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共5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
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
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情
况;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
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 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
(2)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
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
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
接触菌种后,应立即洗手。
3.10 用口移液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范文(三篇)

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范文1. 引言生物安全是保护实验人员免受生物危害和防止实验环境遭受生物污染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实验人员能够正确并安全地进行实验操作,检验科特制定了本培训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向实验人员传授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规程。
2. 培训目标本培训的目标是:2.1 提高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了解生物危害的潜在风险和预防措施;2.2 了解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级和相应的防护措施;2.3 学习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和实施生物废物处理;2.4 掌握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紧急救援技能;2.5 促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落地实施。
3. 培训内容3.1 生物安全概述- 了解生物安全的定义和意义;- 掌握生物危害和生物污染的概念。
3.2 生物安全等级和防护要求- 介绍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级划分;- 详细说明各个等级的防护要求;- 强调实验人员在不同等级实验室中的责任和义务。
3.3 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 讲解个人防护设备的种类和用途;- 演示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的方法。
3.4 生物废物处理- 了解生物废物的分类和处理方法;- 强调正确的生物废物收集、包装和处置程序。
3.5 生物事故应急和紧急救援- 掌握生物事故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流程;- 学习生物事故应急包的组成和使用方法;- 提供常见生物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和教训。
3.6 生物安全管理- 介绍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4. 培训方法4.1 讲座培训- 通过讲解、演示和案例分析等方式授课;- 使用多媒体技术辅助讲解,以提高培训效果。
4.2 实践操作- 安排实验人员进行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穿戴和使用训练;- 模拟生物废物处理和生物事故应急的实践操作。
4.3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生物事故应急演练,并记录演练结果和改进建议。
5. 培训评估5.1 考试- 设立培训考试,测试实验人员对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

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实验室应 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 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具有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 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活动。
第三十四条 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 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 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 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7.5.13 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 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 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 不得少于20年。
7.7 消毒和灭菌
7.7.1 实验室应根据操作的病原微生物种类、污染 的对象和污染程度等选择适宜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以确保消毒效果。
7.7.2 实验室根据菌(毒)种、生物样本及其他感 染性材料和污染物,可选用压力蒸汽灭菌方法或 有效的化学消毒剂处理。实验室按规定要求做好 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1、陆路运输:要求专车、两人以上护送, 并在护送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民航托运:由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航空 承运人(国航、东方)和机场实施运输。
包装要求
三层 包装系统
主容器 (内层)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2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4.三、员工健康管理制度5四、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8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和报告制度八、实验室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九、实验室感染预防制度十、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十一、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十二、菌(毒)种和生物样本档案管理制度十三、临床发现可疑高致病菌报告制度十四、内务管理制度十五、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涤人员、保洁人员和其它工勤人员、外来单位参观、学习、工作人员以及中心职工跨科室开展实验活动人员等人员的准入。
3、职责3.1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制度的制定和更新。
3.2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病原微生物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准入。
3.3科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实施。
3.4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检查。
4、准入原则(1)、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本中心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熟悉重大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高度的责任心。
(2)、科室负责人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科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内容和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实验室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和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是为确保实验室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实验室设备、处理生物样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室安全和生物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培训:
1. 岗前培训: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接受专门的培训,包括实验室安全意识、实验室设备操作、生物样品处理等内容。
2. 定期培训: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及操作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以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考核:
1. 理论考核: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核,确保人员对于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要求的了解。
2. 技能考核:定期组织实验室操作技能考核,检验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3. 实时考核:随时对实验室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监控和考核,及时纠正不安全操作。
制度:
1. 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宣传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在实验室中的行为要求和安全操作流程。
2. 紧急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规定实验室内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
3. 安全教育宣传: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以上是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基本要点,不同实验室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健康,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是非常重要的。
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四篇)

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是为了保障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过程中的安全以及防止生物材料的意外泄露或传播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针对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的一些建议:1. 生物安全培训的目标:明确培训的目标,包括培训实验人员的基本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实验人员对生物安全的认识和重视,并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采取正确的生物安全操作措施。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生物安全的理论知识、实验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措施、事故案例分享等。
同时,还应针对不同实验人员的需要,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如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
3. 培训方法:可以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面对面讲授、在线培训、实地参观等。
培训内容可以通过培训课件、视频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呈现,以便实验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4. 培训周期和频率:生物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实验人员对生物安全知识的持续学习和更新。
培训周期可根据实验人员的职务和工作内容来确定,新进人员应进行入职培训,而老员工可进行定期的复习和提高培训。
5. 培训考核和评估:在培训结束后,可以进行相关的考核和评估,以评估实验人员对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考核结果可作为评定实验人员是否合格并继续从事相应实验工作的依据。
6. 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对于每一次培训,都应有相应的培训记录和档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等。
这些记录和档案可作为实验人员培训的证明和依据,也方便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最后,建议制定的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应体现科学、系统、连续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实验人员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范,提高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从而保障每一项实验的安全进行。
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二)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在检验科实验人员的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旨在确保实验人员了解和遵守生物安全的原则和措施,以保护其自身和周围环境免受生物危害。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实验室是一个涉及到生物材料和化学物质的环境,因此生物安全培训是实验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环境的安全,避免实验室人员误操作或不当处理生物材料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下面将详细介绍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的内容。
一、培训目的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旨在提高实验室人员对生物危害和安全风险的认识,增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实验室工作流程,降低生物安全风险,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培训内容1. 生物危害及分类:介绍各类生物材料的危害性及分类,包括病原微生物、致病因子、基因工程微生物等。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介绍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包括BSL-1、BSL-2、BSL-3和BSL-4,明确每个级别的要求和标准。
3. 生物安全操作规范:详细介绍实验室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时应该遵守的操作规范,包括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操作完毕后的清洁消毒等。
4. 废弃物处理规范:明确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方法,教育实验室人员如何正确处理废弃物,避免废弃物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5. 突发事件处理:介绍实验室人员在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该做出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如何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6. 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的考核,确保实验室人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方式1. 新员工入职培训:所有新入职的实验室人员都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指导,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参加生物安全培训,更新生物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意识,提高生物安全操作技能。
3. 在岗培训: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在岗培训,重点培养实验室人员对生物安全危害的认识和管控能力,及时纠正操作不当的行为。
四、培训效果评估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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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共5篇)第一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1.目的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操作人员、实验对象和环境安全,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适用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运转及在此环境下的监测工作。
3.职责3.1 检验科科长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本科室及上级的相关培训。
3.2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4.具体要求:4.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
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
培训内容包括:(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内容。
(2)实验室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
(3)个人防护方法。
(4)实验室基本技术。
(5)实验室消毒净化的方法。
4.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考试新参加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考核。
通过考核后,还须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3个月,才能获得独立进行实验室操作的正式资格。
4.3实验工作人员培训实验室检验人员参加市疾控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相关的业务培训及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加强生物安全意识,提高生物安全防意识。
第二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准入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等人员的管理,人员包括实验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修人员、学生及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
3.职责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准入资格才能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实施,并负有最终责任。
4.程序:4.1进入实验室的一般性要求:4.1.1、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条件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
4.1.2、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实验室主任应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实验室。
4.1.3、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如,患有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的人。
4.2从事实验室检测人员特殊要求:4.2.1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科学作风严谨。
4.2.2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相关业务背景。
4.2.3具有相关的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4.2.4参加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2.5身体健康,无相关感染性疾病。
4.2.6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留取本底样品。
4.2.7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并登记备案。
4.2.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4.2.8.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2.8.2 患发热性疾病;4.2.8.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2.8.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2.8.5妊娠;4.3实验室人员基本要求4.3.1科室负责人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科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内容和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
4.3.2 实验室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和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3.3 实验室技术人员。
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通过所需的生物安全知识、技术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按要求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风险,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3.4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与实验活动相关的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域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参加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
4.4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进修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经中心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篇: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平邑县妇幼保健院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相关疾病传播,按照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汇总了有关情况,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一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了以保健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方案落实,配备专兼职生物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实验室日常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并制定了组织机构图,同相关人员签订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二是严格执行实验室检测机构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已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先后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操作规程(SOP)、生物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菌(毒)种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感染控制等各类制度、预案共60余条,对医疗废弃物处理、消毒管理、紧急事故报告、人员培训、实验室内部自查和实验室人员准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明确要求,全面促进,规范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和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
编制了生物安全手册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制定了完善的安全防护制度、管理措施和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
加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安装了门禁系统,设置清洁区和污染区,制做了生物安全标识,配备生物安全柜、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
二是强化实验室资料档案和仪器设备管理。
认真做好病源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检验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高压灭菌器、电热恒温干燥箱等仪器设备进行检定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实验室记录和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所有实验是活动记录及时完整,有专人每周组织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加强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建立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各类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感染性材料的运输和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对实验室感染性的材料、标本、医疗废物等材料,严格按规定包装运送和储存。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标本运输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对所有人员进行了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确保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2017年10月6日第四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实验室主要涉及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少数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如结核杆菌),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适合于从未知病原的人身上取血、体液和组织进行微生物学检验,因此主要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管理。
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第三条安全标准。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接触这些致病微生物的工作人员的主要危害是与感染性材料的偶然的皮肤或粘膜破损、或吞食感染性食物。
必须强调对污染的针头或利器的使用要非常谨慎。
对未知的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的微生物、具有增加工作人员暴露的可能气溶胶或高度飞溅物的防护程序:1、用布或纸巾覆盖并吸收溢出物;2、向纸巾上倾倒适当的消毒剂,并覆盖周围区域;3、作用30分钟后清理处理物质;4、如有必要重复以上步骤。
第四条设立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检验科主任、微生物实验室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实施。
科主任和实验室组长,为全科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由高年资微生物检验人员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
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第六条实验室要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七条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实验室感染控制。
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配合医院,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第九条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未执行本制度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
实验室运行基本规范第一条实验室的进入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儿童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