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四查十对
中药房规章制度

中药房规章制度篇一:中药房工作制度中药房工作制度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有下列情况除外:1、医院方面的原因。
2、该药确有质量问题。
3、患者对该药确有不良反应。
4、对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要认真鉴别是否可收回继续使用,对有疑虑或已经启封的药品,应报损,以对安全用药负责。
十一、中药房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应注意个人仪表、工作态度并做好中药房卫生清洁工作。
十二、下班前关闭水、电、电脑等装置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药房工作制度(6篇)

药房工作制度1.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称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名,称准剂量,不得估计取药。
5.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调配中成药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剂量。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准确划价。
9.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房工作制度(2)药房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门之一,它负责管理储存和分发药品,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药物治疗。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药房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药房通常会根据医院或诊所的运营时间安排工作时间。
通常是7天24小时开放,有些药房也会有公休日或轮班制度。
2. 药房管理:药房工作人员需要负责管理药品库存、采购药品、验收药品等工作。
需要确保药物安全、准确性和合规性。
3. 药品分发:药房工作人员应根据医嘱和患者需要,准确分发药物。
他们需要核实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提供正确的药物和剂量。
4. 信息记录:药房工作人员需要准确记录药品的发放和退库情况,包括患者信息、药物用途、数量等,并及时更新电子记录系统。
5. 药品安全:药房工作人员需要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药品,清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并合理储存和处理药品。
6. 与患者沟通:药房工作人员需要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解答他们的药物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
7. 合规要求:药房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如药品管理法规、隐私保护条例等。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药房管理规章制度模板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篇1)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
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
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医院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一、审方1.审查处方,如有不合理用药或不合格处方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
2.搞好计算机维护,确保计算机中药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等正确。
二、药品调配1.根据医师处方调配药品,做到准确无误。
2.调配时注意药品有效期及药品质量。
3.及时补充药品并遵循近期药品前置的原则。
三、核对发药1.根据处方单及收费单据呼叫患者姓名,并与患者发票联相核对。
2.处方核对发药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室、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仔细交待服用方法,需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向患者提出警示。
4.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四、药品管理1.定期清理药品,做好请领计划,保持药品供应。
2.做好药品日常保管与养护。
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与积压药品,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登记上墙警示,近效期药品和积压药品及时联系有关科室调剂处理。
3.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4.每季度盘点,做到药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保持工作区内卫生整洁。
五、用药咨询1、负责解答患者提出有关药品名称、剂型及含量、使用方法、剂量及疗程、适应症、禁忌症、特殊人群(孕妇、哺乳妇女、儿童、老年患者)用药注意事项、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品储存及有效期等问题。
2、解答其它药学问题,必要时向临床医师咨询或者查阅资料后再作答复。
3、将咨询内容及时记录,包括咨询内容、解决问题并分类,尚未解决的问题需报上级药师并研究解决。
4、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室。
5、定期汇总药物咨询内容,归纳典型案列向其他药师反馈交流。
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药房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和住院医嘱用药的摆发工作。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内容,做到“四查十对”。
三、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及时报告。
四、药品发出前应经过二人核对检查调配品种、数量、药品标示、包装质量等,调配人与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后方可发药。
五、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向患者发放药品时,药师应当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严格执行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应放于指定位置,每日清点,做好逐日消耗统计,各种记录须完整、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或盖章。
七、严格执行本院处方管理制度,每日处方应分类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注明年、月、日及相关信息,按月集中保存。
处方到期后按规定统一销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外借处方。
八、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药品,并定期开展药品养护,检查药品有无损坏、变质、过期失效、缺失等情况,防止中药的霉变、虫蛀、泥沙、鼠害,发现问题后及时登记并上报,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发出使用或擅自处理。
九、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的资料,并及时上报。
十、每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将每月用药金额统计报表按规定上报。
十一、按照我科《实习生、见习生及进修生教学管理规定》,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十二、保持药房整齐、卫生、注意安全工作。
防火防盗,定期巡查门、窗、水、电、消防等设备和设施,确保运行正常。
十三、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戴胸牌、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旳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措施、配伍禁忌;抗菌素药物使用与否规范、电子处方开据与否对旳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3. 注意药物效期,严禁过期药物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半年内旳药物做好公示,三个月内旳药物除特殊因素外要下架,一种月内药物原则上不得销售。
4、药物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旳远近,按批号分别寄存,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旳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5、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改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回绝调配。
6. 调配具有毒药与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时应遵循毒性、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管理规定执行。
7. 需冷藏旳药物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合适旳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物标志不清楚旳药物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8. 发出旳药物,必须将服用措施具体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改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旳操作规程。
4、具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物旳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旳药物,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后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物旳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物旳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四查十对”对于药剂师的重要性

“四查十对”对于药剂师的重要性摘要】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药剂师发展过程中的“四查十对”,将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会影响到医院的社会形象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医院的信任。
医院形象的窗口主要侧重在医院药房,药房的工作人员须确保药物使用合理、安全、经济、有效。
作为药剂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体现“四查十对”的重要性。
【关键词】药房管理四查十对【中图分类号】R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2)10-0353-02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是药物治疗,因而药品质量及药品合理使用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提高药房工作人员的发药效率和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长期以来是药房管理人员关心的问题。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配处方的全过程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四查,即:查处方、查药品、差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性。
十对,即:对科别、姓名、年龄,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对临床诊断。
这项规定对防止用药错误和提倡临床合理用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不但规范了处方审核规则和内涵:并且提出了对药剂师审核处方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要求;有利于防止医师开具处方用药失误和药师调剂失误,保障患者的安全用药;也有利于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和开展1 药房发药品发生错误的常见性药品应用到患者身上主要必须经医生开具处方,药剂师调剂配发药品等两个重要环节。
首先是医生这个环节,由于医生临床专科特长的不同和工作安排的流动,对用药的方法差别很大。
另外药师必须仔细认真调配处方,密切配合医生完成处方的调配,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药师发药时,应“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和理性,对临床诊断。
尤其是在长时间疲劳工作和上夜班的情况时,药房的药剂人员要具备沉着冷静不受取药者情绪影响的素质,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到对处方的“四查十对”,但这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
药剂科(药房)处方调配管理相关制度

药剂科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
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
处方审核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
处方经审核后方可划价、调配。
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
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划价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审核员签字后,方可电脑划价、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查十对”,即:(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