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考免考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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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自考新政策解读

2024年山东自考新政策解读

2024年山东自考新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普及化,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的教育形式,在继续教育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满足广大考生提升学历和专业技能的需求,山东省教育厅制定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政策》(以下简称“新政策”),旨在提高自考教育质量,优化考试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考生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新政策对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科进步。

在考试内容上,更加注重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同时增加了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考试形式上,除了传统的笔试外,还将引入机考、实践考核等多种形式,以全面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新政策规定,自考报名时间将提前公布,并设置固定的报名周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同时,为了确保考生质量,报名要求将更加严格,需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新政策对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进行了规范和优化。

课程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注重学科间的交叉融合。

学分要求方面,考生需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学分才能申请毕业,学分的获取将与考试成绩挂钩。

五、学制和毕业要求自考学制将根据不同专业进行设定,总体上更加灵活。

毕业要求方面,考生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学分积累,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可申请毕业证书。

六、学位授予条件新政策对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考生需满足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求,如平均成绩、论文质量、学位英语考试等。

此外,还将加强学位授权审核和动态管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七、专业设置和调整新政策强调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同时,为了适应学科发展变化,政策还将建立专业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和优化专业结构。

八、违规处理和诚信要求新政策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的违规处理机制。

对于考试作弊等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免试规定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免试规定

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免试规定一、申请课程免试提供的成绩和相关证明必须是进入我院学习前获得的相关课程成绩,累计的免试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开设课程(不含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综述)的30%,原则上不超过6门。

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在学课程的免试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三、免试课程终审通过后系统自动记70分。

四、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以下情况者,给予学分认可,允许课程免试:1、公共课的免试:(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XX类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参加我校网络教育相应学历第二专业学习者,可免试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2)符合网考委专升本统考免考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的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3)全国统考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相应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4)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试计算机基础课程;(5)非英语专业的高起专学生,入学时年龄满37周岁者可免试英语课程;本科入学时年龄满40周岁者可免试英语课程;(春季入学计算到3月底,秋季入学计算到9月底)(6)取得颁发的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者;(7)参加后的大学四、六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0分(含)以上或者六级考试300分(含)以上可免试我院本科层次的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含)以上或者六级考试275分(含)以上可免试我院专科层次大学英语课程;(8)参加权威机构认证的留学生英语水平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者:托福80分以上,雅思5.0分以上.2、专业课的免试:(1)学生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的课程成绩,经我院确认为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课,与我院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和内容相当,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应课程的免试:①全日制正规大学中修过的课程。

②中通过的课程.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中修过的课程.(2)单科合格证持有者可免试相应课程;(3)XX行业内通过XX级考试认定的课程(如执业药师考试课程,会计师考试课程等)可申请免试与教学计划相对应的课程。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全指导手册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全指导手册

目录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3)二完全自考指南 (4)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了解自考 (4)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报名流程 (5)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学习过程 (7)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违纪 (8)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免考政策 (9)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毕业手续 (11)自考365完全自考指南-取得学位 (1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4)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 (21)自考人物 (24)发扬自学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24)六年潜心苦功到自然成 (28)挑战自我,走自学成才之路 (30)生命因自考而精彩 (32)自学考试心得与方法 (33)自学考试通关绝招:背书四步法 (33)自考专业课和基础课要交叉报考 (35)专家支招:自考一次通过七大秘诀 (37)自考成功需掌握四大学习方法 (40)自考应如何合理安排一年四次考试 (41)自考新生学习技巧两字方针 (42)自学考试必胜五大技巧 (43)自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十大“禁忌” (46)自考生必需掌握三遍读书记忆法 (47)附:常用联系方式及网址 (47)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方便灵活、投资少、见效快、工学矛盾少、质量有保证且不受学历、年龄、身体条件、职业、地域等条件限制的诸多特点。

真正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

考生以自学为主,没有入学门槛,不受招生计划的限制,改变了长期以来"千军万马挤高考独木桥"的局面,吸引和鼓励了大批有志者勤奋学习,不断进取,自学成才,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自学考试获得的文凭,含金量高,含知识量高,得到了国内各界及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自学考试英语二免考条件

自学考试英语二免考条件

自学考试英语二的免考条件如下:
1.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 获得全国NIT和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 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山东省成人高考免考政策介绍

山东省成人高考免考政策介绍

山东省成人高考免考政策介绍
很多同学担心自己考不过分数线,耽误入学,今天小王老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成人高考免考入学政策,一起来看看你满不满足这些加分条件吧!
免试入学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考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各市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8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 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各市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审核合格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接收地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信,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作为报名点以审核材料,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以上就是山东省成人高考免考政策介绍,不知道今年想要报考山
东省成人高考的同学,有没有符合免考条件的,如果符合,就抓紧报名吧!。

山东试点本科简介相关资料

山东试点本科简介相关资料

试点本科简介山东省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考试有关政策规定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情况我省自1984年开始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2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已形成了包含学历教育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和中介服务考试、门类比较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国家教育考试体系,并以科学的管理、严格的考风考纪、过硬的质量和热情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发挥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1.学历教育考试(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年来,我省先后共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150多个,现开考专业94个(其中本科专业41个),专业门类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

截至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人数累计逾200多万人,建档在籍考生130多万人,共培养各类自学考试毕业生50多万人,其中,专科以上毕业生30多万人。

近几年,每年有3万多人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2)中学教师自学考试。

自1988年开始,针对我省中学教师学历水平状况,我省面向全省中学教师先后开考了音像高师、卫电高师自学考试等各类教师自考,累计培训教师30多万人,取得专科学历的有9.8万多人,取得本科学历的有4.9万多人。

其中2002年以来开考的教师自考共16个专业,包括本科15个专业,专科14个专业。

(3)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组织的学历文凭认定性考试,该项考试由考办系统组织实施。

自1998年以来,我省参加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高等学校有58所,开考专科专业28个,在校生4万多人,毕业生1万多人。

2.非学历证书考试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从1995年开始承办非学历证书考试。

自考免考申请书怎么写

自考免考申请书怎么写

我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目前就读于(就读学校或单位名称),专业为(专业名称)。

根据《关于自学考试免考有关规定的通知》及《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流程》的相关要求,现就本人申请免考部分课程事宜,向您提出如下申请:一、申请免考原因本人于(毕业时间)毕业于(毕业学校名称),所学专业为(毕业专业名称)。

在大学期间,我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现将部分课程成绩合格,符合免考条件,特申请免考以下课程:1.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2.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3.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二、申请免考依据1. 本人具备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学历,毕业证书编号为(毕业证书编号)。

2. 本人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部分课程成绩达到(具体分数)以上,符合免考条件。

3. 本人学籍卡及成绩单等材料已附在本申请书中,可供审核。

三、申请免考材料1.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3. 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4. 《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

四、申请免考承诺本人承诺,以上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您在收到本申请后,尽快予以审核。

如有需要,本人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此,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本申请,期待您的批准。

敬礼!申请人:(考生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申请日期:(申请日期)附件:1. 毕业证书复印件2. 学籍卡复印件3. 成绩单复印件4. 《课程免考申请表》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请以当地自考办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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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考查合格的“考查”课程和民办高校的“校考课程”不属免考范围。

第三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本科段)。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公共政治课];
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物理(工);
3、专业基础课;
4、专业课。

第六条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1、已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专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七条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考试合格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考试合格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第八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物理(工):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学过“物理”或“普通物理”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2.物理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第九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2、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第十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公共外语[英语(一)、英语(二)]:
1、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
3、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4、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2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

第十一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自考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自考专业阶段“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自考专科阶段“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5.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自考本科阶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第十二条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2、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3、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第十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间的18个学时。

第十四条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已学完且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十五条外省(市、自治区)籍的人员,按要转考的有关规定转入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已经达到我省某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要求的,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

其免考课程也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已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专业的毕业证书,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课程免考的手续:先由考生根据免考的要求,向其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免考课程的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原始证件,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后,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

具体办法、要求和时间按山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其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证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其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第十八条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免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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