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社会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
浅谈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各民族的共同的努力,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宗教的信仰,我国有着各种宗教信仰的群众非常的广泛,他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的一部分,也是党的群众基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确保各民族的宗教信仰的自由,积极发掘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因素,使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正能量。
关键词:宗教与和谐社会宗教政策相互适应积极作用AbstractContent : China is a multi-ethnic country, the nation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nation's common efforts, each of the nationalities have different religious beliefs, there are a variety of religious masses is very extensive, they also constructs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the important composition part, is also the party mass foundation in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n plays an important and irreplaceable role, must ensure that each nation 's freedom of religion, religion to explore actively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ositive factors, make the relig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lay a positive energy.Keywords: religion and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us policy mutual adaptation positive role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宗教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能够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1)1.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2.开展慈善活动,为弘扬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发挥助力作用 (1)3.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 (1)4.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发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2)5.自我约束,发挥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作用 (2)二、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三、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的正能量 (3)四、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五、总结 (4)参考文献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实现党执政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在历史和如今的现实当中,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在谈到宗教的本质时就不能忽略这种影响的存在。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宗教问题时有过许多的精辟的论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否发挥积极作用,如何发挥积极作用,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发挥积极作用,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一、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与社会中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艺术文化、心理以及道德都一定的关系并且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发生一定的作用,并且宗教的这种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对社会的发展既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消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用历史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去看待宗教的这种社会作用。
(一)宗教对政治的作用宗教与政治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他们虽然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但是归根到底都是反映和处理社会现实关系的,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阶级社会,宗教强大的社会整合与控制功能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作为其统治教化民心的工具,而宗教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也主动与统治者相适应。
当宗教主动与政治相适应时,宗教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起着重要作用。
统治者们通过宗教从行为实践当中把自己的把自己的伦理、道德和戒律作为一般的社会行为准则,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秩序和稳定。
在一些宣布某一宗教为其国教的国家当中,这种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要求全体公民以该宗教的教规和教义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最高准绳,以该国教的规定来规范每个公民个人的言与行。
世界上的大多数的国家近一百年来纷纷宣布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但是事实上除了少数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之外,大多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传统的宗教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规范人们的言行,维系国家的统一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因素。
宗教的社会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

宗教的社会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在当今社会中,宗教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和价值体系,具有丰富多样的社会功能。
宗教不仅满足着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需求,更在道德准则、社会支持和价值观塑造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宗教的社会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宗教在道德准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宗教教义中凝聚着许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这些规范和观念对信徒的行为起到约束和指导作用。
宗教教导人们要秉持善良、慈悲、宽容等美德,遵循道德准则。
这些道德准则促使信徒遵守社会公德,从而形成了互助互爱、尊重他人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
宗教的道德准则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规范,使得社会的秩序能够更好地得以维持。
其次,宗教在社会支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宗教团体提供了信徒们相互交流、分享生活经验以及共同努力实现某些目标的机会。
通过宗教团体的宗教活动和仪式,人们能够获得情感上的满足和心灵的支持。
宗教团体也为失去亲人、面临困境或危机的人们提供了情感的慰藉和社会支持。
这种社会支持使人们感到关爱和归属感,增强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宗教在价值观塑造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宗教信仰不仅满足了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需求,更传递了许多思想观念和价值观。
宗教所宣扬的爱与和平、宽容与包容、公义与公平等价值观念,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宗教的教义和价值观能够引导人们思考人生意义、人际关系以及对待社会问题的态度,使人们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并以和平与善良的方式与他人相处。
然而,尽管宗教具有一系列的社会功能,我们也不能忽视它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有时候,宗教信仰可能会产生狭隘的世界观,导致对不同信仰和文化的歧视和冲突。
因此,为了确保宗教的社会功能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应鼓励宗教与社会其他领域的相互沟通与合作。
各宗教团体之间应该加强对话与交流,促进宗教多元和共生。
同时,政府也应该提供宗教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的平台,推动宗教价值观与社会公共领域的价值观相协调。
浅谈如何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浅谈如何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助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其载体是众多信徒及其构成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受制于社会整体,又反作用于社会,在当前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前提下,宗教作用的发挥对于社会能否和谐运行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全面认识宗教的作用,规避其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消极作用,有效发挥宗教的正面作用,是当前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发挥宗教的整合功能,促进宗教社会效益最大化。
宗教将不同的个人、群体、社会势力等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各要素,通过信仰联系在一起,在共同的组织形式、共同教义和共同礼仪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存在的价值整合,增强和促进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和一致,同时宗教通过自律与他律的方式,对社会个体进行行为的整合,实现了成员的一体化,形成凝聚力。
当这种整合功能发生在宗教共同体与民族或国家共同体相一致的条件下时,他就能够体现对社会发展的积极的正功能,发挥出特有的社会效益,这样的先例在5.12地震灾害的赈灾、重建过程中都有所体现。
二、发挥宗教的心理调节功能,增进各种社会关系的调和与平衡。
宗教可以通过特定的宗教信念,把人们原来心态上的不平衡调节到相对平衡的状态,使人们在精神上、行为上和生理上达到有益的适度状态,尤其是当今社会高速、快节奏的生存状态,宗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等个人痛苦因素。
“和谐社会”包括了人与自我、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3个方面。
首先,宗教可以通过对神灵、对超自然神秘力量的崇拜和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消除人对自然的恐惧感,增强心理安全感,从而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宗教可以使人适当、适时在适度的前提下,暂时超越现实的自我情节,得到心理解脱,从而调节人与自我的关系;第三,宗教的“泛爱”主张,可以满足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爱的渴望,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从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第四,宗教主张的“无我”“克己”,可以促进人们对理想与现实有准确的把握和定位,从而调节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一直备受广泛关注。
在许多国家,宗教不仅是信仰和文化的重要元素,也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分析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探讨宗教如何发挥这种作用。
首先,宗教可以促进个人的道德和品德修养,从而提高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许多宗教在教义和信仰方面强调诸如爱、同情、宽容、礼貌、责任感等价值观念。
在遵守这些道德规范的过程中,个人可以克服自私自利的本性,尊重他人权利,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
这样做将有利于促进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其次,宗教可以作为一个社群团体,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宗教团体通常是一个和谐、团结、互助和信任的社会组织。
在这个社区中,个人可以得到支持、鼓励和帮助,有机会与志同道合的人交往。
这样的社会组织可以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尊重。
这一点在多元文化的社会尤其重要,宗教可以为各个社区提供围绕着宗教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对话的平台。
第三,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另一个积极作用是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内心的慰藉和支持。
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信仰寻找到温暖与安慰。
宗教信仰可以帮助人们克服心理上的问题,培养积极的心态,增强自我调适的能力。
这种信仰能够为人们提供心理支持,鼓舞人们的勇气和信心,促进个人的健康和幸福。
最后就是宗教在文化交流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宗教在不同历史和文化的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社会价值观提供了重要指导。
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理解、尊重和接纳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和思想,是建立和谐共处的前提和基础。
宗教能够成为跨越国界和文化的桥梁,也为不同文化之间创造了交流和对话的机会。
总而言之,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能够为人们提供道德、团体、信仰、文化等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宗教对于社会和谐的促进具有重要作用,只有我们去理解和尊重,共存才能更好的实现。
宗教与构建和谐社会相辅相成

宗教与构建和谐社会相辅相成(一)、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协调并进宗教与社会主义是两种本质上截然不同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历史学说。
这一学说的基本点是遵循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人类的现实物质力量来实现其社会理想。
宗教所寻求的社会理想是虚幻的,宗教所赖以实现实一虚幻理想的力量也是虚幻的,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在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宗教和社会主义,既是不同的思想体系,也是不同的实践体系。
但是,二者都是满足人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出发的。
不管这种需要的内容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是现实的,还是虚幻的。
社会主义通过现实的物质力量直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间接满足人的虚幻需要;宗教通过神圣的精神力量直接满足人的虚幻需要,间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
所以,通过现实的物质力量和神圣的精神力量可以解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部需要。
这不是简单的互补,而是相互影响,互相促进,互相合作,从而形成强大的驱动力,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都获得发展,所以,这是一种并进的协调。
【2】(二)、宗教的道德功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辅相成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宗教是道德与信仰的综合,宗教是建立在人类道德之上的,道德成了宗教存在的内在根据,宗教的本质就是道德,道德构成了宗教的基本框架。
从宗教历史的长河中去看,宗教史本身就是一部人类社会道德史,它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就是以一种道德家的身份现身于世的。
从当代宗教的教义来看,几大宗教对其信徒的要求,依然普遍以社会基本的道德共识为底线。
信仰一种宗教,加入一个宗教团体,遵守一套教义戒律,就意味着选择一种有着特别道德论理约束的生活方式。
这些戒律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是构建我们和谐社会的有益资源,如果我们对这些戒律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社会进步的诠释,这对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是非常有益的。
论宗教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
誊 郓 教 I妍 玲宗 在构建 主义 社会 和谐
三 、积极发挥 宗教在构 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 中作用
:
宗教作为我国社 会重要 的文化层面和 5 叶.文 、 j 构建和谐社会 与重新 审 。 视宗 思想 层 面 , 是构 建社 会主 义 和谐 社会 不 可或 擞埘 外交评舌》 o基 )曩 毒 《 爸 2o( 誊 一 6 缺的重要方面。 信教群众不仅是有建设中国 6 互泽武 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论宗 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 同时也是构建社 构 荛 1 中圆 ' J《 教论坛 o62 2 o 1 囊 () 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力量源泉 。 我们在建设社 _的 [. 蒜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宗教的 【 者简 作 介】_ - - 蠢 一 重 要作 用 。 盼 l 4 )女(斡; ’ 龙江 g_ , 尔 黑 8 首先 ,要全面贯 彻党 的宗教工作基本 方针,落实党的宗教信仰 自由政策 , 坚持党 萎 省齐齐哈 尔市人;西北 民族 大学马 克思 主义 在镶 学院 研完生 要从事马 主 l 克思 的宗教路线 ,把握宗教工作正确方 向的能 主 理 j 的 究 譬_ 义 论中 化 研 。 曩 国 力 。尊 重 和保 护 公 民 的宗教 信 仰 自由权 教在构建社 会主义和 谐社会 中的地位和 作用
一
、
宗 教 是 人 类历 史上 最 古 老 、最 悠 久 的 社会 文化 现象 , 火都 是 以超脱 于 自然 的 方式 来表达对于人类美好理想的一种追求 , 这种 追求 也 恰好 与 中国构 建社 会主 义和 谐社 会的 理想异曲同工 ,与 “ 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人与 1然 9 和谐 相处 ”的和 谐社 会总 目标协 调一 致 , 互 相契合。 尽管 各 种宗 教 的教 义 和信 仰有 所 区别 , 但是它 们所 追求 的理 想真谛 是互 通 的—— 仁 爱 、慈 善 、和谐 。从古 至今 ,和谐 的思 想都 蕴含 于宗 教教 规和 教 义之 中:儒 教提 倡 “ 仁 爱” ,体现了人与人之 间的和谐 ;道教讲求 敬重生命 , 关爱 自然, 重视人与 自然的和恺 佛教通 过慈 悲来 阐述 和谐 注重 人与 社会 的和 谐 ;基督 宗教 通 过博 爱来 阐述 和 谐 ,其 道德 的核心是爱; 伊斯 兰教通过提倡教徒要行善 止恶 、施 合 济 贫 等来 体现 和谐 的思 想 。 宗 教 的 这 些 思 想 , 教育 和 引导 信 教 群 众与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 、和谐相处 ,对服
宗教的社会作用与和谐社会建设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6)为慈善公益事业服务,发挥扶贫济困作用。
宗教界历来有慈悲济世的传统。宗教界在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抢险救灾,以及修桥铺路等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的捐款。许多宗教团体还经常做慰问敬老院、福利院、贫困户之类的好事。施舍或奉献,是宗教提倡的修行方法之一,基督教希望信徒每年把1/10的收入奉献给教会,然后再由教会把这些奉献支助给社会,这都是“大功德”。
(3)在信教群众中鼓励和肯定宗教伦理道德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
要肯定宗教的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宗教在心理调适方面的积极作用。人在迷茫、困惑、焦虑、缺乏安全感等的情况下,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是寄希望于从超越自身的力量中得到庇护,恩施和慰藉,获得安全感,得到心理上的平衡,对于释放心理压力、获得心理健康有很大好处。二是宗教在净化社会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比如天主十诫里劝人为善,孝敬父母,诚信爱人,不赌不盗等的内容对净化风气,稳定社会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年来,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把双刃剑,既带来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也造成缺乏诚信、唯利是图的道德下滑,宗教讲因果报应,推动诚实守信,圣经上说“是说是,非说非,再多了就是出于邪恶”,因此说,宗教在这方面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是很大的。三是宗教在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提供给人对幸福追求的“道路”(耶稣说‘我是真理、道路、和生命’),强调人对欲望要有所克制、对人的本性要反思,因此,除了宗教极端势力和政治原因外,信徒都是希望有平安稳定的环境的,宗教也常常更权威好引导信众顺从主旨,遵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与信仰宗教是一致的,宗教的作用发挥好了,他们会更自觉地认为违反法律法规,就是违反教义。另外,现在社会整体是进步了,但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外国的教堂就是单一传经布道场所,但中国的宗教场所除了传经布道,还有引导适应,宣传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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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社会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工作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为我们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问题确立了大方向。
因此,全面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准确把握宗教社会功能的两重性,积极引导宗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就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
一、全面认识宗教社会功能的多样性社会功能是指某一社会子系统或社会现象在维持社会秩序、保护社会系统正常运行方面所具有的影响力。
宗教作为社会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生着密切的关系,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因此,要做到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必须对宗教的社会功能的多样性有全面的认识。
一是宗教具有社会整合功能。
社会整合是指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各要素联系到一起,使它们一体化。
宗教通过共同的信仰,使信众具有了共同的、超越世俗的、神圣的价值观,有助于形成个体对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使宗教组织具有很强的凝聚力。
同时,宗教通过内在的宗教信仰外化为高度自觉的行为,使社会标准神圣化,进而到达对信众行为的整合。
宗教的这种社会整合功能使处于不同社会地位、有着不同利益需求、有着多种社会角色的个人和团体能够在一个社会中生活。
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整合功能是宗教社会功能的核心。
二是宗教具有社会控制功能。
社会控制是指以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目标,以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社会主体的行为予以约束。
宗教能运用信仰、情感、仪式等手段,尤其是运用教规戒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这种社会控制作用有着和道德相似的地方,即都是通过教育使之内化,并自觉地控制人的行为。
遵守教规的自觉性要比遵守道德标准的自觉性更强,越是虔诚的教徒越是自觉。
道德的约束力来自舆论,教规的约束力来自神的威力。
违反教规,严重的要受到教规、教义的惩罚,有的还会被逐出教门,从而对信徒构成强有力的约束。
三是宗教具有心理调节功能。
社会是由具体的社会成员组成的,多数社会成员心理的稳定与平衡是社会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宗教可以通过特定的宗教信念,把人们心态上的不平衡调节到相对平衡的心理状态,并由此使人们在精神上、行为上和生理上到达有益的适度状态,为社会成员提供心理上的慰藉和安全感。
尽管这种慰藉和安全感可能是短暂而虚幻的,但宗教作为一种心理调适机制,在从原始社会至现代社会的假设干种社会形态中,始终执行着它的心理调节功能。
四是宗教具有社会文化交往功能。
交往在任何时代都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融入社会并获得社会认同的必经之途。
宗教则是社会交往的途径之一。
宗教信徒参加礼拜,进行集体祷告,过宗教节日,都是社会交往的重要途径。
宗教交往功能的特殊性在于,宗教的凝聚力极强,它用信仰的纽带把教徒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他们彼此认同,感觉彼此属于同一群体,因而产生出许多亲近感。
同时,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自身的形成和发展就是人类文化史的一部分。
宗教通过其堂式教育、学校教育、神职教育、传播教育和家庭教育使个体到达与社会风俗、道德、标准的一致,从而使社会文化、民族文化得以充分传播、传承与发展。
宗教文化的广泛传播,也使不同文化、不同人群得以交流、沟通,从而到达相互了解、理解和谅解。
二、准确把握宗教社会功能的双重性宗教的社会功能不仅具有多样性,还具有双重性,它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判断宗教对社会发展是起积极作用还是起消极影响,应以宗教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对社会进步的作用作为衡量标准。
它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就是积极的、正面的作用;反之,它阻碍了社会进步潮流,就是消极、负面的作用。
宗教的积极性社会功能表现为:一是促进社会整合。
宗教通过诉诸超自然的力量,以其信仰体系、礼仪体系以及组织体系在社会整合中发挥作用,为人类构建的社会秩序涂上神圣化的色彩,有利于控制社会,维系社会的稳定。
二是净化社会道德。
世界各大宗教都提出了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和财物、必须孝敬父母等规定。
宗教的关心个体生命、塑造健康人格、营造群体生活、主张止恶扬善的理念和传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
三是丰富人类文化。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渊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文化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
浩如烟海的宗教典籍、智慧深邃的宗教哲学、异彩纷呈的宗教艺术、风景秀丽的宗教圣地、内涵丰富的宗教礼仪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矿藏,蕴涵着丰富的精神文化资源,对人类社会具有重要的思想、伦理、审美和知识价值。
宗教的消极性社会功能主要表现为:一是破坏社会稳定。
有的宗教内部都存在不同的教派,每种宗教都以各自的民族、种族、社会阶层的信仰者为其活动的主体,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派别性。
一旦信仰遭到挑战,宗教信徒、神学家和宗教组织就会群起保卫。
宗教直接沟通着信徒的情绪乃至潜意识,由于情绪的相互感染、价值的相互认同、行为的相互激励,比较容易掀起集体性的非理智的狂热,这往往会导致社会群体冲突的爆发,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是阻挠社会变迁。
宗教的神圣性使宗教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使得宗教不能及时改革与社会不相适应的规则而使自己处于相对保守的状态;宗教文化往往会造成对其他宗教、民族文化的排斥和对世俗科学文化的无视;宗教也使人以消极出世的态度对待人生,从而不能直面人生困厄,以其虚幻的允诺来麻痹群众的斗争和反抗意志,阻挠群众争取实现其现实利益的政治行为,极力维护社会现状,阻挠社会变迁。
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究竟是发挥着积极作用还是产生消极影响,要历史地、具体地去分析认识。
一般而言,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的特别是政教合一的社会里,当宗教成为为垂死的社会制度辩护的工具、教会成为抵抗革命的反动势力的时候,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大众的根本福祉而言,宗教的社会历史作用就主要是消极的。
而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的我国,既有党对宗教的积极引导,又有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宗教应该能够越来越多地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
但不能否认,即便是在我国的现实环境中,宗教也还存在着不容无视的消极因素,诸如封建残余还很容易利用宗教,四处作祟,愚弄群众;社会变革产生的各种矛盾也时不时地与宗教问题搅和在一起,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境外一些组织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企图对我西化、分化;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与宗教极端主义相勾结,不断引发族群冲突。
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此就认为保守地、消极地对待宗教是理所应当的。
社会主义社会为抑制宗教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因此,准确把握宗教社会功能的双重性,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宗教问题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任务,表达了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宗教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其社会功能具有多样性和双重性。
要使宗教符合新时期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挖掘宗教自身所具有的积极因素, 积极引导宗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使宗教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涉及大量群众,每一个时代,信仰宗教的人数都占当时总人口的绝大多数。
当今世界仍然有80%以上的人信仰宗教,在我国至少有一亿多人信仰宗教。
党如何对待宗教,是事关党是否代表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否能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问题。
因此,重视宗教的群众性,就要一切着眼于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选择,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过去,由于对宗教问题的群众性缺乏透彻深刻的认识,曾经一度实行了极“左”政策,党内很多人把宗教完全等同于“愚昧落后”,看作是“侵略工具”,把信教群众当成异己力量而加以歧视,甚至当成敌对力量而加以压制。
在新的历史时期,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党把宗教问题的群众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不是作为一般问题而是作为关键问题来看,是因为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实质是个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一致性是根本的,而在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信教群众同样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力量,因此,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统一起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成为我们党的一项基本政策。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以人为本”的重要表达,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表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益;在多数信教的地方,注意保护不信教少数群众的权益。
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我们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原则。
爱国主义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我们和宗教界朋友在政治上实现团结合作的基础,也是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
一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都要置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理之下,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畴内有序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最重要的是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是几十年来宗教实践经验的总结。
只有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才能有效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打击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宗教事务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标准管理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当前要切实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不愿管,是怕太敏感。
不敢管,是怕太复杂。
不会管,表现在方法上不对头,要管,就什么都抓死。
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管理模式。
(三)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宗教既有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方面,也有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协调的一面。