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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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关于学历的认定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关于学历的认定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关于学历的认定作者:庞敏来源:《卷宗》2020年第24期摘要: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

学历认定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的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事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本文从干部学历认定入手,通过分析学历认定存在的问题,提出扩大干部信息公开化程度等措施,以期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关键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学历认定1 概述干部人事档案是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档案真实是对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要求,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是衡量干部德的重要方面。

2014年9月份,中组部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在全国部署启动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强调要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本文主要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认定问题进行阐述。

2 干部人事档案中学历的认定干部学历认定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为教育部门制定的招生简章,每年都有不同的要求,包括对学籍、户籍,包括有的还有年龄、民族等各方面的限制。

目前比较规范的要求是档案中要有相应的入学考试成绩、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毕业证书、论文答辩评审、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相互认定。

对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不齐全的,组织部门在进行专项审核时,应要求干部本人及时补齐,在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应要求本人予以说明。

如本人能说明情况,对虚假学历学位表示放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再追究本人责任;如拒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继续伪造证据掩盖真相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目前,国内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认证,国内学位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认证。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实际操作中,以下几种情况下取得的学历是否予以认可,值得大家探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

毕竟,学历是决定一个人能否胜任某个职务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干部队伍来说,更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一定要做到真实、准确、客观,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遵循学历认证规定。

学历认证规定是指教育部门制定的有关学历认证方面的规定,它是学历认证的法律依据。

根据规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对于国内学历,要求干部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对于国外学历,要求干部提供相关的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

只有按照规定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证明干部的学历是真实的。

其次,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严格按照学历级别分级认定。

学历级别分级认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学历标准,将学历分为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并按照这些层次对学历进行认定。

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要根据干部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干部本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分级认定干部的学历水平。

第三,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注重综合素质。

正确的学历认定不仅要考虑干部的学历本身,还要考虑干部的学习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业绩成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不能仅仅依靠学历水平来判断一个干部的能力和潜力,还要注重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素质和能力。

最后,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保持客观、公正和透明。

客观公正是指在学历认定过程中,不能存在主观片面性和任意性,不能因为个人喜好或其他因素而歧视或偏袒某个干部。

透明是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的学历认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干部和群众有权利了解和监督。

总之,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只有在合理规范的基础上,才能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对干部的学历信息准确、真实、客观的认定,为干部选拔和使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2023年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2023年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2023年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党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和纪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审核工作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干部档案的专项审核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合规性,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对干部档案的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并规范档案的建立和管理;2. 深入开展专项审核工作,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干部个人信息的保护;3. 提高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1. 制定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制定2023年度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计划。

明确审核范围、责任部门、审核时间和审核程序等具体细节,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2. 开展档案审核工作根据审核计划,组织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开展。

具体工作如下:(1)组织档案资料准备:各单位和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档案材料,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

(2)档案审核流程:按照工作计划,制定档案审核流程,并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主体。

涉及干部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

(3)档案审核标准和指标:制定档案审核标准和指标,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4)档案审核报告:按照审核结果,编制档案审核报告,将审核情况报送上级部门和领导,并督促整改。

3.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科学。

4. 加强干部个人信息保护在档案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干部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干部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除了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泄露和使用干部个人信息。

5. 提高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效能加强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高工作效能和审核质量。

完善工作流程,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一篇: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的认定、填写、变更和材料归档工作,涉及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党和国家,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的政策规定和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变更等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学历、学位的认定1、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我国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主要有国民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段以及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等所颁发的学历证书;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批准试点的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以及符合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文件精神所颁发的学历证书。

国民教育学历的明显的标志是学历证书加盖有相应教育部门的钢印。

2、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2024年干部档案核查和学历认定细则实用

2024年干部档案核查和学历认定细则实用

2024年干部档案核查和学历认定细那么实用干部档案核查和学历认定细那么篇一标准化、制度化是做好干部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全省推行干部档案目的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早起步、高标准的原那么,确定了“市委组织部先行带动,县市区委组织部树立样板,全市推进整体达标”的三步走目的,出台了《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的管理施行意见》、《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施行意见》等五个文件;编辑了《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建立了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网上联络平台,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了检查验收程序,边检查边整改,加快了达标进度。

截止目前,我市44个500卷以上的管档单位中,到达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一级标准的24个,到达二级标准的8个。

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一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

理论证明,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管理功能,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这方面,我们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关。

为了有效防止和抑制“问题档案”造成的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我们变“任后接收”为“任前把关”,实行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

对拟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进展考察时,由市委组织部档案主管科室负责档案任前审核,对材料的真实完好性逐一审核、严格把关。

凡未经审核,或材料严重涂改,或因缺少重要原始根据材料和材料虚假无法查清的,一律不提交部务会。

近年来,因涂改档案中的出生时间,2名正处级干部被公开查处;1名副县长人选被取消任职资格;16名团职军转干部在量化考核中扣分。

二是严把干部档案转递入口关。

实行了新任干部档案报送和通报制度,制定了《新任市管干部档案评分标准》,从报送时间、审核和整理等方面确定了评分工程及标准,设置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标准新任干部档案的入口管理;对涂改造假或未按政策认定的干部档案不予接收,并限期整改,同时逐一记录涂改情况,经组织确认后装入干部档案正本;年终视报送情况进展通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指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审核,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干部选拔、考核、晋升、调整等工作提供有力的人事基础。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也关系到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相关内容。

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目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目的在于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首先,干部人事档案应当真实宣示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学习培训、处分情况、奖励记录等核心信息。

其次,干部人事档案应当准确反映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体现干部的能力、素质、业绩和潜力。

第三,干部人事档案应当完整记录干部的历史性、发展性和全局性信息,对干部的职业生涯实现有效管理、运用、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最后,干部人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维护和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干部个人隐私及保密性,防止干扰正常工作开展。

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四个方面。

1、真实性:干部人事档案需真实反映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经验、绩效成果、继续教育、客观评价和处分记录等各方面信息。

干部人事档案应当反映干部的真实业绩和处分记录,切实反映干部的工作态度和活动轨迹,精确反映干部的思想和情感状态等信息。

2、准确性:干部人事档案需要体现干部实际工作的情况,精确、全面地描述干部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业绩和工作能力,包括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的设计和实现、工作成果的评估和申诉处理等。

同时,还需要反映干部工作的成绩和专业能力,对干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确保干部被选用为正当性和公正性。

3、完整性:干部人事档案需要全面、系统地记录干部在不同时间段取得的各种成果和经历,以便对干部的学习、工作、研究和管理进行全面、长期性的评价。

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的

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的
法治化保障
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档案的完整性 和安全性。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1
02
03
档案数量庞大
干部人事档案数量众多, 管理难度较大。
管理方式落后
部分地区和单位仍采用传 统纸质档案管理方式,信 息化程度低。
管理人员不足
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 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档案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
内容不完整
部分干部人事档案缺少关 键信息,如学历、工作经 历等。
信息不真实
档案中存在虚假信息,如 年龄、职务等,影响干部 选拔任用。
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的
汇报人: 2023-12-14
目录
• 引言 • 干部人事档案现状和问题 • 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 档案整理和归档要求 • 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措
施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清理背景和目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通过专项清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干部人事档 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更新不及时
档案信息更新滞后,无法 真实反映干部的最新情况 。
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法规制度不健全
档案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执行 力度不足。
安全风险较高
纸质档案易受损、易丢失,电子档案 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技术手段落后
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低,缺乏先进的 技术手段支持。
03
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实性。
工作步骤和流程安排
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等形 式,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广泛 宣传和动员。
审核认定
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审核 和认定,形成处理意见。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政策和操作指南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政策和操作指南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政策和操作指南1. 引言在中国的干部任免中,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重要的程序之一。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而专项审核则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规范进行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就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的政策和操作指南展开深入探讨,以便全面理解该主题。

2.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实施是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稳定,因此必须严格把关。

专项审核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解决以往干部选拔任用中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任用与考察相结合、公开与保密相统一,从而培养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3.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操作指南3.1 提前准备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前,相关机构和人员应提前进行准备工作。

要梳理干部人事档案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审核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要制定审核流程和操作指南,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要点。

要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确保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2 系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主要包括系统审查和综合评估两个环节。

系统审查是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基本信息、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和核对。

审核人员应细致入微地检查档案中的各项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要注重对档案中的突出问题和疑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审核的全面性和严谨性。

3.3 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中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整体评价和分析。

审核人员应将干部的个人素质、工作业绩、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评价和建议。

评估过程中要注重客观性和公正性,不能受到外界干扰和压力的影响。

4. 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干部档案的审核和评估,可以有效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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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鄂组通【2023】93号)精神,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情况。

针对干部学历学位,要求干部在职攻读的学历、学位需要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认定为全日制学历要同时满足如下四条: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取得学籍。

2、采取全天在校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均已转入培养院校。

4、毕业统一颁发学历学位,并重新派遣工作单位。

二、在职学历学位认定的基本程序1、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到人事处审核盖章。

2、由干部本人将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3、将认证结果和一份《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提交人事处归档。

今后,凡未经审核同意更改干部学历、学位的有关材料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凡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审核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它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入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2)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3)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4)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

具体审核方法如下:一、出生日期(一)认定依据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1.比对信息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

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②2023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

(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

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

(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

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

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

二、参加工作时间(一)认定依据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

2.比对信息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

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3.涉嫌造假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

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文革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

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

(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

三、入党时间(一)认定依据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

(二)审核要点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

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

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

2.比对信息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

(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①1956年9月15日 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 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 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3.涉嫌造假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

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

(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

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若缺少《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填写的个人情况截止至重新填写之日,同时须有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情况加入民主党派的,需有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加入民主党派时间以材料为准。

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其中,民革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入党(会、盟、社)时间为地市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台盟入盟时间为省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

档案中须有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一)认定依据学历学位以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为依据,均归在干部档案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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