为办公服装、生产作业服装和特殊职业服装等。

2. 工装的领用2.1 新员工入职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工装领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领取工装。

2.2 员工由于工装损坏或需要更换,应提前向所属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新的工装。

2.3 工装领用后,员工应妥善保管,并严禁私自拆改或转借他人。

三、工装的使用与保养1. 工装的使用1.1 员工在公司办公场所需要着装整齐,工装应穿着干净整洁。

1.2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特殊职业工装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使用。

2. 工装的保养2.1 员工应按照工装使用说明进行正确的保养,避免因使用不当导致的破损。

2.2 若工装出现破损、变形或严重脏污等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2.3 经过维修或更换的工装应重新进行登记,更新工装使用记录。

四、工装的归还与退还1. 工装的归还1.1 员工离职前应将所领用的工装归还给所属部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2 归还时工装应该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果工装有破损或遗失,员工应承担相关费用。

2. 工装的退还2.1 员工因岗位调动或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装时,应及时向所属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还原有工装并领取新的工装。

2.2 原有工装退还后,应重新登记,更新工装使用记录。

五、工装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监督责任1.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

1.2 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工装的破损、遗失情况,并及时报告处理。

2. 考核标准2.1 工装的使用情况与遵守工装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新产品小批试装及试生产管理规范

新产品小批试装及试生产管理规范

新产品小批试装及试生产管理规范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开发新产品工装样件的小批量上线试装流程,对批量试产前首批工装样件进行质量稳定性验证和设计确认,并进行新产品转入批量试产的技术准备进行评审确认。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整车或系统零部件新产品开发中已完成设计定型的工装样件的验证。

2 术语2.1 工装样件:是配套协作厂按规定图样、技术文件和正式工艺文件生产、能满足批量化生产的汽车零部件。

2.2 小批量试装:为验证新开发汽车零部件工装样件的工艺可行性、产品质量,进行3-5套的新产品上线生产装配。

3 职责3.1 产品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的图纸、技术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和发放,负责新产品小批试装的组织、协调及验证跟踪和设计更改;负责新产品样件及小批试装件的采购、负责新产品的资料及档案管理。

3.2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投产前的工艺文件编制、工艺验证和工装保证。

3.3 生产部:负责新产品上线试装的生产组织和调度。

3.4 质量部:负责新产品上线试装装配质量的验证和检验文件的编制。

3.5 生产厂:负责新产品上线试装。

3.6 信息部负责物料代码的编制和调整。

3.7 配套供应部负责小批采购中大件采购的价格商务谈判和价格确定。

4 小批试装工作流程4.1 小批试装工作流程见《新产品小批试装工作流程图》。

4.1.1 小批采购中大件采购的价格由配套供应部商定,并通知产品研发部。

4.1.2 产品研发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进行首批专用件的采购和技术文件的准备,专用件采购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台套,试装数量和次数由部门主管酌情指定。

4.1.3 项目负责人发布经审核的《小批试装通知书》(GA/QG(研)7.3-1),由生产部承认,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并按设计输出清单将盖红色“试制用图”技术文件一起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4.1.4 技术部及时按产品技术文件编制试装车型通用件投料表。

4.1.5 生产部按通知要求,安排自制件的生产,试装自制小件入研发库。

工装制度管理制度

工装制度管理制度

工装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工装由公司购买统一发放,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装,禁止擅自改动、私自处理或丢失。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穿着公司发放的工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种制定相应的工装标准,并定期检查员工的工装穿着情况,对违反工装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条员工需在入职时签署工装使用管理协议,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七条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员工团建活动,可根据活动主题特别制定不同的工装穿着要求。

第八条公司将综合考核员工的着装情况,并将着装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二章工装标准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不同职务和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工装标准。

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穿着正装工装,包括西装、领带等,不得着装过于随意或不得体。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应当穿着商务休闲工装,包括衬衫、西裤、皮鞋等,不得着装过于休闲或不得体。

第十二条生产人员应当穿着工装,包括工作服、工作鞋等,不得着装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得体。

第十三条员工在参加公司外出活动时,应当根据活动性质穿着相应的工装,不得穿着不符合公司形象的服装。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工装进行更换,并在有需要时提供新的工装或配件。

第三章工装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将设立工装管理部门,负责工装的领取和更换、员工的着装指导等工作。

第十六条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工装,并如实填写领取记录。

第十七条员工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工装更换,不得擅自更换或延迟更换。

第十八条员工需注意保持工装的整洁和干净,定期清洗和熨烫工装。

第十九条员工需在下班后如实交还工装,并如实填写交还记录。

第二十条员工需对其领取的工装进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员工如发现其工装有损坏或遗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工装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样件试制管理规定

样件试制管理规定
6.1.1.3工模课和木工课负责原型机的结构零部件的承制,研发部PJ审查验收。
6.1.1.4资材负责原型机的新物料向供方索取样件确认,此一工作依需求单以及参照《部品承认作业规定》执行。
6.1.1.5品保部负责新产品的需增加的加工,检测,试验设备的采购,此一工作参照《设备管理程序》中的量规/仪器、设备/工装请购流程执行。
1.目的:
规定新产品样件包括原型机,工装样件和首批样件试制过程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新产品。
3.参考文件:
3.1《产品设计开发管理程序》。
3.2《更改控制程序》。
3.3《采购管理程序》。
3.4《工装管理程序》。
3.5《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3.6《特殊特性管理规定》。
3.7《模具报价及开模作业规定》。
6.2.1.3相关的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已准备完备。
6.2.1.4具有能满足试产的工、模、治具以及检测设备。
6.2.1.5相关的检验计划,检测标准已具备。
6.2.2工装样件试生产前,生产工程部生技人员应制订相应的工艺文件。
6.2.3工装样件试生产应使用批量生产的模具,并尽可能在正式生产的场地和设备上进行。
6.1.4原型机试验验证结果的处置:
6.1.4.1原型机经试验验证合格,顾客认可后(顾客要求时),研发部PD项目工程师发放试产连络单,由PJ确认OK后,由生产工程部准备工装样件的试生产。
6.1.4.2样件经试验验证或顾客认可试验失败,研发部PD项目工程师应组织分析,并加以验证,以明确失败的原因。积极实施纠正措施直至原型机试验验证合格。
6.1.2.5原型机的装配,调测由研发部PJ指派之PD项目工程师组织完成。
6.1.3原型机的检验和试验:

工装管理规定

工装管理规定

工装管理规定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钜明塑业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发放、工装的购买等工作,财务部负责折旧标准的核算。

第三条工作的发放原则
1、公司的工装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冬、夏每季各两套。

3、新员工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发放工装。

4、工装的使用期限从领取之日算起。

第四条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工装使用年限: (冬、夏) 工作服各2年。

工装原则上每两年可以更换一次,特殊岗位可以酌情考虑。

2、工装在使用期内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从工资中扣回工装款,由行政办公室补发新工装。

第五条离职人员工装的折旧标准
1、工装的折旧期为2年,从发放工装之日起进行折旧。

2、工装不满3个月按照100%进行折旧,不满6个月80%进行折旧,不满18个月50%进行折旧,不满24个月20%折旧,满24个月不在收取折旧费。

3、员工离职工装折旧的费用由财务部进行核算在离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其他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穿工装。

2、员工上班时间未穿工装,每次罚款30元。

河北钜明塑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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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确保工装样件的质量和小批量零部件的质量达到公司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供应商提供的发动机零配件(包括原材料、毛坯、外协加工件等)。

3 定义
3.1 工装样件
指供应商按照上海宏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或样件、边界条件,经过技术转化、创新和零件试验等产品开发过程,使用试制或批量工装,在试制或批量生产条件下所创造的零部件和材料。

一般在10台套以下。

3.2 小批试装件
指供应商的工装样件经过认可后,用批量工装在批量供货前进行生产的小批量试装件。

一般在30~300台套。

4引用文件
4.1 Q/SEP08-2005《采购控制程序》
4.2 工装样件及小批量件试制技术协议书
4.3 技术协议
5 工作流程
5.1 工装样件认可流程
5.1.1 在下列条件下,应进行工装样件认可:
●新产品;
●产品关键特性发生更改(如关键材料、关键部位精度等);
●新开发的供应商;
●供应商使用新的关键工装、或对关键工装进行了大修、或对产品生产工艺进行重大改变;
5.1.2 如果产品是由相同的几个工装设备或带几个模具的工装设备制造,那么对这种工装设备或每个模具生产的产品,供应商均应提供工装样件。

工装样件的提交数量一般不少于5件(套),其中2件作为“封样”零件。

由技术规划部根据产品性质和要求确定所需的认可项目,确定供应商所需提供的工装样件的数量。

特例:标准件提交数量不少于50件(套)。

5.1.3 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对某潜在供应商评审通过后,技术规划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签订《工装样件及小批量件试制技术协议书》。

对固有
供应商可沿用原批量供货技术协议,也可重新签订。

5.1.4 供应商按照技术协议中明确的日期,向商务部提供规定数量的工装样件,厂家自检报告(包括尺寸、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按技术协议中的商定)。

5.1.5 商务部在收到工装样件和相关资料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将工装样件、厂家自检报告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转交技术规划部并签收,技术规划部必须封样保存1件(套)工装样件。

5.1.6 技术规划部开具《检验/试验委托单》和工装样件送达质量部相关科室,并注明检验/试验项目、检验/试验方法和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部在接到工装样件的《检验/试验委托单》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技术规划部给定的检验/试验标准和图纸对工装样件进行检查和验证,对须进行试验的零部件原则上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之内进入试验状态,检测完毕填写《工装样件检验/试验报告单》,一式五份:一份自留;一份送物流科;一份质管科;一份商务部,并由商务部转发供应商;一份技术规划部。

,由技术规划部填写《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送生产部组织试装(加工)。

生产部接到《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后,编制《工装样件试装(加工)通知单》,确定试装(加工)具体时间,并向相关部门发出试装(加工)通知,同时将《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交车间进行试装(加工)。

试装(加工)时,产品工程师、质量部检验员必须在现场,跟踪装机(加工)试验过程,如发现有一件试装(加工)不合格,经确认后,应立即停止试装(加工), 同时质量部检验员在《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装机(加工)”情况栏中作好记录。

试装(加工)时,操作者应将所有试装(或加工)件的发动机号、缸体、缸盖号填写到《工装样件试装(加工)跟踪单》上。

试装(加工)结束后,操作者、质量检验员、产品工程师应在《工装样件试装(加工)跟踪单》上会签,由技术规划部保存并转发商务部销售服务科及质管科各一份。

过程检验员、磨合试验员等在《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上签署意见,最后交由质量部部长签署试装(加工)结论。

5.1.8 工装样件需进行路试的,由技术规划部开具《工装样件路试通知单》,组织试车队实施。

试车队须及时将路试情况填报《工装样件路试报告》反馈给产品科。

5.1.9 技术规划部根据《检验/试验报告单》等相关检验/试验结果填写《工装样件认可报告单》,经技术规划部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工装样件认
可报告单》一式五份:一份自留;一份发质量部;一份发商务部,并由商务部转发供应商;一份发生产部;并报送总经理。

①工装样件通过认可的,技术规划部在《工装样件认可报告单》上注明小批试装数量。

小批量试装(用)件的提供数量一般为30-300套(件)。

②工装样件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改进的,由商务部通知供应商整改,整改后第二次送样。

若第三次送样仍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供应商配套资格。

5.2 小批试装认可流程
5.2.1 供应商提供的工装样件通过认可之后,商务部向供应商下达《小批试装(加工)采购计划通知单》。

5.2.2 供方应按商务部下达的《小批试装采购计划通知单》组织生产,并在小批量试装(用)件包装箱上和《供货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小批试装(用)件”字样。

(包装箱上用初号、仿宋体字标明,并注明新开发件或重大改进件等)。

5.2.3 供方送货时将《供货清单》和“小批量试装(用)件”。

交至物流科待检库,由待检库保管员负责清点小批量试装(用)件品种和数量, 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由采购员将《供货清单》送质量部质检科外协件员检验。

5.2.4 质量部质检科外协件检验员接到《供货清单》后,必须在三天内将小批量试装(用)件检验完毕。

需进行其它性能试验的零部件,外协件检验员应及时开出相应《检验/试验委托单》交相关部门进行试验,相关部门接到《检验/试验委托单》后,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入试验状态。

经检验、试验后由质量部检验/试验员开具《小批检验/试验报告单》,一式五份:一式五份:一份自留;一份送物流科;一份质管科;一份商务部,并由商务部转发供应商;一份技术规划部。

5.2.5 技术规划部接到相应《小批检验/试验报告单》后应即进行综合评审,并及时填写《小批试装(加工)评审报告单》,报总经理后,分送商务部、质量部。

当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品,由商务部负责退回厂家;若为合格品,则由质量部质检科开具合格品入库单入库;同时,由技术规划部填写《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送生产部组织试装(加工)。

5.2.6 生产部接到《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后,编制《小批试装(加工)通知单》,确定试装(加工)具体时间,并向相关部门发出试装(加工)通知,同时将《生产线试装(加工)试验单》交车间进行试装(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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